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国际货运代理及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定义,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性质看,货代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一方面它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他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
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人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上海欧兴储运事业部在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而获得客户的认可。
(1)国际货运业务有哪些扩展阅读:
国际货运代理运输方式:
1、水运代理
指提供水上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可以具体划分为海运代理和河运代理两种类型。
2、空运代理
指提供航空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
3、陆运代理
指提供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货运代理。
4、联运代理
指提供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货物运输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国际货运代理。这种代理又可以进一步划分海空联运代理、海铁联运代理、空铁联运代理等类型。
2. 国际货物的运输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品的交付是通过各种运输方式来完成的。运输方式的种类包括:
1、海洋运输
简称海运,它是利用货船在国内外港口之间通过一定的航线和航区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
2、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和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两种: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凡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用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运送,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移交货物时,不需要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如近年来,由我国连云港至荷兰鹿特丹的新亚欧大陆桥的国际铁路联运业务。
2)国内铁路联运
国内铁路运输是指仅在本国范围内按《国内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办理的货物运输。我国出口货物经铁路运至港口装船及进口货物卸船后经铁路运往各地,均属国内铁路运输的范畴。
3、航空运输
主要运输方式:
1)班机运输
2)包机运输
3)集中托运
4、邮包运输
邮包运输的手续简便,费用也不太高,但运量有限,故只适用于运输量轻和体积小的商品。
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我国同许多国家签订了邮政运输协议和邮包协定,为我国发展对外贸易货物的邮包运输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5、国际多式联运
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装箱为媒介,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是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任何违反国际货运条款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的,因此大家了解详细的国际货运条款是必须的,不仅是为了从事贸易,确保利益不受损,同时也是为了确保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自己不违反法律规定。
一、国际贸易货运条款有哪些
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缩写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是一种传统的常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在采用这一贸易术语时,卖方需在合同规定的装货港和在规定的时间,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以履行其交货义务。买卖双方所承担的有关货物的费用和风险均以船舷为界,及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转移于买方,由买方承担。
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要求卖方负责出口结关手续,包括申领出口许可证,报关及交纳出口关税等。
成本加运费(CFR),成本加保险费与运费(CIF)卖方需负责签订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但货物风险都是在出口国的交货地点由卖方转移于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因此,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PMENT CONTRACT)而不属于到货合同(ARRIVAL CONTRACT)。
C 组术语和F 组术语均属于装运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
3. 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分类
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分类
很多学习物流的同学都想知道,国际航空货运业务有哪些,具体分类怎么样?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一、班机运输
所谓班机运输是指在固定航线上定期航行的航班。班机运输一般有固定的始 发站、到达站和经停站。货运航班只是由某些规模较大的专门的航空货运公司或 一些业务范围较广的综合性航空公司在货运量较为集中的航线开辟。对于前者, 一般的航空公司通常采用客货混合型飞机,在搭乘旅客的同时也承揽小批量货物 的运输。
由于班机运输有固定的航线、挂靠港、固定的航期,并在一定时间内有相对固 定的收费标准,对进出口商来讲可以在贸易合同签署之前预期货物的起运和到达 时间,核算运费成本,合同的履行也较有保障,因此,成为多数贸易商的首选航空货 运形式。
近年来,随着货运业竞争加剧,航空公司为体现航空货运的快速、准确的特点, 不断加强航班的准班率(航班按时到达的比率),强调快捷的地面服务,在吸引传统 的鲜活、易腐货物,贵重货物,急需货物的基础上,又提出为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提 供后勤服务的观点,努力成为跨国公司分拨产品、半成品的得力助手。但另一方 面,班机运输由于多采用客货混合机型,航班以客运服务为主,货物舱位有限,不能 满足大批量货物及时出运的要求,往往只能分批运输。再有,不同季节同一航线客 运量的变化也会直接影响货物装载的数量,使得班机运输在货物运输方面存在很 大的局限性。
二、包机运输
由于班机运输形式下货物舱位常常有限,因此当货物批量较大时,包机运输就 成为重要方式。
包机运输通常可分为整机包机和部分包机。
所谓整机包机是指航空公司或包机代理公司按照合同中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 和运价将整架飞机租给租机人,从一个或几个航空港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地的运 输方式。部分包机则是指由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发货人联合包租一架飞机, 或者是由包机公司把一架飞机的舱位分别卖给几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货物运输形 式。相对而言,部分包机适合于运送一吨以上但货量不足整机的货物,在这种形式下货 物运费较班机运输低,但由于需要等待其他货主备妥货物,因此运送时间要长。
包机运输满足了大批量货物进出口运输的需要,同时包机运输的运费比班机 运输形式低,且随国际市场供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给包机人带来了潜在的利益。 但包机运输是按往返路程计收费用,存在着回程空放的.风险。与班机运输相比,包 机运输可以由承租飞机的双方议定航程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的空港,因此更具灵 活性,但由于各国政府出于安全的需要,也为了维护本国航空公司的利益,对他国 航空公司的飞机通过本国领空或降落本国领土往往大加限制,复杂繁琐的审批手 续大大增加了包机运输的营运成本,因此,目前使用包机业务的地区并不多。
延伸阅读:现代物流中包装所处的位置
在现代物流观念形成以前,包装被看成是生产的终点,是属于生产领域的活动,包装的设计往往主要从生产终结的要求出发,因而常常不能满足流通的要求。现代物流认为,包装与物流的关系,较之与生产的关系,更加密切,其作为物流始点的意义较之作为生产终点的意义更大。因此,包装应纳入物流系统之中,这是现代物流对包装的定位。
包装在现代物流中的概念是什么?
现代物流认为包装是按一定技术方法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将产品包封起来并加上适当的装运标志的工作的总称。换言之,包装是包装物及包装操作的总称。
包装有何特性?
包装有三大特性:保护性、集中性、便利性。
包装具有哪些功能?
包装的功能有:保护商品、单位定量、方便物流、创造形象、促进销售、方便消费。
何谓“绿色包装”?
“绿色包装”是指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或恶化的商品包装。当前世界各国环保的意识日渐增强,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处于对环保的高度重视阶段,将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包装也列入限制进口之列,而成为非关税壁垒的手段之一。据悉,德国、意大利均禁止使用PVC为包装材料的商品出口。
;4. 国际货代主要干什么
国际货代是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简称。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承运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企业。
主要工作:办理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
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和当事人两种情况时的责任。
从国际货运代理的传统地位讲,作为代理人,负责代发货人或货主订舱、保管和安排货物运输、包装、保险等,并代他们支付运费、保险费、包装费、海关税等,然后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通常是整个费用的一个百分点)。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将由)客户承担,其中包括国际货运代理因货物的运送、保管、保险、报关、签证、办理汇票的承兑和为其服务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国际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客户只有在提货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费用,才能取得提货的权利。否则,国际赏运代理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有权以某种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补偿其所应收取的费用。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纯粹的代理人,通常应对其本人及其雇员的过错承担责任,其错误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货物;尽管得到指示,办理保险仍然出现疏忽;报关有误;运送错误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进口)货物退税;未取得收货人的货款而交付货物。国际货运代理还应对其经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财产灭失或损坏或人身伤亡承担责任。如果国际货运代理能够证明他对第三人的选择作到了合理的谨慎,那么他一般不承担因第三入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的责任。
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系指在为客户提供所需的服务中,是以其本人的名义承担责任的独立合同人,他应对其履行国际货运代理合同而雇佣的承运人、分货运代理的行为或不行为负责。一般而言,他与客户接洽的是服务的价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续费。
目前,各国法律对贷运代理所下的定义及其业务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责任范围的大小,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第二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例如FIATA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已恪尽职责,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如能证明他未做到恪尽职责,其责任应不超过与其订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责任。正是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国家将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具体划分为:
1,国际货运代理作为代理人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只对其本身(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过失及其雇员的过失负责,一般不对如运输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为、疏忽负贵,除非他们对第三人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2、国际货运代理对海关的责任。有报关权的国际货运代理在替客户报关时应遵守海关的有关规定,向海关当局及时、正确、如实地申报货物的价值、数量和性质,以免政府遭受税收损失。同时,如报关有误,国际债运代理将会遭到罚款,并难以从客户那里得到此项罚款的补偿。
3、国际货运代理对第三人的责任,多指对装卸公司、港口当局等参与货运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赔承担的责任。这类索赔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第三人财产的灭失或损坏,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伤亡,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国际货运代理作为当事人的责任。作为当事人,国际赏运代理不仅对其本身和雇员的过失负责,而且应对在履行与客户所签合同的过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过失负责。其责任为:(1)对客户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大部分情况属于对货物的灭失或残损的责任。其二,因职业过失,尽管既非出于故意也非由于粗心,但给客户造成了经济损失,例如不按要求运输,不按要求对货物投保,报关有误造成延误,运货至错误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户履行对运输公司、仓储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义务,未收回提单而放货,未履行必要的退税手续再出口,未通知收货人,未收取现金费用而交货,向错误的收货人交货。其三,迟延交货。尽管按惯例货运代理一般不确保货物到达日期,也不对迟延交货负责,但目前的趋势是对过分的延误要承担适当的责任,此责任限于被延误货物的运费或两倍的运费。(2)对海关的责任(见上述第二款)。(3)对第三人的责任(见上述第三款)。
5.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有哪些新的增加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主要是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有关货物运输、转运、仓储、装卸等事宜。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其营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根据其经营范围,国际货运代理按运输方式分为海运代理、空运代理、汽运代理、铁路运输代理、联运代理、班轮货运代理、不定期船货运代理、液散货货运代理等;按委托项目和业务过程分为订舱揽货代理、货物报关代理、航线代理、货物进口代理、货物出口代理、集装箱货运代理、集装箱拆箱装箱代理、货物装卸代理、中转代理、理货代理、储运代理、报检代理和报验代理等。
6. 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包括哪些
国际货物运输包括:
1、海洋运输;
2、航空运输;
3、铁路运输;
4、公路运输;
5、内河运输;
6、邮包运输。
一、具体分析:
1、海洋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我国绝大多数进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送的。海洋运输之所以被如此广泛采用,是因为它与其它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相比,主要有以下优点:
(1)通过能力大。海洋运输可以利用四通八达的天然航道,它不像火车、汽车受轨道和道路的限制,故其通过能力很大。
(2)载运量大。海洋运输船舶的运输能力,远远大于铁路运输车辆。如一艘万吨船舶的载重量一般相当于250~300个车皮的载重量。
(3)运费成本低。按照规模经济的观点,因为运量大,航程远,分摊于每货运吨的运输成本就少,因此运价相对低廉。
缺点:海洋运输虽有上述优点,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海洋运输易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航期不够明确,而且风险较大。此外,海洋运输的速度也相对较慢。
2、铁路运输,在国际货物运输中,铁路运输(rail transport)是现代化运输业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它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铁路运输的准确性和连续性强。铁路运输几乎不受气候影响,一年四季可以不分昼夜地进行定期的、有规律的、准确的运转。
(2)铁路运输速度比较快。铁路货运速度每昼夜可达几百公里,一般货车可达100 km/h左右,远远高于海上运输。
(3)运输量比较大。铁路一列货物列车一般能运送3000~5000t货物,远远高于航空运输和汽车运输。
(4)铁路运输成本较低。铁路运输费用仅为汽车运输费用的几分之一到十几分之一;运输耗油约是汽车运输的二十分之一。
(5)铁路运输安全可靠,风险远比海上运输小。
(6)初期投资大。铁路运输需要铺设轨道、建造桥梁和隧道,建路工程艰巨复杂;需要消耗大量钢材、木材;占用土地,其初期投资大大超过其他运输方式。
(7)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简单。办理铁路货运手续比海洋运输简单,而且发货人和收货人可以在就近的始发站(装运站)和目的站办理托运和提货手续。
3、航空运输,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等优点。因此,它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
优点:运输时间短,适合货量较少,且要求时间紧的货物。
缺点:价格太过昂贵,大大增加了成本。
4、公路、内河和邮包运输
(1)公路运输,公路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不仅可以直接运进或运出对外贸易货物,而且也是车站、港口和机场集散进出口货物的重要手段。
(2)内河运输,内河运输是水上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连接内陆腹地与沿海地区的纽带,在运输和集散进出口货物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3)邮包运输,邮包运输是一种较简便的运输方式。各国邮政部门之间订有协定和合约,通过这些协定和合约,各国的邮件包裹可以相传递,从而形成国际邮包运输网。由于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加之,手续简便,费用也不高,故其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运输方式中之一。
5、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
(1)集装箱运输,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自动化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的先进的运输方式,它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等。
(2)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是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的连贯运输方式,它一般是以集箱为媒价,把海、陆、空各种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组成一种国际间的连贯运输。
二、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有好几种,那么要如何选择正确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如何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是物流合理化的重要问题。一般来讲,应从物流系统要求的服务水平和允许的物流成本来决定。可以使用一种运输方式也可以使用联运方式。所以如何选择正确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可以参考以下的因素之后进行选择。
(1)货物品种,关于货物品种及性质、形状,应在包装项目中加以说明,选择适合这些货物特性和形状的运输方式,货物对运费的负担能力也要认真考虑。
(2)运输期限,运输期限必须与交货日期相联系,应保证运输时限。必须调查各种运输工具所需要的运输时间,根据运输时间来选择运输工具。运输时间的快慢顺序一般情况下依次为航空运输、汽车运输、铁路运输、船舶运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行为,保障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第三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实施监督管理。
7. 国际物流包括哪些业务
国际物流包含国际空运,国际海运,国际铁陆运输,国际公路运输,国际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等。8.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有:
(一)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的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四)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但是,这些并不是每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都具有的经营范围。由于各个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也有所不同。
具体如下:
1、代表发货人办理货物在出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运输、装箱、储存保管、编制单证、一关两检、监装货物、结算费用、保险、代收提单、其他咨询和服务。
2、代表收货人办理货物在进口运输中的具体事宜。
安排一关两检、提货、付费、拆箱储存、内陆运输、空箱返还、其他咨询和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包括范畴:
1、海外展览(特殊货物)。
货运代理人通常被展览组织者指定将展品运往展销地点。货运代理人必须遵守组织者规定的有关运输方式、目的国特定的海关站、展品何时交付、所需单据等的指示。
2、运输工程货物(特殊货物)。
这种运输是指将用于建设诸如机场、化工厂、水力发电厂、炼油厂等大型工程所用的重型机械设备从制造商处向建筑工地的运输。这些货物的运送需要计划以确保及时交货并可能使用重吊、大型卡车、特殊船舱等。对于货运代理人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服务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