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饮用水质量,是有人炒作水的新概念吗
我认为是有人在炒作水的新概念。是因为之前有过这样的评价:说中国的饮用水质量相当于德国的处理污水。这一评论使得老百姓不知道该使用什么水才能算安全,久而久之对我国饮用水质量和水环境治理失去了信心。最近些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老百姓对于饮用水安全的过分关注,各种各样与水有关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上常有出现,这将本来对水处理缺乏信心的老百姓更加雪上加霜,甚者还会引起社会恐慌,但是其中不缺乏流言和谣言。
㈡ 都说我国自来水水质不好,其他国家的自来水水质如何呢
作为饮用水行业从业者,首先表明一个观点,说我国自来水水质不好的往往都会别有用心。
我国最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GB5749-2006,全部指标要求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参考了WHO的最新标准、对比了欧洲、日本、美国等发达地区与国家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而且在覆盖的饮水安全指标、化学污染指标方面也是比较先进的。
所以建议大家首先不要被一些社会上某些商业营销行为误导,也没有听到哪个行业专家或者公众人物一直在我国公共饮水安全方面有发出类似反对政府不作为的声音。
但的确如很多人所说,我国地方政府在公共饮水水源环境防护、风险预控方面还是有很多问题的,经常爆发出各地饮用水水源受污染未及时发现或处理导致自来水污染的事件;很多城市供水管道系统、二次水箱老化或者受污染的事件;而且各地自来水公司工艺处理的水平也存在差异,自来水又大都采取氯消毒,而且存在余氯在水体中(防止管道内微生物污染)。
自来水一旦发生微生物污染或者化学污染,变化快而且变化范围大,是会造成短期集中爆发的安全问题;而当水中微生物污染或化学污染被检测到时,很多人可能已经被感染其中了。
因此在我国很多地方,生饮自来水是存在安全风险的。
政府、医院都建议饮用凉白开,经济划算的同时,因为自来水烧开后冷却30分钟,基本可以去除留存水中的余氯了。
㈢ 谁知道有关矿泉水的一些问题
欧洲 矿泉水 开发保护 管理欧洲是世界上矿泉水开发最早的地区,其中尤以法国、德国等国家其矿泉水开发的历史悠久,且积累了丰富的开发、保护和管理经验。着名的阿尔卑斯山脉跨越了法国、德国、意大利和奥地利多个欧洲国家,阿尔卑斯山所形成和分布的丰富的矿泉水水源,为这些国家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矿泉水开发条件,也使欧洲人从19世纪末就开始养成了矿泉水的消费习惯,更为这些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有人幽默地称法国是靠“三水”(矿泉水、香水、葡萄酒)起家,其中矿泉水排在第一位。几年前,笔者有幸做为吉林省赴欧矿泉水考究团的一员,对法国、德国和奥地利等欧洲国家的矿泉水开发、保护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做为多年从事矿泉水资源管理者来说,体会自然很深刻。现将考察中了解到的一些情况和几点体会向矿泉水界的同仁作以简要介绍,供参考。一、政府对矿泉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法国是世界上矿泉水开发与管理最发达的国家,在与法国矿泉水管理司的座谈中了解到,法国政府及欧洲其他国家矿泉水资源的管理是较严格的。欧盟于二十世纪80年代初制定了矿泉水管理的专门法律,欧洲其他国家也还有本国的相关法律,这些法律都对矿泉水的水源、建厂条件和审批的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在开发矿泉水之前,必须由地质专家进行勘查,然后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勘查结果进行技术鉴定和确认工作,之后才允许企业申请建厂开发。这一程序与我国基本一致。各国政府的地矿、卫生等部门对不同阶段的管理有明确分工。在法国,企业申请建厂开发矿泉水得到批准是很难的。因此,一些小型企业在一开始就没有能力和条件申请建厂开发。此外,政府还委托有权威的科研机构对企业的水源等进行监督,定期报告情况,不合格的将随时关闭。由此可见,法国等欧洲国家对矿泉水资源开发的管理相当严格。二、关于矿泉水标准德国的Fresenius研究所是德国乃至欧洲矿泉水方面最权威的研究机构,该所着名专家Kussmaul博士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一些国家和地区根据本土情况制定了自己的标准,还有一些国家目前尚无标准。德国矿泉水标准是世界上要求最高和最严的,仅限量指标就有100多项。2001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修订颁布了(天然矿泉水法典标准),该标准考虑欧盟各国的情况,对有些指标的要求宽于德国标准.而美国的标准是要求最低和最宽松的,即采用“瓶装水标准”代替矿泉水标准。我国的标准与欧盟标准有相近之处,但德国和欧盟标准都规定,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对水质做任何处理,包括过滤消毒等,以保证天然品质,这与我国是有区别的。由此可见,认定某矿泉水水质的品质,是以本国或本地区的标准为依据,跨地区或世界统一的标准尚不存在。三、矿泉水水源保护欧盟各国对矿泉水水源的保护都较重视,三国都专门制定了水源保护方面的规定。各国的保护形式大体一致。即首先是在政府批准开发时,由地质专家根据矿泉水形成条件确定需要保护的范围,然后由政府部门认定或划定。其次是开发企业买下水源附近一定范围的土地,按政府划定的范围,履行对水源的保护义务。第三是政府部门委托权威性科研机构对企业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有偿对企业开发的水源进行监测,并及时提出保护措施。即政府“划圈”,企业保护,受委托机构监督。考察过程中还了解到,开发企业对水源地都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即在水源保护范围内(企业买下的土地)均不建设有污染性质的工厂、养殖场等,而是大面积的植树、种草,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四、矿泉水开发及市场动态欧洲的矿泉水开发早于其他世界各国,矿泉水作为饮用水始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二战结束后矿泉水开发速度加快,产量和人均消费量急剧上升,仅矿泉水产品的品种就有上百种。以德国为例,现有经政府部门鉴定的矿泉水源600余处,开发企业237家。年产5万吨以下为小型,5~10万吨为中型,10万吨以上为大型。在法国、德国和奥地利,年产5万吨以下的小型企业极少,我们考察的三个矿泉水厂,其产量均在10万吨以上。此外,通过考察,我们还了解了世界排名前几位矿泉水厂商的一些情况。总部设在瑞士的雀巢公司,年产矿泉水640万吨,占欧洲的60%,占世界的15%,世界排行第一。总部设在法国的Danone(达能)公司,年产矿泉水460万吨,占世界的10.8%,世界排行第二。之后依次为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等大公司。德国2000年矿泉水产量在1000万吨以上,营业额达25亿多欧元。而欧洲各国矿泉水的人均消费量也在逐年上升,其中意大利2000年矿泉水人均消费量达140升,列欧洲之首。从表中可见,欧洲各国的矿泉水消费量之大,且还在逐年上升。据德国专家的统计,亚洲国家的矿泉水人均消费量远远低于欧洲。如泰国为70升,中国香港为40升,日本为10升,而中国内陆仅为5升(国外统计),相当于德国二战结束时的水平。此外,欧洲饮水市场中的饮用水种类极多。主要有4个大类,即天然矿泉水(符合当地矿泉水标准的)、疗效水(相当于我国的医疗矿泉水)、一般泉水(无污染和有害成分,但未达到矿泉水标准的)和纯净水(用餐水)。其中天然矿泉水占饮用水市场的主导地位,且倍受消费者喜欢,其价格高于一般泉水和纯净水的2,--3倍。五、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从考察和参观的三个矿泉水生产厂的情况看,欧洲矿泉水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确是先进的,且自动化程度较高。车间内所见到的工人基本是检修和计算机控制人员。所用各种设备大多是欧洲或本国生产。其产品的包装材料有玻璃瓶和塑料瓶两种,其中玻璃瓶包装正逐渐减少,而塑料瓶则主要用PET材料,并有可收回的和一次性之分,PVC塑料瓶在欧洲基本上禁用。生产厂家对水源的管理更是严格和先进的。在德国的HASSIA公司我们惊奇地看到,该厂水源地有8个水井,均安装了自动探测和监测设备,其数据进入厂部内的控制室,在室内水源网络图和微机中,随时监控水源的动态情况。用他们话说,水源是企业的命脉和利润的来源,保护水源和对水源管理的投入是第一位的,这种对矿泉水水源的重视和科学的管理在我国是不多见的。六、几点体会1.通过与法国政府矿泉水管理司的接触,感到国外对矿泉水资源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政府有关部门对矿泉水管理的分工和程序较为明确,且较早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我们在这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2.世界各国的矿泉水标准不是统一的。由于地域、文化、生活习惯和对健康的认识不同,对矿泉水品质和标准的确定不尽相同。各国仍以本国标准确定矿泉水。我国的国家标准与国外相比,既有共同之处,也有自己的特点,但共性都是强调天然性和对人体无害及无污染原则。了解和掌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对认识我国及我省矿泉水的品质和优势具有重要意义。3.政府部门对矿泉水资源的保护都很重视。但由于欧洲多数国家对整个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较好,故对矿泉水水源保护不做为突出问题来强调。而开发企业为了确保矿泉水质量,负责对水源的保护工作也是自然的。我们的矿泉水水源保护多由政府负责,开发企业尚缺乏保护意识和义务。且由于整个生态系统具有恶化的趋势,由此感到我们的矿泉水保护工作任重道远。4.国外的矿泉水生产企业多为规模生产,且生产设备先进,管理水平高,生产成本低。而我省的矿泉水生产企业多为小规模,这也是效益不高的重要原因。所考察的所谓中等规模企业均大于我省的大规模企业,相比之下有很大差距。5.通过考察发现,由于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消费水平的原因,国外矿泉水的消费量远远高于我国。据我国的统计,中国目前矿泉水的人均消费量仅为2~2.5升,比德国人的统计还要低。由此可预测,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矿泉水消费市场将有巨大潜力。6.国外的矿泉水行业协会和科研咨询机构在矿泉水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对矿泉水生产及水源的监测、监督以及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方面,其作用是政府无法代替的。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㈣ 中国饮用水=德国处理污水,这不坑么
饮用水基本安全知识
一、选择饮用水常识
(1)优先选择饮用瓶装水或开水,如果没有条件烧开水,可饮用消毒药剂消毒后的水;不喝被污染的水,不用浑浊、有颜色水洗漱等。
(2)取水优先选井水、泉水,也可选用河岸渗滤水。
(3)盛水器具要经常消毒,并用干净的水冲洗。
(4)有消毒剂味道的水是较安全的饮用水。
(5)选择水源的顺序为井水、泉水、山溪水、江河水、水库水、湖水、池塘水,但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水源水质分析的结果来划定水源保护区,对水源地进行标识,加强保护水源地。
(6)要共同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二、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措施
(1)水源井周围50米或地表水源沿岸30 米范围内,禁止建厕所、牲畜圈,禁止排放粪便、污水或倾倒垃圾,不得在水源边喷洒农药等。
(2)粪便进行统一消毒和管理,动物牲畜尸体等及时清除并立即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地点应距水源地150米以上并远离居民日常生活区,填埋深度应在40厘米以上,填埋按比例加入生石灰(重量为动物尸体重量的1/4~1/2),填埋完成后对填埋地进行标识。
(3)在水源地设置简易导流沟,避免雨水或污水携带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地或其上游地区;对于水井,应在周围设置拦截措施,要建井台、挖排水沟,并对水井进行加盖处理,严防污染物进入。每天定时对井水消毒,用公用水桶进行取水。
三、简易判断饮用水水质方法
看:干净水应该无色、无异物、无漂浮死亡的动物尸体等;
嗅:干净的水没有异味;
尝:干净的水没有味道,如果发现有酸、涩、苦、麻、辣、甜等味道则不能饮用;
验: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利用水质(快速)检验设备等对水质进行快速检验,合格后才能饮用。
四、饮用水消毒方法
(1)家庭和个人用水:煮沸消毒效果可靠,方法简便易行。也可用漂白粉等卤素制剂消毒饮用水。
①漂白粉精片消毒法:清洁水100公斤加漂白粉精片1片,混匀静置30分钟后可饮用;
②二氯异氰尿酸钠药片消毒法:清洁水100公斤加二氯异氰尿酸钠药片(泡腾消毒片)5片混匀搅拌,静置30分钟后即可饮用;
③氯亚明消毒法:先将氯亚明配成10%溶液,每100公斤水中加5~6毫升混匀搅拌,静置30分钟后即可饮用;
④次氯酸钠消毒法:清水100公斤加入10%次氯酸钠5~6毫升混匀搅拌,静置30分钟后即可饮用;
⑤个人饮水每升加净水锭2片或2%碘酒5滴,振摇2分钟,放置10分钟即可饮用。
(2)井水:按井水深度和直径计算出井水量,按比例计算消毒剂投放量进行投加。
(3)集中式供水单位:清除灾害留下的污染物、污泥,清洗制水设施、设备,必须保证消毒剂投加后,在清水池停留时间达30分钟以上,检测出厂水游离余氯含量在0.5~1.0毫克/升范围内,或保证管网末梢水游离余氯含量达0.1毫克/升。
(4)应急饮用水的处理步骤:粗滤-→静置/沉淀-→过滤-→消毒。
㈤ 各地饮用水
中国水利部部长汪恕诚曾承认,中国农村有三亿多人饮水不安全,相当一部份城市水源污染严重,威胁到人的生命健康。
现居德国的中国水利专家王维洛说,水利部的这个数字不准确,实际上,中国有七、八亿人在喝脏水。他说,淮河、黄河、海河、辽河都被严重污染,现在长江有28%的河段也是水质很差的四类、五类水,在这些流域覆盖的地区,老百姓饮用水的质量是没有保障的。
北京自来水质量不错,在中国国内可以算是最好的。但是北京自来水质量还不能满足奥林匹克运动会游泳池的水质标准。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特别在“水立方”游泳馆中建设了水处理设备,以北京自来水作为水源,再经过“水立方”游泳馆中的水处理设备的三道程序的处理,才达到了奥林匹克运动会游泳池的水质标准。这就反映了北京自来水质量的真实面目。
水利部的一位名叫吴季松的司长谈到:中国的自来水不能直接饮用。笔者到经济发展水平与中国相仿的南非,那里的自来水就可以直接饮用,就是南非黑人贫民区中的自来水也可以直接饮用,更不用说发达的欧美国家了。
有人会说,中国不能和德国相比,一个是发达国家,一个是正在高速发展的国家。只要中国经济发展了,今后也会采取更严格的规范。其实,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在三十年前,那时中国的经济比德国更落后,差距更大,那时中国却执行和德国几乎相同的标准然而到2002年,我国:2002年版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品质标准却降低了很多:德国污水处理场直接排放出来的水质,按照中国的标准,可以满足三类水的要求,可以作为饮用水源用。简单地说:中国饮用水水源的质量和德国污水处理场排放出来的水质差不多。
参考:1988年版中国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品质标准和中国2002年版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品质标准。及德国污水处理场排放标准。
德国污水处理场排放标准为:
* 一万至十万人口的污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生化需氧量为二十毫克/升;
* 大于十万人口的污水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放标准:生化需氧量也为二十毫克/升。
2002年版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品质标准:
* 一类水的水质最好,生物需氧量为十五毫克/升;
* 二类水的水质其次,生化需氧量为十五毫克/升;
* 三类水还能够作为饮用水源,生化需氧量为二十毫克/升;
* 四类水不能作为饮用水源,生化需氧量为三十毫克/升;
* 五类水都不能作为农业灌溉用水,生化需氧量为四十毫克/升。
1988年版中国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品质标准:
* 一类水的水质最好,生化需氧量小于等于二毫克/升;
* 二类水的水质其次,生化需氧量大于二毫克/升,但小于等于五毫克/升;
* 三类水:生化需氧量大于五毫克/升,但小于等于八毫克/升;
* 四类水:生化需氧量大于八毫克/升,但小于等于十五毫克/升; 另类水:生化需氧量大于十五毫克/升。
㈥ 什么样的水才安全
【摘要】“中国饮用水的质量相当于德国的处理污水?”、“中国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不能饮用?”、“中国自来水中有避孕药?”,这些与“水”有关的流言,极易误导公众,使老百姓不知使用什么水才算安全,并对我国饮用水质量和水环境治理失去信心,有时甚至会引起一定的社会恐慌。文章针对近年来六个传播率较高且具代表性的与“水”相关的流言进行剖析,让流言止于科普。
“中国饮用水的质量相当于德国的处理污水?”、“中国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不能饮用?”、“中国自来水中有避孕药?”,这些与“水”有关的流言,单从标题上看就使人心惊胆战,极易误导公众,使老百姓不知使用什么水才算安全,并对我国饮用水质量和水环境治理失去信心。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的高速发展和人们对饮水用水安全的关注,各种与“水”相关的资讯在社交平台上常有出现,但其中不乏流言甚至是谣言。这些流言为吸引眼球增加点击率,大多会取一个“自带流量”的名字或标题,使其在网络上近乎病毒式的传播,将公众对水环境本已脆弱的心击得粉碎,有时甚至会引起一定的社会恐慌。接下来,针对近年来六个传播率较高且具代表性的与“水”相关的流言进行剖析,让流言止于科普。
流言一:中国因水污染严重,其饮用水的质量相当于德国的处理污水,长期喝这样的水可能致癌。
剖析:此类流言借助公众对饮用水质量的高度关注,为吸引眼球,断章取义,曲解原意,误导公众想象,制造社会恐慌,进而引发更广泛的流言传播。“流言一”从字面上传递给老百姓的信息是:中国因水体污染严重,人们所饮用的自来水水质等同于德国下水道里排放的污水水质。按这个字面意思进一步推理,公众就认为自己每天饮用的是化粪池里排出的水,饮水卫生和安全根本无法保证,感到十分恐惧,会认为中国自来水“有毒”,这一流言具有很强的煽动性。事实真相是:中国自来水厂水源地的原水水质和德国污水厂污水被处理后的排出水的水质类似!而“流言一”采用偷梁换柱的伎俩,模糊混淆了两组不同的概念,其一是自来水厂水源地的(未经处理)原水不等同于用户家中水龙头放出的自来水,其二是污水厂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不同于污水厂处理后的排出水。根据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的规定,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地水质要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尤其需注意的是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进入自来水厂后,还会经过复杂而严苛的净水工艺流程,达到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106项指标后,才能被输送到千家万户。同时,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水环境的越发重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升级,各种新的水处理技术不断被应用于污水处理厂,当前很多污水厂处理后的排出水已达到甚至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因此,中国饮用水的质量是达标合格的,是有安全保障的,长期饮用是不可能致癌的。
流言二:中国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不能饮用。
剖析:此类流言本不是故意产生,但是由于在发布或传播过程中,以偏概全而被误读,以至于发生传播变异,“变脸”为真假难辨的流言。这种流言貌似有专业机构和科学数据为其“背书”,公众对“水科学”知识一般又了解不多,极易导致社会整体焦虑。“流言二”依据的是水利部于2016年1月公开的《地下水动态月报》(以下简称《月报》), 显示2015年对分布于松辽平原、黄淮海平原、山西及西北地区盆地和平原、江汉平原的2103眼地下水水井进行了监测,发现IV类水691个,占32.9%;V类水994个,占47.3%,两者合计占比为80.2%。又根据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的规定,采用地下水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地水质需达到或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于是网络上很快就出现了以“中国超八成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不能饮用”为标题的文章和视频。当前我国有近70%的人口是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流言二”的大肆传播,使得这些地区居民开始怀疑饮用水的安全性。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若对地下水的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就知道地下水是分为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水利部公布的监测数据是针对浅层地下水,即上层滞水和潜水的水质化验结果,而我国采用地下水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时,大都是使用的深层地下水,即承压水作为饮水水源。承压水是埋藏在上下两个稳定隔水层(岩层)之间的地下水,因距离地表较远且受到两个隔水层的保护,不易受到人类地表活动的影响,承压水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且相对稳定。所以《月报》中的数据是无法支撑“流言二”的,正确且严谨的表述应该是“中国超八成的浅层地下水遭受污染威胁,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但我国深层地下水水质稳定,均达到甚至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完全可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
流言三:中国自来水中有避孕药,难怪不孕不育越来越多!
剖析:此类流言利用近年来人们对饮水和食品安全健康问题的高度关注,忽略物质含量的比较直接得出结论,生搬硬套,言过其实,夸大了事物原有的影响程度。“流言三”最初产生于网上一条微博:“中国是避孕药消费第一大国,不仅人吃,且发明了水产养殖等新用途。避孕药环境污染可导致野生动物不育或降低再生能力。学者对饮水里雌激素干扰物研究发现,23个水源都有,长三角最高。另外,它们作为持久污染物,一般水处理技术去不掉;人体积累,后果难料,”。 此条微博一出,“流言三”很快被炮制出来,立即在网上疯传,让很多不明真相的大众感到可怕。事情的真相是:“流言三”混淆了两组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是“水中检测出微量雌激素成分”不等同于“水中就有避孕药”,避孕药中主要避孕的成分为乙炔雌二醇,每颗药的含量在20~30微克之间。而自来水中其物质的含量一般在0-0.005微克/升,也就是说,一个人至少需要饮用4000升自来水才能够达到一颗避孕药的含量。一个人一天的饮水量一般最多为2.5升,一个人要连续饮水160天才有可能摄入一颗避孕药所含有的避孕成分的含量。在如此长的时间下,人体通过新陈代谢早就将其排出了,根本就不会对人体的生殖系统造成影响。二是“水源水”不等同于“自来水”,水源水进入自来水厂后会经过常规处理和深度处理,包括各种氧化技术和吸附环节等,可使雌激素得到一定的降解,量会变得更少。自来水出厂前需达到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自来水中两种主要雌激素成分双酚A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升,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不得超过0.003毫克/升。同时,水中的物质可能有几千种乃至上万种,微量雌激素在水中被检出实属正常,诚如古希腊米利都学派的创始人泰勒斯在《水本原说》中所述的“水生万物,万物终归于水”。因此,饮用合格达标的自来水绝对不会导致不孕不育,标准规定范围内微量的雌激素也不会对身体有其他什么影响。
流言四:“功能水”能治百病。
剖析:此类流言主要是炒作“水”方面的新概念和新科技,用貌似专业的“画皮”招摇过市,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公众对健康的刚性需求明显增加,五花八门的新概念“功能水”趁机粉墨登场,例如弱碱性水、磁化水、臭氧水、水素水、富氧水、能量水、活化水等等。“流言四”正是抓住这一点,借用一些大众不了解的医学词汇,炒作所谓的新科技产品“功能水”,牵强附会,甚至逻辑混乱,以此蒙蔽普通百姓,诱导大家购买与“功能水”相关的产品。事情的真相是:首先,有一点是十分明确的,世间没有能医治百病的药,那就更不会有能治百病的水;其次,这些“功能水”都会提及“优质健康水”的概念,再过渡到所谓营养保健功能等等神效。事实上到目前为止,关于何谓“健康水”?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中国有句俗话“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一方人孕育一方文化”,未来国际上关于“健康水”估计也难以出台一部大家都认可的水质标准。再次,水由氢原子和氧原子构成,不论怎么处理都不可能具有特殊疗效,除非添加其他物质。而添加了其他物质后,也就不再是单纯的水了,该不该喝、怎么喝就都要因人而异了。最后,还需特别说明的是,这些打着各种新技术旗号的“功能水”,为突出其所谓特效“功能”的噱头,会对水进行部分电解、强氧化、调节酸碱度等操作,导致由其制得的“功能水”偏离了饮用水安全指标范围,长期饮用有可能对口腔及胃肠黏膜造成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影响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
流言五:大量超市停售淡水活鱼,是因水体污染导致的。
剖析:此类流言是利用某一时段大众关注的焦点,因权威消息未及时发布,群众心存疑虑,于是各种荒诞、奇葩的流言就“应运而生”了,很多时候从天而降的“锅”就砸到了“水”的头上。“流言五”正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事情的原委是:2016年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出十个城市水产品专项检查通知,重点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通知中还提到了具体的鱼的种类及违禁药物名称。部分超市经营者因心存疑虑,或是仍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担心被检出,故擅自采取让淡水活鱼集体“失踪”的伎俩躲避抽检。于是,公众在不了解详情时很容易直观地认为,是因水体污染导致活鱼被污染而停售的,流言就抓住公众这一直观心理开始满天飞,“锅”就扎扎实实地砸在了“水”的身上。
流言六:暴雨导致水污染,使得吃西瓜会感染SK5病毒,并致人死亡。
剖析:此类流言是利用SARS(非典)事件后,人们对流行性病毒十分敏感和恐惧的心理,杜撰出一些看似“高大上”而实际根本不存在的专业词汇,再编造一段所谓的“突发新闻”,忽悠蒙蔽普通大众,人为制造恐慌,影响社会稳定。“流言六”中所谓的“SK5病毒”,医学上根本不存在这种病毒名称,也就更谈不上吃西瓜会感染这种不存在的病毒了。同时,即便是吃了受污染的西瓜等食物,其所传染的致病微生物通常为肠道传染病,目前医学上发现的肠道传染病,还没有出现过这么严重直接导致死亡的病例情况。最后,暴雨可能导致部分水体被污染,但也不会马上就使西瓜携带一些完全不存在的病毒。
综上所述,为防止被与“水”相关的流言或谣言忽悠和欺骗,我们需擦亮慧眼,辨别真伪,更重要的是要不断了解和学习“水科学”知识,同时需明辨是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谣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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