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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中国农产品怎么进入国际市场

发布时间:2022-09-03 02:35:29

⑴ 急:农产品出口国外,应该怎么做

一、商业洽谈
出口双方经洽谈有出口意向,中方出口企业首先向客户邮寄货物小样,由客户进行全面的检测,当检测合格后,可以进一步签订正式合同。

二、准备货物
因国际市场需求各不相同,但单一品种需求量会较大,所以中方出口应提前准备好货物,并且保证货物的品质稳定一致。为了保障货物的质量,可以申请国内权威技术检测单位做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出口标准。
三、申请许可证
中方企业如果是生产加工型企业,长期从事进出口贸易,并有独立的进出口权,可以到当地商检局进行备案,直接向国内大型外贸公司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同。时可以依客户要求申请FORM—A(普惠制产地证)。FORM—A可以在当地商检局办理。
四、报检
中方出口企业应该完成报检工作。企业依客户要求提供材料(包括国内权威技术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申请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完成各项检测。如果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当地商检局有备案,可以直接申请当地商检局进行商检,商检放行即可出口。

五、报关
同时中方出口企业应该完成报关工作。报关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进出口许可证、报关委托书、核销单、报关单、发票、箱单等。

六、定舱
当完成上述申报和检测工作后,中方出口企业就可以向货运公司发出海运或空运定舱委托定舱。

七、提单确认
由合同双方确认提单各细节,以确保提单无任何遗漏。

八、货物投保
如果货值比较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保险公司投保险。

九、货物出运
针对客户需要,采用海运或空运,茶商向货运公司发出货物。

十、装船电通知
在货物出运后,通知客户货物已经出运。同时,将提货单邮寄给客户。

十一、交单结算
一般采用银行交单,买卖双方完成收汇(银行水单)、付货款(增值税票认证)、付运费等过程。同时,涉及到外汇交易的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申报。

⑵ 国际贸易简答题。。。试分析中国产品遇阻"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

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生产国,我国己经具备相当的农产品竞争力,在水稻、蔬菜、水果和畜产品、水产品、茶叶等方面具有较大的比较优势。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后,良好的制度条件为我国扩大出口、发展开放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然而,“走出去”的道路上并非阳光灿烂,作为我国具有相对优势的农产品出口首当其冲,频频受挫。近年来虽然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额一年比一年高,但农产品出口增长速度一直低于出口总增长速度,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是初级产品、产品附加值低以外,农产品出口屡遭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是另一大重要原因 .
自1996年8月起,欧盟成员国相继停止从我国进口禽肉和部分水产。我国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欧盟法规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997年接受了欧盟兽医代表团的考察。代表团考察报告对我国的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欧盟只做出了恢复从我国3家工厂进口兔肉的决定。1998年9月、1999年6月和1999年10月,欧盟兽医代表团先后三次来华考察。2000年5月,欧方公布决议,认可我国山东、上海可以对其出口禽肉,但未批准我国加工厂注册。2001年欧方专家来华考察我国动物及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质监控体系,随后向欧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我国残留监控体系的片面的、不切实际的考察报告,导致我国冻鸡出口下降了41%,保鲜蔬菜和暂时保藏的蔬菜的出口分别下降了20%和29%.
近年来,许多进口国更是加大了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测、检疫力度,这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难度。2002年日本对我国青岛的肉鸡产品检疫项目增加了10个指标,对蔬菜农药残留化验检测项目,由入世前的4项增加到46项;韩国对我国出口蔬菜的检测仅农药残留的检测指标最高时就达200多项;欧盟对我国茶叶的检测项目从过去的6种农药残留检测增加到62种;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美国以担心输入病虫害为由,自2005年4月1日起,禁止进口中国的人造圣诞树等人工木制装饰品,仅此一项禁令将会影响中国对美国上亿美元的出口。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原因分析
使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异常严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同时由于各种卫生、农药标准也因耕作方式不当而常常不合格,从而使中国成为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大国。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内原因分析
①我国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绿色经济观念。我国在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尽管农作物的产量不断提高,但由于我国环保意识淡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致使农业的污染也日趋严重。工农业造成的19各种污染,通过周围的环境(土壤、水等)作用于农作物,使农产品受到污染,导致“问题蔬菜、问题粮食”的产生。此外,由于食品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设施落后,导致食品后续污染问题严重,造成食品生产前期污染未消除,后续污染依然存在的状况。然而,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推出ISO14000标准认证,其环境管理体系成为世界各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跳板,但我国企业并没有作出积极的反应 .
②我国环境标准过低,农业生产企业认证能力薄弱。环境标准是有关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在我国已有的国家标准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不足50%,高新技术标准严重缺乏。此外,国外标准在产品研发阶段就已开始制定,而我国的标准制定却相对滞后,周期也长,没有严格的标准制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品质。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要进入国外市场,就需要获得国际上公认的和特定进口国家的绿色认证,一些企业担心认证会降低价格竞争能力,造成认证不积极,普遍存在侥幸的心理 .如在绿色标志认证方面,我国外贸企业要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不仅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等费用,还要支付不菲的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使一些企业望而生畏。
③农产品检疫系统不健全。从中国近年来发生的假大米、有毒奶粉、冠生园劣质月饼事件到最近被查出的“苏丹红一号”等事件,“苏丹红一号”在十年前就已经被禁了,为什么在今天又查出它存在于大量食品中,在其他国家关注食品安全之际,我国的卫生检疫系统却还形同虚设,更为可气的是,还有一部分官员在开绿灯,使中国农产品生产者对其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不高而导致农产品受阻国外的绿色贸易壁垒,因此中国的检疫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④环保法律规范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正是由于我国法律中有关农产品各种标准的规范不健全,才使发达国家常常钻我国法律的漏洞。目前我国引进外资、进口等环节中的环境条款还不完善,对国外进口产品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不严,对外国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企业的进入管制较为宽松。且在事实上,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国际原因分析
①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人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绿色”成为了一种时尚,一种健康的代言。这促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为此,发达国家政府便在国内推行绿色生产、绿色营销和绿色消费,实施绿色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法律与政策,约束和限制国外未达到本国或国际环境标准的农产品进入本国市场。
②将同一标准使用在处于经济与科技发展不同阶段的国家。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同时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它们制定了众多的环保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是想利用生产和销售绿色产品,发展绿色科技和相关服务,控制未来的世界市场。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着极为迫切的经济增长甚至是温饱问题,在环保领域的缺口较大,它们既无雄厚的资金,又无可以利用的高科技手段,其环保水平尚处于初始阶段,在短期内缺乏实施同一环境标准的能力。而在两个发展水平不相等同的阶段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这就使发展中国家在环保上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发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之外,极大的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步伐的加快。
三、我国应对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1、强化国民绿色经济意识,完善国内环保法规
(1)加大传媒宣传环保的力度。21世纪经济的主旋律将是绿色经济,政府应呼吁提高国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开展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将环境意识化为公众自觉的环境行为,因而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使其知晓我国经济的“绿化”是一项公益事业,受益的应是整个国家和每一个公民。同时,政府要注重发挥职能指导作用,提倡绿色生活方式,把绿色贸易、绿色生活的思想融入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这既可从根本上冲破绿色贸易壁垒,又可保持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使之适应全球一体化浪潮,并与国际贸易体系接轨 .
(2)制定和完善国内相应的环保法规。在国内立法方面,应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缩小与发达国加环保水平的距离。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国际社会在处理贸易与环境争端案件时,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环境法和国内环境法往往倍受重视。从已处理的贸易与环境争端的一些案例的裁决来看,只要引用的国内环保法律规定准确、有权威性,维护环境利益的一方往往胜诉,而对环境保护不利的一方则往往败诉。因此,必须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
2、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的外部环境
(1)整治农业环境,治理农业污染。主要是加强对农业环境、渔业水域、草原牧区、特别是土壤环境的监测。一是要定点、定期对主要农(畜)产品污染情况开展例行监测;二是开展对大中城市郊区、工矿企业周围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三是定期对重要水源进行常规性监测。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受污染损失状况,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调整产业结构(例如受污染的土地种植花草等),进行植物修复。
(2)控制农业水源污染,解决湖泊、大中型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首先要纠正或扭转偏施、重施氮肥的习惯,推广节氮施肥技术。调整肥料结构,实行配方平衡施肥,大力发展多元高效肥,推广专用复合肥,积极推行有机无机肥配套施肥体系,同时应加强改善生态环境的新技术的研究。其次,要推进有机肥工程,以减少化肥的用量,采用多种形式使秸秆还田,集中处理加工畜禽养殖基地的鸡粪、猪粪等使之成为商品有机肥料。结合疏浚河道开发利用丰富的河泥资源,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工作,同时实施河湖岸植树,减少水土流失 .
(3)加强对农业环境科学的研究。政府应增加农业环保科技的投入加强农业保护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农业管理与技术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加科技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环境保护技术模式,引导农业结构合理化,逐步建立起农业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农业结构体系,努力做到生产技术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农业产品无害化。
3、实施扶持绿色产业的政策措施
(1)制定绿色产业倾斜政策。一是要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在一定时期内,对绿色产业企业可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对企业新开发的绿色产品也可以缓征所得税。二是要对绿色产业企业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上实行优惠,鼓励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三是要在工商注册上对绿色产业企业给予照顾,并赋予一些规模较大的绿色产业企业以出口经营自主权。
(2)建立农产品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大量事实表明,绿色贸易壁垒之所以能起到限制与障碍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企业对进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不了解。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组成专门的机构,收集研究我国主要出口农产品可能在哪些国家遇到什么样的绿色壁垒,提出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预警机制,以改变目前这种遇到壁垒就无所适从的状况 .
4、积极推行IS014000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014000系列国际标准己于1996年正式公布。该标准以改善全球环境、促进国际贸易为目标,涉及从原材料的开发生产到产品制造使用及报废处理的所有环节和活动。对于任何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市场对出口产品环保标准的要求,我国应制定和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标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程序把IS014000环境体系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5、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开发绿色食品
面对绿色贸易壁垒,开发绿色农业、发展绿色食品将有益于我国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体方法:
(1)实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目前,我国出口的部分绿色农产品多为农户零星生产,这种小规模分散经营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改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难以降低产品成本,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只有企业联合起来,才能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强实力、实现规模效益,从而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应考虑扶持一批绿色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贸工农一体化和企业集团化效益。可采取“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或者新的生产经营方式“公司+农场”,实现绿色农产品出口生产的规模化经营。
(2)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具有生产绿色农产品的自然条件、技术条件和社会环境条件,可以建立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科技成果优势,实现绿色农业加工增值。
6、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广绿色技术
农业标准化工作就是以农业科技和实践经验为基础,按照简化、统一、协调、选优的原则,把先进科技成果和绿色技术转化为标准,并加以监测、实施,使业生产、加工、管理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活动。实施农业标准化,既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又可以促进农产品优质化,增强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我国要加强对国际农业标准的研究,而在这一过程中,就需要企业自主研究和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生态技术,并将其大力推广,使绿色技术上升为“农业标准化”中重要一部分的。我国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的需要,不断更新农业标准,并使农产品品质标准与安全卫生、分级、包装、运输标准相配套,通过逐步完善,形成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从而为我国农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⑶ 如何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贸之后,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为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促进发展,就必须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此,需要全面理解影响
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因素,研究我国目前的差距,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五大因素影响国际竞争力
影响和制约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因素种种。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大方面

1、政策和体制因素。(l)在补贴和税费政策方面,发达国家与我国的情况形
成鲜明对比:一方面,发达国家均给予农民以各种支持和补贴,另一方面,我国不
仅给予农民的支持较少,还向农民征收高额的各种农业税费。例如,世贸组织中共
有25个成员可以对某些农产品出口进行补贴,共有30个成员使用的黄箱政策支出超
出微量允许范围。根据承诺,欧盟每年可以使用的黄箱政策支出最大,超过600亿
美元,日本超过300亿美元,美国为190亿美元。此外,这些国家均有巨额的绿箱政
策支出。欧盟还有不受削减限制的蓝箱政策补贴。据有关方面资料,有关国家农民
享受到的农业补贴如果按照耕地面积计算的话,每公顷土地为:美国为100—150美
元。欧盟为300—350美元,日本约为600美元。如果按产品计算,目前美国对小麦
的补贴约为每吨25美元,折合每吨约200多元人民币。而在我国,不仅没有如此高
额的补贴,还向农民征收税费。(2)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的各种体制性障碍也非常
突出。地区垄断和地区封锁时有发生,例如有的地方为了使得屠宰税不外流,严格
禁止生猪销往地区外部,或者重复征收税费。(3)在国内运费方面,存在着垄断
定价和垄断性收费,例如铁路运费和铁路建设基金的征收。在公路方面,硬件建设
发展得很快,但是各种关卡林立,频繁的检查和高额的收费使得许多农产品尤其是
鲜活农产品的流通受到严重的不利影响。(4)在国际运费方面,我国的垄断性货
运航空运费远远高于其他国家,这对花卉等鲜活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也是非常不利
的。(5)在粮食方面,我国主产区仍然在实行计划性很强的流通政策,是影响我
国粮食国际竞争力的一个主要因素。保护价收购和顺价销售政策,使得主产区的粮
食经营缺乏竞争力。
2、政府公共服务因素。尽管我国近年来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但
是,政府的职能转变远远没有到位,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远远没有得到发挥。尤其
是在以下几个方面:(1)科技研究、推广与培训。(2)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发达
国家均对农产品的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了各种各样的补贴和支持,包括对批
发市场建设、农民合作社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储藏和运输设施建设等等。(3)市
场规范管理与市场信息服务。农产品的卫生检疫、市场信息服务等等,均是属于公
共服务的范畴。目前公共投入很少,因此,造成了卫生检疫体系的不健全,市场信
息的高质量和无偿服务更是缺乏,也无法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机制,无
法建立起市场信息的可靠基矗。
3、生产结构因素。我国农业的生产规模很小,全国平均为0.5公顷左右,大体
上相当于欧盟的四十分之一,美国的四百分之一。(1)规模小的经济意义是每个
农业劳动力所配备的资源少,因此使得劳动生产率也较低。即便是我国农业劳动生
产率最高的地方,与国外相比也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
也存在明显差距。(2)规模小也使得先进生产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受到一定的约束
。(3)规模小使得营销组织较为不利。生产的品种较为混杂,从千家万户小农收
购不同质量的产品的收购成本很高。
4、农民生产者本身因素。农民生产的素质对竞争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技术和政策,无论是提高质量还是转变生产结构,最终都
需要通过农民生产者来实现。我国农民具有一些很优良的素质,如勤奋、吃苦、耐
劳等,但是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弱点,包括受文化教育水平低、市场意识较差、农
民合作组织缺乏,等等。
5、农产品加工业因素。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起步晚,规模小,水平不高,
也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工业的发展水平不仅对一些原
料性产品如棉花、油料、糖料的竞争力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而且对水果和蔬菜等,
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畜产品方面,也是如此。

国际竞争力如何提高
第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我
国对农业支持的可能空间很大。就黄箱政策而言,我国有3000亿元左右的支持空间
,而目前使用的仅仅为300亿元左右。因此,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的农
业支持财政支出基本上是不会受到世贸组织新老规则限制的。
第二,加大对绿箱政策的投入。重点加大以下各项:(1)加强农业科研和推
广。(2)加强对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培训。(3)加强对动植物疫病防治方面的投入
。(4)加强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和农业市场信息
服务体系的建设。(5)此外,绿箱政策中还有一些项目,不适合我国的情况,不
能在我国采用,如对农民提前退休的补贴等。
第三,改革和调整黄箱政策支出。调整和改革的目的是提高财政支出的使用效
率:(1)减少乃至于停止对粮棉流通企业的补贴,将国有粮食流通企业推向市场
,从而大大提高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的经营效率,减少乃至全部取消国家的巨额财政
补贴。(2)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3)增加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种子
的补贴。(4)对一些特殊产品如新疆棉花提供运费补贴等,对所有农产品的铁路
运输取消铁路建设基金的征收,建立全国的农产品绿色通道,对农产品的公路运输
取消所有收费关卡。(5)增加对农产品营销设施建设的补贴,包括农产品加工、
储藏和运输。尤其是对新发展起来的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借鉴国外许多国家的经验
,国家对这些方面的投资给予补贴资助。(6)黄箱政策的一个特例是蓝箱政策。
由于蓝箱政策的操作复杂,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是无法实行的。
第四,减轻农民负担,在税费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业税费的减免。农业
税费是直接制约我国农产品价格竞争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我国对农民进行
直接补贴的最直接方法就是减免农业税费。
第五,加快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目前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存在着管理机
构繁多,职能高度分散,部门分割严重等诸多问题,造成了生产、流通、加工和贸
易的严重脱节,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开放经济的需要,不利于政府职能的合理有效
发挥。在农业投资方向、农业科研管理、农产品质量控制、农产品产销包括内贸外
贸协调等等方面,都有一些突出表现。

⑷ 农产品进口国原因

(一) 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会成为常态
尽管从2004年到2006年我国农产品逆差额趋于
收敛, 但农产品逆差可能成为常态。一方面, 国内农
产品需求存在缺口, 特别是土地密集型粮食产品缺口
较大, 这必然会使粮食类农产品的进口增加; 另一方
面, 中国农产品出口仍遭遇各种非关税壁垒, 致使出
口增长乏力。例如, 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半
年以来, 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增速明显下降。加拿
大、墨西哥、匈牙利、美国等国均对我国农产品采取
了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 这使得中国农产品出口成本
增加; 再次, 人民币升值也不利于农产品出口, 而会
使农产品进口增加, 特别是人民币升值使得中国劳动
力成本上升, 劳动力密集型的产品的优势不断降低,
这会使得劳动力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减少而进口增加。
综合上面各种因素, 中国未来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成
为常态。
(二) 土地密集型产品进口持续增加
我国耕地面积1915亿亩, 人均占有耕地115亩,
而且还有进一步减少的趋势, 在我国目前的农业资源
禀赋条件下, 发展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缺乏优势, 这就
决定了中国会进口一些土地密集型产品来弥补需求缺
口, 近年农产品进口状况也反映了这一规律, 中国土
地密集型农产品的进口量逐渐增长。中国大豆的进口
量从2005年的2659万吨增加到2006年的2827万吨,
同期比增长613%; 棉花的进口量也呈上升趋势,
2001年进口量只有11130 万吨, 但到2005 年时进口
量就达到25712 万吨, 再进一步扩大到2006 年的
36413万吨, 同期比增长4116%; 玉米进口量由2005
年的014 万吨剧增到2006 年的615 万吨。稻谷和大
米由2005年的5212万吨上升到2006年的7310万吨,
同期增长39%; 棕榈油由2005 年的28318 万吨上升
到2006年的41919 万吨, 同期增长28%。从以上数
据可以看出, 随着中国农产品贸易配额扩大和贸易自
由化的不断深化, 中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进口量持续
增加。从长远趋势来看, 粮食、棉花等土地密集型产
品的进口是必然的, 中国土地资源缺乏, 生产粮食、
棉花等并无比较优势, 通过国际市场进口来弥补国内
需求缺口是必然趋势。
(三) 从亚洲地区的进口比重会进一步增加
目前, 亚洲是中国农产品进口的第二大来源市
场。中国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运输成本是阻碍两国贸
易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中国地处亚洲的区位优势,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从亚洲地区进口会比从其他
更远地区进口农产品具有更低的成本优势(史朝兴、
顾海英, 2006) 。
中国已在2002 年底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
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 2003 年与泰国签署并实施了
蔬菜和水果零关税协议, 该协议允许其它东盟成员加
入, 目前新加坡已经加入, 形成中新泰三方零关税安
排。2005年中国从东盟进口农产品36182 亿美元,
占中国农产品进口的1219%。随着中国———东盟自
115
由贸易区优惠贸易安排政策的不断落实, 以及更多的
国家加入早期收获计划, 中国从东盟地区的进口会进
一步增加。
因此, 无论从地缘优势、运输成本及优惠的贸易
安排政策来看, 中国从亚洲地区的农产品进口会持续
增加, 其占农产品进口总额的份额也会增加。
(四) 贸易方式向多样化发展
中国农产品的生产主要依靠种植和养殖, 因此一
般贸易是中国农产品进口的主要贸易方式, 但贸易方
式向多样化趋势已经显现。通过一般贸易方式的农产
品贸易额占进口总额比重呈现下降的趋势; 通过加工
贸易方式的比重保持稳定, 其中仍以进料加工为主;
其他贸易方式的比重明显呈现上升态势, 其中以保税
仓库转口货物比重最大, 其占总进口额的比重从
2004年的511%上升到2006年的818% , 并有进一步
上升的趋势。另外, 以保税仓库进出境方式进口的农
产品也呈明显增加态势。
(五) 贸易主体性质会进一步调整
长期以来中国的农产品进口处于国家垄断之下,
国有企业是进口的主体, 加入WTO后, 随着中国农
产品进口配额的进一步削减, 以及其他企业经营范围
的扩大, 国有企业在农产品进口中的地位会进一步下
降。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
其在农产品进口中的地位也在不断上升, 未来可能会
占有半壁江山。中国加入WTO后政策的调整使得集
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进口能力激发出
来, 而私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参加者, 其在农
产品进口中的地位也会进一步提升。中国农产品进口
经营主体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
成为进口的主体。
望采纳!!

⑸ 怎么把中国的农产品通过网络卖到世界

谢谢网友的邀请!

农民要把自己的农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有以下四个途径实现。

第一,网络销售。随着高科技的兴起,互联网的出现,给商品流通领域带来新的契机,产生新的流通模式。农民只要在互联网上发一个帖子或一个小广告,就有需要产品的人过来访问,就可以介绍自己的产品,双方达成共识,产品就会销售出去。你在网上接单,真实保质保量交付订单,销售就完成了。你在网上做生意,销售自己的产品,一定要讲求信誉,你必须做公平交易,做良心买卖,迎得客户信任,把生意做大做好。

第二,中间商销售。这种形式是传统方式。是把你的产品提供给专业销售公司或个体销售商人,让他们自己早以形成涌有的销售渠道或销售网络进行销售你的产品。这种方法,只要货真价实,讲求信誉,销售面广,销售量大,但获利比其它方法要少点。

第三,人脉关系销售。你的亲戚多,朋友多,还有同学或过去的同事,通过他们乐意在各地给你找销路,你的产品也不用愁无处可销。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总要交些知心朋友,亲戚老乡,子女的同学同事,或者朋友,亲戚老乡的人脉关系,都是你销售自己产品的有利销售资源,要充分把握和利用好。

第四,产供销一体化组织。农村形成了很多农业合作社。这些组织大部分是政府牵头组建,有的对接过去农村供销合作社组织,重组新的机构,你加入该组织后,按合同提供自己的农产品,只管生活,不管销售。也是很好的办法,可把你的农产品销到全国各地。

第五,在各大媒体上登广告销售。这种方法就要事先花去一定的广告费用,利用广告效应给你宣传产品,销售产品。这种方式,作为农民来说,农副产品利润很低,花去大量广告费,得不偿失,不利于农副产品销售。

以上是本人观点,如有不妥,请在留言区处留下你宝贵的意见,并积极参与评论。特邀请大家关注三农文化作者旭日东升付先。

⑹ 农产品什么时候可以进入国际市场

如果某种农产品具备了以下条件中的一个或几个,你就可以考虑进入国际市场了。

(1)具备比竞争者更好的产品或更低价格的产品。你就可以考虑打入竞争者的国内市场,以削弱其竞争能力。

(2)国外市场的机会利润高于国内市场。

(3)国内市场已经或即将萎缩。

(4)拟扩大销售量实现规模经济时。

(5)需要以降低对某个或某些市场的依赖来降低经营风险。

当然,即使农产品选择的机会是成熟的,进入国际市场的风险依然存在。

⑺ 农产品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主要有两大渠道:一是出口,二是国外生产。在两大渠道之下又有若干进入国际市场的具体方式。

(1)出口。即产品在国内生产,然后出口,包括间接出口和直接出口。

所谓间接出口,是指企业将产品生产出来之后卖给国内的中间商,然后由中间商再分售给国外的顾客。

所谓直接出口,是指企业生产出产品后,不经过中间商,直接卖给国外顾客(可以是最终用户,也可以是中间机构)。

(2)国外生产。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必须或者应该到国外直接进行生产,其方式主要有合同制造、装配、许可证贸易,开办合营企业或独资企业等。

⑻ 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现状及化解对策研究的论文

我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和问题的分析

一、今年我国农产品出口现状分析

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1998、1999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连续两年滑坡,由1997年151亿美元下降到1999年的136亿美元。2000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创1995年来的最高记录,达到15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逐年下降,由1995年的9.9%下降到2000年的6.3%。但农产品贸易一直保持贸易顺差。

今年截止到7月份,我国农产品出口出现负增长,出口额为88.5亿美元,同比下降0.77%。农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比重下降到6%。

(一)6、7月份,我国农产品月度出口额同比连续滑坡,导致累计出口额同比出现负增长幅度

从我国农产品月度出口额增长情况来看,前5个月我国农产品出口情况比较稳定,累计出口额呈正增长。但是5月份以后出口速度开始放慢,5、6月份当月出口额与上月相比分别下降10%和0.3%,6月份当月出口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4%,由此上半年累计出口额出现了0.09%的负增长。7月份当月出口额又比上年同期下降5%,使累计出口额同比负增长幅度扩大到0.77%。

(二)农产品出口结构开始转变,谷物、棉花出口额下降,水产品、蔬菜和其他农产品出口形势较好,畜产品和食用油出口变化不大

今年1-7月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同比共减少0.69亿美元,其中减额最大的是谷物和棉花,分别减少3.23亿美元和1.84亿美元。然而水产品、蔬菜和其他农产品出口额增幅较大,分别增加了1.52亿美元、1.21亿美元和1.22亿美元。

谷物出口除小麦出口增加外,大米、玉米出口均大幅度下降。谷物出口511万吨,同比下降32%。其中,大米出口109万吨,同比下降41%;玉米出口364万吨,同比下降33%;小麦出口大幅度增加,达到27万吨,同比增长145%;

棉花、食糖出口也大幅度下降,进口则大幅度增长。棉花出口4.9万吨,同比下降80%,食糖出口4.8万吨,同比下降78%。

食用植物油出口量增长50%,达到7.2万吨。其中菜油、豆油出口量分别为3.2万吨和3.1万吨,增长幅度分别达到76%和54%。

蔬菜、水果出口继续保持良好增势。蔬菜出口218万吨,同比增长22%;水果出口74万吨,同比增长2%。

畜产品出口额持平略增,出口额为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

⑼ 中国农产品受国外贸易限制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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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向
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已作出一些承诺,未来的农业必将是开放的农业。入世必将对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给中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入世后的挑战,中国的农业和农产品贸易体制也必须在近期内作出较大的改革调整,才能发挥优势,扬长避短。
未来中国农产品贸易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市场化的中国农产品贸易体制,逐步推进贸易自由化,但是对粮食、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战略性农产品加以适当控制是必要的。

一、关于一般农产品自由贸易

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从根本上讲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改善中国农村人口的经济状况,从整体上提高人口素质具有战略性意义。

首先,贸易自由化可为中国农产品出口提供更好的贸易环境,将大大促进中国优势产品的出口。

贸易自由化,并不只是意味着中国要更大地开放国内市场,也意味着中国农产品可以更便利地进入其他国家的市场。据海关统计,1998年中国农产品(包括关贸总协定口径及渔产品)的进出口贸易顺差55亿美元。农产品贸易总值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总值的6.8%,出口约占中国出口总值的7.5%。这说明,中国有些农产品在国际市场是有相当竞争力的。贸易自由化将为中国农产品贸易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扩大进口的同时也促进出口,并且中国在出口方面可能得到更多的好处。因为中国在多数农产品(主要是劳动资源密集型产品)中具有价格优势,如肉类方面,除鸡肉外,猪肉、羊肉价格比国际市场价格低50%还要多,牛肉价格要低80%以上,水果价格则普遍比国际市场价格低40%—70%,而蔬菜价格更低。所以,只要这些产品质量过关,就会有较大的价格竞争优势。也就是说,开放中国农产品市场,外国农产品在中国市场上所占的份额会扩大,但中国得到的国际市场份额可能更大。

其次,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也会刺激中国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来引导农业生产、优化农业资源配置、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带动农业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中国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应是如何把大量(上亿)个体的、分散的农业生产者与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用充分、准确的市场信号引导农业生产者生产优质、适销产品,用市场化的价格机制鼓励生产者采用各种农业新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从而提高生产者的经济效益。过多的政府介入,短期内可能会给生产者带来利益,但长期来说则只能损害生产者利益,因为政府行为往往会扭曲市场机制,过多的保护也增加了旧的生产体系的惰性,使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而且由于政府财力的局限,不可能长期保护下去,一旦原有的保护体系崩溃,农业生产者又不可能马上适应市场进行生产转轨,必然受到更大的伤害。从这个意义上说,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贸易自由化,无论对于政府、生产者,还是经营者、消费者,都是有益的。

市场化的农产品贸易体制包括市场管理体系(市场准入、关税配额、检验检疫、内外销售)、政策法律体系(国内政策法律与国际规则相适应)、市场经营主体等。

(1)从市场管理体系来讲,首先把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结合起来。中国目前存在着行业部门分离,生产和贸易相互脱节的问题。管生产的不了解市场,管贸易的又控制不了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和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当今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上,其弊端也越来越突出。实行农产品生产贸易一体化管理,将大大完善竞争秩序,增强农产品对外竞争实力,在满足国内市场需要的同时,扩大农业出口。其次是一般农产品进出口放开,对一些战略性的农产品规定市场准入量。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玉米、小麦等谷物将成为中国的主要进口农产品,进口量将有较大增长。出于对中国粮食安全的考虑,为了达以粮食基本自给的目标,应对进口粮食(主要是玉米和小麦)的市场准入量作出适当规定。在制定市场准入量时,应考虑到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的可接受程度。

(2)从政策法律体系来讲,一是要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改变过去对农业补贴的方式,建立新的农业生产补贴和支持政策。发达国家一直对农业采取补贴支持的政策,而中国则一直采取农业支持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通过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让农业支撑工业发展,影响了农业竞争力的提高。目前中国包括基础建设、粮食价格、贫困地区的扶持、自然灾害救济、生产资料补贴等支农资金加起来,每年不足300亿元。按WTO的框架要求,允许中国对农业生产每年补贴485亿元,还有近200亿元的上调空间。而且中国对农业的补贴是一种投入补贴,主要用来购买生产资料,导致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扭曲,降低了农业生产资料的分配效率。今后中国应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把补贴方向集中于农产品上,以农产品的保护价格为手段,最终确立以生产补贴为主体的农业补贴支持方式。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在重视农业技术市场的发育、加速引进技术的同时,还应注意知识产权体制的完善和发展,这是保护农业科技投资的有效手段,也是农业科技投资能够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三是健全和完善现有的贸易和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法规。

(3)从经营主体来讲,应鼓励私人企业从事进出口经营业务,实现贸易主体多元化。自由企业制度意味着国家减少对外贸企业注册登记的限制,具体的进出口业务包括进出口时间、数量、交易方式、价格选择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来确定。

二、关于粮食自由贸易

长期以来,中国实行以农促工的工业化道路,把发展工业作为中国的优先战略,因此对农业实行歧视性政策,反映在粮食贸易政策上,就是粮食进出口权由国家掌握,每年进出口的粮食数量由国家计委根据国内粮食生产、供求情况来确定,然后分配给各省市,再由有粮食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对外签约履行合同。

这种粮食进出口贸易体制由于决策时滞长,导致效率低下,并不能很好地起到调节国内粮食供求的作用,而且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脚步的加快,中国亟需建立起顺应全球化步伐的粮食进出口贸易体制,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国际粮食贸易。

当前有人主张全面放开农产品市场包括粮食市场,要求粮食自由贸易。其主要理由是:(1)中国历来对粮食市场实行的计划控制已经使中国经济付出了极大的代价;(2)政府的财政包袱越来越重,对粮食的巨额补贴已经使财政负重难行;(3)硬性的购销、收储、种植计划,不利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经济增长;(4)当前国内已经出现粮食过剩,农民期望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提高收益;(5)粮食不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外部性,长期形成的“泛政治化”倾向是对粮食认识的一个误区,阻碍了粮食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但无论怎么说,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品,在中国粮食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粮食的安全市场化是基于这样两个假设:(1)世界范围内存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完备的市场体系;(2)粮食贸易是一个国家的纯粹经济活动。事实上这样两个假设都是不成立的,就前一个假设来看,一个多边的统一的国际粮食市场远未形成,贸易常常受国家意识形态和国与国之间政治分歧的影响;就后一个假设来看,尽管贸易自由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粮食禁运的可能性,但粮食被某些大国用作外交手段来干预他国内政的事情也是存在的。随着贸易依存度的提高,粮食不安全程度也随之提高。中国作为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在制定农产品贸易政策时,首先要从安全出发,对主要农产品采取必要的调控,对关系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的粮食建立一个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这里还要强调的是:中国是一个农民占70%的人口大国,农业作为基础产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处于弱势,且农民又是政权存在的支持力量。一旦开放过快,对农业和农民形成冲击的后果是无法预测的,因为开放之后,进口什么、出口什么,进出口的比例,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还是引起国民经济衰退,不是可以由某个能人政府任意控制就控制得了的。过多地进口粮食,会造成短期内城市消费价格降低,但是从长远看,如果粮农的收入得不到保证,粮食生产就会受到打击,影响到中国的粮食安全和整个社会的利益。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这些农业人口占人口比重很小的国家和地区,多年来不惜以高补贴维持粮食的高成本和高价格,以平衡城乡收入水平。拥有8亿农民、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中国,更应该注意城乡之间的利益协调。经济全球化与贸易自由化除了为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提供充分的机会外,还使自由流动的资本更具投机性,所可能造成的恐慌更大,给国内粮食市场秩序带来的不安全性成倍增长。一旦发生大面积的粮荒,危及的不只是农业,而可能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受影响的也不只是农民,而可能是整个国家。适当的粮食保护是有益的。市场开放是一个趋势,但必须控制开放的速度。推行有松有紧的开放,并做好前期准备,逐步减少开放后的负面影响才是积极明智之举。

三、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配套问题

1.政府定位

政府定位原则上逐步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指导,在总量控制的同时,放宽流通方面某些具体环节。

2.改革的重点是理顺体制

在宏观管理方面,目前中国实行生产、流通、出口、财政补贴分业管理,未能形成覆盖整个农业领域的宏观政策。而WTO框架下的“农产品协议”规则牵涉到整个农业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生产与市场脱节、消费与贸易脱节、国内与国际市场脱节的调控体系。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应是建立国内国外市场一体化的农业领域的流通格局。具体地说就是要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资本配置、农业生产、农产品国内销售和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上下游、产供销、内外贸“三个一体化”。

3.选准切入点,逐步放开粮食流通领域

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在产区的种植、加工、仓储、合同定购方式进入产区直接收购粮食,通过市场竞争的客观效力,保证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

现在外贸进出口经营权已全部放开,在放开进出口经营权的同时,是不是可以适度放开国内粮油市场。国营专业粮食进出口企业多年来一直只能作为各省市粮食购销企业的出口代理,不能从收储环节直接拿粮,不但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被截断,难以及时反馈市场信息,而且增加了中间环节,增加了费用,使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竞争能力,而且跨地区、跨部门的协调运营费时费力。

此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有许多出口加工企业不能进入的地方,这样在整体运营上就要依赖内销部门,无法自主决定进口或者出口时机,限制了出口企业的经营广度和深度。由于没有跨区域的粮食收购权,难以形成与供应链条的对接关系,有些地区农户缺乏最终用户或加工企业的有效指导,盲目地不顾当地条件发展某些优质农产品,结果导致高质低价。在这些方面,国外的粮食企业基本上是国内国外上下游、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如美国的卡吉尔、法国的路易达浮等。

适应流通体制的改革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和农业贸易政策,中心是通过提供农业补贴来调动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建立以农产品价格支持尤其是粮食价格支持为核心的政策体系。在支持方式上应该是由投入补贴转向产出补贴。

⑽ 加入WTO后,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与对策

提供几篇,供你参考

第一篇: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一、 加入WTO对我国主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1.对玉米的影响。入世后,国外质优价廉的玉米将对我国玉米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我国玉米的国际竞争力将有所下降。但另一方面,随着世界主要玉米生产国取消对玉米的出口补贴,国际市场玉米价格将有所回升,我国玉米的国际竞争力可能进一步提高。
2.对小麦的影响。加入WTO后,我国承诺将降低小麦的进口关税,增加小麦的进口量。这样,我国小麦的竞争力将进一步被削弱。与此同时,世界小麦麦主生产国也承诺削减小麦的出口补贴,这样我国小麦的竞争劣势将有所扭转。但总的说来,由于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对粮食城求的压力,我国在今后的若干年内仍将是世界小麦主要进口国。
3.对大米的影响。目前,我国大米的竞争力虽然有所下降,但大米仍然具有比较优势。在WTO农业框架下,世界市场大米价格将呈上升趋势,因而我国大米的竞争力将有所回升。此外,随着日、韩承诺削减其对大米的支持与保护水平,我国大米的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大米出口将进一步扩大。
4.对棉花的影响。加入WTO后,随着我国减少对棉花贸易的保护,我国棉花的竞争力将被进一步削弱。由于世界纺织品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我国棉花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拉大,未来几年我国仍交寺加进口棉花的数量。
5.对水果的影响。加入WTO后,适度引进国际竞争,将有利于我国加快提高果品质量,增强我国水果的国际竞争能力,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
6.对水产品的影响。我国水产品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加入WTO后,有利于扩大我国水产品的出口市场,改变出口布局,实现出口市场的多元化。关税下调显然会削弱对虾的国际竞争力。
7.对肉类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肉类生产大国。在价格上,除禽肉和牛肉外,我国肉类价格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加入WTO后,我国肉类生产和贸易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国际竞争力将进一步提高。

二、 WTO框架下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政策选择:
1.积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
2.积极主动地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加快市场化步伐。
3.充分利用WTO的“绿色”政策,加强对我国农业的适度保护。
4.按国际标准经营农产品进出口业务,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
5.改革现行的农业管理体制。对农业管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和运作机制要重新定位,通过行政机构的精减和重组,从中央到地方成立一个有权威的综合性农业管理部门,协调各方面关系。同时政府管理部门要实现向宏观管理、信息服务的职能转变,尽快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贸易的信息数据库,并与国际信息网络联接,为农民及时提供准确的国内外农产品生产、供给、需求、价格变动趋势的市场信息,为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企业提供有关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政策法规及有关的要求,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争取主动。

第二篇: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和对策中国加入WTO,势必会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这种影响小至每个消费者、生产者的切身利益,大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既有有利的影响,也有不利的影响,笔者试就此作一分析,并就此提出一些相应对策。

1 《WTO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我国的承诺

《WTO农业协议》就是1995年1月1日生效的原关贸总协定第8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农业协议。其主要内容有:
1.1 市场准入规则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国必须遵守WTO的市场准入规则,开放本国市场。具体地说,第1,实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即各成员国的各种非关税措施都要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转换成“等量关税”。第2,在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的基础上实行关税减让。减让要以各国1986-1988年的平均关税为基数,发达国家在6年内(即1995-2000年)要将平均关税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即1995-2005年)要削减24%。对每一单项税目,发达国家削减幅度不得少于15%,发展中国家不得少于10%。第3,各国要保证最低市场准入机会。如果一个国家的进口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要在《协议》实施第一年将进口量提高到1986-1988年国内平均消费量的3%,到《协议》实施期结束时扩大到本国消费量的5%。第4,实行关税配额。即配额准入量内的进口农产品享受低关税,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农产品要缴纳较高的关税。第5,实行特殊保障措施。如果一国某种农产品进口量猛增或国内价格猛跌,则该国可采取征收进口附加税等形式加以限制,但须事先通知WTO农业委员会和受此政策影响的国家。依据以上原则,中国在与美国达成《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和《中美关于中国WTO的协议》时还作出如下承诺:到2004年1月1日,农产品简单平均关税税率将从目前的22%降低到17.5%,对美国优惠产品的税率将从目前的31%降至14%。具体承诺是:第1,棉花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棉花进口初始配额为74.3万t,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配额外为76%。进口配额将逐步增加到2004年的89.4万t,配额外关税税率降至40%。国有贸易实体和非国有贸易实体各占33%和67%的进口配额。第2,对奶制品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撤销与WTO规定不符的一切非关税措施。第3,降低鱼类进口关税税率,从目前的25.3%逐步调整到2005年1月1日的10.6%。第4,谷物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中国承诺在配额内进口征收低关税(谷物的关税率为1%,谷物加工品不高于10%),配额外进口征收76%的关税,到2004年,配额外进口关税税率降至65%。第5,肉类进口实行单一关税管理制度,同时削减肉类关税,到2004年完成减让。第6,油籽和大豆油。首先,我国承诺到2006年实现大豆油的贸易自由化。在过渡期内,对大豆油的进口实行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初始配额为17.18万t,配额内关税税率为9%,配额外为74%,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为50%;到2005年,配额将逐步增加到32.61万t,配额外关税税率降到20%,为私有贸易实体预留份额增加到配额制取消前的90%。从2006年起,取消大豆油关税配额制和准国家专营制,进口只征收9%的关税。其次,对大豆的进口不建立配额制,关税税率限定在目前的3%(1998年大豆进口量超过300万t),同时把大豆粉的关税税率限定在5%。再次,中国答应取消棉籽、向日葵籽、红花籽、花生仁、玉米油的配额制,代之以10%的关税税率。同时,对这些菜籽和大豆油进口征收的关税税率不高于其他植物油。第7,对专业农作物进口实行单一的关税管理制度,并逐步降低关税。第8,我国将削减木材及木材制品的关税税率,从目前的10.6%降至2004年1月1日的3.8%。同时,如果中国在加入WTO谈判中为其他国家提供更为优惠的关税减让方案,则这一更优惠的方案同样适用于美国。
1.2 国内支持规则
WTO农业协议规定,各缔约国都要削减国内支持总量(AMS)。发达国家在6年内要削减AMS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要削减13.37%。但WTO农业协议对国内支持措施作了区分:凡属“绿箱政策”的补贴是允许的,可不作削减;凡属“黄箱政策”的补贴则是不允许的,必须要作削减。“绿箱政策”是指那些既不会产生贸易扭曲,又能提高农业效率的政策,具体包括如下主要方面:第1,由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病虫害防治、检疫检验、培训设施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第2,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提供的贮存补贴;第3,粮食援助补贴;第4,自然灾害补贴;第5,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投资补贴;第6,地区发展补贴。“黄箱政策”是指那些容易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主要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种子肥料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贷款等。
1.3 出口补贴规则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缔约国必须逐步削减出口补贴,包括削减对农产品出口的直接支付、出口奖励和为降低营销成本而提供的补贴等。规定发达国家在6年内将出口补贴的预算开支削减36%,将有补贴的出口量削减21%;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分别削减24%和14%。中国承诺在加入WTO后对所有农产品均不给予补贴。
1.4 动植物检疫检验规则
WTO农业协议允许各个成员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长为目的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构成不公正的岐视,从而造成隐蔽性的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限制。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原则应以国际标准、准则和建议为基础,并在充分透明的情况下实施。另外,中国还作出如下承诺。第1,撤消对美国柑橘和美国太平洋西北部7个州的小麦进口禁令。第2,承诺将分3年逐步授予所有贸易实体贸易权,实现所有的贸易实体均有把除特定产品清单中的商品(包括小麦、玉米、大米和棉花)外的大多数商品进口到中国各地的权利。同时在3年内将逐步批准外国企业参与进口产品的分销业务,并允许其提供与分销相关的一系列服务。第3,允许美国在中国“入世”后15年内对中国产品仍适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在中国人世后12年内可以针对中国出口引起或可能引起市场混乱的特定产品实施保障措施。第4,中美同意加强两国在高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鼓励研究机构和农业企业在高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与合作。

2 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有利影响

2.1 加入WTO是我国加速市场经济建设、争取WTO成员资格,享受WTO成员国权利的先决条件
《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及《WTO农业协议》主张以市场作为合理配置经济资源的手段。以市场为取向,这与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和目标完全一致。执行《协议》就意味着向市场经济和自由贸易体制靠拢,使中国的经贸体制融合在世界经济结构的大框架中,这将有利于加快引进国外市场机制,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由于农业一直是中国加入WTO谈判中争议最大的部门之一,作为加入WTO的承诺,《协议》的签署就为中国“入世”扫清了重大障碍,它有利于为中国农产品贸易特别是农产品出口创造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通过WTO的多边谈判机制,中国与其他贸易国的农产品贸易纠纷可以得到较为公正的解决;通过直接参与国际贸易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国的合法利益得到体现,摆脱“别人制定规则,中国被动参与”的不利局面;加入WTO中国可以享受多边的永久性的最惠国待遇,使主要贸易大国将不得不取消对中国实施的不同程度的贸易歧视政策。
2.2 加入WTO可使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主体多元化多元主体的互动关系,将为中国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运作提供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减少在现有农产品贸易体制下的“寻租”行为,保持农产品贸易体制的透明性和可预见性,为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稳定的法律环境。《WTO农业协议》及《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还通过保证私有贸易实体的贸易份额,结束进口垄断状态,极大地激发国有贸易实体的主动性和经营活力,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高国有农产品贸易实体的竞争力。
2.3 加入WTO可以扩大农产品贸易的内容
中国加入WTO有一个3年的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内,中国将逐步批准外国企业参与进口农产品的分销业务,允许其提供与分销有关的一系列服务。目前,在中国,这些与农产品分销相关的服务业务发展较为缓慢。正如中国在80年代初引进加工业促进中国加工业的发展一样,允许引进农产品贸易的服务内容将为中国农产品贸易服务业发展提供一些可行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促进中国农产品贸易服务业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2.4 加入WTO有利于我国在发挥中国农业比较优势的同时,以较低的价格取得国内消费者所需的农产品
随着人口增长、工业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对农产品尤其粮食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同时中国农业资源相对短缺,投资不足,生产方式落后,直接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和产品供给能力的提高,造成了粮食实际成本的迅速上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尤其粮食价格通过20年的不断上调,已接近甚至超过国际市场水平。开放农产品市场,中国就可以按比较优势的原则,放弃部分产品的生产,尽可能地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利用相对廉价的进口粮,弥补中国日益扩大的粮食供求缺口。
2.5 加入WTO将有利于我国加强对外农业技术合作与科学交流
加强合作与交流有利于提高我国农业生物工程技术运用水平,优化园艺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增强这些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这些产品的出口。中国园艺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出口具相当优势。中国园艺产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3%以上,水产品和畜产品居于主要位置。但三者在出口农产品中的比重在1995年到1998年间有所下降,园艺产品在1995年高达40.46%,1998年仅为33.11%;水产品和畜产品在出口中的地位分别由1995年的第2、第3位下降到1998年的第3、第4位。除了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外,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这些产品的质量问题。因而加强同世界各国特别是美国的农业技术合作,提高中国园艺产品、水产品和畜产品生产过程中科学技术应用水平,改善产品质量,必将推动中国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促进和扩大农产品的出口。

3 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不利影响

在签署《中美农业合作协议》、《中美两国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中,中国就开放农产品市场做出了一系列承诺,这些承诺可能在中短期内给中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带来一些挑战和冲击。
3.1 大幅度削减农产品关税,取消某些产品配额制,有可能造成短期内农产品(尤其是谷物)进口的增加,从而使农产品自给率相对降低。同时,随着农产品市场的逐步开放,我国农民的收入将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如《协议》撤消了对美国牛肉、柑橘和东北部7个州小麦的进口禁令。据估计,禁令的撤消、关税的降低将使我国对美国小麦的进口从1998年的200万t增加到500万t,进口的增加将使中国麦农损失54.6亿美元。此外,美国的玉米、柑橘、肉类的大量进口将进一步挤掉中国农产品一部分市场,使原本就存在的农产品“卖难”问题更加突出,农民增收更加困难。这对启动和发育农村市场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3.2 中国加入WTO后将不对农产品进口进行补贴,停止增加并减少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这将使农产品特别是玉米、大米和棉花等因失去获得补贴的机会而处于不利的地位中国从&拻*年开始取消了出口补贴,并曾承诺不再恢复采取出口补贴措施。但近些年来,农产品成本迅猛上升,价格迅速提高,农产品低价的优势已渐消失,在发达国家能在一定程度上使用出口补贴来提高其农产品出口竞争能力的情况下,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将面临越来越严重的挑战。
3.3 《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规定对中国出口农产品运用“非市场经济国家”倾销标准和“特殊”的特定产品保障措施。这将使中国农产品在规定的相应年限内(分别为15年和12年)易受美国反倾销措施和保障措施的影响
美国《199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规定,“非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指计划经济及一些市场经济不发达国家。对来自这类国家的倾销产品的“正常价格”的确定,美国采取替代计算法,即由美国商务部选定一个与该非市场经济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相似的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以该替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作为确定“正常价格”的基础。由于替代国事先不确定,中国某些农产品特别是鱼类、蔬菜、坚果等对美国的出口是否构成倾销及倾销的幅度如何,事先都无从预料,因而该制度带有明显的歧视性。中国出口美国的农产品可能成为美国农业保护主义的牺牲品。
《协议》规定,美国可以对中国出口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混乱的特定农产品实施保障措施,这是一种“选择性保障条款”。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保障措施协定》第2条第2款规定:“各项保障措施应对正在进口的产品适用而不问其来源(imespective of its Source)”。“不问其来源”实际上就是非歧视性原则或最惠国待遇原则在保障措施方面的具体化。因而相对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精神而言,这种选择性条款带有一定的歧视性,违反了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据《保障措施协定》第11条第1款(乙)规定,保障措施主要有自愿出口限制、有秩序销售安排、出口节制、出口价格或进口价格调控机制、出口或进口监督等等。由于这些措施不受WTO的法律约束,其实施前后无需通知WTO或其他成员国,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因而,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在加入WTO12年内可能受这些“灰色区域措施”的影响。
3.4 加入WTO还可能影响我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结构,使农产品进口市场多元化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受阻
目前,我国农产品的主要进口市场为北美地区,1995-1998年占农产品进口的30.5%以上,但有下降的趋势,1998年比1995年的38.8%下降4个百分点。其次是亚洲地区,占中国农产品进口的20%以上,由于受金融危机、货币贬值的影响,该地区对中国出口份额由1995年的21.5%上升到1998年22.6%。拉美和大洋洲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也较为强劲,拉美一般占中国农产品进口的14%以上,大洋洲占10.5%以上。欧洲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波动较大,其比重1996年比1995年的12.8%下降了6个百分点,但近年又表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1998年比1996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因而,近年来中国农产品进口市场有多元化的趋势。《协议》实施后,由于中国承诺对美国许多大宗农产品撤消进口禁令或大幅度降低关税(而这些在中国进口农产品中占有重要比重),中国从该地区的进口将增加,使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农产品进口市场多元化趋势有所“收敛”,而中国农产品进口对北美市场的依赖程度重新提高。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进口市场的集中将使粮食安全问题更为突出。

4 对策与建议

4.1 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生产结构
所有农产品都应按比较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即适当让出部分产品的国内市场,把不具备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如粮食)的生产减少到最低安全水准,同时将用这些产品生产的资源转向适销的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生产上来,充分利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国内有限农业资源的最佳合理配置,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水平。
4.2 大力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业生产力,优化农产品质量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竞争激烈,农产品“卖难”,增产不增收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产品质量不高。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发展“高产、高效、高质”的“三高”农业,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4.3 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
小规模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其市场交易效率低,信息成本高,农业资本利用率低,最终造成农产品成本居高不下。因而,适当改变经营方式,降低成本,成为必然的需要。这就必须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节约资本投入,扩大规模,取得规模报酬,达到降低农产品总成本,提高竞争力的目的。
4.4 进一步增加“绿箱”投入,提高农业生产力
《WTO农业协议》对于不引起贸易扭曲的国内农业政策,即“绿箱政策”不加限制。在诸多“绿箱政策”中,加强一般性政府服务、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和环境规则支持对目前中国农业生产尤为有益。加强一般性政府服务有利于农业科研水平及农业抗灾害能力的提高;增加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给农产品生产者适度的生活保障,有利于保护生产者的积极性;提高环境规划支持,有利于保护农业生产力的源泉。
4.5 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和保险体系
农业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大。为增强农业的风险承受能力,保护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维护生产者的利益,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在发达国家,农业保险已受广泛重视,成为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政府为参加保险的所有农作物提供30%的保险费补贴,投保农民的作物减产35%以上,可以取得联邦保险公司很高的赔偿金额。这种通过农作物保险保证生产者收入的稳定,取代灾害救济和价格补贴的做法,即不违背WTO规则,又能起到保护农业的作用,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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