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理中韩国际婚姻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中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公证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确认。
申请未婚公证书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
-未婚公证领事确认申请书(再接收时:附申核结果书)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底卡或微机卡
-未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状况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者: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丧偶者: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韩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确认(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和中国驻韩国使馆)
中国当事人将经中国外交部认证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领事确认的未婚公证书寄给与其结婚的韩国人(以下简称韩国当事人)。
韩国当事人持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户籍誊本)和中国当事人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科)申请领事确认。
韩国当事人将经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递交到中国驻韩国使馆办理认证。
申请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科)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
-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原本(得到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确认的)
-韩国当事人户口原本(需公证)
-中国当事人户口簿及居民证复印本
申请中国驻韩使馆办理认证时应准备的材料:
-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原本(得到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确认的)
-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韩国当事人户口原本
-出入境实施证明原本或出入境确认盖章的护照
-住民登陆证复印本
3.中国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结婚公证领事确认(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
韩国当事人持经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前往中国,到中国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中国人的户口本上须注明与韩国人结婚之事实)。
婚姻双方当事人将在中国当事人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的结婚公证书递交到中国外交部申请认证。
中国(或韩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申请领事确认。
在中国进行结婚登记时应准备的材料:
-中国人: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健康证明
-韩国人:护照,户籍誊本公证书,外国人居留证或身份证明,健康证明
❷ 我跟韩国人结婚以后在韩国登的记,现在离婚了。我要把户口本已婚改成离婚,这手续怎么办呢韩国的离婚证
修改国内婚姻状态,需要用到韩国的离婚证,到国内民政局修改
韩国离婚证在中国境内是不能直接使用的,需要进行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
❸ 中韩婚姻在韩国离婚很麻烦吗
很麻烦 韩国的法律总是对女人不利啊。好像只要能证明两人已分居两年,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婚姻是否解除;2、子女由谁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3、抚养费如何负担;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我老公也是韩国人,你现在在中国还是韩国?
你如果不在韩国住在中国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你老公也可以去韩国的法院起诉离婚的!
或者你有俩年没去韩国生活你老公就可以以你拒绝来韩国生活为借口跟你离婚的,法院会支持的!
韩国对生活费没有法律说非要给的,连抚养费男方都可以拒绝支付的,你现在如果在中国只能寻求韩国的1234热线,就是帮助外国媳妇解决家庭问题的,或者找律师,不涉及钱的话需要3万到4万人民币,如果涉及钱就需要按比例支付了!
你婚后为什么没有掌握家里的财政问题啊?我们结婚后我老公首尔的房子都公证给我了一半,而且我家所有的钱跟老公的工资卡都在我手上,记得,婚后女人一定要掌握财政大权,不管是哪的婚姻都一样!现在想要钱币登天都难的!祝你好运啊!如果双方是在中国办理的结婚证,可以双发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不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证,不能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证。
【(3)韩国离婚证什么样扩展阅读】《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