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二战时期,为何日本会选择和德国结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虽然已有近百年了,但是留给人们的惨痛回忆和给大家的教训是所有人都不能忘怀的。大家都知道的是,二战有三个主要侵略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德国主要战场是欧洲,日本的主要战场是亚洲。从两国的主要战场上来看两国并没有多大的交集。但是为何在二战时期,日本会选择和德国结盟?两个国家的主要是给自己拉外国援助防止在国际上孤立无援。
所以在日本和德国结盟之后,日本安心的占领东北无后顾之忧,果断的发动七七事变,开启全面侵华的序幕。
② 外国法制史的法国法、德国法和日本法的历史沿革
(1)封建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法国封建制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般指9世纪上半叶到18世纪下半叶持续近1000年的法兰西王国时期的 全部法律。其起始时间的标志,是公元843年 法兰克查理曼王国的分裂至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爆发。在法国封建制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历经了三个阶段,即公元9世纪至13以习惯法为主时期、公元13世纪至16世纪习惯法成文文化时期和公元16世纪至18世纪王室立法成为主要法律渊源时期,它为近代法国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2)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建立。近代法国法律制度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法国制定了《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五部重要法典,再加上宪法,构成了法国“六法”体系。由于法国革命具有彻底性,有一套成熟的思想理论作指导,所以,革命后建立起来的法律指导比较系统和完备,较典型地反映了资产阶级比较系统和完备,较典型地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其他资本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3)现代法国法的发展。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法国连续遭到三次经济危机的袭击,国内阶级矛盾空前尖锐、复杂。为了应付紧急形势,缩小了议会权力,加强了行政权利,政府的委托立法议案在议会中占据优势。同时,为缓和人民群众强烈的民主运动,于1919年4月和1927年7月,进行了两次选举制度的改革,对原来的法典进行某些修改与补充。判例作用有所提高。法国的法律制度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继续进行变革。 (1)封建法制的形成与发展。德国原为法兰西王国的一部分。公元919年,东法兰克王国推举萨克森公爵为国王,开创了德意志王朝。封建时代的德意志长期处于封建割据之中,后来普鲁士邦逐渐强盛,并先后战胜奥地利和法国,为统一德意志各邦扫清了障碍。在整个封建时代,法律的分散性和法律渊源的多元化是德国法最基本的特点。习惯法、地方法、教会法、罗马法以及帝国法令长期并存。封建时代最着名的习惯法汇编是《萨克森法典》,大约编纂于1220年,其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刑事问题和诉讼规则,以及调整封建关系的采邑法。封建时代后期出现了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加洛林纳法典》(1532年颁布)。该法方面的内容,被多数邦国长期授用,在德国封建法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
(2)德意志帝国的建立与近代德国法律体系的形成。1871年,普鲁士以“铁与血”的政策完成了统一德国的任务,建立了德意志帝国。统一后的德国以原普鲁士邦国的法律制度为基础,建立近代法律体系,先后颁布了宪法、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民事诉讼法典、法院组织法、民法典和商法典,成为大陆法系的又一个典型。由于德国统一是自上而下完成的,德国革命带有不彻底性,封建专制主义没有受到根本批判,近代德国法律体系也带有很强的封建君主专制色彩。与此同时,由于德国具有“潘德克顿学派”的理论基础,德国法相对于19世纪大陆法系其他国家而言,结构更加严谨,逻辑更加严密,概念更加准确。
(3)魏玛共和国时期法律的发展。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由于政体的变化和社会化思潮的影响,德国加快了民主政治的进程,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
(4)法西斯专政时期德国法的蜕变。1933年,纳粹党头目西特勒出任总理,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西特勒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将国家政治生活全面纳入战时轨道。在宪政方面,颁布了《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德国改造法》等一系列法西斯法令,废除了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和联邦制,维护西特勒个人独裁和纳粹一党专政。在民事法律方面,颁布了《卡特尔变更法》、《强制卡特尔法》等法令加强对垄断组织的扶持,强化垄断资产阶级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控制,并且颁布了《世袭农地法》、《德意志血统及名誉保护法》等单位法律,推行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政策,巩固法西斯政权的统治基础。在刑事法律方面,原先法律中的民主原则被彻底抛弃,代之以种族主义原则。
(5)二战后德国法的变化。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国战败投降。由于英、美、法、三国和苏联对德国的分别军事占领,德国曾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直到1990年10月3日才实现统一。战后西德建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恢复了魏玛共和国的法制,并根据1949年波恩基本法确立的和平民主原则,对原有的法律进行了修改,使其中的封建因素大为减轻。两德统一后,基本上实行原西德的法律制度,但是也根据情况对新问题进行了若干修改。 (1)封建法制的形成和发展。奴隶制时期,日本使用固有的氏族法,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命令和习惯。公元645年的“大化革新”,废除了奴隶制,确立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统治,创建了以唐朝法律为模式的日本封建法律制度。从大化革新至1868年明治维新前的日本法律制度,其形式内容及法律观念均受到中国封建法律以及法律文化的深刻影响。
(2)近代日本法律体系的建立与完善。1868年,日本进行明治维新,通过一系列改革纲领,着手进行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改革。随之,围绕着经济和司法等方面的立法改革也广泛开展起来,为建立西方化的资产阶级法制奠定了基础。从19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法开始走上全面西方化的道路,以欧洲大陆,尤其是德国法律为模式相继编纂了一系列法典,使日本资产阶级法律体系最终得以确立。
(3)现代日本法的发展。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30多年间,日本法律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变化以1932年军事独裁体制的确立为标志,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经过不断改革,法制建设趋于完备化;后一阶段则与军事独裁统治统治相适应,法制走向法西斯化。二战后,日本法律制度较多接受美国法的影响,法律风格有所变化,并建立了以国会为中心的责任内阁制,赋予公民较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而且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
日本法以善于吸取外来发达的法律制度见长,体现了东西法律文化的融合。明治维新以前,日本法承袭中国唐代和明代法制的传统,是中华法系的重要成员。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加入了大陆法系的行列,以德国法为样板建立了六法体系,但也保留了浓厚的封建因素。二战以后,日本又吸收了英美法的许多精华,在当代社会的法律体系中别具一格。
③ 请说出当时的日本和德国有什么关系
二战时的日本和德国同为轴心国,实行法西斯暴政。
德国妄想入侵前苏联,日本妄想入侵中国,然后在亚洲碰头,挥师全世界。
不过这一切都只是白日做梦。
④ 二战时期德国和日本有啥关系吗
众所周知,德国和日本都是二战的发起国,在很多人认为这两个国家就是盟友,如果不是怎么可能一起发动二战呢?那么德国和日本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
其实德国打心眼里是看不起日本的,日本在二战中很多装备技术都是在德国那里强行要过来的,因为德国认为日本在二战中还是能起到作用的。了解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日本和德国在二战中根本没有联手过,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日本和德国在二战中的目的是不一样的,两个国家根本没有共同的利益。很多时候日本做的一些事情让德国非常头疼,而德国心中认为只要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随便他怎么作去吧。
后来打死德国也没有想到,日本会作死偷袭美国。这让德国对日本的意见更大,最后德国也顾不得日本的生死,不想让自己在世界上树敌太多,最后早早的就投降了。现如今这两个国家基本上没有任何往来。
⑤ 日本与德国历史与文化的比较
日本受中土文化影响,中国在唐时期,日本因大化改新效仿中国封建制度,走上封建社会,引进佛教文化。法兰克的建立标制奴隶制度的崩溃,从而德意志地区从一开始就是封建制度,但由于地处内陆,英法走上对外贸易,意大大利却在地中海发展,德国在当时殖民势力弱。日本因地处地震火山带,所以走上对外扩张道路,但能力很小。直到明治维新,日本走上资本主义。德国在走普鲁士时期,与法国帝国武力交融,走上资本主义。第二次工业革命后德日发展迅速,从而德国发动一战,日本因是战胜国但由于美国阻碍日本在太平洋的势力,所以发展军国主义,发动二战,德国因受纳粹党的控制走上法西斯。战后经济两国发展领先,但日本近年却有军国主义复辟行为,德国同欧盟一同发展。
⑥ 二战日本和德国为什么会结盟
这个问题是有一些历史的巧合的。
首先我们一般的印象就是德意日都是法西斯政权,都有战争诉求,又都是国际弃儿,所以结盟。但其实在同盟发生之前本来的面目并非如此。
最初的希特勒并没有称霸世界的野心而是希望恢复一战前德国的势力和威望,他并没有勇气去直接对抗英法。所以,希特勒最初的计划是同英国与中国结盟,然后共同对日开战,收回一战时日本夺取的原属于德国的利益和殖民地,然后登陆日本本土,迫使日本投降。希特勒对此做了详细的作战计划,并且出口中国武器,帮助中国训练军队。原计划帮助中国训练60个陆军师,然后秘密调遣12个德国陆军师登陆中国一同作战,之后再借助英国海军登陆日本本土,占领日本后由中英德共同分区占领十年。当一切开始准备的时候希特勒把计划递交给了英国首相鲍德温,但是鲍德温热衷绥靖政策,拒绝了希特勒的计划。于是这个计划破产了,德国只能另寻其他途径。英法显然是不可能拉拢的,那么亚洲范围内,中国和日本德国就只能选择一个。而相对中国,日本显然要强大得多,又是法西斯政权,又同样孤立于国联之外,最终德国选择了和日本结盟,于是和中国的蜜月期就结束了。
在英法看希特勒是极端的反共产主义者,所以英法希望祸水东引,让苏德开战进而从中渔利,所以绥靖。但是希特勒最初发动战争的原因其实是洗刷德国一战的耻辱,恢复德国的强大并且实现他个人的报负。所以德国的仇敌中就注定有了英法俄日等等,日本已然结盟,苏联在苏芬战争之前在希特勒看来非常强大,并且俄国一战和德国的仇没有和英法大。所以希特勒选择了拉拢苏联,斯大林在长期的权衡之后最终也同意的了加入轴心国。但是时德国在欧洲已然取得了很好的战果,罗马尼亚等国的加入和苏芬战争中苏联糟糕的表现让希特勒有了更大的野心,即称霸世界,所以希特勒最终拒绝了苏联加入轴心国的计划。于是有了后来的苏德战争。
所以说呢,二战从历史结果看是反法西斯主义的正义战争,但那是从结果出发看得。如果你回正向看当时的历史你就会发现其中有着太多巧合和变数。如果当时英国的首相不是绥靖路线的鲍德温,而是一个类似丘吉尔一样的铁腕人物,那么中德就会结盟,日本就会被肢解,一切都就是另一番样子;如果斯大林没有那么犹豫而果断加入轴心国,一切又会是另一番样子;如果英法不是坚持绥靖政策而是在闪击波兰中就全面参战,一切还会是另一番样子。很好玩是不是?
最后总结回答一下你的问题,德国和日本结盟是因为对日战争计划因英国首相鲍德温的拒绝而破产,在德国不得不重新寻找盟友的条件下结合中国的实力对比和德日的国际形势、意识形态等等因素而决定的。德日结盟对德国来讲可以说是一个次级的选择,而并不是我们最初感觉的鱼找鱼,虾找虾,法西斯找法西斯。
⑦ 二战时,德国和日本的关系怎么样
二战的时候德国和日本的关系当然是非常不错的,毕竟日本和德国都是法西斯国家,而他们的战略目标都是非常一致的,但是在正面战场上德国和日本真的没有太多的交集,不过日本时常会去派军官到德国学习。
当时德国在二战刚开始时是占据着明显的优势的,凭借着闪电战这一先进的打发,德国使用数量并不算太多的军队就快速攻克了波兰,强大的装甲部队逼得法国军队投降,而到了战争后期,希特勒决定攻打苏联,然而这一个想法无疑是错误的。
可是苏联和日本之间却约定好互相不打对方,以致于日本把大部分陆军兵力都投入到了中国战场,而德国军队却在苏联战场上损失重大,日本在太平洋战场上也被美国所击败,所以德国和日本在战场上并没有同盟国那么联系紧密,这也是他们失败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