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芯国际股权结构
机构持股名单如下:
BrownWilliamTudor,UBSGroupAG,CitigroupInc,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主要业务是根据客户本身或第三者的集成电路设计为客户制造集成电路芯片。
中芯国际是纯商业性集成电路代工厂,提供0.35微米到14纳米制程工艺设计和制造服务。
荣获《半导体国际》杂志颁发的"年度最佳半导体厂"奖项。
⑵ 哪些机构持有中芯国际
机构持股名单如下:
Brown William Tudor
UBS Group AG
Citigroup Inc.
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个人持股就没列了。
⑶ 光芯片的5家公司是哪五家
摘要 芯片是led产品的核心部件,芯片的好坏将直接决定着led产品性能的优劣等级,包括光效、光强、光衰、光色、色温等关系到led主要性能标准。大功率led芯片就是在额定电流在20ma以上的大功率led所使用的芯片世界着名的led芯片封装厂家。我知道的有美国的普瑞和韩国ssc,台湾做芯片封装的据说也很厉害。在国内珠三角地区的话,广州光为照明也是业内很有名气的led芯片封装基地。光为照明作为处于快速发展行业的民族企业,针对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研发出高价值高技术的畅销系列产品,掌握led封装核心照明技术,正打造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大功率led创新基地!
⑷ 中芯国际是私营还是国营企业
中芯国际属于股份制上市公司。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纽交所代号:SMI,港交所股份代号:981),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内地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企业。
中芯国际是纯商业性集成电路代工厂,提供 0.35微米到28纳米制程工艺设计和制造服务。荣获《半导体国际》杂志颁发的"2003年度最佳半导体厂"奖项。
(4)哪些公司持有中芯国际股份扩展阅读
中芯国际向全球客户提供0.35微米到45/40纳米芯片代工与技术服务。除了中芯国际高端的制造能力之外,我们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晶圆代工解决方案,以一站式服务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从光罩制造、IP研发及后段辅助设计服务到外包服务(包含凸块服务、晶圆片探测,以及最终的封装、终测等)。全面一体的晶圆代工解决方案务求能最有效缩短产品上市时间,同时最大降低成本。
公司与世界级设计服务、智能模块、标准单元库以及EDA工具提供商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为客户提供广泛且高灵活度的设计支持。公司装备了大陆最先进的光掩膜生产线,技术能力跨越0.5微米到45纳米。我们的测试服务则针对逻辑电路、存储器、混合信号电路等多种芯片。
为了更好地服务全球客户,中芯国际还在美国、欧洲、日本和台湾地区提供客户服务和设立营销办事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芯国际
⑸ 大唐电信母公司可以将持股中芯国际的股权转让给大唐电信吗
股权的实质是基于股东身份而对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让即是股东身份的转让,股东权利内容中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在实践操作上也无法实现。
一、股东股权转上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
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因此股权转让所包括的权利是股东权的全部内容:比如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6.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8.股东优先认购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股东权利损害救济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等。
二、股东资格如何取得?
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
2. 受让股份取得;
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
4.继承取得;
5.接受赠与取得;
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
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三、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么?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股东可以退股么?
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五、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 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六、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七、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八、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性条款,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协议因缺乏主要条款而无效。但双方协商补充条款的或特别约定的比如:赠与等,则该协议仍然有效。
九、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可以,但这种转让协议不能直接对公司发生效力,必须要有公司的注册股东配合签定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如遇争议,则首先要确立实际投资人的股东地位后才能使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十、股东会通过同意股权转让的协议但事后原股东反悔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办?
视为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成立。但如果造成拟股权受让方实际损失的,可追究反悔方缔约过失责任。
十一、一个有限公司的48个股东与受让方签署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也全部接受了股权转让的价款,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在部分股东反悔,提出该合同无效可以吗?仍然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并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经合法程序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东的反悔并不构成其无效,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的转让合同当然有效。
十二、多个股东的股权转让合同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还是分别与受让方一对一的单独签署呢?
可以。法律对此种情况并无限制性规定,只要多个股东同意合同的内容和签署形式,是可以在一个合同上签署的。
十三、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十四、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资金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吗?
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或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
十五、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
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十六、股东会决议通过后部分股东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属于股权转让性质并已经实际交付股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该部分股权强制执行公司登记手续或要求该部分股东赔偿因不执行股东会决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十七、股权转让时出让股东已经全部接收了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并进行了公司财务、管理等项交接但工商变更登记前可以视为股权转让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了吗?
协助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是转让合同义务的一部分,但并非主要义务。在出让股东已经全部接收了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价款并进行了公司财务、管理等项交接后,可认为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受让方可以要求公司或出让人协助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如果受阻可以以公司或出让人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 两人股东公司,其中一人故意躲着不出来,股权转让能否进行下去?
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们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十九、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或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怎么办?大股东欺压小股东,即不开股东会又长期不分红怎么办?
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大股东如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的,还可以依法起诉至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掌控公司的大股东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遇到大股东欺压小股东,不开股东会又不分红,小股东完全可以依法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十、 股东一方即不来开股东会也不愿转让股份,使公司运营陷入僵局怎么办?
首先要看这个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如果是小股东不来开股东会会,表示他放弃股东的权利,只要在程序上没有过错,一般对公司的运营没有实质性影响。如果是大股东则要看其是否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一般大股东处在控股地位,不会故意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果其故意不参加股东会则有可能使公司运营陷入僵局,此时小股东或其他股东有权利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如果大股东及他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故意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还可以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对其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二十一、纠纷股东一方将公司公章分别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来又不使用怎么办?
遇到此类公司内部权利纠纷,首先应该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议,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召开股东会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即诉讼解决。重新刻一枚公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
二十二、挂名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怎么办?
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 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十三、小股东虽反对大股东转让股权,但是又无能力实现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怎么办?
有二种办法:1、如果大股东侵犯了小股东利益,可以依法起诉。2、退出公司,对外转让掉自己的股权。
二十四、股东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在一起怎么办?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将公司财产和家庭财产明确分开的话,那么在对外承担债务或责任时,法院就可能“揭开公司的面纱”,判决责任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即不认为该公司具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地位。这也是对“滥用”有限责任公司权利的股东的惩罚和对善意的债权人的合理保护。
⑹ 那只基金里有中芯国际这个股份
中芯国际( 688981 )持有的基金名单一览
006540南方绩优成长混合C、202003南方绩优成长混合A、006131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C、460300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A、006399宝盈祥颐定期开放混合C、002011华夏红利混合、001910泰康新机遇混合。
001475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001513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001837前海开源沪港深蓝筹精选混合、001118华宝事件驱动混合、163415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006435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006608泓德研究优选混合。
(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这要看情况),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3)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⑺ 中芯国际影子股有哪些
中芯国际影子股主要包括上海新阳、中微公司、上海新升(沪硅产业全资子公司)、澜起投资(澜起科技全资子公司)、中环股份、韦尔股份、汇顶科技、盛美股份(已申请科创板上市)、安集科技、徕木股份、聚辰股份、全志科技、至纯科技、江丰电子。
中芯国际已在上海建有一座300mm芯片厂和三座200mm芯片厂,在北京建有两座300mm芯片厂,在天津建有一座200mm芯片厂,在深圳有一座200mm芯片厂在兴建中,在成都拥有一座封装测试厂。
(7)哪些公司持有中芯国际股份扩展阅读:
中芯国际还在美国、欧洲、日本提供客户服务和设立营销办事处,同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此外代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一座300mm芯片厂。
中芯国际自创建以来,已经成长为中国大陆规模最大、技术水准最高,世界排名第四的晶片代工企业。
⑻ 高盛在中国控股了哪些企业
2001年年底,高盛以现金加合作经营的方式购买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账面值为19.72亿元的资产包。
2003年高盛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融盛资产管理公司,融盛公司是第一个正式注册并得到中国政府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资产管理公司。
不久,高盛又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手中收购了80多亿元人民币的不良资产2005年4月,高盛以1.076亿美元的价格买下了上海市福州路318号的百腾大厦(Pidemco Tower) ,成为上海迄今为止成交价格最高的地产买卖。
2005年高盛向21世纪中国不动产公司注资2200万美元,从而成为了21世纪中国不动产的第二大股东。
(8)哪些公司持有中芯国际股份扩展阅读:
专注于管理体育人才以及制作赛事及活动,管理多位中国着名运动员,例如刘璇、郑洁、潘晓婷等,并独家代理国家体操队及国家跳水队之所有商业开发业务。
我们亦与国家羽毛球队建立紧密战略伙伴关系。我们相信,凭藉本身强大的体育资源与丰富的专业知识,我们有能力制作及管理世界级赛事及运动会。例如,我们曾参与管理及制作于上海举办之二零一零年李宁杯中国羽毛球公开赛。
我们的新业务模式结合体育与娱乐元素,开辟引人注目的新类别项目。这些赛事与项目让我们得以开拓内容配送业务。
我们的体育专业知识亦让我们可为各品牌拥有人提供体育市场推广咨询服务。透过协助我们的客户建立其品牌,我们在抢占中国体育业务价值链上又迈进一步。
⑼ 微电子芯片企业股有哪些呢
综艺股份、大唐电信、同方股份、ST沪科、张江高科等。
1、综艺股份
综艺集团创建于1987年,起步于南通市通州区黄金村。集团成立20多年来,制订了超越竞争的蓝海发展战略,以股权投资为桥梁。
迅速切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有计划地坚定向现代化的高科技投资控股企业转型,打造成功了以信息科技产业为主线的高科技产业链,完成了以新能源为龙头、信息产业和股权投资为两翼的产业布局。
2、大唐电信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控股的的高科技企业,公司于1998年在北京注册成立,同年10月,“大唐电信”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3、同方股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名字取自清华大学清华园最早的建筑、昔日用作祭祀孔子的地方—同方部。
公司主要从事资讯科技(资讯系统、电脑系统、宽带通信)、能源与环境(人工环境、能源环境、建筑环境、生态环境)两大产业。同方股份在1997年成立,并在同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公司更名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4、ST沪科
ST沪科是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主要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5、张江高科
张江高科技园区,被誉为中国硅谷。成立于1992年7月,位于上海浦东新区中南部,是中国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与陆家嘴、金桥和外高桥开发区同为上海浦东新区四个重点开发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