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筑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什么保险
根据《建筑法》第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监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意外伤害险在保险期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遭遇非本意、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时,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亡的,保险公司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建筑工人一般购买以下保险:
1、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保险是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全称。年满16周岁到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被保险人所在施工企业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它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该保险。
这种保险主要保障范围是工地、宿舍及两地之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这类意外保险一般费用相对较低。
有三种计费方式:按人数计算、按工程面积计算和按工程造价计算。
2、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3、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企业,是为企业转嫁应承担的员工意外以及职业病费用的风险。
雇主责任险保障的是雇员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或由于工作导致的职业疾病,同时可扩展非工作期间内(24小时)的意外保障。
※ 雇主责任险一般不记名,但发生赔偿时手续较麻烦,以约定的工资为计费依据。
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应提交保险单、有关事故证明书、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医疗费等费用的原始单据及保险公司认为必要的有效单证材料。
保险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款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保险公司应当在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结案。
4、安装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与建筑工程一切险基本一样,只是增加了对安装工程常碰到的电气事故(如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走电、短路、大气放电等)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❷ 工地上给工人买什么保险
一般推荐建工团体意外险,这个险种比较便宜,产品性价比高。
建工团体意外险是年满16周岁到65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公民,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合法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保。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建筑、装修施工现场,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残保险金。
【拓展资料】
一、建筑工程保险简介
建筑工程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0年正式开办,主要承保对外工程。承保对象为各类工业、民用以及公共事业的土木建筑项目。承保范围包括:1.某些自然灾害如洪水、雷电、风暴等引起的损失。
2.某些人为原因,如盗窃、工人技术人员的过失、恶意行为等引起的损失
3.某些不可预料的突然事故等。开办建筑工程保险的目的主要在于保证工程的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工程计划实施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及时、合理地获得补偿,使工程计划得以持续顺利地进行。
二、保险责任
1.自然事件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
3.人为风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人为风险有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4.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❸ 工地一般给工人买什么保险
工地一般给工人买什么保险,要依据包工头的性质划分,来进行选择:
1、挂靠建筑公司包工头,有营业执照:可以给工人买团体意外险,一般是5-20个人为投保团体,每家保险公司对于团体意外险的人数限制不一,具体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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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带班或专项包工头,无营业执照:这种没有营业执照农村包工头给工人买什么保险都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简单点来说,一般没有营业执照之类的买不了团体意外,只能以工人个人名义买高风险职业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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