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么(如何)进口韩国和日本的化妆品到国内销售,要办什么手续和程序呢
如果是首次进口,走一般贸易进口的话,首先要去办理进口化妆品许可批文,拿到批文后才能报关进口;办理批文的时间看产品,是属于非特化妆品还是特殊化妆品,时间5-6个月或者10-12个月不等;有其他问题也可以私信我
⑵ 进口许可证申请流程
办理进口许可证需要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 2.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
二、办理流程:
1. 增加营业范围(如: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变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营业范围里已有,则不需要此项)
2. 到北京市商务委或各个区域商务委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3. 到指定公安局备案,
4. 到北京海关办理 收发货人备案登记证书
5. 到北京检疫局办理 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证书
6. 到外汇局办理进出口名录登记
7. 到电子口岸预约办理IC卡等
三、 时间:
全程15个工作日(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时间有变动)
⑶ 韩国化妆品在中国怎么办卫生许可证
韩国化妆品在中国怎么办卫生许可证?
韩国化妆品进口中国以前叫卫生许可证,现在进口的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局备案,行政许可改备案,以前在卫生局,所以叫卫生许可证,现在备案制,进口化妆品分为特殊类和非特殊类,特殊类化妆品需要在药监备案取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行许可批件,非特殊类是取得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以下是两个的申请资料和流程: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一、受理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首次申请报送材料目录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三、多个原产国(地区)生产同一产品可以同时申报,其中一个原产国生产的产品按以上规定提交全部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三)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还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四)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原包装;
(五)其他原产国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四、申请延续许可有效期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延续申请表;
(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原件;
(三)产品配方;
(四)质量标准;
(五)市售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六)市售产品说明书;
(七)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八)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市售产品1件。
五、申请变更许可事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表;
(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原件;
(三)其他材料:
1.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的变更(包括自助变更和被收购合并两种情况):
(1)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认可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因企业间的收购、合并而提出变更生产企业名称的,也可提供双方签订的收购或合并合同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需翻译成中文,中文译文应有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
(2)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调整的,应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变更前后生产企业同属于一个集团的证明文件;子公司为台港澳投资企业或外资投资企业的,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证后的复印件;
(3)涉及改变生产现场的,应提供变更后生产企业产品的卫生学检验报告。必要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2.产品名称的变更:
申请变更产品中文名称的,应在变更申请表中说明理由,并提供变更后的产品设计包装;进口产品外文名称不得变更;
3.备注栏中原产国(地区)的变更
(1)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属于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
(2)企业集团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3)变更后原产国发生“疯牛病”的,应提供疯牛病官方检疫证书;
(4)变更后原产国生产的产品原包装;
(5)变更后原产国实际生产现场生产产品的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进口产品,必要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生产现场进行审查和(或)抽样复验。
4.申请其他可变更项目变更的,应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原件1份。
六、申请补发许可批件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补发申请表;
(二)因批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供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三)因批件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省级以上报刊原件(遗失声明应刊登20日以上)。
以上资料原件1份。
七、首次申请办理程序和工作时限
受理:5工作日;批准:20工作日。
以上就是,韩国化妆品在中国办理卫生许可证的方法。供参考!
资料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⑷ 怎么(如何)进口韩国的化妆品到国内,要办什么手续
进口韩国化妆品到国内正规渠道(一般贸易,代购等不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进口化妆品需领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领取《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均简称《批件》),未领取《批件》的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国家将对未领取《批件》而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国产特殊用途及进口化妆品进行处罚。
所有进口化妆品(特殊及非特殊)销售前必须经中国国家卫生部备案批准(具体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
一、申报手续流程
准备样品/资料---送 检---准备送审资料----申 报---取得批件
二、申报周期、费用
●周期:
1.卫生部备案周期:
普通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4个月左右。
特殊产品:整个申报过程约持续6个月左右。
2.中文标签审核:
此项在进口通关进行,不需提前备案。
●费用:包括检验费、申报费等,具体见下表:
项目 单个产品费用(万元/个) 备注
检验费 普通 0.48~0.78
特殊 0.71~3左右
备案费 0.20
三: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所需资料:
(1)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
(3) 功效成份、使用依据及功效成份的检验方法(特殊用途化妆品)
(4) 生产工艺及简图
(5) 产品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6) 卫生部认定的化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 产品包装(含产品标签)
(8) 产品说明书
(9) 受委托申报单位应提交委托申报的委托书
(10)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11) 来自发生"疯牛病"国家或地区的产品,应按要求提供官方检疫证书;
(12)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完整产品样品小包装3件。
2010年4月之后申报进口化妆品注册需提交哪些资料及要求?
答: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
1、申请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五)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六)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八)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九)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十)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二)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三)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2、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备案的其他资料。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3、申请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
1)原料研发的背景、过程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2)原料的来源、理化特性、化学结构、分子式、分子量;
3)原料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依据、范围及使用限量。
(三)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四)原料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包括规格、检测方法、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及其控制等;
(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原料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六)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送审样品1件。
4、申请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五)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六)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七)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
(八)申请育发、健美、美乳类产品的,应提交功效成份及其使用依据的科学文献资料;
(九)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另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封样并未启封的样品1件。
5、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⑸ 如何办理进口许可证
如何办理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是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我国为加强进口贸易的计划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对进口贸易实行进口货物许可制度,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办进口许可证是进口获得批准的证明文件之一,海关凭进口货物许可证和其他有关单证查验放行。
一、必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情况
1.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不分进口方式、外汇来源、进口渠道,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指经主管部门和归口审查部门审核批准,由订货单位凭批准证件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2.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所属省级分公司,国务院各部所属进出口总公司及其直属省级分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外贸进口公司外的其他各类有进口业务的公司,所进口的全部货物均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3.没有外贸经营权的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和厂矿企业,自行在国外购买或委托派驻国外机构买本单位生产、科研急需用品每批总值超过500O美元的,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4.机关、团体和非生产企业因特殊情况,自行在国外购买少量急需物品,须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二、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情况
1.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所属省级公司,国务院各部所属进出口总公司及其直属省级分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外贸进出口公司所进口的货物,除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外,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2.经批准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属于批准该项业务范围内,并将加工成品返销境外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因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将进口料、件或加工成品转为内销的,非限制进口商品,凭批准文件直接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3.经批准的补偿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属于非限制进口商品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4.依法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进口设备和物资属于非国家限制进口的一般设备和物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在批准的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自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零配件、原材料、燃料,属于非限制进口商品的,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5.各地区、各部门在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中,接受外国和港澳地区厂商赠送的非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各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民间团体、外国友好人士根据有关协议提供的援助、捐赠的进口物资以及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的进口物资,均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6.经批准的外国产品技术维修和零售业务项下进口的维修零售物品。除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和烟、酒、饮料须申请货物许可证外,其他物口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三、免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除外)
1.按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经批准可以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各类公司,在贸易中购进或接受外商赠送的货样、广告品;
2.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部门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特派员办事处批准,自行购买或委托驻国外机构买本单位急需的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用品,每批总值在5000美元以下者;
3.厂矿企业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省级对外贸易经济管理部门或特派员办事处批准,自行购买或委托驻国外机构购买本单位生产科研急需的机械、仪器、电器设备的零配件、器件,每批总值在5000美元以下者;
4.经国务院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特别批准免领进口许可证的货物。
四、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机关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授权省级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外经济贸易厅、委或外贸局)签发本地区所属各部门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驻主要口岸特派员办事处签发在其联系地区内有关部门的部分进口货物许可证。
五、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向发证机关提交厅、局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申请函及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和归口审查部门批准进口的证件。申请函中应写明:进口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我方对外成交单位、进口国别、外汇来源,贸易方式、到岸口岸、申请单位名称等项目。发证机关审核后,符合规定,手续完备的,签发进口货物许可证。
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年。货物在有效期内没有进口的,领证单位可向发证单位申请延期。发证单位根据对外合同规定相应延长许可证有效期限。领到许可证1年内尚未对外订货的不予延期。如还需进口的,需另行申领进口货物许可证。
六、一般贸易进口许可证提交资料
1.进口许可证申请表,报关公司代办提交委托书;
2.申请的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原产国、数量、单价、总金额等项目;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资料,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七、不签发或撤销已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的情况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停止或暂停进口的货物;
2.违反国家对外政策的进口货物;
3.不符合有关双边贸易协定、支付协定的进口货物;
4.不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农牧渔业部门规定的药品、食品、动植物、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卫生标准、检疫标准的进口货物;
5.有损国家利益或违法经营进口货物(如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条例、违反进口经营渠道、高价进口商品等)。
;⑹ 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1、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提交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以及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则发证机关可以依据相关材料或证书签发许可证。
2、法律依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正本)1份,并加盖印章。实行网上申领的,应当认真如实地在线填写电子申请表并传送给相应的发证机构。
第九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条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加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进出口权的所需资料有哪些
申请进出口权的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税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公司章程;
7、公司公章、及刻、章卡。
⑺ 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的材料:
一、加盖经营者公章的《进出口许可证申请表》原件。
二、属于配额管理的,应提交主管机关签发的进出口配额文件原件;
属于招标管理的,应提交商务部下发的中标经营者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原件),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进出口许可证证明书》原件;
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原件。
三、进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一份。
四、进出口商与发货人不一致的,应当提交进出口商与委托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协议》正本复印件一份。
五、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流程:
1、外经委办理《对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需要七个工作日。
2、海关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登记书》。
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自备检验单位登记备案》。
4、外hui管理局办理的《进出口企业名录卡》,需要1个工作日。
5、9个工作日内办理海关电子口岸登记(法人证,操作员证)。
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的条件:
(1)进出口许可证的商品和发证机构应符合商务部、海关总署每年公布的年度《进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
(2)本机构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的申办主体应为注册在本市市内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企业;
(3)有效、合法的外贸合同;
(4)对涉及实行资质和配额管理的商品,企业还须具备商务部或其他主管机构的相关批准文件;
(5)申请表的相关内容与出口货物管理及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口批准文件以及出口合同的内容相符,备注栏的内容完整、准确;
(6)“《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口审批单》及其他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今天智硕小编的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关于进出口许可证怎么办理的,欢迎您随时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⑻ 申请进口许可证
1基本步骤:工商审批 质检审批 国税审批 外经委审批 海关审批 外管局审批
2大致时间:
工商、国税、地税证变更 普通贸易公司注册
( 用时15个工作日) ( 用时20个工作日)
对外贸易经营局备案
用时5个工作日
海关备案
5个工作日
3具体步骤:
一、申请进出口权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工商执照正、副本; 2、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国税正、副本; 4、地税正、副本;
5、开户行可证; 6、报关专用章(36X50椭圆)只要中文
7、公司章程;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外资)
10、公章; 11、验资报告 12、政府批复(外资) 13、海关官方网站下载三个表格(管理人员登记表,管理人员情况表、专用章报关印表)
五个工作日后领到 (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二、服务项目: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代码证正副本;
3、地税证正副本; 4、国税证正副本;
5、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6、海关注册登记证;
7、读卡器、法人卡、操作员卡; 8、银行开户许可证;
9、进口、出口核销员考试证;
三、办理出口核销登记(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领取证)需提供下列资料:(带原件)中国人民银行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进出口业务批件原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盖公章)
3、工商执照正、副本(盖公章)
4、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7、单位公章
第四、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核销单领取证(如果需要进口的就办)
1、外经贸部门批准进出口业务批件原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
2、工商执照正、副本(盖公章)、申请书
3、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第五、海关电子口岸备案(原件)(带足money)至 海关
1、工商执照正、副本; 2、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
3、国税正、副本; 4、地税正、副本;
5、外汇结算帐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外商投资)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⑼ 进口韩国化妆品需要办理哪些进口的证件
从国外进口化妆品,要办理的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现在市面上很多进口化妆品标签全英文的,消费者如何鉴别、购买进口化妆品:
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由于进货渠道不一样,产品良莠不齐。建议消费者认准有中文标签和CIQ标识的产品,最好到大型百货商店的化妆品专卖店购买,并可要求商家出示该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进出口化妆品报检需要提供的材料:
进出口化妆品的报检人应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报检提供以下材料:进口单证应包括:入境货物报检申请单、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质保书、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证书)等;出口单证应包括: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厂检结果单、包装容器性能结果单等。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保办理: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工作从2006年以来已取消行政许可,目前标签审核结合在化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的同时进行,不需预先审核。
⑽ 进口韩国化妆品需要办理哪些进口的证件
从国外进口化妆品,要办理的手续: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化妆品首次进口需先获得国家食药局行政许可审批,其中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需获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
现在市面上很多进口化妆品标签全英文的,消费者如何鉴别、购买进口化妆品:
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由于进货渠道不一样,产品良莠不齐。建议消费者认准有中文标签和CIQ标识的产品,最好到大型百货商店的化妆品专卖店购买,并可要求商家出示该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进出口化妆品报检需要提供的材料:
进出口化妆品的报检人应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要求报检提供以下材料:进口单证应包括:入境货物报检申请单、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质保书、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证书)等;出口单证应包括: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厂检结果单、包装容器性能结果单等。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保办理: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工作从2006年以来已取消行政许可,目前标签审核结合在化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的同时进行,不需预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