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韩国有几个党派参政(可以选总统的),怎么选总统
韩国总统由韩国国民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任期为5年,而且不能连任。
大韩民国国会(韩语:대한민국 국회)共有300个议席组成,每届任期四年。最新的选举于2016年4月13日举行,目前最大政党为新国家党,第二大党为共同民主党。其中的253个席位通过简单多数制选举产生,其余的47席通过比例代表制产生。
新国家党(129)
共同民主党(121)
国民之党(38)
正义党(6)
无党籍(6)
❷ 当总统需要什么条件
1.要关心自己的朋友,从基本做起。
2.要关心各个省、市甚至村庄,体谅人民。
❸ 韩国总统的权限
大韩民国的总统是行政最高长官,是国家元首,在外交事务中代表国家。总统由全国范围内的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总统任期为5年,不得连任。总统不得连任的法律规定确保避免任何个人长期执掌国家的权力。根据宪法规定,当出现总统伤残或死亡的情况时,总理或国务会议成员将临时代理总统之职。
总统掌握着国家行政最高权力。根据现行政体,总统扮演着6个主要角色。
首先,总统是国家元首,在行政和对外关系中是整个国家的代表和象征,负责接见外国的外交官;颁发嘉奖令和授勋;主持特赦仪式令。总统有义务维护叫民族独立、领土完整、国家的连续性和维护宪法。此外,总统的特殊使命是为韩国的和平统一而奋斗。
其次,总统是最高行政长官,有责任推行由立法机关通过的各项法律,并通过发布命令和训令来使法律得以实施。总统全权领导国务会议、各类顾问机构和行政部门。总统有权任命大韩民国的官员,包括总理和行政部门的长官。
第三,总统是全国武装力量总司令,拥有制订军事政策的权力,包括宣战权。
第四,总统是具有全国性组织的主要政党的领袖,可根据本党派的荐举,指派行政部门的高级官员。
第五,总统是首席外交官和外交政策决策者。总统有权签订条约和任命、接见和派遣外交使节,与外国签订和平协议。
最后,总统是主要的政策和法律的制订者,可以向国会提出立法议案,亲自或以书面形式向立法人员说明自己的观点。总统无权解散国会,而国会却可根据宪法利用弹劾程序使总统最终对宪法负责。
❹ 具备怎样的条件就可以做总统
在宪法上,美国总统的任职资格,主要有三大限制:一是必须是生来就是美国公民,也就是必须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任何归化的美国公民不能担任美国总统;二是必须年满35岁;三是至少在美国国境内居住满十四年。后两项资格要求引起的法律问题较少,而第一项资格限制则更为重要,这一限制是具有美国的原始国籍的公民与因加入美国国籍而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在宪法权利上的唯一差别。正因为有这样的规定,着名外交家和国际政治学者基辛格,虽然曾经官拜美国国务卿,政绩卓着,颇负盛名,但作为一名归化的犹太移民,他不仅不能竞选美国总统,也不能继任总统。根据美国宪法和法律,当总统免职、死亡或辞职时,由副总统继任总统,如果没有副总统,以下的继任顺序是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国务卿以及内阁其他各部部长。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但作为国务卿继任总统的机会实际上几乎是不存在的,但是,即使基辛格轮到这种机会,也不可能担任总统,因为任何人担任总统的前提是要具备担任总统的资格,否则就不得担任总统。至于父母是美国公民但本人出生在国外的美国公民,是否具备担任美国总统的资格,则仍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迄今还没有现实地提到美国人的政治日程上来。美国的学者中有“可”和“否”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对这类问题,美国最高法院一般把它当做“政治问题”来看待,避免就此做出司法裁决,而是留给选民去回答,也就是说,选民是选举还是拒绝一个这样的公民担任总统,就是对这类宪法规定的最后解释。 当然,上述三条资格只能是担任总统的最基本、最起码的条件,有的美国人因此就认为,每一个美国人只要符合这三项条件就有可能成为总统,甚至有人煞有介事地要竞选,这显然是一种天真。要成为美国总统,实际上还需要具备其他许多重要的条件。首先,他必须具备作为领导美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超级大国的领袖的政治能力,这意味着他必须和各种大财团、大公司和有势力的利益集团建立起政治联系,充当他们关于内外政策的代言人,唯有如此他才可能获得足够的财政上的支持,否则,任何一个人都无力承受竞选所需要的巨额开支。同时,他必须与两大政党中的一个建立关系,在该党党内建立广泛的、密切的联系和政治基础,争取被提名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其次,他必须具备管理政府的能力,美国历史上的总统,在踏上通往白宫的道路之前,大多都有过长期的竞选和从政经验,担任过选任的或任命的公共职务,如州议会议员、国会议员、州长或其他政府官员。据有的美国学者分析,“典型的美国总统的经历,是在公共职务有过长期的训练,一般是在他们二、三十岁时就开始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担任低级职务”,如县行政官员、市议会议员、市检察官,等等。[3]再次,在美国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作为国家领导人必须熟谙法律。威尔逊总统就说过,“我所选择的职业是政治,我所开始从事的职业是律师。我从这个职业开始是因为我知道它会通往另一个职业。”[4]在历任美国总统中,相当一部分人是学习过法律专业或从事过律师职业的,据统计,在从华盛顿到克林顿41位美国总统中,有29人学习过法律,占71%(早期,在美国学习法律除了上大学法学院外,另一个途径就是到律师事务所跟随某个着名律师学习),其中26人取得律师资格被律师公会接纳,25人正式做过开业律师。
❺ 韩国多大 可以参加总统投票选举
成年了就能有投票的资格了噢。也就是满18岁。
❻ 日韩混血的韩国人能当韩国总统吗
韩国也是父系家长制,也就是说,只要父亲是韩国人,母亲不管是日本人,非洲人都有资格当上总统,但是,韩国人对日本有抵触,知道被选举人有一半的日本血统,会有几个人给他投票呢?当上总统的几率微乎其微。
❼ 竞选总统的条件
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选民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有选举权,除北达科他州外,其他州都规定,选民必须事先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参加投票。
【候选人资格】宪法规定,凡年满25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7年者,均可竞选国会众议员;凡年满30周岁、成为美国公民已9年者,均可竞选国会参议员。但是候选人在参选时必须在选区居住(因此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为竞选纽约州参议员而临时移居纽约州)。
【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的产生有许多方式,如党组织推荐、政治权势人物点名、利益集团推举,不过多数情况是毛遂自荐。如属于某一政党的候选人,则必须在某一党内的预选中击败党内其他对手,方赢得该党提名。在某些一党占压倒优势的国会选区内,赢得该党提名差不多就赢得了竞选。
一般候选人通过预选的方式获得党内提名。预选制度的形成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美国在19世纪30年代形成了由政党代表大会提名候选人的制度,从那以后,大多数议员都由党内的秘密会议提名产生,而这种制度使议员人选往往由党魁所控制。1867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克劳福县首先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地方的公职候选人,即由两党的选民直接投票确定该政党提名的候选人。20世纪初,直接预选制度得到推广,到1917年,全国48个州中已有44个实行了某种形式的直接预选制。现在,美国所有50个州都采用直接预选的方法提名政党候选人。
【参议员选举办法】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数票者当选。各州自行其是的选举制度给国会选举带来不少混乱。1866年7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向全院提交报告,建议国会通过法律,统一参议员选举制度。国会两院迅速通过了有关议案。
新的参议员选举方式为:州议会两院分别投票,采用口头表决方式选举参议员,次日,两院应举行联席会议,清点两院表决结果,如果两院分别以过半数票选举同一人为联邦参议员,应即行宣布该人当选;如没有一个同时获得两院过半数者,该州议会两院应在同一会期每天中午12点,至少每日一次地举行联席投票,直至选出联邦参议员。
这种通过间接选举的办法选举联邦参议员的做法一直沿用到1913年。1913年,三分之二的州批准宪法第17条修正案,规定合众国参议员由每州人民选举,即在州议会选举参议员前先由该州选民预选,州议会的选举实质上只是对预选结果加盖公章。
目前,美国有48个州参议员选举只须一次投票,获得简单多数者就可以当选,只有佐治亚州和路易斯安那州是例外。
参议员选举投票是非强制性的。
【众议员选举办法】美国宪法将众议员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众议员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众议员与人口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万(即每位众议员至少须代表3万选民),但每个州至少应有1名众议员。美国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依普查结果重新分配众议院议席。如按此比例,美国国会现在议员数将高达7000人。现在的435位议员数是按1910年第13次人口普查结果定下的。在第87届国会时曾又给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各一个名额,使众议院有437名议员,但人们普遍认为像英国平民院那样拥有650个议员的立法机构太庞大、太笨重了,不希望再增加众议员数额,因此1929年国会将众议员总数固定为435名后不再随人口增加名额。
美国宪法规定众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不得少于3万,但实践中发现这个规定范围太宽。与最高法院通过案例确定的“尽量使每一位议员与其他议员所代表的选民数相当”原则不相符。因此最高法院又通过一个案例裁决划分选区时要使各选区人口比例差额不超过3.1%。
1967年美国又通过法律取消了所有以州为单位选举众议员的办法,即如果给某一州分配了3个名额,该州必须在本州划分3个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位议员,而不得全州选民集体投票选出3名议员,当然若该州只有一个名额的除外。现行的众议院议席分配中加利福尼亚州的议席数最多,为52席;纽约州其次,为31席;阿拉斯加等7个州各有1席;仅有14个州的议席数超过10席。
众议院除有各州选出的议员外还有从波多黎各自由邦来的属地代表(Resident Commissioner),哥伦比亚特区、美属萨摩亚、关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的列席代表(delegates),这些派驻众议院的代表享有大部分众议员的权力,只是不能投票表决。
【选举的管理】联邦竞选法规定由联邦选举委员会管理有关选举事务。联邦选举委员会由6人组成,他们经总统提名,由参议院认可产生。联邦选举委员会专门执行联邦选举管理法,对违法行为提起公诉。
根据联邦竞选法规定,任何个人在同一年内,对同一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对所有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0美元,对同一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20000美元。任何政治行动委员会在一年内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对同一政党的全国委员会捐款不得超过15000美元,参议院的民主党、共和党两个参议员选举委员会对同一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7500美元。虽然法律对竞选经费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实际中还是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捐赠者往往通过捐软钱(soft money)的方式回避法律的约束(美国法律对选民将钱捐赠用于支持某一政策的数额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项政策很可能就是某一位候选人倡导的,因此捐钱支持一项政策与支持该候选人并无区别)。
每个候选人必须在选举前10天或选举后3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报告所收到的捐款和竞选开销,其中包括所有捐款在100美元以上的捐款人的姓名、通讯处和职业。
【选举的种类】选举分大选年选举、中期选举和补选等。大选年选举为4年一度的总统大选年的国会选举,届时,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同期举行;中期选举指两次大选年之间的第二年举行的国会选举。议员任期未满而辞职、死亡或被所属议院驱逐等形成空缺时举行的选举为补缺选举。
【议员构成】在现任参议院100席中,共和党占55席,民主党占45席。众议院435个席位中共和党占223席,民主党211席,独立候选人1席。
参议院中共有9名女议员,众议院有58名女议员。
绝大多数国会议员为男性,白人,受过良好教育,中年,中等或中上等收入家庭出身。按职业划分,出身律师的最多,在众议院占40%以上,在参议院占60%以上;其次是企业家和银行家,真正来自工会的或蓝领的议员很少。
【连选连任】美国对总统的任职规定了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但对议员的任期未作任何限制。事实上,美国议员的连选连任率相当高,众议院有92%再度竞选的议员获得连任,参议院也有75%。在普通的大选中,众议院有50~70个席位的议员几乎不需作任何竞选努力就可当然连任。
在任者能较容易地连任成功的原因主要有:1.可利用的资源较对手多。可以在电视、广播、集会上发表演讲,让选民了解、熟悉(选民在投票时,往往会更倾向于投给自己比较了解的人);也可通过助手向选民发信,加强联系,让选民记住;更可以利用自己的职位为选区谋福利,让选民感激。2.在任者较其对手更容易获得竞选资助。
❽ 韩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历史
韩国总统大选交替着直接选举制度与间接选举制度
从1987年开始,在经历了民主之后,制定了现行《宪法》,规定总统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制度。从那个时候开始,韩国总统选举才建立了健全的选举法,朝野双方能够公平地展开竞争。从1948年韩国建国之后,李承晚以及朴正熙都曾梦想过实现长期执政。李承晚前总统为了能够让国会通过间接方式选举自己出任总统不惜改变《宪法》。李承晚前总统虽然已经年老,但是依然保有着无穷无尽的执政欲望。先后通过“拔萃改宪”、“四舍五入改宪”以及“三选改宪”等闹剧重新取得政权。最终,李承晚的所作为惹怒了国民,被赶下政坛,不得不流亡海外。
1960年“4·19”革命之后,韩国采取了议员内阁制度,总统作为象征性的国家首脑没有实际权力。当时张勉出任内阁总理。在民众议员以及参议员共同会议上,通过间接方式选举尹潽善出任总统。但是,第二年发生了“5·16”军事政变,这一制度宣告终结。此后,在掌握政权的朴正熙的主导下,韩国又引入了强力的总统制度以及直接选举制度。总统被赋予几乎无限制的强大权力。后来朴正熙总统通过直接选举先后战胜了尹潽善以及金大中。但是,事实上当时的总统选举并不是公平的游戏。情报机关比司法部及立法部门的力量都更为强大,官权与稽查政治大行其道,执政党垄断了情报,占据着绝对有利的地位。
直接选举制度在遭受1969年“三选改宪”的蹂躏之后,最终由于1972年的“维新运动”被完全废弃。“三选改宪”废除了对于总统连任的限制,这导致朴正熙总统在3年之后宣布实行“维新运动”,从而掌握了绝对的权力。1972年开始实施的《维新宪法》通过所谓的“体育馆选举”(统一主体国民会议代议员选举)这一间接的方式选举产生总统,而在所有的代议员当中有三分之一是由总统提名的。弹簧压得越紧反弹时就越加厉害。最终,朴正熙的民众支持率几乎下跌到最低,其本人被心腹枪杀,“维新政权”也就此终结。
在朴正熙总统去世之后,通过武力取得政权的新军部政权沿袭了“体育馆选举”制度。唯一不同的是,在新军部执政时期,选举人团代替了此前的“统一民主国民会议”来完成选举。但是,反对势力仍然不可能挑战总统宝座。新军部执政时期,总统全斗焕宣称为了消除国民们对于长期执政的不安感将总统任期改为7年。
1985年,以国会选举为契机新民党成为了最大的在野党。该党要求修改宪法,采用直接方式选举总统。1987年,全斗焕总统在任期结束之前试图通过“护宪战略”强行选举民政党候选人卢泰愚出任总统。但是,由于遭到了国民们强烈的反对,最终卢泰愚候选人发表了“6·29”宣言,表示将修订宪法,在总统大选中采取直接选举制度。
此后,朝野双方通过协商制订了包含有不设立副总统、总统任期为5年、总统选举采取直接选举制度等内容的宪法修订案。卢泰愚总统候选人通过1987年的直选制修宪参加选举,最终当选。当时在一卢三金(卢泰愚、金泳三、金大中、金钟泌)的角逐中,由于两金的单一化流产,卢泰愚得以坐收渔翁之利。
此后每过5年时间,韩国就通过直接方式选举出一位新的总统。卢泰愚总统之后,金泳三、金大中、卢武铉以及李明博分别在1993年、1998年、2003年以及2008年当选韩国总统。金泳三政权被称为“文人政府”,作为政治改革的一环当时对于总统选举法做了部分修改。大选日期被确定为在任总统任期最后70天以内的第一个星期四。另外无论任何党派或者无党派总统候选人,接受政治捐款的上限提高到了3亿韩元。虽然偶尔有一些党派提出施行总统连任制以及二元执政制度,但是直到现在,韩国总统选举仍然采取单一5年任期的直接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