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去韩国打工会退退职金吗
退职金:在韩国会社或饭店不管什么部门 满一年都应该给你退职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量)如果有合同退职金你要肯定给你,因为他们怕你去劳动部告他 ,没有合同也可以要,只是有点麻烦 因为外国人他们不愿意给。
② 退休费请问在韩国企业里工作到了退休年龄,有没有退休
你说的退休金在韩国叫做“年金”。
是在职时每个月都要交的“一金”。
退休后按月发放。
韩国还有一种“退职金”
只要工作满一年以上,离职时多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退职金。
工作两年后离职一次性发两个月的
三年后离职一次性发三个月的、
以此类推~~~
③ 韩国退职金和国民年金一样吗
作为对劳动者离职后生活的保障法律制度,在韩国,大体可分为国民年金制度、雇用保险制度(失业期间的生活保障)以及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或特定年金机关的退职给与制度(依据韩国勤劳基准法和勤劳者退职给与保障法,退职给与制度具体可分为退职金制度和退职年金制度,用人单位可选择其中之一作为本单位的退职给与制度,以下分析均以用人单位将退职金制度作为其唯一的退职给与制度为前提展开),上述诸多保障制度中,国民年金制度和雇佣保险制度属于社会保险范畴,类似于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中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而在中国,除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等)法律制度外, 在劳动者离职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④ 韩国退职金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区别
摘要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民事案件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纠纷产生的诉讼,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也包括婚姻、家庭等人身方面的案件。比如合同违约,离婚,财产继承,人身损害等。二者的区别:1、从诉讼主体来看,刑事诉讼是“官告民”,但也有例外,刑法体系中的自诉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民事案件的诉讼主体的地位则是平等的。2、从诉讼时效来看,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比如有可能判3-5年,诉讼时效就是3年,但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则无视时效,发布通缉令后,诉讼时效也是不计算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自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生效之后,若无法律特别规定,从原来的2年改为了3年。无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法律都有对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⑤ 在韩国会社干了两年零四个月,其中请假休息了半个月,应该得到多长时间的退职金
如果是韩国这个公司解雇了你,主动不和你继续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你可以拿到2.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不要自离,就可以争取到。好好和公司人事部的人谈判。望采纳我的回答。
⑥ 什么是退职金
第一条 总则
本公司职员退职时,依照其服务年资、劳绩等有关因素的本规则的规定,给付退职金。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职员,但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合同者除外。
第三条 退职金的基准月额
退职金以退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总额除以该期间的总日数,再乘以30为一个基数。
第四条 退职金总额
退职金总额是将第三条所算得一个基数的金额,乘以附表所列相当于服务年资的基数所得的金额,该表称为基数表。基数表共分A及B两种如下: 第五条 给付条件
1.退职原因属于下列原因之一的,按基数表7.5.4计算退职金:
(1)非因公伤病,不能继续服务,自请退职的。 (2)因公伤病,不能继续服务,自请退职的。 (3)死亡。
(4)因智能丧失,身体病残或虚弱,由公司予以解聘的。
(5)女职员服务年资满5年以上10年以下,于结婚2个月内退职的。(有户籍誊本证明)。 (6)因公司业务紧缩或其他类似原因,由公司予以解聘的。 2.退职原因属于下列之一的,按基数表7.5.4计算退职金: (1)服务5年以上自请辞职的。
(2)服务12年以上公司予以解聘的。
3.因受惩诫而由公司予以解聘的,不予给付退职金。 第六条 退职金的加发
退职人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着的,可经总经理室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酌予加发退职金。 第七条 服务年资的计算
1.服务年资是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职之日止计算。退职之日以职员退职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的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不计。 2.属于下列各项的,不予计入服务年资:
(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
(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2个月以内的,不受此限。
第八条 奖金的给付
退职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职的,其夏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职的,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相同。 第九条 晋升职员的处理
由工友晋升职员的,其在工友年资部分,先行办理资遣,不再并入职员年资。 工友年资部分资遣费的计算,依照"工人受雇解雇办法"办理。 第十条 给付日期
退职金在职员经核准退职,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 第十一条 分期给付
由于特殊原因,本公司无力一次给付退职金时,可予分期给付。 第十二条 附则
本规则提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