1. 当代国际银行的发展趋势及其特点。急,谢谢~~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及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当前世界各国金融业发展已明显呈现以下十大特征和趋势:一是金融管制放松化;二是金融创新化;三是金融市场雀陪全球化;四是融资证券化;五是银行经营国际化;六是银行业务全能化;七是银行资本集中化;八是金融业电子网络化;九是国际货币结构多元化;十是金融监管国际化。
一、金融管制放松化
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普遍对利率实行管制,如制定存款利率最高限,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等等。虽然这些管制对稳定金融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到80年代以后,这些早期形成的金融法规实际上已很难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金融管制对金融业的某些消极作用,也在相当程度上激发了西方各国金融创新的热情。正是基于这一背景,西方国家纷纷掀起了以“自由化”为特征的金融改革浪潮。首先是价格自由化,即取消存款利率限制,放开汇率管制,取消证券交易中的固定佣金制度;其次是扩大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权力,使其公平竞争;三是改革金融市场,放松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的限制,丰富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加强和改善金融市场的管理;四亮岁手是实行资本流动自由化,相继放宽外国资本、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金融市场的限制,以及本国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国外市场的限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提出了新的金融改革方案,逐步放松对存贷利率的管制,力图改革其旧的金融体制。1999年底,美国还颁布实施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最终废除了形成于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中的主要条款,消除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之间的行业壁敬嫌垒;改革跨州银行法,统一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工商企业对金融机构拥有更多的所有权,以此拓展金融机构的资本来源。在日本,放开利率的存款(包括大额定期存款、货币市场证券、大额存单和外汇存款等)在银行和其他金融储蓄机构吸收资金总额中的比重。从1989年起,日本对短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确定方法也进行了改革,以前主要根据贴现率确定基准利率,现在则考虑融资成本和其他多方面的因素。在逐步放开利率的同时,日本还对其银行法第65号条款进行了改革,取消了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业之间的行业限制。日本《1981年新银行法》和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规定银行可以经营公债,同时允许证券公司从事大额可转让存单的交易,允许其设立中期债券基金,并用这些基金开设现金管理账户。此外,证券公司还获准向顾客发放以公债为担保、不限用途的贷款。在英国,1986年10月27日,伦敦股票交易所允许外国银行、保险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允许交易所以外的银行或保险公司甚至外国公司100%地购买交易所会员的股票,此次改革被人们称之为金融“大爆炸”,其核心就是利率的自由化和金融业务的自由化。在1985年,欧共体推出了“银行业协调第二指令”的金融改革方案。该方案规定:一是欧共体成员国的金融机构在本国获得营业执照以后,均可在其他成员国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母国所批准的诸如存款、租赁、参与股票发行、投资管理等广泛的金融业务,而不考虑东道国的银行是否允许经营这类业务。二是在对待非成员国金融机构方面,遵循对等原则,凡给予共同体银行与本国金融机构同等待遇的非成员国,其银行也可在欧共体获得同等待遇。这一期间,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下也逐步实行了金融体制改革。例如,减少政府对金融的干预;实行商业银行民营化;实行利率自由化;实行金融对外开放;放松金融管制等等。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些改革提高了金融效率,促进了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90年代以来,虽然先后出现了诸如墨西哥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及亚洲金融危机等恶性事件,一定程度上延缓或阻碍了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但从总体趋势看,随着美国、日本、欧共体等西方主要国家金融改革方案的实施和生效,以及各国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各国金融发展必将渗入越来越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因素。
二、金融创新化
一般而言,金融创新主要体现于期权和期货交易的发展,证券市场上大量新的交易方式和金融工具的出现,以及银行国际业务中货币和利率的互换、票据发行便利和远期利率协议等新的交易技术和业务的发展。
20世纪60年代初,金融创新主要是逃避金融控制和资本管制,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即是欧洲货币、欧洲债券和平行贷款。在70年代,金融创新与60年代却有所不同,创新主要是转嫁市场风险,浮动利率票据、货币远期交易及金融期货等是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到了80年代,金融创新的进程日益加快,至80年代中期,金融创新达到高潮。这一时期的金融创新主要是融资方式的创新。根据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研究小组的报告,80年代最具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为票据发行便利、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和远期利率协议,并被称之为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上的“四大发明”。
9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仍在持续,西方国家普遍放松对国内金融市场的管制,并为本国居民进入欧洲债券市场融资提供方便。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放松金融管制,使银行和金融体系更加面向市场。金融业竞争激烈化,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符合需要的优质服务,也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虽然1994年和1997年爆发了两次金融危机,以及多次类似于巴林银行倒闭事件的巨额损失案例,但这些并不能也不应阻止世界各国的金融创新,目前只是到了必须对金融创新的各种工具和方式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时候了。
三、金融市场全球化
金融市场全球化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金融创新及金融管理的自由化,使得各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紧密连接,逐步形成一个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伴随金融的自由化,发达国家为了减少竞争成本、降低与防范投资风险,不断开拓金融市场,寻求新的金融交易方式。在此背景下,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积极投入到更加开放和统一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潮流中,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金融市场相互联结,构成全球化的金融市场运作体系,从而在时间和空间上缩短了国际金融市场的距离,实现24小时不间断营业。许多发展中国家和东欧转型国家,为了加速发展本国经济,实施赶超战略,不得不“打开门户”融入国际经济、金融大循环,由此而产生了大批新兴的金融市场。目前,香港、新加坡、巴林、巴拿马、开曼群岛等地都已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离岸金融市场。而且,这些离岸金融市场已成了“二级批发市场”和“中转站”。离岸金融市场不但促进了各国之间多边信贷关系和货币信用制度的日益发展,使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增强;而且还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借贷资金的流入,以增加本国国际收支中资本项目的盈余,提高本国国际金融业务的技术水平,不断适应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应该说,金融市场全球化既给世界经济和金融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促进了全球性的金融活动,方便了国际投资,有利于各国的经济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各国金融市场联系越密切,相互依赖程度就越加深,只要某一金融市场发生动荡,就会迅速地影响或波及到其他金融市场,引起不同金融市场的联动效应。因此,这种潜在的金融风险无疑对各国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挑战。
四、融资证券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上出现了“融资证券化”特征,即融资由银行贷款转向具有流动性的债务工具,筹资者除向银行贷款外,更多的是通过发行各种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商业票据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直接向国际社会筹集资金,资金供应者在购进债券、票据后也可以随时把拥有的债权售出,转换为资金或其他资产。融资证券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工具的证券化,即不断通过创新金融工具筹措资金;二是金融体系的证券化,指通过银行和金融机构借款的比重下降,而通过发行对第三方转让的金融工具的比重相对提高,即所谓资金的“非中介化”或“脱媒”现象。
80年代以前,国际信贷是国际融资的主要方式,大大超过国际债券筹资额。80年代以后,国际债券的地位逐年上升。1981—1988年国际债券占国际筹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6.4%、42.4%、48.2%、45.3%、58.9%、70.9%、59.02%、62.8%。U85年国际债券在国际筹资总额中所占比重首次超过国际信贷,此后国际债券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这一比重已大体维持在70%左右。
在美国,融资证券化表现得最为显着,几乎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并成为投资银行业新的角逐领域。首先,银行将其资产证券化,即将其应收账款或放款等较不具流动性的债权资产汇成一组,出售给第三者以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截至1988年末,银行证券化的抵押贷款已达7700亿美元。到1990年底,全美抵押贷款的1/3都已证券化;从1983—1990年,美国贷款销售由270亿美元上升到1900亿美元。银行资产的证券化,既减少了信用风险,也提高了资本资产比率。因此,它是大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将传统借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有机结合的成功尝试。其次,非金融企业筹资证券化,大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或商业票据筹集资金。从1984—1989年,美国债券筹资额占筹资总额的比例依次为41%、55.7%、69.2%、82.3%、65.8%、63%。1990年以后,债券筹资无一例外地超过信贷筹资。在证券化进程中,商业票据的发行部分取代了银行对公司的短期信贷。1995年美国非金融公司通过发行商业票据筹集的资金与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基本持平。
近20年来,国际融资证券化促进了国际资本市场的长足发展。相对而言,国际债券市场的发展要快于股票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国际浮动利率债券的发行,它已成为当前国际融资中的一种极其重要的方式,不仅促进了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而且还刺激了各国的经济增长。
五、银行经营国际化
自80年代以来,金融管理的放松、银行经营风险的加大、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全能制银行的兴起以及跨国结算体系的发展,无一例外地导致了银行经营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加快。银行经营跨国界发展,不但加速了国际资本流动及新的金融工具和技术的广泛运用,而且加速了金融市场的全球化进程。
整个80年代,世界各大银行都致力于在世界各大洲、各个国家广设办事处、代表处和分行,建立海外附属行以及附属的金融机构,甚至建立非金融性质的分支机构,并与其他银行组成合资银行或国际银行集团。在此方面,日本银行的海外扩张的确是引人注目的。据统计,1983—1989年,国际银行业资产从22330亿美元增加到51392亿美元,其中日本银行的资产从4750亿美元增加到19672亿美元,增幅达330%,已占到所有资产的38.3%;而美国的银行资产从6080亿美元增加到7274亿美元,增幅只达19.6%,比重也仅占14%。
到90年代初,发达国家、亚洲新兴工业国家以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大银行,纷纷在其他国家广设分支机构,以壮大自身力量。例如,美国花旗银行在6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35个分行。在韩国,截至1990年底,外国银行分行已达67家,外国银行设立的办事处也有60多家。有关资料显示:仅1992年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大银行中,境外资产平均比例达36%的银行就有25家,达27%的约50家,占19%的约100家,而且越是大银行,境外资产比例就越高,境外业务量也越大。
90年代以来,银行经营国际化进一步向全球化发展,并逐渐形成银行国际业务与国内业务的合理分工,即大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中小银行则在国内金融市场上发展。即使在同一个集团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也有类似的“分工”。当然,这种分工并没有严格的界线,更没有切断资产在国内和国外之间的流动。应该说,随着墨西哥和亚洲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日渐淡化或消除,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各国金融业将不断开拓新的国际业务领域,跨国银行将对其海外融资结构进行必要的整合,减少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增加投资银行业务;同时,必将增加其表外业务比重,提供东道国不能提供的服务,进一步推进金融国际化的进程。
六、银行业务全能化
80年代初,世界各国银行业限制逐步取消,银行业务全能化得到进一步发展。具体表现在:首先,放宽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的限制。由于融资债券化抢占了银行的大部分存贷业务,因此从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陆续允许所有金融机构均可参加证券交易。例如,美国于1980年就允许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的业务可以适当交叉;1984年允许不是联邦储备系统会员银行的中小银行可以从事证券业务;1987年允许银行控股公司可以包销地方债券、商业票据的抵押证券;1989年,又批准花旗、大通、摩根等五家银行包销企业债券和企业股票。这些无疑打破了美国银行法禁止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使银行业务向全能化迈进了一大步。在日本,自1983年以后,允许商业银行从事买卖国债业务3银行还积极、涉足于个人零售贷款业务领域。90年代以来,银行表外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银行与保险的一体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去年年底,美国总统克林顿批准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无疑会给美国乃至全球经济带来一场更为深刻的“金融革命”。该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界限,允许金融机构同时经营多种业务,以形成“金融百货公司”或“金融超级市场”。其次,从70年代开始,由于市场利率的日益攀升,企业融资出现了非银行化趋势。在此背景下,美国于1980年决定在7年内取消利率上限管制。随后,加拿大、西德、日本等相继取消了银行存款利率限制。第三,解除外汇管制,促进资本自由流动,增强本国银行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英国在70年代末取消了外汇管制;在80年代,日本、法国、意大利等国也逐步取消了外汇管制。第四,放宽其他各项金融限制,方便本国银行进入外国市场和外国银行进入本国市场。西方各国基本上取消了国与国之间对金融机构活动范围的限制。1986年,英国展开了一场金融业大改革,放宽对金融业的限制,准许银行收购证券公司,伦敦证券交易所取消了最低手续费的限制,取消经纪商和批发商的区别等;西德则于1985年宣布取消了本国居民购买外国证券的限制和购买境外马克的限制,并从1989年起免征外国居民利息预扣税,等等。
由此可见,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专业化模式向“综合经营、综合管理”全能化模式的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
七、银行资本集中化
80年代以来,随着各国金融管制的逐步放松,各国银行迅速展开了世界范围内的激烈竞争。这不仅导致了银行收益率的下降,银行资本/资产比率的偏低,也导致了世界各国银行业的相互兼并。有关资料显示:80年代美国平均每年银行兼并数为300多起,是70年代的2倍、60年代的3倍,许多大银行甚至也纷纷走上了联合的道路090年代以来,这种银行兼并、联合的势头日益迅猛,并呈现出“兼并银行数量多、强强合并规模大”的特点。
在美国,1995年全美有逾1000家银行加入了合并行列,大大超过了上年550家的银行合并数。1996年11月20日,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与汉华银行合并组成大通曼哈顿银行公司31998年3月4日,美国富利金融集团宣布以160亿美元的价格兼并波士顿银行。4月6日,美国花旗银行的控股公司花旗公司与旅行者集团合并为花旗集团。这项合并金额高达726亿美元。1998年上半年,美国公司并购总值就已达9310亿美元,并高于1997年全年并购总额。在欧洲,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和欧元的启动,为银行业的兼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从而出现了一系列兼并活动,如瑞士银行与瑞士联合银行、德国的巴伐利亚联合银行与裕宝银行之间、德意志银行与德累斯顿银行之间、意大利的嘉利堡伦巴地储蓄银行与安宝信银行之间以及法国国民银行与兴业银行和巴黎银行之间的合并等。1998年,欧洲全年并购交易总额已达8590亿美元。在欧洲单一货币的推动下,1999年第一季度的并购交易总额就已高达4680亿美元。在日本,银行间的并购则成为解决银行不良债权、保持金融体系稳定运行的一种手段。1995年3月8日日本东京银行与三菱银行宣布合并,成立东京三菱银行。1998年5月13日,日本最大的证券行野村证券与日本兴业银行宣布结盟。不久,富士银行与第一劝业银行宣布组成一家新的信托银行。
在发展中国家,银行业也纷纷展开并购活动,并掀起了一股热潮。发展中国家银行从事并购业务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其发展速度却相当迅猛,特别是在东盟诸国。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初到1998年6月,发展中国家银行业并购数目已达200多家,并购资产合计已超过3000多亿美元,涉及亚洲、拉丁美洲和东欧等20多个发展中国家。
90年代以来,银行并购活动将银行资本的国际集中化程度再次推上了新的高度。如今,跨国银行已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和金融巨人。它既向全球吸收资金,又向全球贷放资金,成为货币和资本国际流动的主要承担者。由此可见,这些活动无疑会有力地促进银行业务向更高层次的全球化方向发展。
八、金融业电子网络化
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金融服务电子网络化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进入90年代,国际金融领域中的电子化、自动化、现代化的金融服务系统基本全面形成,银行活动将先进的电子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于存款、提款、转账、汇兑、查账、交换、控制、金融买卖交易和咨询等金融服务领域,并将银行和客户、银行与银行、客户与客户联结成一个电子网络。
伴随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无论发达国家,抑或发展中国家,都在加紧实现金融系统的电子网络化,网络银行也应运而生,并成为世界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这一趋势的成因主要是:其一,全球性金融的激烈竞争,西方各国银行都将以优良而高效的电子化服务来争取客户,参与竞争,开拓业务。其二,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为银行实现电子化、自动化、网络化服务成为可能。其三,电子计算机和通讯技术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联结纽带,成为实现全球昼夜24小时进行金融活动的重要工具。这些因素的有力结合,使得全球金融一体化深深地依赖金融服务电子网络化的发展,同时也深刻地反映了世界各国金融业电子网络化的时代特征。
九、国际货币结构多元化
从金本位到1945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工;从60年代美国在西方经济中的地位日趋下降,到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宣告崩溃,反映了国际货币体系日益趋向多元化格局的发展历程。90年代以前,国际货币体系呈现“美元为主、日元和马克为辅”的国际货币格局;90年代以后,美元地位有所削弱,日元和德国马克的地位则不断增强,从而形成了美元、日元和马克三币并重的多元化国际货币格局。
这一格局的产生主要在于:其一,除美元以外,日元和马克是在世界贸易和金融活动中使用最多的货币。1988年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总额的货币构成,美元为65%,德国马克为16.2%,日元为7.2%。截至1988年底的5年内,各国外汇储备总额增长48%,其中美元增长34%,而日元增长1.28倍,德国马克增长1.18倍。在1983一1988年期间,24个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债权中,美元所占比例已从75.7%下降到57.8%,马克从6.4%上升到10.1%,而日元却从3.4%上升至10.7%。其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为了防范和避免市场的波动风险,在货币的选择使用中,特别是各国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的货币构成上,美元、日元、马克三币优化搭配组合的战略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在国际银行贷款总额中,美元虽占53%,但日元却已占13%。从区域来看,在印尼、马来西亚的外债中日元已占30%,而泰国已占40%。马克在欧洲货币体系的一篮子货币—欧洲货币单位分配比例已占34.93%。马克在外汇市场交易和金融业务中的比重已超过30%,成为外汇市场上仅次于美元的重要货币;马克作为投资货币的规模也日趋扩大。
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无论从国际贸易结算手段讲,还是从储备货币讲,欧元都将成为美元强劲的竞争对手。尽管目前欧元一路走软,但它必将成为世界各国重要的储备货币之一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伴随欧洲共同体的一体化进程,欧元将会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在欧元最终成为欧盟单一货币之后,欧元在国际贸易结算和各国外汇储备中的份额必将有所增大,而美元的主导地位将会相应有所削弱。可见,一个以美元、欧元、日元三足鼎立的多元化国际货币结构正在形成。
十、金融监管国际化
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呈现出蓬勃之势,而银行资本/资产比率却不断下降,金融风险与日俱增。如何做到既不影响创新、效率和市场发展,又能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无疑是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1988年,西方十国集团及卢森堡、瑞士的中央银行代表,在巴塞尔共同签署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筒称巴塞尔协议)。该协议对资本充足性比率、资本内涵的概念、风险加权的计算等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自该协议通过以来,西方主要国家的银行不同程度地提高了资本/资产比率。实力较差的银行通过销售贷款和减少信贷来提高资本/资产比率,而实力较强的银行则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增加资本,以提高资本/资产比率。该协议的明显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抑制了银行增加资产的冲动;二是促使各国政府去监督银行而不是靠对银行的经营活动施加种种限制去控制它们。
在证券业的国际监管方面,自纽约证券交易所股市暴跌引起全球证券市场连锁反应以来,西方各主要国家除了加强对国内证券市场的监管外,也开始注意到了证券市场监管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对证券市场
2. 分析战后国际金融创新的原因
(一)金融管制因素
金融管制对国际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方面,金融当局越来越注重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管制、追逐利润,总是千方百计的改变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来进行盈利活动,于是就出现了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世界各国金融机构要求放松对金融市场管制的社会压力,以及银行规避管理法规的创新活动,也迫使管理当局改变其管理法规,不断放松金融管制,从而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创新。
1.金融管制——是70年代以前国际金融创新的逆境动因
政府作为宏观管理者,为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必然要通过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来规范和制约各种经济行为。金融企业也不例外,20世纪30年代金融大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加强了金融管制,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的种类和范围做了种种限制,这些限制约束了金融企业的经营空间,阻碍了其盈利性活动。金融机构只有通过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来回避管制,追逐利润,与此同时,当金融机构的创新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时,政府就会做出反应,进一步强化金融管制,而金融机构则会在新的管制下寻求和发动新的创新。
美国是当代国际金融创新活动的主要发源地,6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管制主要体现在1933年的《银行法》中。为了防止1929~1931年大危机的再现,《银行法》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其会员银行的存款利息率制定最高限,规定对活期存款和支票存款账户不付利息,银行不得经营股票和商业公司债券的包销,这就是当时以管制最严格着称的《Q条例》。1933年的《银行法》强调安全,甚至不惜以限制竞争与牺牲效率为代价,这些规定,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使银行的资金来源大幅度下降,在市场利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大量的资金流入股票和债券市场,银行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银行便要千方百计绕过存款利率最高限的限制,从而获得资金进行贷款并获得较高利润。这样,金融业为了生存而设计的金融创新应运而生,产生了诸如欧洲美元、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可转让定期存款单(CD)、货币市场存款单(MMC)、小储蓄存款单(SSC)等新型存款工具和自动转账服务(ATS),目的在于广泛吸收存款,可以说存款机构被迫绕过《Q条例》开创给付较高利息和变相给付较高利息的金融商品。
2.金融管制政策的放松(金融自由化)——70年代以后国际金融创新的适宜土壤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变,与此同时,电子计算机技术不断进步并在金融业迅速推广,加之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导致世界范围内出现放松金融管制的浪潮,即所谓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的剧烈变化和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具备了对抗和规避金融管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迫使各国货币管理当局不得不放松金融管制。
首先,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普遍出现的“滞胀”及随之而来的高利率以及“石油危机”造成的全球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
由于出现高通货膨胀,投资者首先考虑的是对手持资产的名义收益进行保值,因此对投资的要求更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下降。在此情况下,银行原有上限的存款利率及无息支票存款便利,无法吸收更多存款,而不受利率管制或受管制较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却可以利用自身优点争取更多的存款,结果造成存款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非正常移动,与此同时,高通胀带来的高市场利率更是鼓励大量资金从受管制的金融机构流向金融市场,形成金融“脱媒”现象,严重影响金融体系的主体的运营和生存,各国货币管理当局不得不放松金融管制。
其次,国际金融市场的空间突破使各国金融管制难以为继。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一方面,各国国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积极寻求向外发展,通过国外广设金融机构来实现银行业的国际化;另一方面,各国相继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外国银行来本国设立分支机构。1971年的亨特委员会和1975年的范恩委员会都向美国政府提出了类似的建议,一是取消《Q条例》利率最高限和各州高利贷最高限,取消对活期存款不付息的规定。二是除商业银行外,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也可以设立活期支票账户。三是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可以扩大资金运用范围,扩大消费信贷,从事商业银行票据和银行承兑票据业务,放松对不动产信贷业务的限制。四是放松金融机构的管制。
在此基础上,加之美国的金融形势在70年代末逐渐恶化,理论界逐渐意识到30年代末的危机并不是过度竞争造成的,而是联储没有尽到最后贷款人责任。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1980年《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取消了利率高限,放松了资金来源,允许各种带息支票存在,允许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进行业务交叉等等。1980年《银行法》既从法律上对70年代以前的金融创新予以承认,又促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最重大的金融改革。之后,日本、英国、加拿大、前联邦德国等国家纷纷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
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国放松金融管制的过程,它本身就是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而这种创新又为80年代空前繁荣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动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以及政策和法律的保障,成为国际金融创新迅速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因之一。
(二)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所处的经济和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量的金融创新正是为适应这些变化而产生的。
1.通货膨胀不断加剧与短期市场利率不断上升
在6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的通货膨胀相对来说是比较温和的,1960~1965年间美国的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仅为1.6%。但从1965年起,由于联邦储备委员会为配合政府的赤字财政政策而不断扩大货币发行量,而导致通货膨胀率急剧上升。1965~1970年间,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上升到4.2%,到1970~1975年上升到7.3%。正如上文所提到的,《Q条例》对各种存款利率最高限的限制,此时已严重制约各类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威胁到金融体系主体的生存。所以,金融机构开始创办各种直接与市场利率挂钩的更加灵活的新的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存款单”、“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同时为了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困难和风险,金融机构又创造出各种避免风险的工具,如金融期货、利率互换等。
2.社会财富累计导致公众对高收益金融商品的需求增加
由于战后世界经济不断增长,国民收入不断上升,结果一方面是少数富豪收入激增,其承担风险及分散风险的能力逐渐增强,于是大量购买高收益高风险的资产,金融机构变为其量身定做适合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众多小额储蓄者受过去过高的金融商品购买起点限制,如:国库券买卖大多以十万、百万为购买起点,为了吸引这部分资金,众多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发行额度比较小的金融商品,如:共同基金。
3.经济周期波动频繁,金融市场震动加剧
无论是股票、债券还是外汇市场,其市场价格都出现较大波动,使投资风险普遍加大,投资者均需要新的避险工具。新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便应运而生,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期权等。
4.国际经济合作加强以及金融证券化的趋势
从1985年起,国际债券市场的融资额超过了国际信贷市场的融资额,同时国际股票市场也急剧发展,此外银行贷款也采取了证券业务的部分特点,即银行可以不再把发放的贷款保持到期满日,而是可以提前把这些贷款以证券的方式推销出去,这种金融证券化的趋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热情空前高涨。
(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创新主体的外在压力
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同一国家的金融系统内银行与非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不同国家之间金融业的竞争。
首先,电子设备和计算机是所有金融机构均可获得的普遍技术,它的应用和新的清算系统及支付制度降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金融竞争的水平,使得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有条件而且必须从传统的业务中摆脱出来,通过金融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保持自己在竞争中的优势。
其次,由于储蓄和投资形式的变化,引起金融市场格局重新划分。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变化产生了转嫁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股市价格风险的创新需求,信贷市场的变化产生了转移信用风险的创新要求。金融市场以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金融机构只能一手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组合,以获取传统市场上更多的市场份额,一手积极开拓表外业务和国际业务,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业务市场,增加盈利。
(二)追逐利润——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
从金融创新中增加收益、获取利润是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创新最普通、最直接的动力。金融机构作为微观经济实体,有其自身的目标约束,如自己制定的增长率、流动资产比例、资本比例等。只要外部环境变化改变了这些约束,而且有扣除创新成本后的利润最大化的机会,金融机构就会创新。如:70年代末开始,金融管理部门鼓励和要求银行在经营中保持较低的杠杆率,这样银行很快便推出了票据发行便利(NIFs)、远期利率协议(FRAs)、互换交易(Swap)等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构成却可以增加收益的创新业务。
(三)规避管制——创新主体逐利本性的外在表现
金融管制与金融创新是一对矛盾,金融管制的目的是为了金融业的稳定和安全,它通常会以牺牲金融机构的效率为代价;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它通常会对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形成冲击。因此规避管制与金融机构追逐利润的内在动机密切相关。
(四)市场的发展与变化——创新主体的需求刺激
经济的发展导致市场的变化和扩大,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需求,这种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后对银行提供跨国界的国际金融服务的需求;二是一国政府通过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来筹资的需求;三是个人消费多样化后,对金融机构提供更高效、更快捷的金融服务的需求。这些需求都是金融机构寻找的利润增长点,随之产生的诸如跨国银行、银团贷款、国际债券、电子银行、信用卡、ATM等金融创新刚好可以满足这些需求。
推进国际金融创新的技术条件[2]
如果没有成熟的技术条件作为保证,当代国际金融创新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正是新技术的产生和广泛应用,使得当代国际金融创新从量和质上都得到发展和提高。此次新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电子计算机、通讯技术以及信息处理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
(一)新技术的发展是金融创新的促成因素
首先,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使金融机构实现经营上的规模经济,使新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的边际收益都大于边际成本,达到利润最大化;新技术的应用导致了新的清算系统和支付制度的产生,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扩大了金融交易的范围;新技术的应用使金融交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大量创新工具的运用成为可能。
其次,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创造了全球性金融市场。由于大型交易网络和计算机的应用,使得金融创新的供给者可以直接或间接的与原先在分散、单个市场的消费者联系起来,加快了金融创新供求的结合,扩大了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广范围,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
第三,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创新主体能够设计出技术要求相对复杂的金融工具,并且合理定价,同时连续地观察和监控经营创新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并对转移这些风险设计相应的措施。
(二)新技术的运用决定了金融创新的进程和范围
首先,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成本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它的应用成本在不断降低,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成本随之降低,加快了其创新的步伐。
其次,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增加了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创新的收益。金融机构通过运用这些新技术可以开辟诸多新型业务,如:指数化货币选择权票据、自动转账服务、现金管理账户、摆动账户以及信息咨询业务、信用卡等中间业务,既增加了收益,又扩大了金融创新的范围。
第三,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加快了金融机构业务多样化的进程。在信息技术革命的影响下,企业和个人都体会到及时掌握信息的重要性,客户在获取信息方面越来越高的要求促使金融机构的业务向多功能综合化方向发展。例如:信息技术的应用拓展了银行的功能,银行可以通过ATM、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而电子资金调拨系统又被广泛应用与资金调拨、证券买卖、外汇交易等。
总之,新的科技革命彻底改变了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传统观念和传统业务,只要有新技术的存在和应用,就伴随着业务与服务的创新。可以说,新的科技革命不单单导致金融创新的发展,更使整个金融体系发生了变革。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包括微观上创新个体对潜在利润的追求,这是内因;又包括宏观上创新个体所处环境所施加的压力,这是外因;同时,新技术的发展又为内外因共同发生作用加速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证,是不可或缺的“金融创新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