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国际组织主要是指若干国家或社会团体为特定目的,通过条约或协议建立的有一定规章制度的团体。
国际组织的主要机构、职权、活动程序,以及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正常条约或协议为依据。国际组织不得凌驾于国家之上,它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不得干涉本质上属国内管辖的任何事项。在国际组织内,各成员国主权平等。
国际组织并非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国家产生后,世界的关系长期处在一种相对隔离状态,随着生产特别是交通运输方面的进步,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加强,进入19世纪中期,国际协作的范围日益扩大,合作日益加强,国家间出现了为某种特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国际组织,如1865年成立的国际电报联盟,1874年成立的万国邮政联盟,是早期范围较大的国际组织。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1920年成立的国际联盟是世界上第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1945年成立的联合国,是当代世界最大的国际组织。截至1998年,全世界各类国际组织共有48350多个,已形成了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组织网络。
国际组织的分类:
政治性国际组织
专业性国际组织
政府间国际组织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世界性国际组织
区域性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的作用:
第一、绝大多数国际组织是发展国家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等方面交流与合作的纽带。
第二、是调节国际争端的主要力量。
第三、是争取世界和平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
2. 一般性国际组织和专门性国际组织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性的组织主要是政治性的综合性的组织,而专门性的组织,就是某一方面的专业组织,比如说联合国就是一般性的经济组织,比如说WTO就是一个专业性的组织。
3. 国际组织中四个主要特征如何区别
排除政府性。
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是有众多国家组成的国家间的组织,是近代出现的跨国性组织。国家间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进行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出现一些任何单独国家都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有关国家共同研究。
为此,它们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际会议,由于需要处理日常事务而成立秘书处,逐步转化成为相应的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一般指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之一。而广义上说,国际组织还包括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以下对国际组织的介绍采用狭义层面含义。
国际组织是指三个或以上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经济目的,依据其缔结的条约或其他正式法律文件建立的常设性机构。
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来源于组成国际组织的基本法律文件。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基本法律文件的严格限制,常常是不完整的;国际组织在其财产限度内直接承担责任。
4. 怎么区别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政府 之间的国际组织如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等都比较大,比较知名。国际组织和国家构成国际社会的主体。非政府之间社会组织它不以解决政府之间问题为目的。如福特基金会。
基本区别就是:政府之间的国际组织以协调和解决政府之间的问题,促进全球重大问题的解决。
5. 求解国际组织和邦联的区别
一、构成条件不同:
1、国际组织:
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建立。
2、邦联: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特定目的根据条约组成。
二、职务不同:
1、国际组织:
国家间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进行交流与合作过程中,出现一些任何单独国家都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有关国家共同研究。为此,它们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国际会议,由于需要处理日常事务而成立秘书处,逐步转化成为相应的国际组织。
2、邦联:
邦联的活动只限于特定方面,其首脑会议的决议必须经过成员国认可才能生效,但无法律效力,各成员国仍是有主权的独立国家,各自拥有立法、行政、外交、军事、财政等方面的权力。
(5)国际组织与国家的区别是什么扩展阅读
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私法主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基本法律文件的严格限制,常常是不完整的;国际组织在其财产限度内直接承担责任。
联邦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的地位高于组成单位,一切重大权力均属于联邦中央政府,联邦法律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法律不得与它相抵触,联邦法院的判决,其效力适用于全国,各州政府、法院和公民均有遵守的义务。
参加联邦的各州,可以根据联邦宪法制定本州宪法和法律,可以建立本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并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行使权力,领导下属各级政府。
6. 2、什么是国际组织国际组织有哪些作用
一、国际组织的含义和类型 (一)国际组织的两种含义 国际组织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第一,广义的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与非政府的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指若干国家为了特定目的以条约建立的一种常设组织。非政府国际组织是不同国家的个人或民间团体组成的组织。第二,狭义的国际组织仅指政府间国际组织。 (二)国际组织的分类 1.当代的各种国际组织,按其基本性质和活动范围考察,大致可分一般政治性的与专门性的两大类。一般政治性的国际组织有较广泛的权限,从事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活动,如联合国、非洲统一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等。非政府国际组织则只具有较专门的权限,仅就某一特定业务进行活动,如万国邮政联盟、国际海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组织迅速增长。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7条,当前与联合国发生关系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有17个,称为“专门机构”。它们通过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协调机构同联合国合作并彼此合作。 2.如果按其组织的地域特点来看,国际组织又可分为世界性的与区域性的两类。世界性国际组织对一切国家开放,如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等。区域性国际组织则是指由某一地区国家参加、并且其职权也以该地区为限的组织,如非洲统一组织、美洲国家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等。 3.国际组织中还有一种特殊类型,即国际经济组织。它们是国家间经济交流与合作的一种组织形式。西非经济共同体、石油输出国组织、可可生产者联盟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成立,对协调各成员国间的经济政策、维护民族经济权益、保护国家资源以及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际组织的发展历程 国际组织的产生和发展与国际关系的演变密切相关。具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国际组织的萌芽和初步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 工业革命带来的革命性变革和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的形成,使国家间关系日益密切, 国际关系的内容不断丰富。国家间开始通过国际会议解决重大国际问题。第二次工业革命使得临时性的双边和多边协调已不能满足国际关系发展的需要。国际组织边应运而生。这一时期主要是以专门性的国际协作为职能,统称为“国际行政联盟”。除此之外,国际组织的其他形式也在19世纪中后期也开始出现。 第二阶段,国际联盟的建立和国际组织的进一步发展(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诞生了一个全球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国际联盟,他标志着国际组织的发展已经达到一个新的水平。这一时期各类国际组织都有不同程度发展,政治性组织明显增多。 第三阶段,联合国的成立与国际组织成熟发展新阶段(“二战”结束至今)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和联合国的建立标志着国际组织进入一个成熟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国际组织的发展还有以下特点:第一,数量猛增,类型多样,活动遍及各个领域。第二,区域性和次区域性国际组织获得很大发展,国际间经济组织成为国家间合作的经常形式。第三,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三、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对于国际组织的作用要全面地分析和认识。既要看到它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它的局限性。 国际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是国际社会的重要行为主体,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组织可以促进主权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开展交流、协调、合作,调停和解决国际政治冲突和经济纠纷,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首先,国际组织最常见的角色是被当作成员处理对外关系的工具。 其次,国际组织还经常被看作是多边活动的舞台,它提供比较稳定的场所和渠道供成员聚集讨论 另外,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所扮演的第三个角色是作为独立的参与者,这是指国际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任何成员的名义参与国际事物。但是,但这种独立只能是相对的。 但是,国际组织作用的发挥要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有其局限性。国际组织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他的作用和类别。由于国际组织与国际社会的密切关系,不同时代和世界格局背景下,国际组织的作用也就不同,发挥作用的领域也不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作用还受到成员国社会性质的制约,国际组织内部的成员关系也会影响国际组织的作用发挥。
7. 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有什么区别。 老师说欧盟是区域性组织不是国际组织,但欧盟里不是有许多国家的吗
一、组织特点不同
1、国际组织:组织机构趋于完善;组织规模庞大;形成国际组织网络。
2、区域性组织:地理性,因其成员国基本上是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成员国具有共同的利益和政治背景,因它们在民族、历史、文化、语言、宗教等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政治、军事、经济和社会上有共同关心的问题,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二、原始组成不同
1、国际组织:两个以上国家或其政府、人民、民间团体基于特定目的,以一定协议形式而建立。
2、区域性组织:一些国家为促进所属区域的团结与统一,加强相互间在政治、经济、外交、防务和安全方面的合作而组成的一种国际组织。
三、作用不同
1、国际组织:促进国际社会整体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大大小小的组织协调中心。
2、区域性组织:设立区域组织的联合国会员国,在把地方争端提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之前,应通过区域组织,力求争端的和平解决。
8. 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国家主权的关系
可以先梳理国家主权学说的历史脉络,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历史发展,然后详细分析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含义、类型、作用及地位,国家主权的含义、作用、构成要素、对民族国家的重要意义等。在此基础上探讨当今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发展对国家主权的侵蚀(可以以欧盟为个案研究),以及各国对此的回应。
最后,展望未来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发展在多大程度上对国家的主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