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私法 名词解释
法则区分说:法则区别说是13世纪左右意大利着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创立的。该学说从法则自身的性质入手将所有法则分为"物的法则"、"人的法则" 和"混合法则"。
系属公式:就是把一些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固定化,使它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处理原则,以便解决同类性质的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
领事婚:领事婚姻是指在驻在国认可的前提下,一个国家允许侨居国外的本国公民到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的制度。
司法协助: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
反致:指法院地国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
强行规则: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规则。
国际礼让: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伏特、胡伯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2.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3.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
另外,见征婚根本找不到。。
2. 胡伯的理论叫什么其主要原则有哪些
创立国际礼让说,该学说认为,法律原则上只具有域内效力,但在一定条件下(即不损害内国的主权权力和其臣民的利益),根据“礼让”,一国也是可以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的
3. 国际私法的第一编能出什么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一、名词解释 1、涉外民事关系: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具有涉外因素。 2、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是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 3、域内效力: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4、域外效力: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该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个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5、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私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6、国内判例:一国法院审理某一案件作出的判决及该判决确定的法律原则对以后的司法审判具有拘束力。 7、国际惯例:在国际交往中经过反复实践逐步形成的具有确定的内容,为世人所共知的行为准则。
8、冲突规范: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来调整的规范。 9、统一实体规范:在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或者在国际惯例中确立的直接规定涉外民事关系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 10、法则区别说:法则区别说是意大利着名注释法学家巴托鲁斯(1314―1357)创立的。他把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他认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他位于国内或国外,本国法对他都有效。物法具有域内效力,凡位于本国境内的物,不论属于内国人或外国人所有,本国法都发生效力。 11、国际礼让说:国际礼让说是荷兰法学家伏特、胡伯于17世纪提出来的,这一理论主要体现在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中,即:1.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在境内发生效力并约束其臣民,但无域外效力。2. 凡在其境内居住的人,无论长期或临时居住的,都应视为本国臣民。3.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其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的利益。 12、法律关系本座说:19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他认为,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每一法律关系都有一个确定的“本座”,即一个他在性质上必须归属的法域。法院进行法律选择时,应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法律关系的本座所在地,而该本座所在地的法律就是该法律关系所应适用的法律。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13、既得权说:即得权说是英国法学家戴西于19世纪提出来的。戴西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并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权利。只有在英国法院看来是按照文明国家法律正当取得的权利,英国法院才予以承认与执行。 15、本地法说:本地法说是美国法学家库克于20世纪提出来的。他认为: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考虑适用外国法,但此时只能把外国法并入本国的法律之中,作为本国法律规范予以适用。法院执行的只是本国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外国法创设的权利。 16、结果选择说:结果选择说是20世纪美国法学家卡弗斯提出的。他认为:应将涉外民事关系可能适用的法律及适用的结果加以比较,基于当事人之间公平正义,以及冲突规范适用所引起后果进行考虑,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17、政府利益说:政府利益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来的。柯里认为:在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如果法律适用只对一个州有利益,对其他州没有利益,这是虚假冲突,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适用法院地法口柯里主张以政府利益来决定法律适用,全面抛弃冲突规则。 18、最密切联系说:最密切联系说是指某一法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依据这一原则,在与法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自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 19、连接点: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20、范围: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 21、系属: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22、单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直接指明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者只适用某一特定的外国法。 23、双边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并不指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内国法,或者适用外国法,而是指出一个客观标志或提出一个法律适用原则,根据这一客观标志或法律适用原则,结合涉外民事关系的事实情况,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内国法,还是适用外国法。 24、选择性冲突规范:冲突规范的系属规定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25、重叠性冲突规范:涉外民事关系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26、系属公式: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27、准据法: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8、先决问题:涉外民事关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是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这另一个问题是先决问题。 29、识别:对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事实情况或事实构成进行定性或分类,把它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冲突规范的过程。 30、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31、转致: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的法律,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的法律,如果甲国法院根据乙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转致。 32、间接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33、法律规避: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本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得以适用,或者规避各国法律中规定的连接点,使涉外民事关系没有适当的法律进行调整,以实现法律规避的目的。 34、外国法的查明: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查明外国法的存在与否及怎样确定外国法的内容。 35、公共秩序保留: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6、国民待遇:一国给予外国人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享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 37、最惠国待遇:一国依据条约或国内立法,在贸易、投资、航海、关税或侨民的民事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 38、国籍: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 39、住所: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 40、涉外代理:具有涉外因素的代理关系。 41、国有化: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据本国的所有权法律制度,按照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原属私人所有的某类财产或某项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措施。 42、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通过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而形成的惯例 43、FOB: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将货物装到船上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的一种交易条件。 44、CIF:由商业习惯发展起来的、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贸易术语。 45、CFR: 46、信用证: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开给出口人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 47、提单: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是承运人交付承运货物的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4. 国际礼仪最重要的几点
国际交往礼仪的基本原则 个人的礼仪修养不仅影响着个人的形象,也涉及到国家的尊严。因此,学习了解国际交流礼仪知识,有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基本礼仪包括行为举止、气质、风度、服饰等内容。 国际交往礼仪基本原则 1、基本要求。 讲究仪表与衣帽整洁,面、手、衣履要洁净。男子的头发、胡须不宜过长,应修剪整齐。指甲要经常修剪,一般与指尖等长,不留污垢,保持手部清洁,若手部有疾症或疤痕要戴手套。衣着要整洁笔挺,不能有褶皱,钮扣均应整齐,裤扣不能在室外或公共场合整理。衬衣一般为白色硬领,袖与下摆不露出外套,并放入裤内。要按交际场所或交际需要着装。礼服、领带或领花应结好,佩戴端正,并备洁净手绢与梳子。皮鞋应擦亮。不要在人前做剔牙、抠鼻、掏耳、剪指甲、搔痒等到不雅的小动作。也不要在人前打哈欠、伸懒腰、打喷嚏、擦鼻涕、咳嗽,打喷嚏时应用手帕、餐纸捂口鼻,面向一旁,避免发出大声响。 举止大方得体,态度和蔼端庄,精神饱满自然,言行检点。站、坐、走都要符合常规,任何失礼或不合礼仪的言行者会被视为有失体面。 说话客气,注意身份。说话时神情衿持和蔼,面带微笑。随便与人攀谈是失礼行为,萍水相逢,应在有人介绍后方可交谈。 遵守公共秩序,不打搅、影响别人,尊重别人。不随意指责别人或给别人造成麻烦或不便。发议论与指责别人会被认为缺乏教养。在图书馆、博士物馆、医院、教堂等公共场所都应保持安静。在隆重的场合,如举行仪式、听讲演、看演出等,要保持肃静。 守约遵时。这是国际交往中极为重要的礼貌。参加各种活动,应按约定时间到达。过早抵达,会使主人因准备未毕而难堪;迟迟不到,则让主人和其他客人等候过久而失礼。因故迟到,要向主人和其他客人表示歉意。万一因故不能应邀赴约,要有礼貌地尽早通知主人,亲以适当方式表示歉意。与人约会不能失约,不能超时。失约和超时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承诺别人的事情不能遗,必须讲“信用”,按时做好。 2、礼貌用语 礼貌用语是礼仪的表现形式,能传达爱心与礼节,使说话人更被人敬重。“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在国际交往中要经常使用: “请”。几乎任何需要麻烦他人的事情,都应该说“请”。 “谢谢”。只要别人为你做了什么,都应该说声“谢谢”,包括家人或关系密切的朋友。 “对不起”。凡是不小心妨碍或干扰了别人,都要说“对不起”。 “再见”。“再见”不仅是同事、朋友、家人之间相互告辞时的礼貌用语,也是陌生人之间接触后相互告辞时的礼貌用语。 3、尊重隐私 在国际交往中,尊重隐私也是重要的礼仪规范。 尊重隐私,要坚持以个人为交往对象的礼仪原则。如:给一家人中的某个人帮了忙或送了一份礼物,这行为本身也仅是对某个人而言才有意义,除受惠人会表示感谢外,其他家人一般不会因此而致谢,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尊重隐私,不能侵犯属于个人的空间与领域。一家人同住一栋房子里,各个房间便是每个家庭成员自己的天地,不敲门,不经允许,便不能突然闯入。拜访他人家庭、前往他人家庭、前往他人办公室洽谈,都须预先约定。 尊重隐私,在交谈中应回避涉及个人隐私的任何话题。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五不问”:一不问年龄;二不问婚否;三不问去向;四不问收入;五不问住址。 4、女士第一
“Ladies first”即女士第一或女士优先,这是国际礼仪中很重要性的原则。 女士优先的核心 是要求男士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要在行动上从各个方面尊重、照顾、帮助、保护妇女。在社交场合遵从女士第一的原则,可以显示男子气质与绅士风度。 男女同行时,男子应走靠外的一侧。不能并行时,男士应让女士先行一步。在开门、下车、上楼或进入无人领路的场所、遇到障碍和危险时,男士应走在女士前面。乘坐计程车或其他轿车时,应让女士先上车;下车一般是男士先下,然后照顾女士下车。在门口、楼梯口、电梯口及通道走廊遇到女士,男士应侧身站立一旁,让其先行。在需要开门的场合,男士应为女士开门。 在社交聚会场合,男士看到女士进门,应起身以示礼貌;当客人见到男妇主人时,应先与女主人打招呼。 就餐时,进入餐厅入座的顺序是,侍者引道,女士随后,男士“压阵”。一旦坐下,女士就不必再起身与别人打招呼,而男士则需起身与他人打招呼。点菜时,应先把菜单递给女士。女士在接受男士的礼让时,不能过分腼腆与羞怯应面带笑容道谢。 5、不卑不亢 国际交往中人与人、国与国之间应是平等的关系。中国人与外国人交往时不卑不亢,这也是国际礼仪的重要原则。国际礼仪中的不卑不亢原则,最重要的是保持人格平等,因为“卑”和“亢”都是臵对方或臵自身于不平等位臵上的交往态度。“卑”有损自身人格甚至国格;“亢”则显得虚张声势,也有伤对方的自尊。要做到“不卑不亢”,应注意: 不能对对方有金钱与物质利益上的希望和企图。“心底无私天地宽”,宽双方的人格就平等互利了。我方无所企求而心地坦然,对对方无需戒备则轻松自如,这样的交往自然分不出尊卑。如果一味希望对方担保子女出国或获得其他物质上的好处等,就很难坚持此项原则。 要有为国家和民族争气的精神。这种精神在涉外交往中尤其重要。 实事示是,不过谦,不说过头话。以宴请为例,中国人请客,即使是相当丰盛的一桌,主人也会对客人说:“今天没什么好菜,请随便吃点”。西方人则相反,不管饭菜质量如何,主人都要自我夸赞:“这是本地最好的饭店”,“这是我的拿手好菜”,目的在于表示诚意。同样,中国人到别人家作客经常客气有余,主人问客人是否再添饭,客人说不用不用,实际上也许并未吃饱。西方人作为宾客赴宴,说不吃不喝时则是真的,绝不是客气。所以,在国际交往中,客气与谦虚都不能过分。 6、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是国际交往中的一条很重要的礼仪原则。出国或在国内接触外宾,都要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与礼节。由于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差异,文化习俗有别,思维方式与理解角度也往往差别较大。因此,每到一个国家或接待来自某一国的客人,都要事先了解该国的礼俗,即使相当熟悉的友人,也应注意基本礼仪。在交往中相互尊重,谨慎从事不能不拘小节或超过限度。如美国人有三大忌:一是忌有人问他年龄;二是忌问他所买东西的价钱;三是忌在见面时说:“你长胖了”。这是因为:前两忌是个人私事,不喜欢他人干涉,后一忌是美国有“瘦富胖穷”的观念。
5. 国际礼让说的介绍
国际礼让说,是17世纪荷兰的国际私法学说。
6. 国际私法自考重点是哪几章
国际私法的渊源
它是用以表现国际私法规范的具体形式。国际私法在源源上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国内成文法和判例,还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一,国内成文法
国际私法规范最早是在国内立法这出现的,至今,国内立法仍是国际私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k冲突法的国内立法的不同立法方式:
1,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拿破仑法典》
2,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只的制定系统的冲突法规范,最早的是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3,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比较系统的规定国际私法规范
4,在不同单行法规中,就有关方面的涉外民事关系指定法律适用规范。
二,国内判例
判例是指法院的某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为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依据。大陆法系国家早先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律的渊源。英美一直以判例为主。戴西1896年《冲突法论》,美国里斯第二部《冲突法重述》
我国对判例的态度:我国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作为法的渊源,但在国际私法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判例的作用。
1,因为在国际法领域,光靠成文法是不足以应付司法实践的需要的,在必要时,牙膏容许法院通过判例来弥补成文法的缺漏。
2,在案件判决涉及普通法国家的法律时,更需要直接引用它们的判例作为判决的根据过承认他们依判例做出的判决。
3,赶快十分的原则与制度,也需要通过判例来加以发展。
判例在我国的体现:我国虽不把判例作为法律,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或有关中央机关的某些批复或意见毛豆在一个时期成为处理同类案件时遵循的依据。
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1 ,19世纪起,国际社会已经开始从事统一冲突法、统一程序法和统一实体法的工作。 2,国际惯例氛围国际习惯和国际贸易惯例。前者在国际私法中没有肯定性的冲突规范,后者在估计上起着统一实体规范的作用。 四,一般法理,国际私法之原则及学说 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的关系
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有不同的观点:
1,国际私法也是国际法。
2,国际私法不是国际法而是国内法。
3,国际私法目前主要是国内法,但将继续增加国际法的成分或因素。
4,国际私法介于国际公法和国内法之间。 国际私法和国内民法的区别 25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 25
第二章
一、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史
到了18世纪下半叶以后开始进入“立法的国际私法”阶段
在欧洲,受到18世纪荷兰学派的“国际礼让说”的重大影响。最早在国际私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是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但影响最到的还是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1、在属人法方面,把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一直在欧洲实行的住所地法改为国籍国法。2、在一些条纹中都是通过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法国法。
3、采取分散在有关篇章中规定实体民法规范的同时,附带规定相关的冲突规范的立法方式。 19世纪末,以单行规范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的代表性的是〈德国民法施行法〉和〈日本法例〉 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的的新发展的主要表现 31
二,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史
对统一的国际私法应做广义的理解,它包括对传统国际私法的统一,也包括对实体民商法的国际统一。
最有成效,最有影响的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组织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统一私法的国际组织首推罗马的“国际统一私法学会”
三、国际私法学说
1、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11世纪 巴托鲁斯
2、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杜摩兰 意思自治原则
3、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 17世纪 胡伯 三原则
4、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19世纪 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5、英国既得权说 18世纪 戴西 6、库克的“本地法”说 (s)当代国际私法新发展
1,国际私法范围与内容的阔法和丰富
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
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的加强
4,传统冲突法和其学说的深化
我国国际私法的历史:在唐朝就已经开始 第三章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52
2,国民待遇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53
3,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概念,特点,作用,分类和适用范围。它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差异54 55
4,最惠国待遇的例外事项 56
5,委过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外国人在中国依法享有那些权利) 59 第四章
1,冲突规范的概念和特点62
2,冲突规范的结构 63 *
3,冲突规范的类型 63 (主要是靠示例)
4,冲突规范在立法中的作用 67*
5,准据法表述公式有那些?分别解决什么问题? 68-69
6,连接点的概念和意义 70* 7,连接点的软化处理 71
8,识别的概念 71 奥格登诉奥格登案 最早由卡恩和巴丁提出
9,识别的依据 75
10,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 76 最早由梅西奥和汪格尔提出
11,区际法律冲突的概念和解决方法 80 12,法律选择的方法的种类 83 第五章
1,反致的概念。重要是记住各种反致的示例 福果案
2,反致 产生的原因 90-91
3,反致制度的发展趋势 93
4,我国对反致的态度:排除
5,公共秩序的概念和立法方式 99
6,运用公共秩序时注意的问题 答条框
7,法律规避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鲍富莱蒙案 8,对法律规避加以禁止的两类情况 108
9,我国有关法律规避的规定 109
10,外国法的查明的概念和方法 109我国立法对外国法查明的规定 110
11,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法律适用 111
12,外国法错误适用的两类情况和我国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1,国籍的概念及意义 114
2,国籍冲突的解决 115*和我国的相关规定 *
3,住所的积极冲突和产生的原因 119 解决的原则和方法 120
4,121页第一段12行引号内的规定
5,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发生法律冲突时,应适用何种准据法的主张 122
6,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管辖权 123和法律适用123
7,自然人行为能力的限制和例外 124
8,我国立法对自然人行为那里的法律适用 124 k
9,对于在内国的外国人的禁治产的宣告的管辖的主张 125 第七章
1,我国确定法人国籍的规定 130
第二段引号内的字和第三段 *
2,法人住所的主张 131
3,对我国法人的认许的解决 133
4,外国法人认许的程序 133
5,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采取:特别认许
第八章
1,法律形式要件准据法的种类 138
2,被代理人与代理人关系的准据法的主张 140
3,关于代理法律适用的海牙公约的规则 145
第二段公约第五条
4,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和例外 150*k
第十章
1,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法律适用的各种主张
2,*巴黎公约的四原则 168
3,伯尔尼公约的三原则 174
4,世界版权公约的特有内容 176
5,*trips协议 182
第十一章
1,*合同准据法的发展阶段 188
2,*合同准据法的原则 189 结合中国的有关规定看 3,对特征履行说的规定的方式 193 4,合同争议的广义理解 203 5,适用国际惯例的条件 204
7. 在国际礼仪中,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我从禁忌和原则两个方面为你解释,请参考!
1:
国际礼仪知识——禁忌
知识一、询问禁忌
在国外,每个人都有其隐私不让别人知道,在与之交往、接触时不要问其政治信仰、财产、婚姻、家庭情况,特别是不要问男人工资收入多少,妇女年龄多大,婚否等。甚至家里的家具值多少钱都不能问。外国人认为这些纯属他个人的事情,无需别人知道。中国人遇到老年人常问:“您老高寿”?遇到年青人常问“多大了”?“结婚没有”?“你到哪里去”?“吃饭没有”?等诸如此类问题,并认为这是礼貌用语。但外国人认为这样问很粗鲁,他们不喜欢别人过问他们的个人生活。如果要问,也要说“我可以问你——好吗”?由对方决定是否告诉你。
知识二、行为禁忌
在泰国、印度和中东一些国家认为左手是不清洁的,是洗澡和上厕所用的,若用左手递送食物和礼品,则被认为是不礼貌的。泰国人重视头部而轻视双脚,如果谁用手触摸泰国人不论大人还是小孩的头部都会认为是一种失礼的行为而引起纠纷。泰国人的脚是不能用以开门、指东西。泰国人睡觉时不能面向西方。泰国人死后用红笔将死者的名字写在棺材上,故泰国人通常不用红笔写字,更不能用红笔签名,红笔被认为是不吉利的。伊斯兰教国家妇女见面时不能握手,更不能拥抱、接吻。在外国人面前挖耳朵、挖鼻孔、搓泥垢、脱鞋纳凉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中国人的习惯是“摇头不算点头算”,但在保加利亚、斯里兰卡和印度等国,则恰好相反,而是“点头不算摇头算”。和尚不同妇女同乘一部电梯上下楼。
2:国际礼仪知识——基本准则
(一)基本要求
国际交往中的基本要求即基本礼仪包括五方面的内容:
1、讲究仪表与衣帽整洁,面、手、衣、履要洁净。男子的头发、胡须不宜过长,应修剪整齐。指甲要经常修剪,一般与指尖等长,不留污垢,保持手部清洁,若手部有疾症或疤痕要戴手套。衣着要整洁笔挺,不能有褶皱,钮扣均应整齐,裤扣不能在室外或公共场合整理。衬衣一般为白色、硬领,袖与下摆不长于外套,且放入裤内。要按交际场所或交际需要着装,礼服、领带或领花应结好,佩带端正,并备洁净手绢与梳子。皮鞋应擦亮。不得在人前做不雅的小动作,如刷牙、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搔痒等等。
2、举止大方得体、态度和蔼端庄,精神饱满自然,言行检点。站、坐、走都要符合常规,略严肃些,因为任何失礼或不合礼仪的言行都会被视为有失体面。
3、说话客气,注意身份。说话时神情衿持和蔼,面带微笑,对萍水相逢之人不要轻易开口,应在有人介绍后方可交谈,随便与人攀谈也被视为有失体面。
4、遵守公共秩序,不打搅、影响别人,尊重别人。不随意指责别人,不给别人造成麻烦或不便。发议论与指责别人会被认为缺乏教养。
5、守约遵时。与人约会不能有失约,不能超时。失约超时是很不礼貌的行为。承诺别人的事情不能遗忘,必须讲“信用”,按时做好。失信或失约有损自己的人格,是很丢面子的事情。
(二)礼貌用语
礼貌用语是礼仪的表现形式,能传达爱心与礼节,使说话人更被人敬重。现在,我国正在提倡的礼貌用语十个字:“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在国际交往中,使用频率极高的有其中八个字礼仪语言:
1、“请”。几乎任何需要麻烦他人的事情,都应该说“请”。例如,如果你有疑难需人指点,你应向他人说:“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在另一种情况下,你可以说:“请顺便帮我发一封信好吗?”在商店里买东西,你应当对营业员说:“请拿这枝笔给我看看”;你要问路,一定要以“请问”开头。“请”也是人际交往中尊重对方的礼节用语。当你开门迎接来宾时应说:“请进”。客人走进房间应示意“请坐”。客人坐定后应说:“请问,你喜欢喝点什么饮料?”饮料备好后应对客人说:“请饮用。”
2、“谢谢”。西方通行的礼节是:只要别人为你做了什么,都应该说声“谢谢”,包括家人或关系亲密的朋友。行走时别人为你让路,必须说:“谢谢”。在商店里买东西,要对售货员说:“谢谢”。在某些特定交往场合,常常是交往的双方都互说“谢谢”。当你对别人说“谢谢”两个字时,就意味着你已充分认识到别人为你提供的帮助。而忽略这一点,则是非常失礼的行为。
3、“对不起”。西方人的习惯是:凡是不小心妨碍或干扰了别人,都要说“对不起”。如在公共场所无意中碰了人,就要说“对不起”;当你需要打断别人的谈话时应该说:“对不起,请允许我打断一下好吗?”与别人共用餐时,无意中咳嗽一声或打个饱嗝,要说声“对不起”;与客人一起聚会时,临时需要离座一下,也应说:“对不起”。否则别人会认为此人缺乏教养。
4、“再见”。“再见”不仅是同事、家人之间相互告辞时的礼貌用语,在西方社会也是陌生人之间接触后互相告辞时的礼貌用语。最常见的情况是在商店里,售货员与顾客交易后,相互说“再见”。乘坐出租车,司机与乘客结帐后,也相互说“再见”,这是很平常的礼节。
(三)尊重隐私 :
西方国家很尊重每个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个人私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的权益。在国际交往中,尊重隐私也是重要的规范。
1、尊重隐私,要坚持以个人为交往对象的礼仪原则。如:你给一家人中的某个人帮了忙或送了一份礼物,这行为本身也仅是对某个人而方才有意义,除受惠人会表示感谢,其他家人一般不会因此而致谢,这是很正常的。
2、尊重隐私,不能侵犯属于个人的空间与领域。一家人同住一栋房子里,各自的房间便是各个成员自己的天地,不敲门,不经允许,便不能突然闯入。拜访他人家庭、前往他人家庭、前往他人办公室洽谈,都须预先约定。
3、尊重隐私,在交谈中应回避涉及个人隐私的任何话题。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五不问”:一不问年龄;二不问婚否;三不问去向;四不问收入;五不问地址。
(四)女士第一
“Ladies first”即女士第一或女士优先,这是国际礼仪中很重要的原则。女士优先的核心是要求男士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要从行动上从各个方面尊重、照顾、帮助、保护妇女。在社交场合遵从女士第一的原则,可以显示男子气质与绅士风度。 男女同行时,男应走靠外的一侧。不能并行时,男士应让女士先行一步。但在开门、下车、上楼或进无人领路的场所、遇到障碍和危险时,男士就走在女士前面。
乘坐计程车或其他轿车时,应让女士先上车;下车一般是男士先下,然后照顾女士下车。
在门口、楼梯口、电梯口及通道走廊遇到女士,男士应侧身站立一旁,让其先行。在需要开门的场合,男士应为女士开门。
在社交聚会场合,男士看到女士进门,应起身以示礼貌;当客人见到男女主人时,应先与女主人打招呼。
就餐时,进入餐厅入座的顺序是,侍者引道,女士随后,男士“压阵”。一旦坐下,女士就不必再起身与别人打招呼,而男士则需起身与他人打招呼。点菜时,应先把菜单递给女士。 女士在接受男士的礼让时,不能过分腼腆与羞怯,应面带笑容道谢。
(五)不卑不亢
国际交往中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应是平等的关系,中国人与外国人交往时不卑不亢,这也是国际礼仪的重要原则。国际礼仪中的不卑不亢原则,最要紧的是保持人格平等,因为“卑”和“亢”都是置对方或置自身不平等位置上的交往态度。“卑”有损自身人格甚至国格;“亢”则显得虚张声势,也有伤对方的自尊。要做到“不卑不亢”,应注意:
1、不能对对方有金钱与物质利益上的希望和企图。“心底无私天地宽”,只要把握住这一点,双方的人格就是平等的了。我方无所企求而心地坦然,对方无需戒备则轻松自如,这样的交往自然分不出尊卑。如果一味希望对方担保子女出国或获得其他物质上的好处等,就很难坚持此项原则。
2、要有为国家和民族争气的精神。这种精神在涉外谈判中尤为重要。如:我国一代表团出访某国谈判合资项目,对方以其设备先进优势,向我方漫天要价,谈判一度陷入僵局。后来,我方领导在一次聚会演讲时若有所指地说:“中国是个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早在1000多年前,就将四大发明的生产技术无条件地贡献给了人类,而他们的后代子孙从未埋怨过他们不要专利是愚蠢的。相反,却盛赞祖先为推进世界科学技术的进步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现在,中国在与各国的经济合作中,并不要求各国无条件地让出专利权,只要价格合理,我们一个钱也不少给。”这篇不卑不亢的精彩演讲,博得与会者的赞誉,促使对方在以后的谈判中自愿降低专利费,双方很快达成协议。
3、实事求是,不过谦,不说过头话。以宴请为例,中国人请客,即使是相当丰盛的一桌,主人也会对客人说:“今天没什么特别的菜好招待,请随便吃点。”西方人则相反,不管饭菜质量如何,主人都要自我夸赞:“这是本地最好的饭店”,“这是我的拿手好菜”,目的在于表示诚意。同样,中国人到别人家做客都客气有余,主要问客人是否再添点饭,客人说不用不用,实际上也许并未吃饱。西方人作为宾客赴宴,说不吃不喝时则是真的,绝不客气。所以,在国际交往中,客气与谦虚都不能过分。
(六)入乡随俗
入乡随俗,是国际交往中一条很重要的礼仪原则。出国或在国内接触外宾,都要遵循他们的风俗习惯与礼节,以缩小交往时出现的文化差距与减少相互间的观念冲突。因此,每到一个国家或接待来自某一国的客人,都要事先了解该国的礼俗,即使相当熟悉的友人,也应注意基本礼仪。因为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异,文化习俗有别,思维方式与理解角度也往往差别较大,在交往中应相互尊重,谨慎从事,不能不拘小节或超过限度。如美国人有三大忌:一是忌有人问他的年龄;二是忌问他所买东西的价钱;三是忌在见面时说:“你长胖了。”这是因为:前两忌都是个人私事,不喜欢他人干涉,后一忌是美国有“瘦富胖穷”的观念。
8. international comity是什么意思
International = 国际
没有 comity 这个字。应该是 committee, 委员会
或是
Community 社区
9. 论既得权说
在国际私法发展史上,“既得权说”成为独立的法律学科是在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这一时期,国际私法领域学派林立,百家争鸣,主要可以分为德国学派、意法学派和英美学派。与前两个学派相比较,英美学派在理论上缺乏创造性,它的主要理论“国际礼让”说始于16、17世纪的荷兰学派。戴西和他的“既得权说”也是传统的英美国际私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这个理论以17世纪的荷兰学派,尤其是胡伯的法律属地主义理论为基础,从对国际礼让学说的批判开始兴起,18世纪以来在英、美、德等国不断得到发展,19世纪末由英国的戴西正式向国际私法理论界提出。
本来,一国法律只在该国领土内有效而不涉及外国,在此意义上法律是属地的;“既得权说”的产生则是以法律属地性为前提,将国际私法中外国法的适用加以理论化:外国法的适用只能是把外国法所创设的权利当作既得权来加以承认和执行。也就是说,根据一国法律正当取得的权利,也必须在其它任何国家中同时获得承认。这种承认是将外国法律作为证明“既得权利”存在的法律事实而加以承认,并非对外国法律的承认。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权利不得违反当时英国的立法政策与公安制度,不得损害英国的主权,否则就不能得到英国的承认和保护。众所周知,英国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了很多殖民地,但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逐渐受到了一些后起资本主义国家的威胁。戴西的这一学说有利于经济实力强的资本主义国家,反映了英国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其实质是企图使英国在任何地方取得的权利在任何其它国家都能得到保护。“既得权说”一经提出就风行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因为它适应了资本家经济扩张的要求。该学说的另一个代表人物是美国的比尔,他以“既得权说”为理论基础编写了《法律冲突法汇编》(第1版,1934年)一书,对美国国际私法产生了很大影响。
“既得权说”是资产阶级国际私法理论领域中很有地位的学说之一。现在世界上大部分使用英语的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等都受英美国际私法理论,包括“既得权说”的影响,并将之作为解决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的理论基础
10. 怎么礼让对人
我国历有礼仪大邦之称,在待人接物中特别强调“礼义”两字。它要求人们待人恭敬热情,懂得尊重人、关心人,待人能善宽容,以和为贵,与人为善,要求懂得礼尚往来,懂得知恩必报,以德报怨,以直报怨。
而在礼义之中又特别强调“让”这个字。古人曰:“让,礼之主也。”(《左传· 襄公十三年》)意思是要求对他人恭敬、谦让、礼貌、有礼节,以保持人际关系的和谐。
的确,就像古人所说的:“恭而无礼则劳,慎不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意思是说,恭敬而不懂礼义就会徒劳,谨慎而不懂礼义就会胆怯,勇敢而不懂礼义就会混乱,直率而不懂礼义就会刻薄。的确,礼义在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及个人的修身养心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其实,讲究礼让,亦并非我国的“特产”。凡社会的文明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它就必然会出现。从某种意义上说,礼让是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礼让却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有许多人都不懂礼让,不会礼让。
譬如,因为不会礼让,每当人们的利益重新调整或分配时,一个个都是争得脸红脖子粗的,不仅要将属于自己的一块蛋糕尽快地切到自己的盘子中来,还要将他人的蛋糕切到自己的盘中,合法的手段用之,不合法(甚至是违法的)的手段也用之,于是,公开大吵大闹的有之,背后暗算他人、下绊子的有之,为了个人的利益,人性都变得赤裸裸的,人际矛盾和冲突也就因此而扩大、激化,对这些人来说,什么礼不礼的,更无所谓这个让字,只有利益能到手,什么都不顾忌,文明礼貌被这些人抛到垃圾堆里去了。
因为不会礼让,人们也就不会讲文明、讲公德。譬如,在公共汽车上,“老弱病残专座”这几个大字写得又大又黑,然而现实是:尽管七八十岁的老人在一旁站着,一些年轻人仍然佯装不见地坐在那里,有的假装睡觉,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本来,我们的社会人口多,但社会发展并不快,因而处处显得拥挤、嘈杂,在这时,如果人们都能忍让一点,礼貌一点,相互关照一点,那么是可以减轻人们精神上紧张程度的。但是,有的人偏不这样,在公共汽车上稍被他人碰了一下,就跳将起来,就骂起娘来,甚至还拳脚相加……彼此之间似乎有什么深仇大恨,此时的人们也就谈不上什么礼让不礼让的了。
因为不会礼让,所以现在只要人们心中有气,有不满,有牢骚,有不平,有烦恼,……都要找一切可能、寻一切机会将它宣泄出来,管它是以什么方式。而且,更有意思的是,有不少人还相信这样的歪理:“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于是,不仅工作岗位成了一些人的出气筒、宣泄口,而且一个个都表现得蛮横得很,一个个将脸都拉得长长的,一个个说起话来都没有好声好气,还动不动将他人刺一下,好像你欠了多年的债不还给他似地。为何现在有些服务行业的名声不佳?为何一些政府机关“门难进”、其工作人员“脸难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不少工作人员不仅不懂礼让、不讲礼节、没有礼貌,而且将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宣泄自己心中不平的地方。
因为不会礼让,现在人们居然不愿意做一个正直的人、高雅的人、文质彬彬的人、绅士式的人、有修养的人、循轨蹈距的人、做一个安份守纪的人,做一个……总之,人们不敢堂堂正正的、老老实实地做人了,而是被“逼”着“随乡入俗(流)”:说粗话,做粗事,办俗事,人们所认同的、所喜欢的、所欣赏的、所流行的,是一种粗俗、庸俗、媚俗和恶俗。在这些俗中,贯串的是赤裸裸的人欲、物欲、金钱欲,是一种人性的放荡和寻求刺激。譬如说,明明是一个“如花如玉的林妹妹”,有人硬是将她装扮为“诱惑好人的女妖精”;一些人在一边骂骂咧咧,表现出异常愤世嫉俗的样子,一边却又情不自禁地去做那些“俗不可耐”的事……
一般来说,以下这些人是决不会礼让的。
私心太强的人是不会礼让的。这些人一天到晚考虑的尽是自己的利益,怎能对他人礼让?
愚昧无知的人是不会礼让的。这类人不懂规矩,自然也就不懂方圆,也就不会什么文明修养的了。
缺乏同情心的人是不会礼让的。这类人对什么都很冷漠,要让他们待人热情,比登天还难。
骄傲狂妄者是不会礼让的。这类人目空一切,什么人都不在他的话下,怎么能礼以待人?
好报复者是不会礼让的。这类人心胸狭窄者,吃了一点亏就想报复,根本不可能以德报怨。
总之,这些人文明修养程度极差,是不决会礼让的。
礼让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那么,应该怎样做到礼让呢?有以下几条可参考:
一是要求每个人要从基础做起,不要空谈。
二是要求人们在个人的利益上还是要强调谦让,不要斤斤计较;
三是要注意个人的文明和修养;
四是要用制度来保证礼让的实施(如“承诺制”);
五是要形成一种社会氛围,使人感到不这样做就有一种压力,不礼让就不行。
最后,一定要记住:礼让要注意从小培养,从小事中逐渐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