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1994年联合国大会决议将国际减灾日定为哪一天
联合国大会决议将国际减灾日定为每年10月13日。灾害是对能够给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事件总称。纵观人类的历史可以看出,灾害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影响。
自然灾害形成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缓有急。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就会在几天、几秒钟内表现为灾害行为,像火山爆发,地震、洪水、风暴潮、冰雹、雪灾、暴雨等,这类灾害称为突发性自然灾害。旱灾、农作物和森林的病、虫、草害等,虽然一般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灾,但灾害的形成和结束仍然比较快速、明显,所以也把它们列入突发性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具有广泛性与区域性。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分布范围很广。不管是海洋还是陆地地上还是地下、城市还是农村、平原、丘陵还是山地、高原,只要有人类活动,自然灾害就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自然地理环境的区域性又决定了自然灾害的区域性。
㈡ 国际防灾减灾日是几月几日
国际防灾减灾日是10月13日。今年10月13日是第33个“国际减灾日”,主题为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国际减灾日的设立可以追溯到1989年。为促进风险意识及减灾的全球性文化,联合国大会倡议设立一个国际日。现在,每年10月13日举行的“国际减灾日”纪念活动,旨在赞赏全世界民众和社区为减少遭受灾害风险做出的努力,并提高他们对所面临风险的重要性的认识。
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是由联合国大会1989年定于每年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三。200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改为每年10月13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简称“国际减灾日”。自然灾害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所谓“减轻自然灾害”,一般是指减轻由潜在的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对社会及环境影响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使公众的社会和经济结构在灾害中受到的破坏得以减轻到最低程度。
自然灾害: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干旱、高温、低温、寒潮、洪涝、山洪、台风、龙卷风、火焰龙卷风、冰雹、风雹、霜冻、暴雨、暴雪、冻雨、大雾、大风、结冰、霾、雾霾、地震、海啸、泥石流、浮尘、扬沙、沙尘暴、雷电、雷暴、球状闪电、火山喷发等。
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
灾难会带来实质性的创伤和精神障碍。绝大多数的痛苦在灾后一两年内消失,人们能够自我调整。由灾难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碍非常少见。
有些灾难的整体影响可能是正面的,因为它可能会增加社会的凝聚力。灾难扰乱了组织、家庭以及个体生活。自然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及时自救互救才能更大程度。成功逃生及减少财产损失。
应对自然灾害的方法
地震逃生:把握黄金12秒,即地震发生后,在12秒内迅速找到能够躲避的安全处,衣柜墙角,桌子下面,或空旷场地。
火灾逃生三步走科学逃生:一要捂住口鼻,二要熄灭身上火源,三要找出逃生路口。
水灾爆发:冷静观察水势和地势,然后迅速向附近的高地转移。如果附近无高地可以躲避,就要迅速找到有浮力的物品,以方便逃生,如木盆、木板等。
㈢ 国际减灾日指的是哪一天
每年10月13日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国际减灾十年是由原美国科学院院长弗兰克·普雷斯博士于1984年7月在第八届世界地震工程会议上提出的。此后这一计划得到了联合国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联合国分别在1987年12月11日通过的第42届联大169号决议、1988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43届联大203号决议,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89年的99号决议中,都对开展国际减灾十年的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1989年12月,第44届联大透过了经社理事会关于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报告,决定从1990年至1999年开展“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活动,规定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少自然灾害日”。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个“国际减灾十年”日,联大还确认了“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的国际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