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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免税差额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12-13 16:39:20

① 差额计税包括哪些情形

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2.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三)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四)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七)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八)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九)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三、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上述三类单位中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其中:
1.学校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2.医疗机构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医疗机构。
3.社会福利机构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二)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土地、房屋用途具体如下:
1.用于办公的,限于办公室(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
2.用于教学的,限于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
3.用于医疗的,限于门诊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屋;
4.用于科研的,限于科学试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
5.用于军事设施的,限于直接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
6.用于养老的,限于直接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土地、房屋;
7.用于救助的,限于直接为残疾人、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土地、房屋。
(三)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四、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情形
(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二)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三)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五、关于纳税凭证、纳税信息和退税
(一)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其他凭证。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依法查验土地、房屋的契税完税、减免税、不征税等涉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
(三)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具体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包括: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出让、转让、征收补偿、不动产权属登记等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交易等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
(四)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② 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原先是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

营改增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应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范围较广,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的多个行业中都还有所保留。

(2)国际免税差额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增值税差额征税的备案手续,纳税人需提供资料如下:

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承租方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5、扣除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办理期限: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服务承诺办结时间(工作日):7个工作日。

③ 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差额的经济含义是什么

国际收支经常账户差额即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差额是一定时期内一国商品、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项目上借方总值和同期商品商品、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项目上贷方总值之差。

当贷方总值大于借方总值时,经常项目顺差;反之,则为经常项目逆差。

经常项目差额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重要的收支差额。如果出现经常项目顺差,则意味着由于有商品、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的贷方净额,该国的国外财产净额增加,也即经常项目顺差表示该国对外净投资。

在开放宏观经济中,经常项目的差额概括了一国的净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地位,能够清楚地反映出一国内、外经济的紧密联系。因此,经常项目差额又被国际银行家视为评估向外国贷款的重要变量之一。

(3)国际免税差额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经常项目差额的计算公式:

经常项目(经常账户)由三个子项目构成,分别为货物与服务项目(又称贸易项目)收益项目和经常转移项目,因此经常账户差额就可以写为:

经常账户差额=贸易账户差额+收益差额+经常转移差额。

如果差额为正,则经常账户盈余,如果为负则经常账户赤字,如果为零,则经常账户平衡,经常账户差额的变化受其子项目差额的影响,其子项目和内部结构的变化都将直接影响经常账户的变化。

④ 差额税是什么

差价税(Variab leLevy)是按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价格差额对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当某种本国商品的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的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市场,按国内价格和进口价格间的差额征收关税,这种关税就叫差价税。它是一种滑动关税。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欧共体国家对农产品进口征收的关税。欧共体成立后为促进本地区农业的发展和保护农场主的利益,实施共同农业政策(CPA),制定了农产品的目标价格(Target Price),作为干预农产品市场标准。目标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为了免受外来低价农产品的冲击,欧共体对农产品实行差价税。

具体做法是,用目标价格减去从内地中心市场到主要进口港的运费,确定可接受的最低进口价格,称为门槛价格(Threshold Price)。然后计算农产品从世界主要市场运至欧共体主要进口港的成本加运费加保费价(CIF),通过比较确定差价税的征收幅度。差价税=门槛价格-CIF。

⑤ 对外贸易差额是什么

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年、一季或一月)内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相比较的差额。包括贸易顺差或贸易逆差。前者指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又称贸易“出超”;后者指出口额小于进口额,又称贸易“入超”。出口额与进口额相等则为贸易平衡。贸易差额的产生一般来说主要受一国政治、经济发展的状况所制约,再者也受人为地改变进口或出口政策的影响。对外贸易差额的变化,对一国的国际收支变化起着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一国对外贸易长期处于顺差时,其储备就越多,对外支付能力就越强,国内经济发展就愈快,国内政局也就相对稳定。反之,情况和结果则相反。因此,它备受各国政府关注。

⑥ 差额征税什么意思

差额征税是以差额作为销售额,确认缴纳增值税,即纳税人以实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主要适用于金融商品转让,旅游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建筑服务以及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地产项目等。
采用差额征税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全面“营改增”后。由于时间性、政策性等原因,纳税人购进某些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仍然存在一些无法取得进项专票的情形,这样就造成纳税人无法抵扣进项,为了避免重复征税,解决纳税人税负增加的问题,就引入了“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在税法处历大理角度上,实际上是把扣税转换为岁伏扣额,即从销售额中,把允许扣除的金额扣除掉,以差额来确认计算销项税额。在会计账务处理上,是单独设立了“销项税额抵减”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肢雀竖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⑦ 对于中美国际收支差额,你认为应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中美国际收支差额,包括的内容有商品贸易差额、经常项目差额、基本收支差额、官方结算差额。国际收支差额,是指自主交易的差额。当这一差额为零时,称为"国际收支平衡"。当这一差额为正时,称为"国际收支顺差"。当这一差额为负时,称为"国际收支逆差"。后两者统称为"国际收支不平衡"。包括商品贸易差额、经常项目差额、基本收支差额、官方结算差额。

⑧ 什么是差额纳税

“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差额=总营业额-支付给另外的营业额(成本)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8)国际免税差额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⑨ 差额征税什么意思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


资料扩展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销售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它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规定,对于企业发生的某些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提供建筑服务等)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征税的,应采用差额征税方式计算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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