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国际私法,其法律渊源有哪些
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由于涉外因素又称国际因素,民法和商法在西方传统上称为私法,国际私法因而得名。为广义的民法可以包括商法,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法律术语称为民法的抵触或民法的冲突,或称法律的抵触或法律的冲突,因此长期以来这一部门法被称为法律抵触法或法律冲突法。
国际私法是一个从名称就存在争议的法律部门,从古罗马时期的“法则区别说”,到现今“国际私法”、“私国际法”、“法则区别说”等各种称谓,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促进了国际私法的繁荣。
1834年美国法学家J.斯托里首创“国际私法”一词作为法律抵触法的同义语。随后,在德文、法文中创造了相应的词汇,再后在意大利、西班牙文中也产生了相应的词汇。在中国和日本则称为国际私法。因为国际私法是关于各国民法的适用的法律,所以又称为法律适用法。
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习惯于称为“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而英美普通法系则更多地称其为“冲突法”(Conflict of Laws)。尤其有趣的是,“冲突法”这一术语,最早是荷兰学者罗登伯格(Christian Rodenburg)在年提出来的,并未在大陆法系国家赢得市场,相反却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广泛盛传。而历史开的另一个玩笑则更发人深省,“国际私法”这一概念也非大陆法系国家学者首创,恰恰是美国国际私法奠基人斯托里(Joseph Story)最先在1834年使用的。正是从两大法系这种有趣的现象中可以发现一些本质的内在。因此,推本溯源,当为国际私法学人的责任。我国明朝大学问家王守仁在其《传习录》(卷上)中曾指出:“为学须有本原,须从本原上用力,渐渐盈科而进。”蒋新苗教授遵循古训,深入研究国际私法的本体问题,自然具有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国际私法可以说,我国大中小国际私法论者,惟当拥有共同的本体,否则,就非属于国际私法论了。多年来,我国国际私法学界,逐渐分化为三大学派。一部分学者主张国际私法理论体系与立法框架应为无所不包的大国际私法,而另一部分学者则坚持传统的小国际私法观点,还有一部分学者折中为中国际私法观。无论是大国际私法学,还是小国际私法学,抑或中国际私法学,都面临一个基本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一旦离开了这些根本性的国际私法本体,也许就不成其为国际私法了。唐善无畏与一行合译的《大日经》(卷七)曾告诫信徒:“一身与二身,乃至无量身,同入本体。”
基本原则
1、主权原则。
2.平等互利原则。
3.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4.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在大陆法系国家多称为国际私法,在英美法系国家多成为冲突法,也有直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还有“民法施行法”、“法例”、“法律适用条例”等名称。
‘贰’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什么
问:试述国际私法的渊源。
校解析答案: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内立法。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①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②冲突规范。
③国际民事程序规范。
(2)国内判例。所谓判例,是指法院先前的某一判决具有法律的效力,从而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中国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然而在国际私法领域,我们不能不高度重视判例的、重要性、并恰当地运用判例。
(3)国际条约。世界上包含有国际私法规范的国际公约有很多。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大类:
①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公约。
②关于财产权的公约。
③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公约。
④关于国际投资和贸易的公约。
⑤关于国际运输的公约。
⑥关于国际支付的公约。
⑦关于海事的公约。
⑧关于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的公约。
⑨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公约,⑩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公约。
(4)国际惯例。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惯例由两部分组成的。其中一部分是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所称的“作为通则”并“经接受为法律”的那些国际习惯。国际私法的后一种国际惯例,是在长期商业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后来经过统一编纂和解释而变得更为准确,从而在国际上起着统一实体私法的重要作用。
(5)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一般法理(或一般法律原则)、公平与善良原则及特定学者(或学派)的学说,亦可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只看有关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条约是否有这样的明确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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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即国际私法规范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相对于其他法律部门而言,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两个特性:
一、是渊源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这个是由其调整对象决定的国际私法渊源的双重性;
二、是由于各国立法者对国际私法的内容和范围认识不一致,即具体到各国,哪些法律、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认识。
具体就我国而言,我国学者普遍认为国际私法渊源有国内渊源和国际渊源。
(3)我国国际私法的国内渊源有哪些扩展阅读
国内渊源主要包括国内立法和司法判例(司法解释)。
1、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最古老的渊源。
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国内立法是最早的国际私法渊源。最早的成文国际私法规范当属1756年的《巴伐利亚法典》,早期影响最大的当属1804年《法国民法典》。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国都开始在国内立法中接受国际私法,但是各国的立法模式并不完全一致,大致分为三种:
(1)分散立法式;
(2)专章专篇式;
(3)单行立法式。
国内立法在国际私法上的发展趋势为:呈现出法典化的发展方向;调整对象不断扩大,适用范围愈加广泛;冲突规范灵活性加强。
2、司法判例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制下,所谓的判例,还并没有被承认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也不是法律渊源的构成部分。但是国际私法是处理国家间的争议,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而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将其作为国际私法的渊源毫无争议。
‘肆’ 试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有哪些
国际私法的源源结构应当包括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国内立法和司法解释三个层次,司法解释是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组成部分。 一、司法解释在国际私法适用...
‘伍’ 试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有哪些
国际渊源主要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1、国际条约是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
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条约数量众多,既有多边的,也有双边的,既有综合的,也有专门性质的,既有普遍的,也有区域性的,根据条约内容可以分为四大类:
(1)关于外国人民商事地位的国际条约;
(2)关于冲突法的国际条约;
(3)关于实体法的国际条约;
(4)关于国际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的国际条约。
2、国际惯例也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惯例分为两类:一类是有强制力的,一类是没有强制力的。国际私法中的国际惯例大多数是这种没有强制力的 任意性的惯例。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容易混淆国际习惯和国际惯例这两个词,国际习惯是国际惯例形成以后,通过广泛的实践而被认可与接受的,因此国际惯例并经过法律确念才能形成国际习惯。
具体到我国,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第3款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和我国缔结的条约也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坚持将国际惯例视为国际私法的渊源之一。
(5)我国国际私法的国内渊源有哪些扩展阅读:
国际私法的渊源具体包括:
1、国内立法。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2、国内判例。所谓判例是指法院先前的某一判决具有法律的效力,从而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中国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
3、国际条约。世界上包含有国际私法上规范的国际公约有很多。
4、国际惯例。
5、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际私法
‘陆’ 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有
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用以表现国际私法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除了国内成文法和判例这两个主要渊源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能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此外,一般法理、国际私法之原则及学说也可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私法的渊源指国际私法借以产生的一些形式,即形式渊源。因为国际私法是国内法,它的渊源是国内立法和习惯法。为了使各国的抵触规则趋于一致,以期各国在适用法律和判决上的一致,国际间也缔结了一些多边的和双边的统一抵触规则的条约,这些条约也形成国际私法的渊源。
至于国际私法学说,是对国际私法的发展具有很大影响的因素,与国际私法的形式渊源相对照,它是实质渊源。
(6)我国国际私法的国内渊源有哪些扩展阅读
在中国国际私法发展之初的20世纪0年代中期,产生了若干散在各个部门法中的若干零星的国际私法规则,中国国际私法法规处于不系统、不独立、不完善的状态,国际私法学界对此进行了持续和深入的研究,从立法体系、理念到具体条文设置都有涉及。
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中国国际私法法规的大量建议,在此方面,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在学界丰硕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历时6年,于2000年完成并出版了《中国国际私法示范法》,这是中国国际私法学科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研究方面最重要的成果,对推促中国国际私法立法起到了重要作用。
直到2009年,国家立法机关决定制定国际私法法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又提供了立法建议稿,为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最终制定完成并颁布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实施后,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对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该法规的内容的评析和法规实施情况。
法规实施6年多来,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又成为国际私法学界研究的重点,这些研究对法规条文的不足和实施中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完善建议,并希望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的方式能够细化规则内容和修正规则的缺陷。
综上所述,中国国际私法学科在近40年间获得了迅速发展,已达到先进和成熟,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学科,今后仍将继续发展。
‘柒’ 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是
国内立法。
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国际私法的渊源有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和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捌’ 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法律分析: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