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溥仪为什么要进监狱他犯了什么罪
因为他是战犯,所有他要进监狱。
1955年8月20日,
《侦讯爱新觉罗·溥仪的总结意见书》拿到溥仪面前。这个6000字的文件,确认溥仪有5项重大罪行:
一、勾结日寇阴谋复辟清封建王朝统治。
二、背叛祖国,充当“皇帝”,与敌签订卖国条约。
三、甘心奉行日寇旨意,亲手“裁可”各种政策、法令危害人民。
四、参加国际反共协定,支援侵略战争,破坏和平。
五、烧毁证据,企图潜逃日本。
对于自己的罪行他也很坦白。溥仪阅后签署了自己的意见:“总结意见书经我看过,我认为是完全正确的,故我应负上述的全部罪恶责任。”
(1)溥仪为什么会上国际法庭扩展阅读:
1945年8月19日,溥仪,溥杰,嵯峨浩和其他亲属在沈阳东塔机场乘坐日本关东军飞机准备逃亡日本的时侯,被苏联红军空降伞兵逮捕,溥仪等人被苏联士兵扣留在通辽市至8月20日,然后被苏联空军飞机运送到俄罗斯赤塔一号军用机场,囚禁于莫洛可夫卡30号特别监狱直至11月初。
之后被囚禁在伯力45号特别监狱直至1946年春季。溥仪在伯力45号特别监狱内受到优厚的待遇,令其多次向苏联政府表示愿意申请在苏联永久居留,并申请加入苏联共产党,但有推测认为这可能是溥仪害怕日后被追究责任,故而申请在苏联永久居留。
溥仪在苏联囚禁期间,曾经作为证人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溥仪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任证人的时候,声称自己在就任满洲国康德皇帝期间,完全为日本关东军所控制,自己也是身不由己的,也没有满洲国康德皇帝作为最高元首的最大实际决策权力和指挥权力。
但是,溥仪被苏联转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他承认由于惧怕自己日后被中国政府追究责任,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出任证人的时候,将战争罪行的责任完全推卸给日本,在部分涉及溥仪和日本所犯下战争罪行的责任方面皆有所保留
1950年8月1日,溥仪与满洲国其他263名战犯在绥芬河由苏联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后被送往抚顺战犯管理所接受为期10年的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溥仪的囚犯编号是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