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样理解相对价格和机会成本之间的关系
价格和机会成本之间没有关系。
相对价格是贸易领域的概念,机会成本是投资领域的概念。
相对价格( relative price):在国际贸易中所交换的商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它体现交换双方的贸易利益。
计算
相对价格的计算方式是:以某国出口粮食、进口照相机为例,两者的比例关系为:照相机的相对价格=照相机价格/粮食价格(均按同一货币折算)。它反映出购买一台照相机而必须放弃的粮食数量。如果这种比率关系在一段时间内发生变化,那就说明它们在利益分配上发生了变化。
相对价格是一个相对数值,也可以是无贸易状态下,一国的两种商品的劳动投入量之比。
为生产一种商品而放弃另一种生产商品的数量,叫做该商品的机会成本,也可做相对价格。
Ⅱ 什么是相对价格
1.假定经济体内有三种要素,两种产品:劳动力和土地产出粮食;劳动力和"钢材"产出制造品.生产函数按新古典模式构造.在短期,这三种要素都视为给定不变.
2.在经济体运行初始状态,我们假定劳动力在粮食部门和制造品部门之间不能自由流动(这符合90年代以前的实际情况),由于粮食部门劳动力相对过剩,则粮食部门劳动的边际产出和收入都低于制造业部门.粮食的价格被低估,制造品的价格被高估,钢铁的价格被低估.(根据新古典生产函数的特点和均衡条件可容易推得,不赘述)
3.经济当局逐步放宽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这也符合中国改革的特点),则会出现劳动力由粮食部门逐步流向制造品部门,在此过程中会出现:粮食相对价格上涨,制造品相对价格下降,钢铁价格上涨,粮食部门劳动相对价格上涨及制造品部门劳动相对价格下降.
以上尚限于微观层面的分析,要进一步得出宏观结论,尚需引入价格调整的粘性假定以及政府部门和国外部门.
本想给一个时间序列,但这两天比较忙,没时间长篇大论做文章,把意思简单说说吧.以后有机会再贴模型.
假定在其他商品价格可调整,但工资刚性的中期(比方说,一年或数月).由于制造业部门初始工资远高于粮食部门,并且工资刚性,劳动力向制造业部门转移时并不表现为制造业部门的工资下降,而是一定程度的失业.
政府为保证就业而低估汇率,以增加出口.由于制造业部门是本国的比较优势产业,汇率低估造成外国对本国制造品需求增加,则制造品行业对劳动力和"钢材"的需求也增加.又恰逢世界经济复苏,加剧了这一趋势.
但劳动力市场存在失业,供给的价格弹性近于无穷,所以汇率低估和固定汇率传递通胀的压力完全集中于"钢材"上.
据此我认为,在中国正发生着两件事:一件事是由于二元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力发生转移,造成制造业部门劳动相对于"钢材"希缺程度下降而出现的相对价格调整.另一件事是由于世界经济复苏,固定汇率和汇率低估共同导致的经济扩张和通货膨胀.
这两件事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制造品不涨,而原材料大涨,进而引起对原材料生产的投资热潮.
上述模型不仅可以解释何以原材料大涨而制成品不涨,还可以解释何以增长与失业并行不悖,何以产出大增而吸收不增.
中国在二元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需要释放大量农村劳动力转向制造业,政府为解决就业而低估汇率,那么一定程度的通胀是必然的代价.我不太想就中国经济是否做出判断,但有一点必须说明,这一轮通胀的原因并不是由于"局部领域的投资过热"造成的,相反这只是结果.这也不是什么"结构失调",而是正常的市场反映.
在定性上,这次通胀不是成本推动型,而是需求拉动型-----汇率低估,世界经济复苏使外需对中国制造业部门需求大增.
如果经济当局认为经济已经过热,那么最有可能实现软着陆的手段还是汇率的逐步微调,由于中国产品大部分低档,国外市场需求的价格弹性不大,到未必会引起国际收支恶化,但会出现就业减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中国要成为世界的工厂,缺的不是劳动力,而是原材料和能源.现在原材料价格上涨体现的就是这一点,遏制对这些领域的投资只能加剧原料供应的紧张.我想,做出"局部过热"的判断是愚蠢的.
这一轮投资增长,主要是私人投资在增长,这不同于以往以公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饥渴”。我有两个朋友参与了钢铁投资。人家能挣到几千万乃至上亿的身价,当然不会是傻瓜;真金白银的拿出去投资,也不会拿自己的钱开玩笑。经济学家有什么理由认为,自己的判断就一定比市场的选择更准确?
说句不敬的话,中国的经济学者和经济政策当局要真有能力对宏观经济做出哪怕是大致的预测,我们今天的电力供应也不会紧张到这种程度。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两年前经济学家们在拼命批判电力投资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就像现在对钢铁行业一样。小火电再不好,也总比今天这样遍地发电机要好那么一点吧?
第一,这一轮通胀,不是成本推动型,而是需求拉动型,主要有两块需求拉动,一个是外需,根源在于低估的汇率和世界经济复苏;另一个是房市,根源在于不合理的土地批租制度。如果不对这两块下功夫,限制上游行业又有什么用?徒然使原材料供应更紧张,生产资料价格更上涨而已,这岂非缘木求鱼?
第二,现在的上游投资是不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将来的产能会不会过剩?
重复建设是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没有一定的产能过剩就没有竞争,如果最大产能恰好等于需求,那叫做“有计划,按比例”,而不是市场经济。
至于“低水平”,那什么又是合适的水平?稍有一点微观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市场采用怎样的技术水平有经济效率,取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希缺程度和相对价格,而不是绝对的技术水平高低,经济学家应该相信市场的选择,而不是代替市场做出判断。
Ⅲ 什么是相对价格水平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相对价格水平K为:,汇率(1单位国际货币折合本币数) 一购买力平价(1单位国际货币折合本币数).
Ⅳ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写法 单价写法 怎么做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分为E组、F组、C组和D组。
一、E组:卖方在“指定营业地点”(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即可。
EXW表示出厂价,运输至码头费用买家承担。EXW一般由生产成本+利润组成,不包含报关、运费等其他费用。
二、F组: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承担货物运输的一方);F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三、C组: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包括CFR、CIF、CPT和CIP。
四、D组: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出口国边境或者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D组包括DAF、DES、DEQ、DDU和DDP。
(4)国际相对价格怎么表示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常见报价
一、FOB价(装运港船上交货):在船上交货条件下,买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并承担将货物运置于“指定装运港”船上的费用和风险。船上交货条件仅可用于海洋或内河水运。
FOB价格=(产品含税成本+利润+国内运输费用—出口退税)/汇率
例如:Fob Shenzhen USD21.5/pcs的意思是:
1)深圳交货,每件价格21.5美金;
2)深圳港上船之前的费用和责任卖家承担,上船之后买家承担。
二、CFR价(成本加运费):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并将货物在装运港(而非目的港)船上。卖方还负责支付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有关的费用。
CFR价格=FOB价格+海运费
例如:CFR L.A. USD21.5/pcs的意思是:
1)美国洛杉矶交货,每件价格21.5美金
2)洛杉矶之前的费用卖家承担,之后的费用买家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际贸易术语
Ⅳ 什么叫做商品的相对价格
商品相对价格则指产品与交换物品进行交易时的兑换比率,假定金钱的供应不变的话,商品之间与金钱相对价格是可以比较的,商品之间亦可以以金钱价格比较出相对价格。
然而当特定金钱或货币的供应增加,该金钱或货币与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均出现下降(即通货膨涨)时,商品在金钱或货币的供应增加期间的金钱价格便出现变动,在金钱或货币供应增加的前后期间,商品以该货币所订的名义价格上升,同时商品之间的实际相对价格维持不变。
(5)国际相对价格怎么表示扩展阅读
商品相对价格的计算
以某国出口粮食、进口照相机为例,两者的比例关系为:照相机的相对价格=照相机价格/粮食价格(均按同一货币折算)。它反映出购买一台照相机而必须放弃的粮食数量。
如果这种比率关系在一段时间内发生变化,那就说明它们在利益分配上发生了变化。相对价格是一个相对数值,也可以是无贸易状态下,一国的两种商品的劳动投入量之比。为生产一种商品而放弃另一种生产商品的数量,叫做该商品的机会成本,也可做相对价格。
Ⅵ 《国际贸易》里关于【机会成本和相对价格】一个问题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是指做一个选择后所丧失的不做该选择而可能获得的最大利益。
简单的讲,可以理解为把一定资源投入某一用途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获得的利益。
机会成本在经济学上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既虚既实的一种成本。它是指1笔投资在专注于某一方面后所失去的在另外其它方面的投资获利机会。
边际成本实际上是在任何产量水平上,增加一个单位产量所需要增加的工人工资、原材料和燃料等变动成本。
理论上来讲:边际成本表示当产量增加1个单位时,总成本增加多少。一般而言,随着产量的增加,总成本递减的增加,从而边际成本下降,也就是说的是规模效应。
边际成本是指在一定产量水平下,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产量所引起成本总额的变动数。通常只按变动成本计算。边际成本用以判断增减产量在经济上是否合算。它是管理会计和经营决策中常用的名词。
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使用一种资源的机会成本是指把该资源投入某一特定用途以后所放弃的在其他用途中所能获得的最大利益。
边际成本:
理论上来讲:边际成本表示当产量增加1个单位时,总成本增加多少。一般而言,随着产量的增加,总成本递减的增加,从而边际成本下降,也就是说的是规模效应。
边际成本是指在一定产量水平下,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产量所引起成本总额的变动数。通常只按变动成本计算。边际成本用以判断增减产量在经济上是否合算。它是在管理会计和经营决策中常用的名词。例如,生产某种产品 100个单位时,总成本为5 000元,单位产品成本为 50元。若生产 101个时,其总成本5 040元,则所增加一个产品的成本为 40元,即边际成本为40元。当实际产量未达到一定限度时,边际成本随产量的扩大而递减;当产量超过一定限度时,边际成本随产量的扩大而递增。因为,当产量超过一定限度时,总固定成本就会递增。由此可见影响边际成本的重要因素就是产量超过一定限度(生产能力)后的不断扩大所导致的总固定费用的阶段性增加。
当增加一个单位产量所增加的收入(单位产量售价)高于边际成本时,是合算的;反之,就是不合算的。所以,任何增加一个单位产量的收入不能低于边际成本,否则必然会出现亏损;只要增加一个产量的收入能高于边际成本,即使低于总的平均单位成本,也会增加利润或减少亏损。因此计算边际成本对制订产品决策具有重要的作用。微观经济学理论认为,当产量增至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时,为企业获得其最大利润的产量。
边际成本的作用:
边际成本作用就是研究成本变化规律,配合边际收入,计算边际利润。
当边际收入-边际成本=边际利润>0时,方案可行。
当边际收入-边际成本=边际利润<0时,方案不可行。
但教材没有涉及边际收入、边际利润,这是其不足之处。
边际成本的计算:
边际成本计算方法很多,教材所承的方法并不是最好的方法,而且与概念不一致。但从应试角度,还应按其掌握。
教材边际成本计算:新筹资的加权成本,即为边际成本。
Ⅶ 国际贸易中价格术语的详细内容
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价格条件。它是国际贸易中构成单价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报价和签订合同时,涉及到价格问题,它都是不可缺少内容。
它又分为出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三组
1、E组:E.W.X.,工厂交货;
2、F组: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3、C组: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的目的地)。
在进口国交货的贸易术语有五种:
1、D.A.F.,边境交货;
2、D.E.S.,目的港船上交货;
3、D.E.Q.,目的港码头交货;
4、D.D.V.,未完税交货;
5、D.D.P.,完税后交货。
下面介绍一下国际贸易中最经常使用的两种交货方式的贸易术语F.O.B和C.I.F:
一、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英文是: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之一。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其他责任、费用也都由买方负担,包括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以及办理货物入境的手续和费用。如果买方指定了船只,而未能及时将船名、装货泊位及装船日期通知卖方,或者买方指派的船只未能按时到达,或未能承载货物,或者在规定期限终了前截止装货,买方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前提是货物已清楚地分开或被固定为供应本合同之用。
在F.O.B.条件下,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卖方还要自费提供证明他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证件。在买方要求下,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给予一切协助,取得提单或其他运输单。
按F.O.B.价格成交,如果采用班轮运输,装船费用包括在班轮运费之中,与装船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然由负责办理运输事项的买方承担。而如果采用程租船运输,按照航运惯例,通常在租船合同中规定船方不负担装船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装船、理舱、平舱费用的负担问题。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在装船等费用的负担问题上发生争议,我们往往在F.O.B.之后加列各种附加条件,这就产生了F.O.B.的变形。它们是以下几种形式。
1、F.O.B.Liner teame(班轮条件),念义是装船的有关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办理。也就是,卖方不负担这些费用,而由船方实际上是买方负担
2、F.O.B.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其定义是卖方仅负责把货物交到买方指派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以后的装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3、F.O.B.Stowed(理舱费在内)这一条件是指卖方要负责把货物交到进入船舱并负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费用。
4、F.O.B.Trimmed(平舱费在内)这是指卖方要负责把货物装入船舱,并为保持船身的平稳,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填平补齐,上述各项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有关办理出口手续付费及对F.O.B.的分类有很大不同。所以在实际操作中需加注意。
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
C.I.F.也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术语。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地的海运货物保险,支付保险费。在业务上,有人称C.I.F.为“到岸价”,其实,按C.I.F.条件成交时,卖主仍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卖方承担的风险也是在装运港时,货物越过船航以前的风险。越过船舷以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货物装船后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也要由买方负担。除此之外,买方还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办理进口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卖方需要提供的单据主要有:商业发票或与之相应的电子数据;必要时提供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证件:通常的运输单据,使买方得以在目的地受领货物,或者通过转让单据出售在途货物;卖方要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保险单据,使买方可以凭该单据直接向保险人索赔。另外,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负责办理出口手续。
C.I.F.价格条件采用“象征性交货”方式(Symtolie Delivery)。所谓“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按合同规定在装运港口将货物装船并提交全套合格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合要求,即使合格的货物安全运达,也不算完条件成交,卖方所要提交的单据名称、内容及份数都应与约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单据、拒付货款。
三、D组贸易术语
D组包括的五种贸易术语中,除了DAF是在两国边境指定地点交货外,其他四种术语都是在进口国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这就与前面各组术语有了明显的区别。按照D 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到货合同,到货合同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按照F组、C 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装运合同,在装运合同下,卖方要支付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运至约定地点所需的通常运输费用,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在货物以适当方式交付运输之后发生意外而导致的额外费用,则由买方承担。按D组术语成交时,卖方要负责将货物安全及时地运达指定地点,包括边境地点、目的港口以及进口国内地,实际交给买方处置,才算完成交货。卖方要承担货物运至该地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可见,D组术语条件下,卖方所承担的风险要大于前面各组,特别是按照DDP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进口国内的指定地点,承担在此之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括办理货物出口和进口的手续以及相关费用。所以,作为卖方在对外成交时,一定要认真考虑该项业务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以及可以采取的防范措施。另外,在打算采用DDP条件对外成交时,卖方还应考虑办理进口手续有无困难,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采用DDP条件成交。
综合以上特点我们可以知道,从E组→F组→C组→D组,总的趋势是:卖方义务负担逐渐加重,而买方义务负担则渐趋减轻.EXW卖方义务最轻,而DDP下卖方义务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