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国内保险责任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意外事故)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装卸转运货损)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分摊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支付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震动、碰撞、挤压造成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液体货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盗窃)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雨淋)
第三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收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1.国际运输保险种类有:一般主要的有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
2.平安险简要来说就是单独海损不赔。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损。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在发生上述意外事故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装卸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保险人为抢救货物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3.水渍险
简单来说就是平安险+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11种附加险
4.一切险简单来说=平安险+水渍险
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11种一般附加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条款;2.淡水雨淋险条款;3.短量险条款;4.混杂、沾污险条款;5.渗漏险条款;6.碰损、破碎险条款;7.串味险条款;8.受潮受热险条款;9.钩损险条款;10.包装破裂险条款;11、锈损险条款。)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⑵ 国际货运中一切险包括哪些
国际华云中的一切险(all
risk)是海上运输保险的基本种类之一,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遭受特殊附加险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均负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一切险所负责的险别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
⑶ 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及其六大特征
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及其六大特征
从世界范围来说,货物运输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是最古老的险种之一。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各种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遭受损失的一种保险。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及其六大特征超知识,欢迎阅读。
什么是货物运输险
从世界范围来说,货物运输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是最古老的险种之一。货物运输保险是指以各种运输工具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运输过程中的货物遭受损失的一种保险。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国内贸易,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手中,都要经过相应的运输过程。为货物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已经成为贸易、尤其是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险,不仅能够保障货主的经济利益,而且有利于商品交易和运输业的正常发展。
货物运输保险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其保障对象、承保标的、承保风险、保险合同变更、保险期限和保险关系六个方面。
一、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对象具有多变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对象的`多变性主要指的是被保险人的多变性。贸易活动中货物买卖的目的不仅是实现其使用价值,更重要的是实现货物的价值或货物的增值,这就决定了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频繁易手,不断变换其所有人,从而必然会引起货物运输保险被保险人的不断变化。
二、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标的具有流动性
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是流动中或运动状态下的货物,它不受固定地点的限制。
三、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综合性
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风险范围远远超过一般财产保险承保的风险范围。从性质上看,既有财产和利益上的风险,又有责任上的风险;从范围上看,既有海上风险,又有陆上和空中风险;从风险种类上看,既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客观风险,又有外来原因引起的主观风险;从形式上看,既有静止状态中的风险,又有流动状态中的风险。
四、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变更具有自由性
由于运输中的货物面临的风险大小及出险几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承运人而非被保险人,所以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可以随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自由转移,而无须事先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因而,在实践中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合同往往被视同提货单的附属物,随着提货单的转移而转移。
五、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空间性
由于采取不同运输工具的货物运输途程具有不固定性,所以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不是采取1年期的定期制,而是以约定的运输途程为准,即将从起运地仓库至到达目的地仓库的整个运输过程作为一个保险责任期限。这一特征使得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具有空间性特征,因而,“仓至仓条款”是确定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限的主要依据。
六、货物运输保险的国际性
货物运输保险的国际性主要表现在其所涉及的地理范围超越了国家和区域界限。国际运输货物保险所涉及的保险关系人,不仅是本国的公民,而且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商、承运人、金融机构与货主等,因此由保险可能产生的纠纷的预防和解决,必须依赖于国际性法规和国际惯例。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将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不同种类。按照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不同,可分为水上运输险、陆上货运险、航空运输险、邮包险、联运险;按照适用范围,可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按照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可以将海洋货物运输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此处仅介绍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⑷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
您好!
一、海上货运险的基本险主要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平安险保险责任: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水渍险(胶合板,旧设备,化工品类,五金类)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所有普通货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根据承保风险的不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附加险分为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一般附加险有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钩损险,受潮受热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这11种一般附加险可供投保基本险为平安险或水渍险时选择加保,但在投保一切险时则不需加保,因为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已包括上述11种附加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特别附加险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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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国际货运保险的常识有哪些
在国际货运物流作业过程中,只要涉及货物作业、监管的运作环节都有可能涉及货物保险问题。一般保险最受重视的环节有仓储作业、空运、海运、陆路运输作业阶段。很多情况下港口作业过程的保险是作为运输保险的一部分投保的。海运过程中的险种分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又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陆路运输过程中的险种主要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航空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
图源:腾讯云APE
在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中,物流合同的一方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在非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货损或货物灭失的情况下,保险人先向货物利益方进行赔偿,而后取得货物利益方的地位,有权向责任人追偿。此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在事前确定货物利益方没有私自放弃任何有关损坏货物的任何权利,这是为确保保险人理赔后权利能够得到充分弥补。
其次,保险人理赔后,应当取得与代位求偿及诉讼的一切相关证据,并应取得货物利益方的配合。
再次,注意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物流保险合同往往标的较大,必要时需要行使财产保全以确保保险人的利益。
最后,物流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专业性很强,所以在事前与事后法律咨询上要选择物流、海事方面的专业律师。
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包括条款、涉及损失以及程序。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程序有时一批货物的运输全过程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工具,这时,往往以货运全过程中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何种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种类。
货物从卖方送到买方手中,要通过运输来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如遭遇意外损失,则由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以保证贸易的正常进行。各种对外贸易价格条件,都需明确保险和运输由谁办理。例如国际上通用的离岸价格(FOB)和成本加运费价(C&F)中不包括保险费,保险由买方自理;而到岸价格(CIF)中包括保险费,由卖方办理(见对外贸易价格条件)。保险所以成为国际贸易所必需,是因为它将运输过程中不可预料的意外损失,以保险费的形式固定下来,计入货物成本,可以保证企业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的稳定,避免由于意外损失引起买卖双方和有关利益方面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使保险公司从自己经营成果考虑,注意对承保货物的防损工作,有利于减少社会财富损失;进出口贸易的货物在本国保险,还可以增加国家无形贸易的外汇收入。
⑺ 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有哪些
舱面货物险。该附加险承保装载于舱面的货物被抛弃或海浪冲击落水所致的损失。一般来讲,保险人确定货物运输保险的责任范围和厘定保险费时,是以舱内装载运输为基础的。但有些货物因体积大或有毒性或有污染性或根据航运习惯必须装载于舱面,为对这类货物的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可以加保舱面货物险。
加保该附加险后,保险人除了按基本险责任范围承担保险责任外,还要依舱面货物险对舱面货物被抛弃或风浪冲击落水的损失予以赔偿。由于舱面货物处于暴露状态,易受损害,所以保险人通常只是在“平安险”的基础上加保舱面货物险,以免责任过大。
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核心内容: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以其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种类相应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包括条款、涉及损失以及程序。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条款
中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使用的都是中国保险条款(CIC)。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比较通用的保险条款是伦敦保险协会条款(ICC)。这一条款在1981年1月1日生效的新条款中作了比较重大的改革,将原来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传统险别,分别改为(A)、(B)、(C)3种险别。“(A)险”负责一切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B)险”负责条款列举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水损、抛弃、冲击落海以及装卸事故造成的损失,“(C)险”比“(B)险”少了地震、火山爆发、电击、水损和装卸事故造成的损失。这种划分责任的方法,责任比较明确。随同条款的改革,对200多年来被国际保险市场广泛采用的英国船货保险单也作了根本性的修改,取代的是货物和船舶单独使用的简明保险单,便于各方理解,有利于业务的开展。
二、国际货物运输涉及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Average),指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海损也包括与海运相连的陆运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海上损失按损失的程度可以分成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B、部分损失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三、国际货物运输的程序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投保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应根据买卖双方商订的价格条件来确定。例如按F.O.B.条件和C.F.R.条件成交,保险即应由买方办理国际运输保险;如按C.I.F.条件成,呆险就应由卖方办理国际运输保险。办理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一般程序是:
a、确定投保国际运输保险的金额
投保金额是诸保险费的依据,又是货物发生损失后计算赔偿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投保金额应按发票上的C。I。F。的预期利润计算。但是,各国市场情况不尽相同,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办法也各有异。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有按两种办法:一种是逐笔投保;另一种是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办理。
b、填写国际运输保险投保单
保险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的书面申请,其主要内容括被保险人的姓名、被保险货物的品名、标记、数量及包装、保险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开航日期及起讫地点、投保险别、投保日期及签章等。
c、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
保险费按投保险别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的险别、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目的地,并参照国际上的费率水平而制订的。它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种。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费率,后者系指特别列明的货物(如某些易碎、易损商品)在一般费率的基础上另行加收的费率。
交付保险费后,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险单(insurancepolicy)。保险单实际上已构成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契约,是保险人寻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在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损失或灭失时,投保人可凭保险人要求赔偿。
d、提出索赔手续
当被保险的货物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可以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按〖INCOTERNS1990〗E组、F组、C组包含的8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买方办理索赔。按〖INCOTERNS1990〗D组包含的5种价格条件成交的合同,则视情况由买方或卖方办理索赔。
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如发现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应立即向承运人或有关方面索取货损或货差证明,并联系保险公司指定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提出检验报告,确定损失程度;同时向承运人或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属于保险责任的,可填写索赔清单,连同提单副本、装箱单、保险单正本、磅码单、修理配置费凭证、第三者责任方的签证或商务记录以及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来往函件等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应当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并办理,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