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建国需要其它国家承认
两个国家相互承认,双方才能建立外交关系。才能进行文化、科技、军事、技术、经贸上的往来。
‘贰’ 建国需要联合国承认吗
不需要。
不需要任何国际组织的承认 要建立一个主权国家必须有领土、人口、主权、政权这四要素。也就是说有了这四要素就可以称之为一个主权国家。
‘叁’ 中国新中国成立为什么需要别的国家承认
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此时国际上有两大阵营,一个是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社会,一个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社会。大家都知道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也就属于社会主义阵营,苏联作为社会主义的老大哥,自然很是高兴,中国加入社会主义阵营无疑是极大增强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影响力。所以苏联就是第一个承认新中国的国家。
苏联承认新中国也是充满波折的,1946年到1949年中国在进行内战,苏联作为社会主义肯定支持我们共产党,但是他们要基于本国利益考虑,不可能在战争还没结束,胜负还未定的情况下就完全一边倒,支持共产党。他采取了两边都不得罪的政策,一边与国民党正常交往,另一边他派出人来支持共产党在北方的建设,与共产党保持密切联系。当时的情况是,美国支持国民党,对共产党进行打压,共产党采取一边倒政策完全导向苏联,苏联也乐于有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也在暗中帮助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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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中国的内战基本要结束了,共产党占据极大优势,取得胜利只是时间问题,马上就要考虑建国了,于是中共领导人就开始与苏联方面讨论建国事宜。当时的新中国很弱小,刚刚把国民党赶到台湾,还有部分地方没有得到解放,国民党有美国的支持还没有死心,时刻准备反攻大陆。中国共产党的政权不是很稳,当务之急就是得在国际上站稳脚跟,此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不可能支持新中国的,我们得一边倒向社会主义阵营。而此时苏联作为社会主义的老大哥,正在崛起,虽然综合实力比不上美国,但是足以与之抗衡。如果新中国加入社会主义阵营,无疑是给社会主义注入一股强大的力量。
1949年10月1日建立了新中国,10月3日我国和苏联宣布正式建交,并且互派大使,当天还有两个小的社会主义国家随后也宣布承认新中国,并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这就是大国效应,有了老大哥的支持,那些社会主义国家陆陆续续与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美国的干预下并没有承认新中国,反倒是支持台湾国民党政府,直到后期国际社会发生很大变化后才改变这一状况。
‘肆’ 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到底有多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立一个新的国家首先是需要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其次是需要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再者是国家内部的民族争端得提前解决,另外是需要有众多的国民支持者,还有就是国家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业体系,同时国家还需要有一定的文化底蕴。需要从以下六方面来阐述分析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到底有多难以及具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需要有强大的军事实力
首先是需要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军事实力就会导致外界随意阻碍国家成立,甚至是在国家成立前会引发一系列的战争。
国家成立前群众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核实国家成立后是否对人民群众有利,如果有利就应该全力支持。
‘伍’ 国家承认的条件
既存国家承认新国家必须遵循以下两个条件:
新产生的政治实体具备国家的要素。此条件要求被承认的对象必须是一个国家实体,而不是其他实体。因为既存国家承认新国家,是认为它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愿意与之进行全面国际交往。所以要就被承认的政治实体必须具有国家构成的四个要素,不具备这四个要素的实体,即使是国际法的主体也不能进行全面的国际交往。
新国家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产生。这个条件是要求被承认的新国家建立的政治基础必须符合国际法的原则,既存国家才能承认它。对违反国际法原则而建立的国家,既存国家非但不应给予承认,反而应该反对其存在的事实。这是国际法加诸各国的不承认义务。
‘陆’ 国际法中一个地方或岛屿多长时间不回归就可以独立,国际法中这样类似的明文规定吗
没有类似的明文规定。
一个国家或新政府的成立需要国际承认,承认后才能算一个真正的国家或新政府,可以享受到一个国家在国际上的权益。
国际法上的承认是以一定形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等的出现加以确认,以表明自己愿意与它们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相互关系的一种政治行为兼法律行为。
国际法上的承认,按承认对象的不同,主要有对国家的承认和对政府的承认两种。此外,还有对民族、交战团体和叛乱团体的承认。
(6)新国家为什么需要国际承认扩展阅读
国际法上的承认可分为明示承认和默示承认两种。明示承认是一种直接的、明文表示的承认。从国际承认的实践来看,明示承认的方式有:承认国以照会(或函电)正式通知被承认者,表示予以承认。
数个国家(包括新国家在内)签订条约,表示对新国家承认。数个国家(不包括新国家在内)签订条约,其中载有宣布承认新国家的条款。
承认一经作出,就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一般来说,承认会产生以下后果: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约或协定;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承认被承认国的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