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韩国的法律体系是什么 和中国有何区别
你好。韩国法为大陆法系,成文法国家,受美国法律影响较深。中国自己定位是社会主义法系,不过学术界一般界定为大陆法系的传统。
Ⅱ 韩国婚姻法
韩国没有单行的婚姻法,而是附在《民法》中.
男18周岁,女16周岁就可以经父母同意订婚或结婚。(韩国民法第807条)成年人可以自由订婚或结婚。订婚之后法律上不能强制结婚。但是解除婚约的时候,有过错一方要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韩国民法第806条) 韩国的民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18周岁,女16周岁;重婚不是无效婚姻事由,而是可撤销婚姻事由。另外,韩国民法还规定8亲等以内的亲属之间和一定范围内的姻亲之间也禁止结婚。所以,禁婚范围比中国广得多。疾病不是禁婚事由,但隐瞒患有重大疾病而结婚的,可以为可撤销婚姻事由。 结婚登记时,不要求结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的父母、朋友或第三人可以代替当事人提交书面文件申请结婚就可以。婚姻登记机关只对书面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且不发给结婚证书。
Ⅲ 韩国通过具荷拉法,该法律主要的内容有哪些
具荷拉法是由具荷拉哥哥具浩仁提出来的,原因就是因为具荷拉因为遭受“网络暴力”,决定自行了结自己的生命。然而具荷拉的身世比较特殊,在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具荷拉一直与哥哥相依为命,在哥哥的宠爱和陪伴下长大,父母并没有尽到什么责任。 而且,具荷拉的母亲在女儿死之后,并没有为此感到十分的伤心和愧疚,相反则是第一时间来盘算女儿的遗产,与儿子抢夺女儿的遗产,这件事激怒了具浩仁,想要请求法律来维护妹妹的合法权益。
其实这项法律在2020年就被提出来了只不过当时并没有通过提审,在今年这项法律也是在韩国通过了。对于《具荷拉法》为什么没有通过的原因,大概是因需要对继承制度进行全面研究的一件,最终没有能够越过法案委员会的门槛,所以《具荷拉法》不予通过。 据了解,当时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提出《具荷拉法》的时候,获得了10万民众的支持,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能够通过。虽然说《具荷拉法》没有获得通过,但是这个世界却因为她变得更加的美丽。
Ⅳ 韩国的保护监护法是什么
所谓《保护监护法》就是,全斗焕政变上台后1980年12月18日制定出来的法律,是指因同种或类似罪刑被判2次警告以上的实刑而且合计刑期三年以上者,再犯类似罪刑时,在刑期结束以后案犯就会被被移至保护监护设施,接受回归社会前的劳动改造和职能培训。但实际上,有的保护监护所的条件还不如监狱,更不要提接受良好的职业培训,反而犯人们会陷入更大的孤独和社会排外感,由于年限很长,出狱后更难融入社会,不得不再次拾起老本行。举个例子,像庆尚北道的青松第一监护所(现青松第一监狱)和第二监护所的监护室的面积只有2.6平米,却要住4-6个人,而且根本没有取暖设施,条件比一般的监狱还要恶劣。实际上这些人的待遇和监狱的犯人没什么两样,运动时间也受限,并且选举权也被全面剥夺。按韩国某些批判者的话说,这实际上并不是出于为了被监护者更好地回归社会,而是为了保护社会免受他们的侵害 。 并且,这项制度已经违反了韩国宪法所明文规定的,禁止双重处罚的原则。因此,这项全斗焕军事独裁政权的产物于1991年被法院判为违法,但是直到2005年6月才被废止。由李成宰主演的韩国电影《假日》就是以这条法律为背景拍摄的,而与片中池江宪的遭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88年9月,刚刚卸任的总统全斗焕的弟弟全敬焕被查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了共计90亿韩元的社会财产,最终却只被判了七年刑,而后又免于执行。
出自:http://bbs.an.com/thread-5938391-1-1.html
Ⅳ 韩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
韩国的司法制度属大陆法系,但受美国法律的影响较深。韩国的司法系统包括大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三级,实行三级三审制。在地方法院下面另设有市郡法院,履行地方法院的一些审判任务,不作为一个审级。此外,在汉城市设有一个家事法院和行政法院,在大田市设有一个专利法院。地方法院和家事法院在一些地区设有支院履行与地方法院一样的职能。
韩国全国共设有5个高等法院、13个地方法院、45个支院、101个市郡法院。市郡法院设立的目的在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受理的案件包括标的为2000万韩币以下的小额诉讼和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市郡法院只设有一名法官。如,釜山金海市法院辖区人口40万,每年受理的案件大约有4000至5000件。为了处理如此大量的案件,法院聘有12名调解员,从辖区内的教师、公务员、医生等专业人员中选任。12名调解员分成4组,每组一天可以处理6至8起案件,只有在双方分歧过大时,才交由法官审理。即便如此,一名法官还要审理500多件。
作为一审法院的地方法院,审判权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或独任法官来行使,对独任法官的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由本院上诉部的合议庭审理,即在一级法院中存在二个审级,对本院上诉部的判决不服,可以不经高等法院直接向大法院提出第三审。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由于在韩国只设有5个高等法院,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做了这样的处理。而作为地方法院派出机构的支院,只具有一般的一审裁判权,而不能审理上诉案件。
韩国司法系统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裁判所。宪法裁判所独立于普通法院,有独立的地位。宪法裁判所的主要任务是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弹劾审判、对违宪政党的解散审判等与宪法有关的案件审理。提请宪法裁判所的违宪审查有两种途径:一是当一部法律违宪与否成为审理某一案件的前提,审理法官作出该法律违宪的判断时,可以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的申请向宪法裁判所提出违宪审查。二是当当事人提出违宪审查的申请遭到地方法院的拒绝,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宪法裁判所提出申请。因此,宪法裁判所一年须审理的案件达到数千件。宪法裁判所由9名法官组成,其中,总统任命3名;国会任命3名;大法院任命3名,其地位等同于大法院的法官。宪法裁判所为维护国民根本利益,维持社会的公平、平等、正义的理念,发挥着其独特的作用,如在几年前,宪法裁判所对一部规定“同性不婚”的法律认定为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使得20万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韩国法院的信息化程度相当高,全国法院的信息系统全部用超高速互连网实现连接,所有重要信息、数据都通过网络向公众开放。任何一个当事人都可以在家中,通过网络了解自己案件的审理情况。
韩国法院内部部门的设置比较简单,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在内部设一名院长,管理法院的日常事物,其余的法官分成若干合议庭完成审判任务。另有一名法官充任行政科长,负责法院辅助人员的日常管理,法院辅助人员与法官的比例为1比3。辅助人员分为法院事物、登记事物、统计事物、记录、法庭警卫等,除了完成审判上的辅助事物,还要完成登记、户籍、提存等业务工作。
大法院有一名院长,13名大法官,还设有司法行政处。司法行政处设有一名处长,由一名大法官兼任(不负责具体事物),日常工作由次长负责。司法行政处下辖计划部、司法政策研究室、人事管理室、总务局、建设局等部门,计划部负责法院的经费预算的编制并提交国会审议,并对各级法院的预算进行审核并拨付。人事管理室负责全国法院的人事安排,并对法官进行考核。司法政策研究室编有60名司法研修官,由现职法官充任,主要负责地方和高等法院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存有疑问的各种问题的研究和解答。总务局负责法院的日常行政工作。建设局负责全国法院的法院建设,全国法院的建设由地方法院提出要求,经大法院审核,交由建设局具体负责建设。
韩国的法院除了承担审判任务以外,还负责不动产登记、户籍登记、提存等业务。由于法院的公信力在国家机构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国民中得到充分的信任,所以将不动产登记、户籍登记、提存等业务在法院来统一完成,不仅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也提高了效率。在全国还设有一万多个自动查询机,只要将想要查询的不动产的信息输入机器,就能免费查到全国任何一处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情况,为市场交易的安全进行提供了保障。
转载于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0583 北京法院网
(昨晚看《爱在哈佛》时还在考虑着这个问题,现在看到你的提问也顺便自己了解了一下)
Ⅵ 韩国“反谷歌法”正式施行,这一律法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据媒体报道,韩国国会日前已经通过了禁止苹果(Apple)与谷歌(Google)两家科技巨头公司强制App开发者使用他们提供的支付系统的相关法案,这个法案表明了App Store和Play Store的垄断行为在韩国是属于非法的,韩国国会以压倒性支持通过了该法案,这使得韩国成为了第一个通过该项立法的国家,同时这个法案也可能为全球国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而这项法案将在韩国总统签字后正式开始实施。
谷歌早前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对App内购要求开发者必须强制使用Google Play支付系统,而使用谷歌支付系统时会在超过特定的金额时收取30%的佣金,而在韩国,谷歌也计划从十月起对所有内容支付收取佣金,结束原先只对在线游戏收取佣金的做法,这引发了韩国国内的愤怒, 但是苹果和谷歌坚持认为收取佣金是行业内的标准做法,也是公司建立安全市场,让开发商能够与全世界沟通的公平补偿。
Ⅶ 韩国通过具荷拉法,这是什么法怎么用明星名字命名
近日,韩国通过了《具荷拉法》,主要是规定,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在子女去世以后,不能继承子女的遗产。该法律一经发布,引起了国内外网友的广泛讨论。而该法律之所以用一个艺人的名字命名,主要是因为这件事情是因为具荷拉而被大家广泛讨论,提出方案的。
我看到过熊妈妈带着小熊过公路时,会一只一只的将它们叼过去;我看到过下雨时,鸟妈妈会用身子为小鸟遮挡雨;我看到过为了救陷入泥潭的小象,象妈妈会冒着被抓的风险向人类求救。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乎?真心希望每一位来到人间的孩子都是带着父母真心的喜欢而来的。
Ⅷ 韩国刑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第1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相关条文为第1至第8条。
第1条规定了“犯罪的成立和处罚”。犯罪的成立和处罚么行为时法律为准,犯罪后由于法律变更其行为不再构成犯罪的如果刑罚与旧刑相比较轻的适用新法规定,判决后由于法律变更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则免除处罚。
第2条对“国内犯”予以规定,本法适用于在韩国领域内犯罪的内国人和外国人。
第3条规定了“内国人的国外犯”;第4条外国人在韩领域外韩国船舶上犯罪予以规定;第5条“外国人的国外犯”,包括内乱罪、外患罪、有关国旗的犯罪、有关货币的犯罪、有关有价证券、邮票和印鉴罪、有关文书的罪中的第225条至第230条、有关印章的罪中的第238条;第6条对“大韩民国和大韩民国国民的国外犯”予以规定;第7条规定了“国外处刑的执行”;第8条规定了“总则”的适用,即本总则同样适用于其它法令规定的犯罪,但其它法令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二)第2章 罪
第1节对“罪的成立和刑的减免”予以规定。相关条文为第9条至第24条。第9条规定未满14岁者不受刑事处罚;第10条规定身心障碍而不能辨别事物或没有意思表达能力者不受刑事处罚;有辨别能力者减轻处罚;故意挑逗前述身心障碍者而实施犯罪者不受前项规定限制;第11条规定聋哑人减轻刑罚;第12条规定了强制行为,因暴力或遭受无法对自身或亲属进行保护的胁迫而实施强迫行为不受处罚;第13条对犯意予以规定;第14条对过失予以规定;第15条对事实错误予以规定;第16条对法律错误予以规定;第17条对因果关系予以规定;第18条对不作为犯予以规定;第19条对独立行为的竞合予以规定,即对同时或非同时独立行为结合无法辨别导致结果发生的原因的对各自行为以未遂犯处罚;第20条对正当行为予以规定;第21条对正当防卫予以规定;第22条对紧急避险予以规定;第23条对自救行为予以规定;第24条对受害人的承诺予以规定。
第2节对“未遂犯”予以规定。第25条规定了未遂犯的定义;第26条规定了中止犯的定义;第27条规定了不能犯的定义;第28条对阴谋和预备予以规定;第29条规定对未遂犯处罚依相关法条规定确定。
第3节对“共犯”予以规定。第30条对共同正犯予以规定;第31条对教唆犯予以规定;第32条对从犯予以规定;第33条对共犯和身份予以规定;第34条对间接正犯、特殊教唆及帮助行为加重处罚。
第4节对“累犯”予以规定。第35条明确了累犯的定义,即受过禁锢以上刑罚其执行完毕或免除执行后3年内再犯应受禁锢以上刑处罚者按累犯处罚;第26条规定了判决宣告后发现累犯的处理。
第5节对“竞合犯”予以规定。第37条规定了竞合犯的定义;第38条规定了竞合犯的处罚原则;第39条对未予判决的竞合犯,数个判决和竞合犯,刑罚执行和竞合犯予以规定;第40条规定了想象竞合。
(三)第3章 刑
第1节对“刑的种类和轻重”予以规定。第41条规定了刑的种类,即死刑、徒刑、禁锢、丧失资格、停止资格、罚金、拘留、罚款和没收共9类刑种。第42条规定了徒刑或禁锢的期间,徒刑和禁锢分为有期和无期两种。有期徒刑和禁锢的期间为1个月以上15年以下。但有期徒刑或有期禁锢加重处罚的刑期可达25年;第43条对刑的宣告,资格丧失及资格停止予以规定。即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禁锢刑者同时丧失公务员资格、公法上的选举与被选举权、法律规定的公法上的业务资格、法人的理事、监事或支配人或其它有关法人业务的监察或财产管理人资格。有期徒刑或有期禁锢在判决执行完毕或免除执行之前停止公务员资格、公法上的选举与被选举权、法律规定的公法上的业务资格;第44条规定了资格停止,即第43条规定的资格停止期间为1年以上15年以下;第45条规定罚金刑的起点为5万元以上。但减轻处罚的可为5万元以下;第46条规定拘留的期间为1天以上30天以下;第47条规定罚款数额为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第48条规定了没收对象和追征;第49条规定没收刑即可附加适用也可单独适用;第50条规定了刑的轻重。
(四)第4章 期间
期间1章由第83条至第86条共4个条文予以规定。其中第83条对期间的计算予以规定;第84条对刑期的起算时间予以规定;第85条对刑的执行和时效期间的初日予以规定,即刑的执行和时效期间的初日按1日计算;第86条规定了释放日,即刑期完成之日应予释放。
Ⅸ 韩国通过具荷拉法,具荷拉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就是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将不具备子女的继承权。其实该法案从去年就提出了,事情来源于一起案件,一位名叫具荷拉的女星因为抑郁症去世,但就在具荷拉去世之后,久违露面的具荷拉母亲却跳出来表示,自己拥有继承权,可以合法继承具荷拉的财产。根据具荷拉哥哥透露,母亲从具荷拉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庭,自己和具荷拉一直都是父亲带大的,该母亲一直没有履行其抚养义务,但此时却跳出来,表示要继承具荷拉遗产,这让他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