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职工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条各省、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法,在本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自治区的职工探亲路费规定,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由自治区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自《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1981年4月8日
凡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往返的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但须凭有效票据报销。从整体上看,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职工探亲路费是低标准的,甚至有的不是全额承担。因此,是带有补贴性的。探亲路费规定的内容主要是:
(一)可予报销路费的标准。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票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级政府自行规定。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票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5.职工探亲不能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二)特殊情况费用的处理。
1.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票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2.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票据报销。
3.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要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三)区别探亲对象予以补贴。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不予报销费用的范围。
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归侨、侨眷职工,台、港、澳同胞、眷属职工探亲路费报销原则。
1.在国内探亲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2.出国或去台、港、澳探亲的,其国内段(自出发地至出入境口岸)路费按上述规定办理;国外段路费原则上职工自理,对自理路费确有困难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酌情补贴。
【相关依据】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19810408]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条各省、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法,在本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自治区的职工探亲路费规定,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由自治区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自《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1981年4月8日
⑵ 今年回家的国家报销路费是多少
30%。根据调查报销路费的相关资料得知,国家规定已婚职工探亲假费用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⑶ 出国人员差旅费报销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关于差旅费的报销规定,都是根据本单位的自身情况确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提供给你一个,是某公司的一个文件,你可以做参考,
关于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公司员工境内出差费用开支标准和相应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出差交通费开支标准及范围
1. 乘坐飞机:
岗薪四级以上的人员可乘坐飞机公务舱。
岗薪五至八级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可以单程乘飞机,另一程只能乘坐火车或轮船。
2. 乘坐火车、轮船标准:
岗薪四级以上人员可乘坐轮船一等舱,火车软卧。
岗薪五、六级人员可乘坐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
其他人员可乘坐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
二、住宿费开支标准
1. 住海油总系统内招待所的费用标准:
岗薪四级以上人员:套间标准。
岗薪五、六级人员:单间标准。
其他人员:双人间标准。
2. 住其他宾馆或招待所的费用标准:
岗薪四级人员:可按单间标准实报实销,一般情况不得住四星级以上宾馆。
岗薪五至八级人员:一般地区不超过220元/日,特殊地区不超过280元/日。
其他人员:一般地区不超过150元/日,特殊地区不超过220元/日。
(特殊地区是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以下相同)
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1. 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者,可以乘坐火车卧铺。岗薪六级以上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卧;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卧。乘坐其他交通工具6小时以上者,参照火车的标准执行。
2. 连续乘坐火车6小时以上者(按自然天计算)途中补贴70元/日,不再另外享受每天的出差伙食补助费。
3. 对符合乘火车卧铺条件而改乘硬座席位的,按票面金额的70%增加补贴;软座席位按票面金额的30%增加补贴。
4. 对符合乘软卧条件,改乘硬卧的途中补贴增加50%。
5. 出差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出差伙食补助费一般地区为32元/日;特区为50元/日。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市内交通费一律按在该地区的实际天数,每天以5元计发包干使用,原则上不报销市内交通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给予报销市内交通费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
6. 凡参加外地短期培训班的人员首30天内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人员的标准执行;超过30天的,按同样的标准减半执行。
四、工作调动费用的报销标准
1.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如需乘坐飞机,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 乘坐火车途中补助按出差规定执行。随同调动的家属按职工同样标准减半报销。
3. 行李、家具托运费,每户按一个集装箱(10吨)标准据实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五、会议费用标准
公司和直属单位组织的会议,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相关规定办理,开会的人员、地点和费用标准应严格按批准的计划控制,其开支标准为150元/天/人。会议费的开支范围主要是用于会议室租金、交通费、会议资料费和会议伙食费等。
六、出差作业人员倒班交通费用报销的原则
1. 各事业部跨地区作业路途交通费用按单程飞机,另一程火车核定标准。
2. 各事业部根据上述原则核定各地区作业的交通费包干标准,并呈报公司财务部,经审核后转发各地执行。
七、临时出国人员差旅费标准
临时出国人员差旅费标准参照海油总财〔2002〕240号文执行。
八、由于公司重组改革,已就任新岗位,但岗薪未作调整的人员可参照同岗位的岗薪级别执行。
⑷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关于探亲路费报销标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有明确规定,已婚职工 探亲假 费用在本人月标准 工资 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不过各个单位的探亲假报销标准也各有不同规定。下面是某高校教职工探亲假的报销标准,供参考:1、教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乘坐火车(不包括动车、高铁)的不分职级一律按硬座票报销,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以上的可按硬卧票报销。2、乘轮船的按三等舱或四等舱位票报销。3、乘长途公共汽车和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实报。4、探亲途中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船费凭据报销,市内出租车费自理。5、原则上以从学院来回探亲目的地的最优路径为准。
⑸ 国外出差补助标准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出差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出国人员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含高铁/动车),少乘飞机,节约开支,对到省外出差的人员,乘火车且乘车时间达到5小时的,可凭车票加发100元伙食补助费。在此基础上,乘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再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明折明扣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 ,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
出差出发日期。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一个月可以报销两次差旅费吗?
按规定单位外派人员可以每月报销两次差旅费,不可以报销家属的,出差补助标准如下:
1.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出差地区分类
法律依据: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⑹ 交通费报销标准
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1、因公外出均以公交、地铁等为主。因工作需要使用出租车需事先经上级领导批准。
2、私车公用需事先批准,按实际行驶里程补贴1元/公里。
外地出差报销标准。交通工具标准:
(1)因公出差均为高铁二等座,因工作需乘坐飞机及高铁一等座需事先申请。
(2)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交通工具可从高适用标准。
(3)火车行程8小时以上可以乘坐硬卧。
一、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出_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_请单主管领导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_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_部审核签字,财务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二、出差报销费用的注意事项
1、员工报销时按财务部门规定填制报销单据,附原始票据:包括出差申请、机票(明折明扣票)、火车票、汽车票、船票、住宿发票、会议通知、过路费、过桥费等,无本人姓名的原始发票须在背面签名。
2、乘坐飞机的,订票费、改签费、退票费、往返机场的车费不予报销。
3、出差补助天数=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发日期。
4、须按财务规定取得并填写真实合法的凭证。对项目填写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予报销;对涂改、伪造或变造原始票据、虚报出差天数的,不予报销。
5、原始票据丢失、毁损的,当事人需作出详细书面说明及需报销单据明细项目、金额,经直属上级与所在部门第一负责人签批后,报学院、学校分管领导签批报销。
6、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费的报销,按其应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别计算报销金额,超额部分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⑺ 空军招飞路费报销标准
全额报销。空军招飞不收取任何报名和检测费用,复选、定选期间免费安排学生食宿,并按规定报销路费。
⑻ 国家差旅费报销规定
2016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1)住宿费:
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最高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财政部表示,调整的原因是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住宿费价格变动,以及实际工作需要。
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拿青岛来说,夏天这里游客众多,酒店一房难求,适当提高标准,保证顺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误事。这一调整,也是从实际出发的务实之举。
(2)交通费: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市内交通每天80元包干。
(3)伙食费:每天补助100元,不能吃鱼翅燕窝等高档菜。
伙食标准,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我们梳理各地标准可以发现,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8)国际标准报销路费是多少扩展阅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1月13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⑼ 探亲假报销路费标准
一、2019年职工探亲假路费的报销标准1、职工探亲往返车船票开支标准(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席座位费。(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3)确属需要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4)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工资额计算基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其计算基数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二、员工探亲假期天数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