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韩国的四大保险是怎么一回事
在韩国正式工作都会缴纳4大保险的,分别是国民年金(即韩国养老保险),健康保险,雇佣保险,工伤保险。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国民年金
一、简介
国民年金是因年老、伤残或死亡收入减少后支付一定薪金以保障收入的社会保险之一,支付的年金薪金包括老龄年金(在年老无法从事收入活动时支付)、遗属年金(收入主要来源者死亡后为了维持生计的支付)和伤残年金(患病或受伤,完全治愈后仍留下身体或精神伤残时的补偿)等补助金。从而促进生活稳定,增进国民福利。
二、领取方法
若外国人符合老龄年金、遗属年金和伤残年金的领取条件,根据国民年金法,可享受与本国人同等的年金待遇。
原则上社会保障协定或互惠原则的非签署国的国民回原国时,不能领取一次性返还金,但2007年5月11日后加入国民年金的研修就业(E-8)、非专门就业(E-9)和访问就业(H-2)签证持有者,可领取一次性返还金。
注:若外国人以回本国的理由申请一次性返还金,能证明2007年8月29日后处境事实,可领取一次性返还金(若能提交飞机票等可证明1个月内的出境资料,出境前可申请一次性返还金 )。
1. 确认返还与否
2. 到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各分公司申请
提交材料 : 申请书、护照、本人存折、飞机票 (可证明1个月内出境的事实)
3.韩国户头的汇款期间为1周,海外户头的汇款期间为1个月
4. 一次性返还金计算方法:国民年金(员工+雇主的捐款)+ 利息(5) 在国民年金管理公团各分公司进行确认程序
注:若当事人居住海外,可通过代理人领取的方法或邮政申请。但确认方法均有所不同。
医疗保险
一、简介
在韩国加入医疗保险未必是义务,但外国人参加职业活动时,必须加入医疗保险。若外国人出境超过1个月以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收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的通知后,将自动解除医疗保险。
二、保险费
月薪×保险费率(5.08%),总保险费应由雇主和劳动者各承担50%。
三、医疗保险范围
1. 医疗治疗 : 疾病、伤残、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分娩、死亡等。
2. 医疗检查 : 为预防疾病、保持健康,每2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力劳动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雇用保险
一、简介
雇用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保险。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一旦失业时可以保障基本生活,还能保障重新就业。并且与雇用稳定事业或就业能力事业等劳动市场积极联系,促进有关事业。
二、对象及申请方法
1998年10月1日起,有1人以上员工的雇主必须加入雇用保险。
A.不须参保的对象
针对公司规模及其行业特色进行考虑,判断为对员工难以管理的行业如下。
1. 农业、林业、渔业和狩猎业不属于法人公司,而全职员工数不到4人的雇主。
2.总施工费用低于劳动部所规定金额(以2004年为准20,000,000韩元)的建设施工或总面积低于200平方米建筑物的修理施工。
3.家庭服务业,
B.可以申请雇用保险的外国劳动者
1.有资格在韩国就业的外国人,或持有短期劳动者、教授、产业研修生和居住签证者。2. 在上述未提到的外国劳动者不属于雇用保险对象。
*通过投资移民取得韩国F2身份的居民,在韩国居住满3个月,便可以申请此保险。
工伤保险
一、简介
工伤保险是一种义务保险。政府根据劳动基准法,将保障工伤劳动者及其家属的生活。政府从雇主征收保险费后,劳动者遭遇预想不到的事故时,代替雇主给受害者或死亡者家属提供适当的补偿。目前的工伤保险范围扩大到新的产业疾病、加班和工作压力等。
二、参保资格及申请程序
2000年7月1日起,有1人以上员工的公司须加入工伤保险。
A.不须参保的对象
1. 农业、林业、渔业和狩猎业等(伐木业除外),雇用员工不到5人的雇主(但5人以下的法人公司须参保)。
2.未持建设业许可证者在建造建筑物或进行大规模装潢工程的情况时,总面积低于3303.家庭服务业
B.可以申请雇用保险的外国劳动者
1.与韩国公司或雇主签订合同后,提供劳动服务而获得固定收入的外国劳动者,可享受与韩国劳动者同等的保险待遇。若雇主已申请工伤保险,外国人也同样有资格领取。
2.没有适当的签证,在韩国FFA提供劳动的外国劳动者也可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不论是否有签证,都可享受工伤保险。
三、申请程序
1.为领取工伤保险金,首先要向劳动福利公团申请,在申请书上除申请者的陈述外,还应有目击者对事实的陈述。此外,还须提交申请书、雇主确认书和医生诊断书。
2.劳动福利公团收到申请书后,对申请人、见证人和雇主进行审核,根据调查结果,劳动福利公团有可能要求更多的证据资料和申请资料。所有的文件和调查程序结束后,劳动福利公团将决定申请人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支付对象。
3.劳动者死亡时,其家属申请丧礼费和遗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