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历史上有哪些“国际突发卫生事件”
2009年以来,WHO共宣布了六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一次是在2009年,随着H1N1猪流感大流行的爆发。
第二次是在2014年5月,当时小儿麻痹症似乎再次激增,威胁着根除工作。
第三次是2014年8月,当时西非的埃博拉疫情已逐渐失控。
第四起事件与2016年的寨卡病毒有关。
第五起事件发生于2019年,是刚果民主共和国境内爆发的另一起埃博拉疫情。
第六起事件发生于2020年1月,中国境内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的发展历史:
2003年的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是21世纪第一次全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各国在这次事件中意识到,当前人员流动速度快数量大,今天聚在一起的一群人,明天就可以分布到世界各地。公共卫生安全不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自己的事情,已经成为需要全球协作解决的问题。
为了再次面对相似事件时,各国能有效预防和应对,世界卫生大会在2005年将旧条例修订为《国际卫生条例(2005)。
(1)国际公共突发卫生事件有哪些扩展阅读:
世卫警告六大级别:
一级:流感病毒在动物间传播,但未出现人感染的病例。
二级:流感病毒在动物间传播,这类病毒曾造成人类感染,因此被视为流感流行的潜在威胁。
三级:流感病毒在动物间或人与动物间传播,这类病毒已造成零星或者局部范围的人感染病例,但未出现人际间传播的情况。
四级:流感病毒在人际间传播并引发持续性疫情。在这一级别下,流感蔓延风险较上一级别“显着增加”。
五级:同一类型流感病毒在同一地区(比如北美洲)至少两个国家人际间传播,并造成持续性疫情。尽管大多数国家在这一级别下仍不会受显着影响,但五级警告意味着大规模流感疫情正在逼近,应对疫情采取措施的时间已经不多。
六级:同一类型流感病毒的人际间传播发生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区。这一级别意味着全球性疫情正在蔓延。
采取措施:
世卫组织继续提供一切必要的技术和业务支持。国际多学科专家组协助调查疫情的动物源、人际传播程度、病例筛查、研究疫苗及疾病治疗。
专家组将向国际社会提供疫情局势及其潜在的公共卫生影响。
‘贰’ 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哪些
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