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措施、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文化、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❷ 与货物贸易相比较,服务贸易的特征急啊!
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特征
2004-11-22 08:10
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 国际服务产品市场日益完善 , 国际服务产品市场不断呈现出新的特征 , 对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国际分工格局、以及贸易参加国政府的经济政策等产生重要影响。
一、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
20世纪60年代以来 , 世界经济结构的重心开始转向以服务业为主 , 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 也是增加国民收入和提高就业率的重要手段。服务业的发展必然推动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在1970年为700多亿美元 , 1980年为3800亿美元 ,1990年为8660亿美元 ,2002年则上升到154000亿美元 , 年平均增长速度达6.4%, 超过了同期货物贸易 5.9% 的增长速度。服务贸易日渐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 , 改善本国国际收支状况的重要手段 , 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状况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从表中可以看出 , 在国际服务市场上发达国家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体 , 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有决定优势。发达国家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 , 国际服务贸易呈现以欧美为主的格局 , 美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最大比重。2002 年 , 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西班牙、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 ( 地区 ) 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意大利、法国、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中国、加拿大。另外 , 区域性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 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组织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纷纷成立 , 并获得快速发展。区域内市场的扩大使贸易趋势增强 , 贸易规模扩大 , 国际服务贸易也得到迅速发展。
其次 , 国际服务贸易对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 , 以技术进步为动力 , 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 , 国际服务贸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呈整体上升趋势 , 尽管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成员发展状况不平衡 , 但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的贸易结构使服务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 发达国家在新兴服务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
最后 , 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壁垒呈现逐步降低的趋势。近年来 , 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推动下 ,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有所降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许多项目中都具有绝对或相对优势 , 为了扫清存在于服务贸易的壁垒 , 便利其打开世界服务市场 , 它们率先削减了本国服务贸易壁垒 , 如在电信领域 , 美国已允许外国世界各地区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比重企业持有100%的股权 , 欧盟也开放了基本电话服务市场 , 并对雇用人员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标准。
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服务贸易也得到发展。发展中国家虽然在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行业较发达国家明显滞后 , 但在资源、劳动密集型服务领域中 , 发展中国家则具有一定的优势 , 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也得到迅速发展 , 服务出口占世界服务出口总值的比重增加。到2002年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比重约为9%, 而且各国发展不平衡。2002 年服务贸易出口额前30名的国家和地区中 ,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大陆、印度、泰国、土耳其、马来西亚、墨西哥、波兰 , 分别占国际服务贸易出口额的 2.4%、13%、1%、0.9%、0.9%、0.8%、0.6%;在进口贸易中 , 中国大陆、墨西哥、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印度、巴西 , 分别占国际服务贸易进口额的2.9%、1.1%、1.1%、1%、1%、1%、0.9%。
在服务贸易商品结构方面 , 发展中国家在普通劳动力输出、建筑工程承包、部分旅游服务业等领域占有较大的优势 , 如马来西亚、泰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航空公司在世界优秀航空企业排名表上常常名列前茅;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 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有了较大的增长;一些技术、经济实力较强的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发展技术层次较高的服务贸易 , 如印度、印度 尼西亚、菲律宾、墨西哥等国正着力推进通讯业、信息业的建设 , 泰国正努力将曼谷变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等。然而 , 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 , 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规模仍较小 , 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业不发达 , 尤其是现代服务项目不具有竞争优势。
二、国际分工基于各国的竞争优势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国别结构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不同国家在国际服务产品市场上处于不同地位 , 同时也使不同国家在服务贸易利益分割中占有不同的比例。这是各国发挥竞争优势的必然结果。
国际服务贸易的分工基于各国的绝对优势。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 , 国际服务贸易是从属于货物贸易的 , 在货物贸易高速增长的带动下 , 同货物进出口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 , 即生产性服务贸易得到发展 , 如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货物保险、国际结算服务等。服务贸易资源的不可替代性、不可移动性等特征 , 构成一国服务贸易的基础。
但绝对优势并不是决定一国服务贸易的唯一因素 , 从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可以看出 ,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 , 服务贸易的主要项目是劳工的输出、运输服务等 , 战后随着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发生和完成 , 电讯、金融、运输、旅游以及各种信息产业、知识技术等的迅速发展 , 服务业加快向这些领域的扩展 , 新兴服务贸易的比重不断提高。
90年代以来国际运输服务贸易比重明显下降 , 从1990年的33.8%下降到2002年的30.6%, 同期国际旅游服务比重下降幅度较小 , 自28.5%下降为22.3%, 其他服务贸易所占比重则迅速上升 , 由 37.6% 上升到47%。这种明显的上升主要是由于金融、保险、信息等产业的迅速崛起及其快速进入服务贸易领域造成的 ,是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社会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 , 国际服务贸易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种变化说明传统的服务贸易优势 , 即绝对优势在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分工格局中的地位相对下降。如以自然历史文化等资源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行业 , 在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分工格局中的优势相对降低。
可以说 ,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取决于各国的比较优势。服务作为一种特殊商品 , 它同一般商品一样 ,是在一定的生产要素结合下提供和生产出来的。可以把服务的基本要素分为三部分:资本、劳动力和知识技术 (即人力资本)。
不同的服务产品依赖于不同的生产要素。实物资本与运输服务的优势有直接的联系 , 人力资本与保险、金融服务等优势有密切的联系 , 旅游方面的优势则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资源。由于不同服务使用的要素结合不同 , 又由于服务部门的多样性 , 它的范围从高技术行业如信息、数据处理到简单的劳动力输入与输出 , 这就使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都可能在某些服务项目上拥有比较优势。发达国家由于资本丰富 , 在国际投资、国际运输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等项目上拥有比较优势;而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众多 , 劳动力资源丰富 , 工资较低 , 在劳务输出、建筑工程承包等方面拥有比较优势。其中各个国家的比较优势不同 , 于是形成了今天的国际服务贸易格局。
这种格局的形成首先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 , 服务业在国内生产者值中占绝大部分比重 ,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等发展程度的国家处于从工业经济社会向服务经济社会过渡的阶段 ,但服务业也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低收入国家则在第二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 , 逐渐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由于各国的技术条件、资本数量、生产规模不同 , 决定了服务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差异 , 从而决定了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发达国家在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 而发展中国家除少数服务贸易产品外 ,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另外 ,一国的基础设施完备与否 ,如交通信息网是否通畅 ,也会对其服务行业竞争优势和在国际服务分工中的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影响服务贸易的要素除了前面提到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技术水平外 , 还有资本规模、管理水平等。竞争能力形成于各种要素的组合能力 , 即如何形成产品价值增值的能力 , 并实现服务产品的价值。如在“自然人流动”贸易方式方面 , 有些发展中国家就充分利用了本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的特点 , 在“自然人流动”方面得到迅速发展。尽管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建筑、运输等行业的劳务输出 , 但由于劳动力整体素质低 , 使得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要素优势未能转化为竞争优势 , 就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由于服务业的不可替代性 , 服务业的国际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受一国政府对外经济政策的影响。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是技术、知识、资本的竞争 , 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影响着各国在国际贸易中获取利益的能力。由于服务贸易的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都很大 , 所以在服务业具有较强垄断竞争力或相对竞争力的国家和地区会通过各种贸易组织来推动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而服务业落后的国家经常是被动地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分工 , 它们开放本国服务市场的条件是以服务换产品 , 所以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比货物贸易更依赖政府的推动和政府间的合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具有二重性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殊性 , 政府的经济政策及双边和多边贸易协议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加之服务贸易还涉及到一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所以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 以国内立法、各种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成为服务贸易政策的主流。与此同时 , 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直接结果 , 还表现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20世纪以来 , 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首先表现为多边性国际公约或协定的签署。如 1978 年汉堡《联合国1978年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以及伦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等;此外还有1982年内罗毕《国际电信公约》 ,1979 年日内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非运输领域的公约。这些公约和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战以来 , 世界经济贸易中区域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的趋势加强 , 一些区域集团协议相继达成 , 如 1957 年《罗马条约》、1973年《关于建立加勒比共同市场条约》、1975 年《关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1983年《关于建立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以及 1992 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 , 这使得各区域在服务一体化方面产生突破性进展。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 , 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做出的承诺 , 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 自由化程度显着提高。
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推动下 , 服务贸易壁垒逐步降低 , 各贸易参加国为顺应这一趋势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一方面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 , 率先削减本国服务贸易壁垒。如在具有竞争优势的电信领域 , 美国已允许100%的外国股权 , 欧盟也开放厂了基本电话服务市场 , 并对雇用人员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标准。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某些服务行业也取得了相当优势 , 如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韩国的建筑承包业、泰国的国际旅游业等 , 它们有能力降低部分服务部门的壁垒 , 以引进一定数量的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 为其新兴服务业提供发展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另一方面 , 国际服务贸易的保护程度实际上也在变相提高。各国从本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当劣势出发 , 通过国内立法或非关税壁垒的形式 , 对服务贸易设置障碍 , 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作者:刘东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商务部 研究院 《国际经济合作》 第7期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s/200411/20041100308071.html
由于不同服务使用的要素结合不同,又由于服务部门的多样性,它的范围从高技术行业如信息、数据处理到简单的劳动力输入与输出,这就使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都可能在某些服务项目上拥有比较优势。发达国家由于资本丰富,在国际投资、国际运输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等项目上拥有比较优势;而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工资较低,在劳务输出、建筑工程承包等方面拥有比较优势。其中各个国家的比较优势不同,于是形成了今天的国际服务贸易格局。
这种格局的形成首先是由于各国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差异。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服务业在国内生产者值中占绝大部分比重,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等发展程度的国家处于从工业经济社会向服务经济社会过渡的阶段,但服务业也是国民经济的主体;低收入国家则在第二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逐渐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由于各国的技术条件、资本数量、生产规模不同,决定了服务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的差异,从而决定了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发达国家在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发展中国家除少数服务贸易产品外,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另外,一国的基础设施完备与否,如交通信息网是否通畅,也会对其服务行业竞争优势和在国际服务分工中的地位产生重大影响。
影响服务贸易的要素除了前面提到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技术水平外,还有资本规模、管理水平等。竞争能力形成于各种要素的组合能力,即如何形成产品价值增值的能力,并实现服务产品的价值。如在"自然人流动"贸易方式方面,有些发展中国家就充分利用了本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的特点,在"自然人流动"方面得到迅速发展。尽管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建筑、运输等行业的劳务输出,但由于劳动力整体素质低,使得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要素优势未能转化为竞争优势,就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由于服务业的不可替代性,服务业的国际分工在很大程度上受一国政府对外经济政策的影响。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是技术、知识、资本的竞争,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影响着各国在国际贸易中获取利益的能力。由于服务贸易的发展空间和盈利空间都很大,所以在服务业具有较强垄断竞争力或相对竞争力的国家和地区会通过各种贸易组织来推动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而服务业落后的国家经常是被动地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分工,它们开放本国服务市场的条件是以服务换产品,所以服务业国际分工的形成和发展比货物贸易更依赖政府的推动和政府间的合作。
三、国际服务贸易政策具有二重性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的特殊性,政府的经济政策及双边和多边贸易协议对服务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加之服务贸易还涉及到一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国内立法、各种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出现的贸易保护主义将成为服务贸易政策的主流。与此同时,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直接结果,还表现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20世纪以来,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首先表现为多边性国际公约或协定的签署。如1978年汉堡《联合国1978年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以及伦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等;此外还有1982年内罗毕《国际电信公约》,1979年日内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等非运输领域的公约。这些公约和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战以来,世界经济贸易中区域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的趋势加强,一些区域集团协议相继达成,如1957年《罗马条约》、1973年《关于建立加勒比共同市场条约》、1975年《关于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1983年《关于建立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以及1992年《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这使得各区域在服务一体化方面产生突破性进展。1995年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程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做出的承诺,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自由化程度显着提高。
在多边贸易体制的推动下,服务贸易壁垒逐步降低,各贸易参加国为顺应这一趋势不断调整国内经济政策。一方面积极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率先削减本国服务贸易壁垒。如在具有竞争优势的电信领域,美国已允许100%的外国股权,欧盟也开放厂了基本电话服务市场,并对雇用人员的本地化要求降低了标准。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在某些服务行业也取得了相当优势,如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韩国的建筑承包业、泰国的国际旅游业等,它们有能力降低部分服务部门的壁垒,以引进一定数量的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为其新兴服务业提供发展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但另一方面,国际服务贸易的保护程度实际上也在变相提高。各国从本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当劣势出发,通过国内立法或非关税壁垒的形式,对服务贸易设置障碍,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刘东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❸ 什么是服务贸易它有哪些特点
服务贸易是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他国境内向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的贸易行为。主要方式有: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其中,服务包括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等。 广义的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动,也包括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直接接触下交易的无形活动。服务贸易一般情况下都是指广义的。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和哈尔滨新区、江北新区、两江新区、贵安新区、西咸新区等省市(区域)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试点期为2年,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算。
特点。
1.服务商品的不可感知性或贸易标的无形性
这是服务贸易的最主要特征。由于服务要素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很多都是无形的,即服务产品在被购买之前,不可能去品尝、感觉、触摸、观看、听见或嗅到“服务”,所以大部分服务产品属于不可感知性产品,消费者对它们的价值量很难评估,因为即使在消费或享用之后,顾客也无法根据消费经验感受到这种产品所带来的效用,只能是通过服务者提供的介绍和承诺,并期望该服务确实给自己带来好处。
2.不可分离性
实物产品贸易从其生产、流通,最后到消费的过程。一般要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比如,卖方要将货物交给承运商,承运商要委托船务(海洋运输)公司进行托运,最后由承运商交给买方,这中间存在着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如保险、装运、适用的价格术语及索赔等问题)。而服务贸易与之不同,它具有不可分离的特征,即服务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同时进行(如医生给患者看病)。服务发生交易时间,也就是消费者消费服务的时刻,这两个过程同时存在,不可分割。同时,顾客在消费服务产品的时候,必须或者只有加入到服务的生产过程中,才能最终消费到服务,而且这种服务特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显示出国际化的趋势。这种不可分离性特征是服务贸易的另外一个主要特征。
3.贸易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服务的卖方就是服务产品的生产者,并以消费过程中的物质要素为载体提供相对应的服务。服务的买方则往往就是服务的消费者,并作为服务生产者的劳动对象直接参与服务产品的分享过程。
4.服务贸易的差异性
差异性表现为服务的生产者所生产的服务产品的质量水平不同。同样是一种服务,由于其生产者的不同,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也就可能不同。即使是同一个服务的生产者,由于其不同的服务产品生产周期,也表现出不同质量水平的产品。而且这种服务产品的质量很难像有形产品一样用其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所以很难统一界定。大多数围绕劳动力要素所提供服务产品的服务贸易,至今没有对其所提供的服务产品用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的方法统一标准。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服务生产者的自身因素(如心理状态)的影响,比如,医疗服务人员面对不同职业的人员或者是自己的亲属,往往表现出与看待其他普通患者不同的医疗质量水准;二是服务产品的消费者,由于其不同的个人偏好,也会直接影响服务的质量与效果,比如,由于患者对医疗人员的偏见或不信任感,往往直接影响其治疗效果等。所以,服务质量和效果产生不同的结果,要受两方面因素的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page]
5.服务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
国际服务贸易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表现出较为严重的不平衡性,这当然是与服务市场所提供的服务产品受各个国家的历史特点、区域位置及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医疗工程、网络服务、航空运输及教育等直接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安全和伦理道德等敏感领域,也许就会受到外界(制度)或自身(内省)的限制。因此,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垄断性较强。表现为少数发达国家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垄断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劣势。比如,从国际服务贸易总额来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比例为3:1(1994年数据)。另外,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各种壁垒也比商品贸易多达2000多种,从而严重阻碍了国际服务商品进行正常地交易。
6.不可贮存性
由于消费者与生产者个体差别的存在,使得服务产品不可能像有形产品那样被贮存起来,以备用出售。服务的生产者、消费者对于服务产品来说,如果不是同时进行,那么,服务产品就会受到损失,而这种损失就是机会损失或价值的贬值。
7.贸易保护方式具有隐蔽性
由于服务贸易标的物的特点,各国无法通过统一国际标准或关税进行限制,更多地采用国内的政策、法令的改变进行限制。如市场准入制度,对于贸易出口国或进口国进行限制或者是非国民待遇等非关税壁垒形式。
8.国际服务贸易的约束条例相对灵活
GATS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分为一般性义务和具体承诺义务。一般性义务适用于GATS缔约国所有服务部门,不论缔约国这些部门是否对外开放,都有对其的约束力,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和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具体承诺义务是指必须经过双边或多边谈判达成协议之后才承担的义务,包括市场准和国民待遇,且只适用于缔约方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不适用于不开放的服务部门。对于市场准入来说,GATS规定可以采取循序渐进,逐步自由化的办法;允许缔约方初步进行承诺,并提交初步承诺书,然后再进行减让谈判,最后达到自由化。对于国民待遇来说,GATS规定允许根据缔约方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选择承担国民待遇义务。总之,GATS对于服务贸易的约束是具有一定弹性的。
9.服务产品的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无论从国家宏观方面,还是微观方面,国际服务产品的营销管理与实物产品的营销管理比较都具有较大的难度与复杂性。从宏观层面上讲,国家对服务进出口的管理,不仅仅是对服务产品载体的管理,还必须涉及到服务的提供者与消费者的管理,包括劳动力服务要素的衣、食、住、行等各项活动的管理,具有复杂性。另外,约束国家对服务形式采取的管理方式主要通过法的形式加以约束,但是立法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很难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从微观层面上讲,由于服务本身的特性,使得企业在进行服务产品营销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不确定性因素的干扰,控制难度较大。如前所述,服务产品质量水平的不确定性,服务产品不可能做到“三包”。再比如,商品贸易可以通过供需关系的协调,使其达到供需平衡,从而使消费者与生产者达到均衡;而服务贸易就不可能通过时间的转换来完成或解决供需矛盾,实现供需平衡。
❹ 服务贸易与一般商品贸易相比,具有哪些特点
服务贸易的四个基本特征:
1、无形性。同有形产品不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形的和抽象的。
2、差异性。差异性是指服务不像有形产品样有固定的质量标准,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3、不可分离性。该特征是指服务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同时进行,顾客只有加入到服务的生产过程才能最终消费到服务。
4、 可贮存性。由于服务的无形性和不可分离性,使得服务不可能象有形产品一样贮存
起来,以备未来销售。
❺ 与货物贸易对比,服务贸易有哪些特征
贸易的形态:国际服务贸易的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货物贸易则一般是有形的。
贸易商品的可否储存性:国际服务贸易所提供的服务往往是生产、销售与消费同时进行,因此具有同时性、非储存性、非转移 性和国际性等特征。而货物贸易则相反,一般是生产、销售与消费相分离的,贸易商品具有可储存性。
贸易数额统计途径:国际服务贸易数额统计的途径广泛,其统计数据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没有显示。而货物贸易数额则可以从海关统计中明确获得。
贸易的国家保护方式:服务贸易的保护灵活隐蔽、选择性强,而不是固定公开,统一透明,对其保护不仅以商业利益为目标,还以国家安全政治稳定为目标。主要壁垒形式包括对服务产品移动、人员流动、资本流动、服务提供者开业权的限制。其中关键在于,服务贸易保护是以对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与活动的限制为主,而商品贸易保护则是以对商品的数量、质量等为主。此外,商品贸易的保护措施则主要表现为传统的贸易壁垒(关税、补贴、配额等)以及非关税壁垒(环保、人权等)。
贸易保护力度:近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以及WTO的运行,商品贸易呈现自由化趋势,保护力度被明显削弱,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受到到限制。但由于服务业在经济安全、竞争力和就业上的敏感性,服务贸易壁垒仍然高。这主要体现在: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严格限制是市场准入的核心壁垒;承诺的广度和深度依然有限,尤其是“没有限制”的部门所占比例较低。
贸易监管方式:国际服务贸易不是通过边境措施,而是通过国内相关立法和规定来进行监管。货物贸易。货物贸易则主要是通过关税、许可证、进出口配额等措施进行监管。
❻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是什么
1:不可贮存性
2:进出口的表现方式与货物不同
3:贸易主体和客观非同时转移
4: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
5:贸易保护方式更具有刚性和隐蔽性
6: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7: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复杂
❼ 国际服务贸易有什么特点阿
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国际商务与服务贸易》 尽管从历史上来看,国际服务贸易是伴随着国际货物贸易的不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可是它们两者之间事实上的确存在着很大的不差异。现在人们在不断地分析和研究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且给予国际服务贸易高度的重视,一方面是因为历史上服务贸易处于一个相对从属的地位,人们对它的关注和研究没有货物贸易那么多,它的许多自己独有的特点没有被人们认识到;另一方面是由于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发生了质变,它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点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国际货物贸易比较,国际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服务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方式多样化。
一般来看,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实现的:第一,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向服务进口国直接提供服务,这种方式中没有人员、物资和资金的流动,只是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的联网实现的,也就是说服务的供需双方不离开居住地而进行的服务交易。例如国际电话、卫星广播和计算机软件设计等。直接出口有时也被称为分离型国际服务贸易或过境交付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二,间接出口。指服务出口国不是直接将服务输出到服务迸口国而是由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直接到服务出口国消费服务。比如服务进口国的消费者到服务出口国去旅游、留学等。间接出口又称为供给地依存型国际服务贸易或境外消费型国际服务贸易。第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是指服务出口国的企业、经济实体或个人直接到服务进口国去提供服务。提供的方式既可以是通过创办服务企业,也可以是通过个人受雇或从事个体服务等,譬如在进口国受雇当司机、海员或自己开设个体医疗诊所等。国外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种服务出口的方式又被称为需求地依存型或法人与自然人存在型国际服务贸易,是目前服务出口中一种最主要的方式。
其次,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进行将服务转让从而达到赢利目的的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迸口和消费过程。
第三,国际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国际间的服务交换无论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它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紧密相关。
第四,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像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第五,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重心开始转向服务业。在1999年世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服务业的产值占61%,制造业占34%,而农业仅占5%左右。服务业在各国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 (GDP)中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由1970年的58.2%提高到1999年的65.3%,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比重在55%-75%之间,同期发展中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也从42.5%上升到48.1%,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国内就业总数的30%-55%,服务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国民收入和就业增长的重要来源。
服务业的发展相应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增长。服务贸易总额在1970年为700多亿美元,1980年为3800亿美元,1990年是8660亿美元。如果将其中的政府服务剔除,仅考虑商业服务,根据有关的世界经济组织的统计,1986年国际商业服务出口额为4496亿美元,1990年为7827亿美元,1994年为10550亿美元,1998年是13320亿美元,2000年是14150亿美元,而2002年达到了15400亿美元,其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7%左右,超过了同期的货物贸易6%左右的增长速度。
各国服务贸易也相应扩大,如无形贸易出口在出口总额中的比重在美国达60%以上,在英国、法国、瑞士则高达70始以上,在德国、日本、意大利、荷兰等国也在30%以上。服务贸易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获取外汇收入、改善本国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地位的重要途径,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进而决定了一国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收益情况。
国际服务贸易在其快速发展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的特征:
(一)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
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2002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到了15400亿美元,约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转移到服务生产。与此相适应,国际服务贸易也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在今后的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左右,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将赶上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内容。
(二)国际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加强,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服务逐渐成为多数产品增值的主要来源,世界市场的竞争也相应地由价格竞争转向了非价格竞争。诸如金融、技术、运输、通讯、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上升为服务贸易的主体,它们的发展状况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由于通讯和信息技术与服务贸易的日趋融合,服务贸易正成为当代国际信息流动的主渠道。一方面,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和主权安全的关键领域被日益加深的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引人了国际市场,服务贸易发展与国家战略利益紧密相连,致使各国都给予本国的服务贸易以高度的关注;另一方面,信息、技术和金融资源获得了更有效的发挥它们功效的传播途径,服务贸易对物质生产和国民 经济增长起着越来越重大的调节作用,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际服务贸易日益显示出发达国家占主导、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比重加大的格局
从地理分布上讲,西欧和北美的国际服务贸易较为活跃,比如2002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 (地区,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西班牙、意大利、荷兰、比利时一卢森堡和中国香港;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地区,依次是: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中国、加拿大。
从行业分布来讲,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也很不均衡,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在产品结构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如劳务输出等;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如专业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等。
(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为核心、以技术进步为基础
高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世界经济发展中以服务生产为核心的新的国际分工格局,同时扩大了服务的领域,改变了传统的服务提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服务的可贸易性。
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改变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方式、内容和构成。现代的电信和传递技术,使时司和空司这样的距离概念在经济生活中逐渐失去了它们本来带有的制约性的色彩,导致服务的不可储存性和运输的传统特性都发生了改变。从而,许多生产和消费原来需要同步进行的服务,现在可以实现生产与消费的分离。银行、保险、医疗、咨询和教育等原来需要供需双方直接接触的服务,现在可以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
通讯革命大大提高了服务的可贸易性,加速了生产专业化发展的进程。从而,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从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领域转向知识、技术和数据处理等不断涌现的新兴领域。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物质生产和服务生产中的知识、信息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服务贸易结构的变化。以劳动密集为特征的传统服务贸易地位逐渐下降,以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为特征的新兴服务贸易逐渐发展壮大。
(五)跨国公司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的经济扩张过程和跨国生产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服务投入;其次,跨国公司在进行全球性的投资活动、技术转让和国际性的生产专业化进程中,一方面促进了专家、技术人员和劳动力这些服务贸易中的劳动要素的跨国流动,另一方面也带动了金融、保险、法律、技术、运输、计算机和咨询等相关服务业的发展;最后,跨国公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越来越多地加大对服务业领域的投资,一大批服务业跨国公司纷纷兴起,直接而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趋势已是大势所趋
随着服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世界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世界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客观上促使各国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给予高度的关注。
所谓服务贸易自由化问题,就是各成员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和约束关税,取消其他的服务贸易中的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提高各国的市场准入水平。当然,由于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和非数量性等特征,使得削减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进程十分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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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第三节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第四节国际服务贸易协定
服务贸易的概念
服务贸易的分类
服务贸易的特征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一,服务贸易的概念
虽然服务业作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已经有数千年的发展史,但是"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这一概念的提出相对于古老的货物贸易而言,则是一件并不遥远的事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进行各国国际收支统计时一直把服务贸易列入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一栏中,这种情况直到1993年才做出了调整,而中国过去一直把服务贸易称作劳务贸易.在1986年9月发起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之前,服务贸易只是在发达国家的有限范围内展开,还谈不上作为国际贸易的普遍问题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据文献记载"服务贸易"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72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中.1974年美国在其《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
目前,由于服务的界定本来就很复杂,此外不同的国家和研究人员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有不同的视角,因此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确切的定义.下面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定义:
1,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是联合国处理有关贸易和发展问题的常设机构.它从过境这一视角来阐述国际服务贸易.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他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
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符合于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服务输出与输入活动.
而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劳动力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的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送与传播,专利技术贸易等.
一般人们所指的服务贸易都是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
狭义与广义
2,《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定义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由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某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
这里所说的 "指定的一项服务"包括(1)生产,分配,销售,营销及传递一项所指定的服务及其进行的采购活动;(2)进入或使用国内的分配系统;(3)奠定一个商业存在,为分配,营销,传递或促进一项指定的服务;(4)遵照投资规定,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投资及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相关活动."一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3,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定义
乌拉圭回合谈判在1994年4月签订了GAST,该协定第一条第二款将服务贸易定义为通过以下四种形式提供的服务:
1.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 ;(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质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讯,邮电,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视听,金融信息等)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特别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而不是服务提供者或接受者.
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接待外国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为国外病人提供医疗服务)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
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指允许一国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到另一国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如外国公司到中国来开办银行,商店,设立会计,律师事务所等.)
这种服务提供方式的特点是: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采取了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商业存在是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
4.自然人流动(Presence of Natural Persons) :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 .(如一国的医生,教授,艺术家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
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的共同点是: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提供服务;不同点是:以自然人流动方式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
二,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
(一)民间分类
1,以"移动"为标准
2,以生产过程为标准
3,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4,以商品为标准
(二)世贸组织的分类
(三)IMF分类
(一)民间分类
1.以"移动"为标准
___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着的《国际贸易》一书中,将国际服务贸易按服务是否在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移动分为4类:
(1)分离式服务(separated services).是指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服务.运输服务是分离式服务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运输服务,一家美国航空公司可以为中国的居民提供服务,但并不需要将这家美国航空公司搬到中国去,也不必要求中国顾客到这家航空公司所在的美国去接受服务.
GAST中定义的第一种服务提供方式"跨境交付"类似于这一类服务.
(2)需要者所在地服务(demand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与服务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银行,金融,保险服务是这类服务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国银行要想占有日本的小额银行业务市场份额,它必须在日本开设分支机构,这就要求国与国之间存在着资本和劳动力的移动.GATS中定义的第三种服务提供方式"商业存在"类似这一类服务.
(3)提供者所在地服务supplier-located services).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国际旅游,留学教育,涉外医疗属于这类服务贸易.例如,外国游客到中国的长城,桂林等游览接受中国旅行服务.此时,服务提供者并不跨越国界向服务消费者出口服务,对服务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产要素的移动. GATS中定义的第二种"境外消费"类似这一类服务.
(4)自由并非分离的服务(footloose non-separated services).也叫"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如设在意大利的一家美国旅游公司在意大利为德国游客提供服务.流动式服务要求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移动.GATS中定义的第三种"商业存在"和第四种"自然人流动"中的部分服务属于这类服务.
这种分类方法其本质涉及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间的移动问题.由于这种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往往涉及到各国国内立法或地区性法律的限制,并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国的开业权问题,因此,研究这类问题用这种分类方法比较合适.但存在难以准确,彻底地将服务贸易进行划分的缺陷,如各国间相互开业提供的旅游服务就很难加以划分.
2.以生产过程为标准
这种分类方法根据服务与生产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服务贸易分为三类:
(1)生产前服务.主要涉及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等.这类服务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完成,对生产规模及制造过程均有重要影响.
(2)生产服务.主要指在产品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服务.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过程之间的各种服务等.
(3)生产后服务.这种服务是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如广告,营销服务,包装与运输服务等.通过这种服务,企业与市场进行接触,便于研究产品是否适销,设计是否需要改进,包装是否满足消费者需求等.
这种以"生产"为核心划分的国际服务贸易,其本质涉及到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生产力的问题,并为产品的生产者进行生产前和生产后的服务协调提供重要依据.这使生产者能够对国际市场的变化迅速做出反应,以便改进生产工艺,进行新的设计或引人新的服务,最终生产出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或服务.
3.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的特点,有的经济学家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动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
(1)资本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程建设服务等.
(2)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银行,金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
(3)劳动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修,消费服务等.
这种分类以生产要素密集程度为核心,涉及产品或服务竞争中生产要素,尤其是当代高科技的发展和应用问题.
4.以商品为标准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期间,1988年6月谈判小组曾经提出依据服务在商品中的属性进行服务贸易分类,据此服务贸易分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务.这类服务以商品或实物形式体现.如电影,电视,音响,书籍,计算机及专用数据处理与传输装置等.
(2)对商品实物具有补充作用的服务.这类服务对商品价值的实现具有补充,辅助功能 .如商品储运,财务管理,广告宣传等都属于这类服务.
(3)对商品实物形态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务.这类服务伴随有形商品的移动,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贸易,不像商品贸易实现了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向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技术贸易中常用的特许经营,设备租赁及设备维修等.
(4)具有商品属性却与其它商品无关联的服务.这类服务具有商品属性,其销售并不需要其他商品补充才能实现.例如通讯,数据处理,旅游,旅馆和饭店服务等.
这种分类将服务与商品联系起来加以分析,事实上,它就是从理论上承认"服务"与"商品"一样,既存在使用价值,也存在价值,与商品同样能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作出贡献.服务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商品的"无形性",但是,这种"无形性"也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以商品形式体现.
(二)世贸组织的分类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并在征求各谈判方的提案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分别如下:
1,商业性服务 . 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列出的6类这种服务,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分别是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 ,研究与开发服务 ,不动产服务 ,设备租赁服务 和其他服务 .
2,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主要包括邮政服务,速递服务,电信服务,视听服务和其他电信服务.
3,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涉及建筑物的选址;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如桥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选择等;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他服务.
4.销售服务.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6.环境服务.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
7.金融服务
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
8.健康及社会服务
___ 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的服务;社会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___ 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___ 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
11.交通运输服务
___ 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
12.其他服务
(三)IMF的分类
___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贸易分为:
1.民间服务(或称商业性服务):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
2.投资收益:_ 指国与国之间因资本的借贷或投资等所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的汇出或汇回所产生的收人与支出.
3.其他政府服务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项的涉及政府的服务和收益
__4.不偿还的转移
___ 指因属单方面的(或片面的),无对等的收支,即意味着资金在国际间移动后,并不产生归还或偿还的问题.因而,又称单方面转移.
三,服务贸易的特征
由于服务本身存在的一些独特的特点,导致国际服务贸易也呈现出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的特点.与货物贸易相比,服务贸易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1,服务贸易标的物是无形的,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这就导致服务出口方式的多样化;
2,服务的生产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发生的,通常无法将服务进行再生产和套利活动,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
3,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无论服务贸易的形式如何,它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移动密切相关;
4,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和货物贸易一样,在各国国际收支表中得到体现.但是,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却无法象货物贸易那样,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上显示.
5,对服务贸易的监控往往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因此它所涉及的法规形式和强度都远远超过货物贸易.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一,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阶段
1,作为货物贸易附属地位的服务贸易阶段(20世纪70年代之前)
这一时期,世界各国还未意识到服务贸易作为一个独立实体的存在,在实际经贸活动中,服务贸易基本上是以货物贸易附属的形式进行.如:仓储,运输,保险等服务.因此,当时尽管事实上存在着服务贸易,但它却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所以对服务贸易缺乏具体的数量统计.
2,服务贸易快速增长阶段(1970--1994年)
这一时期,服务贸易从货物贸易附属地位逐渐开始独立出来,并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从1970-198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17.8%,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大体持平.80年代后,服务贸易开始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1980-199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5.02%,而同期货物贸易年均增长率只有3.69%,这一势头一直持续到1993年.
3,服务贸易在规范中向自由化发展阶段(1994年以来至今)
1994年4月,规范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体系《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后,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服务贸易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又有一些反复.1994-1995年,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分别为8.03%和13.76%,比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低.但从1996年以来,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几乎处于同步增长并略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二,二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这种迅速发展的趋势一直延续至今.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额640亿美元,1980年3830亿美元,增长了5倍;1990年8490亿美元,翻了一番多;1992年首次突破万亿美元;2000年达到14354亿美元;2004年达到2.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在70年代和80年代约占五分之一,进入90年代后则增至四分之一.在今后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与货物贸易的比重大体相当,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这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首要特征.
2,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
国际服务贸易的格局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断变化.世界经济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服务贸易的不平衡性.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从单个国家来看,自1981年起,美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取代法国跃居世界首位,并一直保持至今.2002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272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7.4%,服务贸易进口额为205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13.3%.
按国家类型来看,服务贸易大国都是发达国家,出口前10位的几乎都是发达国家(2004年中国服务贸易额为1286亿美元,居世界第9位.)
从1997年-2003年世界各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可以看出,西欧占据了世界服务贸易的一半左右,是世界服务贸易出口的主体,且其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从1997年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的45.6%,上升到2003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51%.而世界其他地区除非洲出现了小额增长外,北美,拉美均出现了下降趋势.
1997-2003年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按地区划分所占的份额(单位:%)
2.2
2
2.1
2.2
2.1
2
2.1
非洲
3.4
3.6
4
4.3
3.9
4
3.9
拉美
18.4
19.7
20.5
21.7
21.3
20.5
19.8
北美
19.6
20.5
20.8
21.1
19.6
19.3
22.7
亚洲
51
48.6
46.5
45
47.4
48.2
45.6
西欧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3,由于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新型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远快于传统形式的服务贸易项目.
通讯,广告,设计,咨询,技术信息等新型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象旅游,运输等传统型服务贸易.特别是信息技术,网络等新兴产业的出现,更大大促进了新型服务贸易的发展.
2004年,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已占到整个服务贸易的将近一半.
4,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贸易增长较快,而发展中国家劳务贸易发展较快
如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通讯,知识产权贸易等发展迅速,而发展中国家建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发展迅速.
在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的比重要超过60%,其发展速度也明显快于消费性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物流,运输,信息,商务服务发展最快,1980-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规模从3600亿美元扩大到21000亿美元,增长了近5倍,增长的主要是生产性服务业.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一,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含义
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提供者)的 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
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的种类(169页)
又称生产创业壁垒.如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某些行业或者地区设立机构或者提供服务, 或者对某些行业实行政府垄断, 或者禁止外国服务人员进入本国从事职业服务工作等.
开业权壁垒
主要涉及各国移民限制的法律.由于各国移民法及工作许可,专业许可的规定不同,限制的内容和方式也不同.
人员移动壁垒
主要形式有外汇管制,浮动汇率和投资收益汇出的限制等.
资本移动壁垒
包括数量限制,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以及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
产品移动壁垒
三,国际服务贸易壁垒自由化
(一)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因:
1,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2,与商品贸易的发展相辅相成.
3,国际服务贸易成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二)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表现
1,经贸集团内部服务逐步自由化
2,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
例如: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原则体现了自由化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促进美加旅游业发展
美国旅游业的创收相当一部分来自加拿大.加拿大和美国领土靠近,且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美加相互开放领空协定为美加间商务往来大开方便之门,促进了美加旅游业的发展.2000年,加拿大有4266.7万人次前往美国旅游,占加拿大外出旅游人次的90.4%.美国有4399.4万人次到加拿大旅游,占加拿大旅游人数的90.5%.
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经济全球化极大地促进了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丰富的渠道.尤其是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进程,各国政府在此基础上逐渐放松了对服务贸易的管制,从政策上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与商品贸易的发展相辅相成
货物出口对服务出口有显着的拉动效应,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
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起着支撑和促进作用.货物贸易优势的发挥与竞争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与相关服务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如: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制造业需要更为廉价而又可靠的连接全球的通讯和运输网络以维持出口业绩;随着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国外厂商对购买产品的时间要求更高,只有高效率的通信和运输系统才能满足这种要求;优秀的人力资源,先进的技术,高效的科研与咨询机构是提升货物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国际服务贸易成为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
例如有的企业初次"走出去",缺乏必要的营销渠道和国际营销经验,如果有完善的会展服务,电子商务网络提供平台并有出口管理知识培训等服务提供帮助,对企业无疑是极大的支持;再如我国广大的中小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对国外客户缺乏了解,对市场变化缺乏预测,很容易遭到各类风险,如果有专业性的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客户资信调查,市场调研等服务,企业就可以少冒风险;还有与国际货物贸易紧密相关的运输服务,金融保险服务等,这些可以说是货物贸易的支撑性行业.
第四节 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
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经过长达7年的谈判,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终于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of 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至此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第一套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边规则,是在乌拉圭回合中谈判达成的.
服务贸易总协定主要组成部分
各国提交的具体承诺表(共94个)
第三部分
附件(共8个)
包括:豁免附件;根据本协议自然人移动提供服务的附件;空运服务的附件;
金融服务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二;海运服务谈判附件;电信服务的附件;基础电信谈判附件
第二部分
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共29条具体条款)
第一部分
服务贸易总协定
范围和定义
服务贸易基本原则
服务贸易的具体义务规范
跨境交付
境外消费
商业存在
自然人流动
透明度原则
逐步自由化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
限制和禁止原则
申请获准原则
市场准入
国民待遇
争端解决
一,范围和定义
根据提供服务的方式不同,GATS将服务贸易分成四个类型:
境外消费
自然人流动
商业存在
跨境交付
二,服务贸易基本原则(177页)
透明度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逐步自由化原则
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原则
限制和禁止原则
申请获准原则
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原则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调整的范围是各成员有关服务贸易的"措施",因而保持这些"措施"的透明度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由于服务贸易的特点,服务贸易提供者将涉及到其他国家境内提供服务,因而了解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对其经营活动十分必要和重要.
成员方透明度的基本义务
立即公布相关法规.
每年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报告新的或更改 的措施
设立咨询点.
成员方没有义务提供机密材料.
最惠国待遇原则
GATS第二条对最惠国待遇原则作了规定:"有关本协议的任何措施,每一缔约方给予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以不低于前述待遇给予其他任何缔约方相同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内涵
最惠国待遇不仅适用于服务产品,而且还包括服务的提供者.这是由于通常情况下,服务与服务的提供者不可分离.
《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最惠国待遇的规定属于"一般义务",即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不论成员方是否将某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外开放,在采取有关的管理措施时,都必须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
例外和豁免
所谓例外是指GATS认可成员方在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方面的某些差别性安排不在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之内.
所谓豁免则是允许成员方在特定条件下维持某些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不一致的管理措施.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和豁免
对于最惠国待遇例外,主要规定了两种情况,一是边境服务贸易,并限于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贸易;二是对经济一体化成员相互提供的优惠.
关于最惠国待遇的豁免,《服务贸易总协定》允许各成员根据协定附件规定的条件自行做出选择. GATS第四个特别的部分,即关于最惠国待遇豁免的清单,它列明了各国分别在哪些服务领域暂时不适用非歧视性原则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中国第2条(最惠国待遇)豁免清单(节选)
根据签署方之间目前的贸易状况
根据有关协定的有效期限
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孟加拉国,巴西,泰国,美国,扎伊尔
货载分配协定
根据签署方之间目前的贸易状况
不可预见
未明确
通过双边协议,有关方可以根据中国关于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法律,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或外资独资子公司形式的实体,为其承运人所拥有或经营的船舶从事日常业务
海运
国际运输
货物与旅客
产生豁免的必要性的条件
计划期限
措施适用的国家
与第2条不一致措施的描述
部门或分部门
逐步自由化原则
由于乌拉圭回合是第一次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内容,不可能仅仅经过一次谈判就解决复杂的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全部问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