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际航班随身行李有哪些规定呢
【法律分析】:国际航班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能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国际航班手提行李不能随身携带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须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等专业刀具、化妆品,但这些物品可办理托运,如来不及托运,可以办理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由安检部门代为保管。国际航班严禁将枪支(含各种仿真玩具枪、微型发射器及各种类型的攻击性武器)、弹药、军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险溶液及其他禁运物品带上飞机或夹在行李、货物中托运。凡携带或夹带上述物品的一经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B. 什么东西不能带进飞机
不能带进橡裂飞机的东西如下:
1、不能带上飞机的食用或饮用品:
(1)液态可食用物品:比如牛奶、饮用水等不能带,但可托运;
(2)自热功能食品:比如自热米饭等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办理托运;
(3)含水分过多或有异味的水果:比如西瓜消如枯、榴莲等不能带,但可托运;
(4)婴儿食物有液体的也不能带(但可在飞机上自行调试奶粉、米糊等);
西瓜等含水量多的水果不能带上飞机。
2、不能带上飞机的化妆品:
(1)国内航班大多数航空公司液体化妆品都不能带上飞机,但可以携带不超过100G或者100ML的膏状化妆品,液体每份不超过1L的可以托运;
(2)国际航班液体或膏状化妆品不超过100ML,连同原包装一起放入可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可以带上飞机,其他的可托运;
(3)按压式泡沫洗面奶、摩丝、防晒喷雾等不可以带上飞机,也不能托运;
很多物品不能带上飞机但可托运。
3、不能带上飞机的日常用品清单:
(1)含锂电池超100WH的电子产品,比如充电宝、笔记本电脑、相机等不能带(不超的可以带,但超不超都不能托运);
(2)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既不能带,也不能托运;
(3)水果刀、修眉刀等不能带,但可托运;
(4)空气清新剂等喷雾不能带,也不能托运;
不超过100WH且标识清楚的充电宝可带2个。
4、不能带上飞机的防护用品清单:
(1)浓度大于70%的酒精和含酒精物品不能携带(浓度小于70%的可以托运500ML): 比如免洗洗手液,比如含酒精的湿纸巾等等;
(2)有异丙醇成分的物品属于航空禁带危险品,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很多消毒剂会标明不含酒精,但要注意,如果成分里含异丙醇的是禁止携带乘机和托运的;
(3)水银温度计不能携带上飞机(但用保护盒装好后可以托运);
(4)电子温度计(锂电池电容量超100WH或2G的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5)过氧化氢溶液即双氧水,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
(6)含过氧乙酸成分的消毒用品不能带(也不能托运);
(7)含氯物品,比如84消毒液,比如含氯成分的湿纸巾,比如含氯成分的泡腾片,比如含氯成分的漂白粉等不能随身携带登机也不能办理托运;
(8)高锰酸钾也属于航空危险品,也是既不能携带上飞机也不能托运;
浓度超百分之七十的酒精不能带。
5、其他不能带上飞机的物品清单:
(1)磁性物品比如磁悬浮吸铁石玩具等是不能带也不能托运的;
(2)有腐蚀和有毒性拿洞的物品,比如农药、硫酸等,不能带也不能托运;
(3)超过航空公司规定大小的物品:三边超过55厘米、40厘米和20厘米(部分航空公司不能超过40*30*20CM),超过的可以托运;
(4)超过重量的物品:大多数航空公司规定带上飞机的物品重量不能超过5KG,部分航空公司规定是不能超过7KG,公务舱等不能超过8KG,超过重量的物品可以托运;
(5)枪支等不能携带上飞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随身携带或者交运下列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物品;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禁运物品。
C. 坐飞机不能带哪些东西
坐飞机禁止带什么东西如下:
1、化妆品限量携带容唤差器容积不能超过100ml,洗发精、沐浴露不包括在内。
2、打火机、刀具、异味很大的食品、水果、酒、饮料等不能携带上飞机。
3、酒精度24度以下(含24度)的酒类物品,交运输量不受限制;酒精度在24度至70度(含唯皮)间的,交运总量不和山皮得超过5升;酒精度在70度以上的不得办理交运。酒类物品的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D. 飞国际航班过安检有什么不能带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飞国际航班过安检以下物品不能带:
第三十六条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一)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而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类似的物品,但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办理的除外;
(三)动物,但按照本章第三节规定办理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五)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
(4)国际飞机什么不能带扩展阅读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带至安检值班室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处理:
(一)逃避安全检查的;
(二)妨碍安检人员执行公务的;
(三)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又无任何证明的;
(四)扰乱安检现场工作秩序的。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威胁航空安全行为之一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查处:
(一)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仿制品进入安检现场的;
(二)强行进入候机隔离区不听劝阻的;
(三)伪造、冒用、涂改身份证件乘机的;
(四)隐匿携带危险品、违禁品企图通过安全检查的。
E. 乘坐国际航班哪些东西可以带哪些东西不能带
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不能携带。其余生活用品可携带。另外,部分需征得国航同意方可运输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〇一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输危险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1、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2、短于6厘米(2.4英寸)的医疗器械以及刀刃在6厘米(2.4英寸)以上的专用尖锐切割工具和钝器。包括生产生活工具,如厨刀、水果刀、餐刀、工艺用刀、手术刀、剪刀、镰刀、表演工具、剑、标枪、古董或旅行纪念品、铁刺、斧头、短棒、铅锤等。此类工具应作为托运行李运送,不得携入客舱。
需征得国航同意方可运输的物品:
1、干冰、液体饮料、液体化妆品及日用品
既可托运也可作为随身行李携入客舱。干冰应在低温下冷藏,每位乘客携带的干冰总重量不应超过2.5公斤(5磅)。根据CAAC的规定,每名乘客不得携带两瓶(每瓶容积不超过500毫升)以上碳酸饮料、矿泉水、茶、牛奶、酸奶、果汁等。乘客可在通过机场安检或符合限制规定的情况下购买饮料。除安检后在机场购买的酒精饮料外,乘客不得携带其他酒精饮料。每名乘客可携带两瓶1公斤以下酒精饮料,总体积不得超过1000毫升。
2、旅客可携带350毫升以下瓶装衣领净、摩丝、增白剂、杀虫剂及空气清新剂。携带香水的体积应在500毫升以下。乘客不得携带任何体积超过1000毫升或重量超过1公斤(2.2磅)的类似物。
3、旅客在旅途中使用的折叠式或电子轮椅
电动和电子轮椅均作为托运行李托运。两者均属于免费托运行李,不计算在免费托运行李限额内。如果乘客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需要使用轮椅,在经过国航许可后,轮椅在旅客登机时在登机口交运。
4、小动物
小动物(仅限宠物猫或宠物狗)不得直接带入客舱,必须装在货舱内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如需托运小动物的旅客,请事先与我们联系,经安排后方可运输。
5、利器与钝器
短于6厘米(2.4英寸)的医疗器械以及刀刃在6厘米(2.4英寸)以上的专用尖锐切割工具和钝器。包括生产生活工具,如厨刀、水果刀、餐刀、工艺用刀、手术刀、剪刀、镰刀、表演工具、剑、标枪、古董或旅行纪念品、铁刺、斧头、短棒、铅锤等。此类工具应作为托运行李运送,不得携入客舱。
扩展材料:
随身携带行李
国航限定带入客舱行李的最大体积和/或重量:
1、每位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可携带两件随身物品,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8千克(17磅);
2、每位经济舱旅客可携带一件随身物品,且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11磅)。
3、每件随身携带物品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保证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舱上方的封闭式行李架内,或放置在您的前排座椅下。
4、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或由于超重超大的原因,或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则应当作为托运行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