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精算师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精算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of Actuaries,缩写为CAA。
第二条 协会是精算师行业的全国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依照有关规定对精算师进行自律管理。
第三条 协会宗旨:略
第四条 协会依法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业务范围:略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分为正会员和准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协会的章程;
(二) 自愿加入协会;
(三) 愿意为促进中国精算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四) 个人正会员须具有本协会认可的精算师或其他资格,个人准会员须具有本协会认可的准精算师资格;
(五)单位会员为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雇佣精算师、提供精算服务、或者开展精算教育的其他机构。
第九条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会员入会申请书;
(二)申请成为正会员需两名正会员推荐;
(三)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四)按本章程的规定办理缴纳会费手续;
(五)由协会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第十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正会员享有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监督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协会的会费收支;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行业规范和准则;
(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四)承担协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七)完成协会要求的后续教育。
第十二条 单位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提交单位会员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讨论通过;
(三)按本章程的规定办理缴纳会费手续;
(四)由协会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派代表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二)推荐协会理事人选;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数据信息与研究成果;
(四)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五)监督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单位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传达、执行协会决议;
(二)组织精算人员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承担协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理事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逾期一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如果该会员申请重新入会,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长;
(三)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届举行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由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同届。
理事会由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提名会长人选,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长认为必要或经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理事会。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 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人数不超过理事会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
第二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但调整期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第二十一条中除(二)、(四)、(九)款外的其它各项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七条 秘书处为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九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应当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十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有表决权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名副会长、秘书长人选;
(五)理事会授权的相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理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领导和组织协会的秘书处开展工作;
(二)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五)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 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由会员代表大会审定通过。
第三十六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 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 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
第四十三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 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其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六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 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章程经2010年9月26日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精算师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B. 什么是国际精算师协会
追溯到上世纪1895年,国际精算师协会(IAA)作为精算协会及精算师的一个融专业性、教育性和研究性于一身的国际性机构而成立,自始建之日IAA一直作为全球精算界同仁之间沟通与交流的纽带存在至今。
其法定职权包括:
●促进精算业的发展,提高精算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提高精算专业技能的水准从而更好的为公众利益服务
●推进精算科学的进步
●促进精算师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促进精算师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友好往来
●举办论坛并组织精算师和精算协会进行共同研讨
●在国际事务中作为精算业的官方代表
IAA 是一个非营利的无任何政治目的的非政府组织,而且在联合国的经济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和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ILO)都已登记在册。IAA与许多国际组织都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具体都有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Association ,ISSA),国际会计标准局(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国际保险监管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
自IAA成立之始,协会的独立成员都有机会参加其举办的国际精算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一些学术论文的发表和针对某些学术或职业性质的问题进行探讨,这使得国际的精算界同仁可以相互加深了解。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是在墨西哥的坎昆举行,并且计划2006、 2010和2014年的大会分别在法国巴黎、南非开普敦和美国华盛顿特区举办。
为促进精算科学的进步和一些特殊领域实务工作的发展, IAA为其独立成员专门设立并开放一些部门:
●非寿险精算研究(Actuarial Studies in Non-life Insurance,ASTIN),1957年成立,旨在促进财产和意外险以及在保险精算领域的研究。
●财务风险的精算控制方法(Actuarial Approach for Financial Risks,AFIR),1988年成立,旨在促进对金融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养老基金的研究。
●国际咨询精算师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sulting Actuaries,IACA),1968年成立,最初独立于IAA,旨在促进咨询精算师间的国际交流。1999年被IAA承认为下属部门。
●国际精算师协会卫生部(International Actuarial Association Health Section,IAAHS),2003年5月成立,旨在提供关于公共和个人医疗保险领域的国际主导观点以及相关政策导向。
●养老金、给付计划和社会保障(Pensions, Benefits, Social Security,PBSS),2003年11月成立,旨在为那些对于政府、公司以及个人提供的养老金和其它给付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感兴趣精算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前沿精算(Actuaries Without Frontiers,AWF), 2003年11月成立,旨在为需要并可以应用精算技术的领域提供人力和物力的支持 。
目前,协会又在考虑组建一个寿险部门。为此, ASTIN, AFIR, IAAHS, IACA和 PBSS定期举行座谈会来讨论研究有关的理论和实务工作。以往举行过的座谈会和一些新计划在IAA的网站上都详细列出。
1995年在IAA协会成立百年纪念日上,国际精算协会论坛(International Forum of Actuarial Associations ,IFAA)正式成立。作为国际各专业精算协会的联合,IFAA推动IAA在精算职业化、精算工作实务、精算教育、职业持续性发展以及与政府和其它国际机构关系方面投入了更多精力。1998年6月继IAA改组后,这些工作项目都被合并作为IAA理事会的职责,而且下属的每个成员机构都出派一名代表。
在1998年之前,IAA的理事会的常务会议除了与国际精算大会结合举行的之外一直都在其出生地布鲁塞尔举行。后来随着精算业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可以明显发现会议举办地更迭越发频繁和多样,此外还体现在各委员会对地域、语言以文化方面规定的多样化,以及 IAA领导层本身的特点。由于本身全球范围的性质,IAA支配着来自全球各地的成员协会和那些正尝试成立新协会来提供精算服务和培训计划的组织。在满足适当的标准和要求后,新的精算协会可以注册成为IAA的正式会员(Full Members)或准会员(Associate Members)。对那些申请加入为正式会员的新会 员或准会员,IAA建议与协助委员会(IAA Advice and Assistance Committee)会提供有关的帮助。
1991年,IAA建立了国际发展与教育基金(International Promotion and Ecation Fund ,IPEF)。基金来源主要是各精算协会、IAA子部门、精算公司以及精算师的捐赠。基金的使用主要是以奖学金的形式促进那些精算业刚刚起步的国家精算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为精算教育机构和领导人的一些会议提供资金支持。
管理部门及其组织结构和相应职能
IAA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包括最高执行长官秘书长(Secretary General),及协同秘书长工作的常务董事(Executive Director)和一班负责日常事务的职员。这班职员有两名管理助理组成,其中一人还要兼任网站管理员。
除了董事会之外,IAA的许多工作是通过14个委员会及各类小组委员会、特遣工作组完成的。目前协会下属的委员会包括:
鉴定Accreditation 保险监管Insurance Regulation 建议和辅助Advice and Assistance 提名Nominations 审计Audit 养老金和雇员给付计划Pensions and Employee Benefits教育Ecation 职业化Professionalism执行Executive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金融风险Financial Risks 对外关系Supranational Relations保险会计Insurance Accounting
随着精算业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人们的通讯方式更多的依赖于电子媒介。如果想要进一步了解国际精算师协会、协会的各类会议及委员会的活动,敬请登陆网站:www.actuaries.org.
此链接在IAA的各成员协会网站及其他一些有关精算的站点上都有提供。IAA成员协会的站点上都提供了能直接进入全球精算图书资源的超链接,同时还提供了8种语言的自动翻译工具,极大的方便了成员之间的交流和联系。
IAA站点上有专栏发布协会的半年度公告和季度时事通讯,前者内容多是IAA和成员组织的新闻,还有精算科学、精算实务技能、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方面的发展动态。时事通讯内容主要包括对协会当前活动的即时报道和信息发布。
协会的其他出版物还包括 ASTIN和 AFIR部门共同发布的ASTIN 公告(ASTIN Bulletin), IAAHS出版的IAAHS(IAAHS Online Journal)是同类杂志中质量非常高的一份,内容主要包括一些学术性文章和各类工作组的成果以及各种活动的详细信息。
会员服务、会员资格申请、会员捐赠及持续教育方面的管理
IAA拥有50个正式会员协会和24个准会员协会,涵盖了90多个国家约35,000个精算成员。有些协会的下属成员来自不同国家,而有些国家的精算协会还不只一家。
属于IAA正式会员的协会必须遵照IAA的相应要求制定一套职业行为准则,还要制定正式的纪律机制以及预定一个实务准则的修正采纳程序,从而保证到2005年时该协会的精算师资格认可程序都要符合IAA教育大纲的要求。
会员服务由IAA专门设立的秘书处和委员会来负责。会员资格的申请及捐赠方面的事宜对于不同的范畴是不一而论的,有关管理工作由秘书处来负责,不过事先要得到相关的委员会的推荐和理事会的同意。具体细节在IAA的网站上已提供。
鉴于IAA是对成员协会而不是对个人具有委任权的团体,因此不主司持续教育的项目。不过, 精算师可以通过本协会的推荐去参加一些部门会谈以及IAA的精算大会,来获取CPD 学分。
精算考试体系
1998年6月,IAA通过国际精算教育指南和国际认可精算师资格考试的培训大纲,这可以看作是精算职业向全球化迈进的第一步。从2005年开始,IAA要求其成员协会各自的正式会员资格符合教育大纲的标准要求,从而方可以授予该协会“完全成员”的身份。
IAA在保险监督领域提供的支持
IAA委员会在保险监督领域的主要角色是就保险公司监管方面的问题,与国际保险监督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IAIS)进行联络并反映。委员会下属还有两个小组委员会和一个特遣工作组协助工作,它们是:偿付能力和再保险委员会,以及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工作组。
养老金和雇员给付计划委员会以及社会保障委员会负责与由保险公司签发和管理的养老金或其他给付计划相关的监管事务。
此外,在IAIS与IAA之间的所属关系上,IAIS是IAA的有机成员,同时IAA又是IAIS的观察成员。这种特殊的关系使得两组织的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更加紧密。
曾经拥有的不要忘记,难以得到的更要珍惜,属于自己的不要放弃,已经失去的留作回忆。——高顿网校名人心语
C. 国际精算师协会的职权有哪些
促进精算业的发展,提高精算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提高精算专业技能的水准从而更好的为公众利益服务
推进精算科学的进步
促进精算师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促进精算师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友好往来
举办论坛并组织精算师和精算协会进行共同研讨
在国际事务中作为精算业的官方代表
D. 什么是国际精算师协会
1895年,国际精算师协会(IAA)作为精算协会及精算师的一个融专业性、教育性和研究性于一身的国际性机构而成立,自始建之日IAA一直作为全球精算界同仁之间沟通与交流的纽带存在至今。
其法定职权包括:
* 促进精算业的发展,提高精算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
* 提高精算专业技能的水准从而更好的为公众利益服务
* 推进精算科学的进步
* 促进精算师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 促进精算师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友好往来
* 举办论坛并组织精算师和精算协会进行共同研讨
* 在国际事务中作为精算业的官方代表
IAA 是一个非营利的无任何政治目的的非政府组织,而且在联合国的经济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和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ILO)都已登记在册。IAA与许多国际组织都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具体都有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nternational Social Security Association ,ISSA),国际会计标准局(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IASB),国际保险监管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
自IAA成立之始,协会的独立成员都有机会参加其举办的国际精算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一些学术论文的发表和针对某些学术或职业性质的问题进行探讨,这使得国际的精算界同仁可以相互加深了解。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是在墨西哥的坎昆举行,并且计划2006、 2010和2014年的大会分别在法国巴黎、南非开普敦和美国华盛顿特区举办。
为促进精算科学的进步和一些特殊领域实务工作的发展, IAA为其独立成员专门设立并开放一些部门:
·非寿险精算研究(Actuarial Studies in Non-life Insurance,ASTIN),1957年成立,旨在促进财产和意外险以及在保险精算领域的研究。
·财务风险的精算控制方法(Actuarial Approach for Financial Risks,AFIR),1988年成立,旨在促进对金融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养老基金的研究。
·国际咨询精算师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onsulting Actuaries,IACA),1968年成立,最初独立于IAA,旨在促进咨询精算师间的国际交流。1999年被IAA承认为下属部门。
·国际精算师协会卫生部(International Actuarial Association Health Section,IAAHS),2003年5月成立,旨在提供关于公共和个人医疗保险领域的国际主导观点以及相关政策导向。
·养老金、给付计划和社会保障(Pensions, Benefits, Social Security,PBSS),2003年11月成立,旨在为那些对于政府、公司以及个人提供的养老金和其它给付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感兴趣精算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前沿精算(Actuaries Without Frontiers,AWF), 2003年11月成立,旨在为需要并可以应用精算技术的领域提供人力和物力的支持。
目前,协会又在考虑组建一个寿险部门。为此, ASTIN, AFIR, IAAHS, IACA和 PBSS定期举行座谈会来讨论研究有关的理论和实务工作。以往举行过的座谈会和一些新计划在IAA的网站上都详细列出。
1995年在IAA协会成立百年纪念日上,国际精算协会论坛(International Forum of Actuarial Associations ,IFAA)正式成立。作为国际各专业精算协会的联合,IFAA推动IAA在精算职业化、精算工作实务、精算教育、职业持续性发展以及与政府和其它国际机构关系方面投入了更多精力。1998年6月继IAA改组后,这些工作项目都被合并作为IAA理事会的职责,而且下属的每个成员机构都出派一名代表。
在1998年之前,IAA的理事会的常务会议除了与国际精算大会结合举行的之外一直都在其出生地布鲁塞尔举行。后来随着精算业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可以明显发现会议举办地更迭越发频繁和多样,此外还体现在各委员会对地域、语言以文化方面规定的多样化,以及 IAA领导层本身的特点。由于本身全球范围的性质,IAA支配着来自全球各地的成员协会和那些正尝试成立新协会来提供精算服务和培训计划的组织。在满足适当的标准和要求后,新的精算协会可以注册成为IAA的正式会员(Full Members)或准会员(Associate Members)。对那些申请加入为正式会员的新会员或准会员,IAA建议与协助委员会(IAA Advice and Assistance Committee)会提供有关的帮助。
1991年,IAA建立了国际发展与教育基金(International Promotion and Ecation Fund ,IPEF)。基金来源主要是各精算协会、IAA子部门、精算公司以及精算师的捐赠。基金的使用主要是以奖学金的形式促进那些精算业刚刚起步的国家精算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为精算教育机构和领导人的一些会议提供资金支持。
E. 精算师是干吗的
精算师其基本职能是计算保险费率,评估公司每年的责任准备金,协助政府监督保险公司,担负着对政府、保险公司和保户三方面的重责。精算师资格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精算考试筛选方可取得。国际上着名的精算学会有:北美精算学会、英国精算学会、日本精算学会和澳大利亚精算学会,而北美精算学会在国际上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享有极高的声誉。
F. 精算师的传统职责有哪些
从人身和意外险两方面看,精算师最主要的职责是计算承担保险责任的保费和准备金。保费是保险人为了保险金给付、成本开销和利润向被保险人收取的一笔费用。准备金是为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意外而专门储备的一笔资金。保险公司,尤其是意外险公司为了收支平衡,准备金的大部分是为了抵御意外事件的发生。
意外险的精算就是对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频率和破坏度)进行定量计算。此外,意外事件发生前的一段时间相当重要,事件发生前保险人不会给付任何保险金。人身险的精算主要分析一笔本金在将来的不同时期受到利率等影响而发生的数目变化。虽然两种分析都没有明确的处理流程,但是意外险的精算可以利用固定模型来确定频率和破坏度的随机分布,以及这些分布的参数。人身险的精算可以借用利率的变化和现金的流动来分析。
精算师并不仅仅预测未知事件,通常还要计算已发生的保险金给付,以此开发新的保险产品。
精算师被认为是分析金融风险的杰出专家,近来,他们开始充当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者。
G. 精算师的有关组织
精算师一般属于一个或多个专业组织:
中国精算师协会 (CAA)、台湾中华台北精算协会、英国精算师协会 (I&FA)、北美精算师协会(SOA)、国际精算师协会(IAA)、北美财险精算学会 (CAS)、美国养老金精算师协会(ASPA)、荷兰的精算协会 、印度的印度精算协会、南非的南非精算协会、美国精算学会、加拿大的加拿大精算协会、丹麦的丹麦精算协会、瑞士的瑞士精算协会、德国的德国精算协会、苏格兰的精算学院、欧盟的精算组织、匈牙利的匈牙利精算协会、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精算协会、巴西的巴西精算协会、国际精算顾问协会、以色列精算协会、比利时的比利时精算皇家协会、爱尔兰的爱尔兰精算协会、日本财团法人精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