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法定假日有哪些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除了国家法定假期以外,港澳部分优秀企业也会有内部的福利假期:例如公司的成立日、周年庆、甚至是工龄达到一定程度的无条件"带薪假期"。也就是享受假日的同时,还享有正常薪水待遇。公司福利假期一般没有固定日期,只有固定天数,由员工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放假日。"近年来,也有少数港澳企业将福利假期引入其在中国的分公司,如部分公司,除了工龄带薪假期外,还有男性产假、旅游假等。"由于福利带薪假期不同于国家法定假日,如果员工放弃福利假期,将不会得到加倍工资的补偿。
⑵ 都有什么节日放假、都放假几天
中国法定节日有:新年(1月1日,放假一天);春节(农历新年,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三天);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放假一天);国际劳动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植树节(3月12日);国际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一天);中国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放假一天);国际护士节(5月12日);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7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教师节(9月10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放假一天);国庆节(10月1日,放假三天);记者节(11月8日)。
⑶ 国假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即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十一”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一)元旦,放假1天(每年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 ;
(四)劳动节,放假1天;
(五)端午节,放假1天;
(六)中秋节,放假1天;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⑷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国家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定节假日指的是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⑸ 国际法定假日一年有多少天是哪几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共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⑹ 11天法定假日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11个法定节假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新年,放假3天(阴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阴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阴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⑺ 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我国法律规定的节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为11天。
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⑻ 国际性节假日有哪些
1、世界湿地日(2月2日):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滨小城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为了纪念这一创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2、世界森林日(3月21日):“世界森林日”,又被译为“世界林业节”,英文是 “World Forest Day” 。这个纪念日是于1971年,在欧洲农业联盟的特内里弗岛大会上,由西班牙提出倡议并得到一致通过的。
3、世界卫生日(戒烟日)(4月7日):为纪念组织宪章通过日,1948年6月,在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正式成立世界卫生组织,并决定将每年的4月7日定为世界卫生日,倡议各国举行各种纪念活动。
4、国际劳动节(5月1日):国际劳动节又称“五一国际劳动节”、“国际示威游行日”,是世界上80多个国家的全国性节日。定在每年的五月一日。它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共同拥有的节日。
5、世界环境日(6月5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选择一个成员国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500佳”,并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世界环境日”主题,总称世界环境保护日。
(8)国际节日放假有哪些扩展阅读
世界环境日设立宗旨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并提出将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同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接受了该建议。世界环境日(World Environment Day),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每年都在6月5日的这一天开展各项活动来宣传与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每年的年初公布当年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并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发表环境状况的年度报告书。
地球是人类和其他物种的共同家园,然而由于人类常常采取乱砍滥伐、竭泽而渔等不良发展方式,地球上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
生物多样性丧失的趋势正使生态系统滑向不可恢复的临界点,如果地球生态系统最终发生不可挽回的恶化,人类文明所赖以存在的相对稳定的环境条件将不复存在。
⑼ 国家有哪些休假法定假日的规定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行政法规)第二条规定,以下七种节日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于2021年10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⑽ 国际性节日都有哪些
1、国际航海日
世界海事日最早出现在1978年,由于当年3月17日正值《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生效二十周年,1977年11月的国际海事组织第十届大会通过决议,决定今后每年3月17日为世界海事日。1979年11月,国际海事组织第十一届大会对此决议作出修改,建议设立于9月最后一周的某一天。
2、国际劳动妇女节
国际劳动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做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1949年12月,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每年的3月8日为国际妇女节。联合国从1975年国际妇女年开始,每年于3月8日举办活动庆祝国际妇女节。
3、世界卫生日
1946年7月22日,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纽约举行了一次国际卫生大会,60多个国家的代表共同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于1948年4月7日生效。为纪念组织宪章通过日,1948年6月,决定将每年的7月22日定为“世界卫生日”。
4、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5、五一国际劳动节
1889年7月,由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在巴黎举行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决议,规定1890年5月1日国际劳动者举行游行,并决定把5月1日这一天定为国际劳动节。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49年12月作出决定,将5月1日确定为劳动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