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拿大的国土面积
领土面积为998.467万平方公里。
加拿大西抵太平洋,东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南方与美国本土接壤,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
领土面积为998.467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人口主要集中在南部五大湖沿岸。着名城市有多伦多、温哥华等。官方语言有英语和法语两种,是典型的双语国家。
加拿大政治体制为联邦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国家象征,并任命女王总督派驻。
加拿大原为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的居住地。16世纪后,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先后侵入;1763年沦为英国殖民地。
1867年成为英国自治领。1926年英国承认其"平等地位",获得外交独立权。1931年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国议会同等的立法权,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拿大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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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领土面积中有89万平方公里为淡水覆盖,可持续性淡水资源占世界的7%。
加拿大主要河流有:圣劳伦斯河、马更些河、育空河、哥伦比亚河、纳尔逊河和渥太华河等,其中马更些河是加拿大第一长河,全长4241千米,仅次于密西西比河,为北冰洋水系。圣劳伦斯河为五大湖和大西洋之间的航运通道,全长1287公里,为加拿大径流量最大的河流,仅次于密西西比河。
加拿大矿产有60余种,主要有(世界排名):钾(44亿吨,第一)、铀(43.9万吨,第二)、钨(26万吨,第二)、镉(55万吨,第三)、镍(490万吨,第四)、铅(200万吨,第五)等(2007年统计)。
原油储量仅次于委内瑞拉和沙特居世界第三,其中98%以油砂形式存在。已探明的油砂原油储量为1677亿桶,占全球探明油砂储量的10%。
2. 加拿大的历史
加拿大原来是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的居住地。
16世纪,法国人梦想发现并统治更多的疆域,扩展他们的贸易范围,并让世界各国信奉他们的信仰。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尔(Jacques K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é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kona”。两名印第安青年告诉了Jacques Cartier通往“kanata”的路线,他们当时指Canada,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17世纪初期。
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C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到1616年,虽然整个地区已被命名为新法兰西(la Nouvelle-France),但加拿大大河及圣劳伦斯湾(法语:Golfe Saint-Laulent;英语:Gulf of St. Lawlence)沿岸的土地仍被称为加拿大。
从16世纪起,加拿大沦为法、英殖民地。
1756-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七年战争”,法国战败,而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
当魁北克在1791年被划分成上加拿大(Upper Canada)和下加拿大(Lower Canada)殖民地时,“加拿大”一词首次被官方启用。上下加拿大于1841年再次统一,成为加拿大省(Province of Canada)。
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
1926年,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获外交独立权。
1931年,加拿大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
1967年魁北克人党提出了要求魁北克独立的问题,1976年该党在省选举中获胜。
1980年魁北克就独立一事举行了公民投票,结果反对者居多,但该问题并未最后解决。
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在20世纪下半叶,一些魁北克的法语省民请求独立,但是两次全民公决(1980年及1995年)中独立一方以40%及49.4%的得票率险负。之后,加拿大修改了相关法律,清晰法案规定在魁北克全民公决中所提出的问题足够明确且得到明显多数的支持时,魁北克可以与加拿大政府进行脱离联邦的协商程序。
1982年3月英国上院和下院通过《加拿大宪法法案》,4月法案经女王批准生效,加拿大从此获得了立法和修宪的全部权力。
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废止旧宪,加拿大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为加拿大日,加拿大事实上从英国独立。联邦成立时,将新国家定名为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