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问下,个人在标准国际银行开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我用的是基本帐户,材料比较简单,只需要身份证明、个人信息、职位信息、收入信息、电子签名、人脸识别。无限账户要求的材料较多,除了上述的以外,还需要提供境内银行卡、收入证明、地址证明。一般用途,有基本户就够了,材料和内地银行办境内卡差不多。想了解更多可以网络一下
‘贰’ 怎么开通个人海外银行账户
办理海外卡的条件如下:办理海外卡需要亲自去银行, 香港,大陆人需要提供FEN通行证,香港人或者外国人需要提供护照和地址证明,因为护照上没有地址,所以是必须的。此地址证明主要提供:个人居住地址,如水电账单、信用卡对账单等。最好是找个代理机构处理。中介会先帮位置预约,需要给佣金,因为个人自己来处理。不了解过程。很多时候,如果我答错了问题,就会导致开户不成功。我也会在银行留个记录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找代理的办法:基本上当天开户,当天就可以用卡。
拓展资料
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
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将申请材料直接交给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能部门,行政许可申请需通过纸质方式提出。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由境内机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说明)。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其复印件。
3、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4、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二、受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塘沽中心支局)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该认真审核,依法处理。
1、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符合规定形式、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受理,并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支)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当场就可以作出并颁发许可决定的申请,可以不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人要求,外汇局应当出具)。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外汇局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三、审查和决定
1、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规定形式,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以书面形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外汇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在书面决定中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向上一级外汇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3、外汇局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益关系人,并听取申请人、利益关系人的意见。
四、期限
1、外汇局不能当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在二十个工作日期限届满前,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及理由。
2、按规定应当先经下级外汇局审查后上报上级外汇局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外汇局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上级外汇局接到下级外汇局的审查报告后,也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