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945年日本人投降的时候对中国有赔偿么比如,赔款之类的
没有。
1945年1月美军在吕宋岛登陆,3月占领马尼拉。同年3月到6月,美军占领硫黄岛和冲绳,迫近日本本土。5月,德国无条件投降。为了保住本土和朝鲜,日本进行了空前的战争大动员,叫嚷“本土决战”。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政府首脑发表《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无条件投降,日本拒不投降。
1945年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在美国军舰密苏里号上正式签署投降书。9月9日,中国战区受降仪式在南京原中央军校大礼堂举行,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在南京向中华民国政府陆军总司令何应钦呈交投降书,冈村双手捧接投降书,签上“冈村宁次”四个字,然后盖章。
抗日战争及第二次世界大战至此正式结束了。更正:并不是冈村宁次向何应钦呈交的投降书。而是他的参谋长小林浅三郎。而且投降仪式中,作为投降代表的冈村宁次都没有呈缴象征武器的佩刀。原因是国民党代表和其事先商量决定的。此日后入侵中国之日本军队向中国军队投降。
(1)赔款的国际惯例是多久扩展阅读:
1937年7月7日,日本策划“七七事变”,发动全面侵华战争。面对强敌入侵,中国建立了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迅速形成了国民党政府指挥的正面战场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战场,两个战场互相呼应,共同开辟了世界上第一个反法西斯战场。
1941年12月7日,日本偷袭美军基地珍珠港,太平洋战争爆发。次日,美国对日本宣战,之后,英国等同盟国也对日本宣战,中国不再独自抗日。
1945年8月15日7时,中、美、英、苏四国政府经过约定,在相同时刻分别发布了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的公告。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终胜利。
⑵ 高铁晚点赔偿标准2020
高铁晚点赔偿标准
目前高铁晚点是没有赔偿的,参考飞机晚点赔偿标准也是因承运人原因导致延误4小时以上才有赔偿,且具体情况另行处理,比如:因为天气、交通管制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飞机不能正常起飞或降落,这种情况航空公司是不会赔偿的,国际惯例是:旅客自行承担其后果,航空公司可以适当给予毛毯、饮水等人道帮助。
业内人士建议,铁路部门可向国外高铁借鉴经验,尽快制定相关规定。在欧盟境内,如果高铁晚点超过60分钟以上,乘客可获票价25%的赔偿;120分钟以上,可赔票价的50%。赔偿给予现金。日本新干线如果因技术故障停车,通常会全额赔偿乘客票款,或通过其他手段把乘客送到目的地。
高铁晚点票还能退吗?
由于自身原因没有赶上火车,高铁票是无法退的,但可免费改签一次。火车晚点影响后续行程,可以凭第一趟晚点的车票到退票窗口办理退票(不收退票费)如果不小心坐过站,与列车长联系,可免费坐回。
虽然火车、高铁晚点要赔偿的呼声很高,但是一直有没明确的说法。如果你发现自己乘坐的高铁晚点了,唯一的方法,就是换别的交通工具,或是做好后续处理。【拓展资料】
1、暴雨或者大雪、大雾天气,司机看不清信号,高铁要限速运行导致晚点。
2、地质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导致的桥梁墩台推移、隧道明洞摧毁),每当地质灾害发生,高铁将被限速或是停运。
3、高铁故障,小故障维修时间短,那么只会晚点,大故障维修时间长,则可能停运。
4、突发或意外事故,如乘客在车上抽烟触发列车紧急制动,操作不当,要给其他高铁让路先行,临时停电等都会导致晚点。
⑶ 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后,德国究竟赔了协约国多少钱
波及全球的人类第一次大规模战争——第一次世界大战,在1918年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失败而宣布告终,其中,奥匈帝国的结局最为惨烈,整个国家四分五裂,不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老牌列强德国依然保持完整,同时,战斗力强大的德国也是给予同盟国造成伤亡最大的国家。
一战期间巨大的炮弹
因此,德国对一战的赔款在希特勒上台之后就已经宣布终止。那么,在希特勒上台之前,德国究竟赔偿了一战赔款多少钱呢?由于一战后情况极为复杂,再加上德国、英国、法国、美国四国的博弈,对于德国实际支付的赔偿数字并无确切的数字。
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德国总共赔了230亿金克郎,另一种说法则为:德国赔付英国、法国、美国的战胜国的金额为251到260亿金克朗。当然,无论是哪个数字,德国赔偿的这个数字远远没有达到一战时期英法美三国用于战争的花费。
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再次战败的德国又重新面临赔偿的问题,一战未完成的赔款再次被提起,最终,联邦德国,也就是西德,从1980年起开始继续赔偿一战债务,并在两德统一之前总计赔付了约为140亿西德马克的数字,基本完成了德国的一战债务。
⑷ 辛丑条约赔款分39年还清,为什么10年后清朝就亡了
清朝末年,朝廷积弱已久,自甲午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在取得“租借”资格的同时,也不忘讹上一笔巨额赔偿金。众所周知,《辛丑条约》一直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清廷对英、美、俄等11个国家的赔款,连本带利已经累计超过了9.8亿两白银,尽管清廷可以拿关税和盐税抵债,但那终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此外,约定分39年还清的赔款,在清廷灭亡后,剩下的钱是怎么算的?
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日本,日本虽然要求赔款用于发展中国的航空业,但掌权者却一直在赔,总金额达到了5.76亿两白银,换算成今天的人民币大致相当于1000亿元左右。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国家强大了,才会迎来尊重与平等。
⑸ 保险理赔一般多久到账
保险公司审核材料后,3到7天就可以支付已付的保险金。如果是复杂的情况,如慢性病、重大疾病索赔或汽车保险事故,索赔时间可能需要一个月以上。根据我国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将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索赔到达时间的长短与索赔金额有关。一般来说,案件越复杂,索赔金额越大,索赔到达时间越长。
拓展资料
1、保险理赔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或者保险单约定的其他保险事故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反映保险职能和责任的工作。简单来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业务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赔偿功能的具体体现。索赔方法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向投保人索赔的方式有两种:赔偿和赔付。与财产保险相对应,赔偿是指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在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保险具有补偿性,即只赔偿实际损失,最多等于受损财产的价值,但绝不超过其价值。但是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基础的,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所以人寿保险对生命或身体造成的伤害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此,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金额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也就是人寿保险以给付的形式给付保险金。
2、索赔时效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必须首先停止保险并立即报告,然后提出索赔。投保人索赔后,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及时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及时进行核实。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予以赔偿;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日内出具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人的索赔审查时间不应超过30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后10日内,保险公司应当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此外,经核实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核实之日起3日内出具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索赔,根据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定损、调整和赔偿的业务活动。它是保险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得到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进行索赔。应遵循基于保险合同、国际惯例和相关国际公约的及时合理赔偿原则。保险理赔一般分六个阶段赔付,即接到险情通知后、调查、检查或委托检查、案件核实、赔偿金额调整、赔付。根据我国《海商法》,“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可以要求被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赔偿前,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材料
⑹ 日本战败后,中国得到什么赔偿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对于战后残存的大量日本军舰,盟军挑选了135艘驱逐舰以下的无武装舰艇赔偿给中、英、美、苏四国,作为战争赔偿的一部分。
中国海军抽得上签
1947年6月18日上午,盟军总部6楼大礼堂座无虚席,这里正在举行中、英、美、苏四国均分日本舰艇会议。中国驻日代表团 派出海军上校马德建为国家代表,海军上校姚屿、少校钟汉波、上尉刘光平为随员,出席会议。
135艘舰艇包括已卸除武装的驱逐舰26艘、海防舰和辅助舰109艘,盟军总部将它们按吨位大致平均分为4份,中、英、美、苏四国各得一份,作为日本对盟国四强先行赔偿的一部分。每份舰艇已经编号并列表,抽签分配。
中国代表马德建抽中的是第2份日本军舰,该份舰艇共34艘,包括7艘驱逐舰、17艘护航驱逐舰、2艘驱潜舰、1艘运输舰和7艘其他舰只,总吨位约3.6万吨,而且现存日舰中排水量最大的2艘驱逐舰“宵月”号(标准排水量2701吨)和“雪风”号(标准排水量2050吨)都在其中,是最理想的一个签。
由于分得日本赔偿舰的4国国力不同,各国处置这些舰艇的方法也不同:美国将赔偿舰就地拆解,英国将赔偿舰拖出外海炸沉,苏联将赔偿舰编入部署在海参崴的远东舰队,而中国则决定将34艘舰艇当成海军主战兵力使用。
赔偿舰到上海万人空巷
据协定,34艘军舰分4批开往中国,第1批8艘军舰在抽签结束后就已在佐世堡港待命起航,钟汉波被任命为第1批8艘军舰的领队官,在他手下配备了200余名日本海军士兵,由前日军军官高岗带领,驾驶军舰前往中国投降。7月1日,舰队挂着红蓝两色E字缺角形制的日本俘虏旗出发,由于遇到大雾,耽搁了一些时间,于7月3日下午抵达上海吴淞口。这支舰队经过上海外滩时,几乎是万人空巷,上海市民争相观看当年不可一世的日军是如何投降的。7月6日,在上海高昌庙码头举行了隆重的接收仪式,军舰上的日本旗帜被降下,升起了中国国旗和海军旗,随后又对这些日本军舰进行了改名,并编入中国海军。
之后3个月,另外3批日本军舰相继前来中国投降,其中第二批驶入上海,第三批和第四批驶入青岛。10月3日,签字移交,次日举行接收典礼。至此,34艘日偿军舰全部接收完毕。按照接收顺序,国民党海军将其临时编号为“接1”至“接34”。
日偿军舰来华后,其归宿大不相同,可分为4种类型:
第一类,在国民党海军中服役。这类舰艇共有17艘,其中,“接1”最为着名,它原名“雪风”,在日本海军中名气很大,曾参加中途岛等海战。该舰在上海移交,命名“丹阳”号。“丹阳”号损坏过于严重,一直未曾武装服役,到台湾后因海军急需一线战舰,于1952年10月勉强装修完毕,并随即出访菲律宾。1956年“丹阳”舰秘密奉派开赴浙江海域,向鲠门岛解放军营房猛烈炮击,消耗完库存弹药后逃回台湾。此后,“丹阳”舰参与了劫夺波兰及苏联油轮等事件,1971年被拆解。
第二类,未真正服役。这类舰共有9艘,其中,驱逐舰“接17”值得一提,该舰是日本战时所造的最大型驱逐舰,原名“宵月”,后命名为“汾阳”。该舰接收后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而长期不能行动,始终列为保管舰编制。1949年2月自青岛拖往台湾基隆,暂作训练舰使用。1949年5月“重庆”号巡洋舰起义后,国民党计划将“汾阳”号拖至日本进行整修并武装,后因经费所限放弃。1962年至1963年,该舰遭拆解。
第三类,被人民解放军俘获。这类舰共有4艘,它们是海防舰“接5”(后被命名为“武昌”号)、“接6”(后被命名为“济南”号)、“接12”(后被命名为“长沙”号)和“接14”(后被命名为“西安”号)。这些军舰均在上海被俘,都被编入华东军区海军第六舰队,分别参加了解放浙东沿海岛屿的战斗。
第四类,毅然起义,加入人民海军。这类舰艇共4艘,它们是海防舰“接4”(在长江起义,后命名为“惠安”号)、“接15”(在长江起义,后命名为“吉安”号)、“接22”(在青岛起义,后命名为“沈阳”号)和木壳扫海特务艇“接32”(在山东长岛起义,后命名为“秋风”号)。
⑺ 保险公司理赔有时限吗
有时间限制的。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保险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险报案,然后提出索赔请求。
(7)赔款的国际惯例是多久扩展阅读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 , 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理赔遵循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理赔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
参考资料:网络—保险理赔
⑻ 太平洋人寿保险从报案到理赔要多长时间
自保险公司立案开始必须三十日内结案,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案情简单,手续齐全1-7个工作日就可以结案。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
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理赔遵循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理赔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确维护保户的权益。
坚持实事求是。在处理赔案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根据具体情况,正确确定保险责任、给付标准、给付金额。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要让保户感觉到保得放心,赔得心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