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一、陪审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秉公办案,遵守廉政纪律,保守审判秘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2、参与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应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每年陪审不少于5件;
3、依法参加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前接受岗前培训,根据陪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接受审判业务专项培训;
4、在审判活动中,认真查阅参审案件材料,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
5、审核参审案件裁判文书,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按时参加案件开庭、合议、调解、宣判等审判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推卸和拖延履行职责。
二、人民陪审员任职岗位条件如下: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7、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的。
‘贰’ 陪审团是做什么的
陪审团是指向法官宣誓并且对给定的案子做出裁决的一组人员,尤其是指被法律召集听取并且在法庭上做出案子最终裁决的一组人员。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
做陪审团一般都是从陪审员的国籍、年龄、住所、交流能力、有没有重罪前科和职业的性质等几个方面进行限定,比如审判时未满18周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听力有缺陷或者有犯罪前科等,都没有资格当陪审员。另外像律师,法官,医生,牙科医生,消防队员,教师和政府官员也不能充当陪审员。
陪审团制度保障公民自由的政治功能。一方面陪审团制度通过人民分享司法审判权,以权力制约权力,保障公民自由。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但因现代国家由于地域辽阔、人囗众多、政治与经济相分离等原因,现代民主都是间接民主或代议制民主,即人民不直接地、经常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而是选举自己的代表直接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这意味着政治权力的主体与政治权力的行使主体之间存在某种分离。
‘叁’ 韩国有陪审团吗
依据韩国宪法,韩国司法体系中没有陪审制度,但自2008年2月2日起,针对刑事案件和环境案件引入了有限的咨询陪审团条款,但所有的法律和事实问题仍由法官决定。这是对海洋法系的有限吸收,本质上看并不影响司法审判。
‘肆’ 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包括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政工部门负责。政工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管理部门。
(4)在韩国陪审员干什么扩展阅读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作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就是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
通过陪审桥梁,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以陪审员的身份参与审判活动,让群众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理司法,充分体现司法的民主功能,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人民民主。
其次,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促进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人民陪审员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
同时,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纠纷,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再次,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陪审员参与法院的案件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在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保证司法廉洁具有重要作用。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还有助于抵御各种外界因素对司法审判的干预,有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最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广泛的教育功能。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是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向社会渗透的重要渠道。
公民作为陪审员直接了解具体案件的裁判过程,对法院工作会有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并通过他们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对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都是有益的。
‘伍’ 人民陪审员是干什么的
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是参与案件的评审与审判的人员。
陪审员有5种形式参与审判:
1、在审判长的授权下,陪审员可以给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2、到相关地方收集证据、资料、线索,提供给法庭参考;
3、对一些简易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后,陪审员可以单独调解案子,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4、陪审员来自群众,比如是某镇办事人员,能第一时间知道当地被执行人的线索,为执行案件所用;
5、在案件审判中,陪审员可以行使独立的表决权,合议结果由票数决定。实际上最终的判决结果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判决,人民陪审员职责是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三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法院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