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际贸易交易磋商的主要步骤有哪些
对进出口合同主要交易条件进行磋商,其中包括对商品的品名和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保险、支付方式的谈判磋商。
出口磋商:1.询盘和发盘。在出口业务中,外贸业务员接到国外客户的询盘之后,向国内供应商询问商品价格,向相关部门了解各项出口费用,再进行出口报价核算,经过相关领导审批过后,对外发盘。
若交易对方是新客户,交易商品是新产品,发盘之前要增加两个调查工作环节:一是调查国外客户资信,规避国外客户信用风险;二是调查国内外该商品贸易限制政策,解决本企业能否出口该产品的问题。
2.还盘。在出口业务中,发盘之后,双方往往要进行多次还盘来回操作。
3.接受和签约。若双方就价格以及其他主要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即为接受。接受之后,一般都会签署合同。
进口磋商:对于需要通过国际招投标进口的商品,招标是询盘,投标是发盘,定标就是接受。
交易磋商(BusinessNegotiation)是指买卖双方通过直接洽谈或函电的形式,就某项交易的达成进行协商,以求完成交易的过程。交易磋商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之一、商品的国际交易能否顺利签订合同,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交易双方条件磋商的结果。交易双方为了争取有利的贸易条件,经常会产生争端。因此,双方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尽量争取做到双方都有利;同时要保证所达成的协议符合各自国家的法律和规定,以及国际贸易惯例。
基本要求
交易磋商是一项交易的开始,应该以对该项业务进行周密调研为基础,要做好充分准备,应该预测和判断该项业务进行所需要的技术和知识。
交易磋商的方式主要有函电磋商方式和直接洽谈方式(或称为口头磋商方式)两种。
交易磋商可以是口头的(面谈或电话),也可以是书面的(传真、电传或信函)。交易磋商的过程可分成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必不可少的,是达成交易所必须的法律步骤
询盘
询盘(Inquiry)是交易的一方向对方探询交易条件,表示交易愿望的一种行为。询盘多由买方作出,也可由卖方作出、内容可详可略。如买方询盘:“有兴趣东北大豆,请发盘”,或者“有兴趣东北大豆,11月装运,请报价”。询盘对交易双方无约束力。
发盘
发盘(Offer)也叫发价,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在发盘的有效期内,一经受盘人无条件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承担按发盘条件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发盘多由卖方提出(SellingOffer)。也可由买方提出(BuyingOffer),也称递盘(Bid)。
实务中常见由买方询盘后,卖方发盘,但也可以不经过询盘,一方迳直发盘。
还盘
受盘人不同意发盘中的交易条件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意见,称为还盘(CounterOffer)。在法律上叫反要约。
还盘实际上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发出的一个新盘。原发盘人成为新盘的受盘人。
还盘又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发盘因对方还盘而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还盘可以在双方之间反复进行,还盘的内容通常仅陈述需变更或增添的条件,对双方同意的交易条件毋需重复。
接受
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无条件地同意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愿意按这些条件和对方达成交易的一种表示。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接受一经送达发盘人,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均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
如交易条件简单,接受中无需复述全部条件。如双方多次互相还盘,条件变化较大,还盘中仅涉及需变更的交易条件,则在接受时宜复述全部条件,以免疏漏和误解。
Ⅱ 贸易涉及国际贸易磋商的主要环节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磋商的环节有:询盘、发盘、还盘、接受,交易磋商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之一,商品的国际交易能否顺利签订合同,主要取决于交易双方对交易双方条件磋商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