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战国七雄时期有哪些着名的变法
战国七雄时期着名的变法有魏文侯时期的李悝变法、秦孝公时期的商鞅变法、楚悼王时期的吴起变法、赵武灵王改革(胡服骑射)、燕昭王时期乐毅改革、韩昭侯时期申不害变法、齐威王时期邹忌改革。
魏文侯时期的李悝变法
李悝(kuī)变法是指战国时期魏国的魏文侯当政时,任用李悝为相,进行变法改革。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而富强。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着成《法经》一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李悝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之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② 战国时期七国的变法
一、齐国:邹忌变法
邹忌推行法家政策
从齐威王的父亲齐桓公开始,齐国在国都临淄西边稷门外的稷下地方,设立学宫,招徕各派学者前来着书立说,议论政治,称为“稷下先生”,也称为博士。稷下先生中有个叫淳于髡的,是家奴性质的赘婿出身,是个进步的思想家,曾经两次当面指责儒家孟轲,认为鲁缪公重用儒家而弄得国家削弱,说明儒家“无益于国”,像儒家那样“为其事而无其功者”,就算不得“贤者”。
这时淳于髡用“微言”进说邹忌,使得邹忌决定了下列的策略:对于国君,“请谨毋离前”,“请谨事左右”;对于人民,“请自附于万民”;对于臣下,“请谨择君子,毋杂小人其间”,“请谨修法律而督奸吏”这些主张顺从国君行事,主张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主张修订法律而监督清除奸吏,都是法家的政策。
邹忌很重视推荐人才,齐威王也很重用这些人才,把他们都看“宝”。有一次齐威王和魏惠王一起在郊外打猎,魏惠王夸耀自己有“径寸之珠”十枚,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所以是“宝”;而齐威王则认为他“宝”不同,几个得力的大臣才是他的“宝”,例如守南城的檀子,守高唐的盼子,守徐州的黔夫,“使备盗贼”的种首,都是他的“宝”,“将以照千里”。
这时齐国的人才很多,孙膑也由于田忌的推荐而担任军师。这都是邹忌推行法家“谨择君子”政策的结果。针对齐国“百官荒乱”的局面,淳于髡曾以隐语进说齐威王,他问齐威王:“国中有大鸟,止于王庭,三年不蜚(飞)又不鸣,王知此鸟何也?”威王回答说:“此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随即召集全国地方官七十二人,“赏一人,诛一人”。
因为即墨大夫治理即墨,“田野辟,民人给,官无留事,东方以宁”,而并不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赏给他万家的食邑。又因为阿大夫治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而用币事奉国君左右以求誉,齐威王把阿大夫连同左右称誉他的人都烹死了。据说,从此“齐国震惧,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诚,齐国大治”。这又是邹忌推行法家“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的具体实施。
同时,由于邹忌的进说,齐威王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据说,令刚下时,群臣前来进谏的门庭若市;几个月之后,还有时有人进谏;一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这里不免夸大其词,但是,这样提倡臣下进谏,对君主政权的政治改革确是有帮助的。
二、楚国:吴起变法
“明法审令”, 实行法治。吴起总结了李悝在魏国变法的经验, 深知法治的重要性, 故他在变法中制定法令,公布于众。为确立法治的权威性, 吴起还采取“倚车辕”的办法,即立一车辕, 有能够搬动的予以奖赏。为使思想认识和舆论一致, 禁止纵横家进行游说, “破横散从 (纵) , 使驰说之士无所开其口”
减爵禄, 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淮南子·泰族训》说:“吴起为楚减爵禄之令。”《说苑·指武》说:“ (吴起) 均楚国之爵, 而平其禄, 损其有余, 而继其不足。”对无功劳的贵族及其后代, 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 对立有军功和其他有功人员则授予爵禄, 以解决分配不公, 提高将士和新兴封建势力的积极性。
在此同时, 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 “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 , 即解决“封君太众”的问题, “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卑减大臣之威重”, 整顿吏治。吴起认为, “大臣太重”与“封君太众”是楚国政治两大弊端, 故在废除贵族特权的同时, 又削弱大臣威权, “禁明党以励百姓”,禁止大吏结党营私, 奖励百官尽忠守职, 不超越所规定的权力。
同时, 吴起还着手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 一楚国之俗”, 杜绝权门请托之风, 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 谗不蔽忠, 言不取苟合, 行不取苟容, 行义不固毁誉”, 要求官吏公私分明, 言行端正, 不计较个人得失, 立志为变法的新兴政权效力。
三是“罢无能, 废无用, 损不急之官” , 裁减冗官, 选贤任能, 罢除无能无用之辈。徙贵族于边境, 以实广虚之地。据《吕氏春秋·贵卒》载, 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 所不足者民也。今君王以所不足益所余, 臣不得而为也。
加强军事训练, 提高军队战斗力。吴起变法“要在强兵, 破驰说之言从横者” , 以“争利于天下” 。所以在变法中, “禁游客之民, 精耕战之士”, 即注意耕战并重, 亦兵亦农, 禁止丁民游手好闲, 不务耕作。在此同时, 收减百官和封君子孙的俸禄, 以保证军队得到给养, 加强训练。
吴起还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 , 提高了筑城工程的质量, 加强了郢都的建设。
三、秦国:商鞅变法
第一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第一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法律,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国家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第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第一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四、燕国:燕国并无变法,燕王哙试图改革却笑话百出。
五、赵国:胡服骑射
胡服就是采用胡人的服装,即改穿短装,束皮带,用带钩,穿皮靴。这赵武灵王的胡服改制很彻底,他不仅要使军队将士改穿,还要全国上下臣民都改穿,所以这一改变穿着的革新触及的层面就很广,加剧了改革的困难。
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命令还没有下达,就遭到邯郸许多皇亲国戚的反对。公子成等人以“易古之道,逆人之心”为由,拒绝接受变法。赵武灵王驳斥他们说:“德才皆备的人做事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而采取对策的,怎样有利于国家的昌盛就怎样去做。只要对富国强兵有利,何必拘泥于古人的旧法。”
赵武灵王抱着以胡制胡,将西北戎狄纳入赵国版图的决心,冲破守旧势力的阻拦,毅然发布了“胡服骑射”的政令。赵武灵王号令全国着把袖子改窄,习骑射,并带头穿着胡服去会见群臣。窄袖交领右衽服装在赵国军队中装备齐全后,赵武灵王就开始训练将士,让他们学着胡人的样子,骑马射箭,转战疆场,并结合围猎活动进行实战演习。
公子成等人见赵武灵王动了真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在下面散布谣言说:“赵武灵王平素就看着我们不顺眼,这是故意做出来羞辱我们。”赵武灵王听到后,召集邯郸城满朝文武大臣,当着他们的面用箭将门楼上的枕木射穿,并严厉地说:“有谁胆敢再说阻挠变法的话,我的箭就穿过他的胸膛!”公子成等人面面相觑,从此再也不敢妄发议论了。
不过,赵武灵王事先预知反对者必强、阻力大。于是在赵国信都之信宫先找大臣肥义和将军楼缓商议了五日。肥义和楼缓都十分赞同。武灵王乃下定决心,下令全国实行胡服。他自己首先穿了起来,又派专人去告诉他的叔父公子成,请他穿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
使臣回报公子成持不赞成的态度,武灵王便亲自去说服公子成,这样公子成也穿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上朝。贵族赵文、赵造、周袑、赵俊等劝阻不要实行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赵武灵王反驳他们说:“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势与俗化,而礼与变俱,圣人之道也。”
并指出,“便国不必法古,圣人之兴也,不相袭而王”。对于衣服,他说“衣服之制,所以齐常民也,非所以论贤者也。”赵武灵王得到大臣们的支持,反驳了一些贵族的责难,特别是像公子成这样很有影响的贵族,也穿上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于是窄袖交领右衽的服装就在赵国上下推行开来。
后来赵国攻下原阳后,把它改作“骑邑”,以训练骑兵。有位叫牛赞的又出来反对,说“国有固籍,兵有常经,变籍则乱,失经则弱。”武灵王驳斥他说:“古今异利,远近易用”。“子知官府之籍,不知器械之利”,“今子以官府之籍,乱寡人之事,非子所知!”牛赞忙下拜说“臣敢不听令乎!”
六、魏国:李悝变法
变法内容主要包括四大项:
第一是废除奴隶制时代的世袭制度,根据能力来选拔官吏,取消旧贵族原本享受的世袭俸禄,用来招募贤才,发展生产。
第二是正式废除了中国传统的井田制,采取“尽地利之教”的政策,鼓励老百姓垦荒,废除原本井田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许土地私有买卖。同时对国家境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测评,估算国家的土地产量,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贫瘠标准,分配给农民土地,鼓励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第三是实行法治,建立完备的魏国法律《法经》,对于国家法令、政府职能、官员的升迁奖惩、军功的奖励,都做了最完备的规定。
第四就是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对军队的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的优秀者,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重新将他们进行队伍编排,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
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汇集各国刑典,着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法经》兵6篇,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律》和《具律》。
七、韩国:申不害变法
申不害主张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并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
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
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的说法。
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
③ 战国时期有哪些变法
战国时期的变法:楚国吴起变法 ,秦国商鞅变法 ,魏国李悝变法 ,韩国申不害变法,齐国齐威王和邹忌变法。
具体内容如下:
一,楚国吴起变法
1.背景:国外各诸侯国虎视眈眈,国内政治腐败,经济落后,国力一直萎靡不振。在此内外交困情形下,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今尹,主持变法。
2.主要内容:(1)政治上,①减贵族爵禄,废除世卿世禄制。对没有功勋军公族及其后人,实行“均其爵、平其禄”政策;将爵禄作为奖励军功的工具,提高将士的积极性。进而废除贵族世卿世禄制,“使封君子孙三世而收爵禄”,以解决楚国“封君太众”的问题。此外还徙贵族于边境,以实广虚之地。②整顿吏治,革新政治。削弱大臣威权,“禁朋党以励百姓”;奖励百官尽忠职守,不越权,以解决“大臣太重”的问题。与此同时,整顿吏治。一是“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即杜绝权门请托之风,廓清吏治。二是“使私不害公,馋不蔽忠,言不取苟合,行不取苟容,行义不固毁誉”即要求官吏公私分明,言行端正,不计较个人得失。三是“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即裁减冗官,选贤任能,拔出无能无用之辈。(2)军事和经济上,加强军事训练,提高军队战斗力。变法宗旨“要在强兵,破驰说之言从横者”,“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注意耕战并重,亦兵亦农,编练精兵,鼓励耕作。此外,还收减百官和贵族的俸禄,以保证军队给养。(3)法律上,“明法审令”,实行法治。制定法律并将其公布于众,使官民都明白知晓。禁止纵横家游说,保证法律的权威性。(4)其他方面,改“两版垣”为四版筑城法,加强楚国国都郢的建设。
3.结果和影响:吴起变法虽然失败,但使楚国国力强盛,促进了楚国贵族政治向官僚政治的转化,也影响到秦国的商鞅变法。吴起变法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其各项措施在楚国的政治生活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二,秦国商鞅变法
1.背景:战国初期,秦国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晚于其余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其他六个大国。为了增强秦国实力,在诸侯国的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
2.第一次变法主要内容:(1)法律上,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实行“什伍连坐”,奖励告奸。即“改法为律”强调法律的的公平性和一致性。“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百姓有彼此相互告发“奸人”的责任。告发则与斩敌同赏,不告则处以腰斩。一家藏奸,什伍连座。(2)政治和军事上,奖励军功,禁止私斗,建立军功爵制度,废除世卿世禄制。即“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重新规定了20等爵制。“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废除奴隶主世袭特权,按军功大小确定政治、经济地位,授予不同的爵位和田宅。(3)经济上,①重农抑商,发展农业生产。根据秦国具体国情,制定《垦令》鼓励开垦荒地,扩大耕地,发展农业生产。“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凡是努力经营农业生产,多缴纳租税的,免去其本身的徭役;凡是弃农经商或怠惰以致贫穷而交不起租税者,没收为官府的奴婢。②实行“分户令”,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即凡是一家有两个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须分家,各立户头,否则就要加倍纳税。
3.结果和影响:商鞅虽死,变法犹存。秦国的旧制度被彻底废除,封建经济得到了发展,秦国逐渐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为后来秦王朝统一天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魏国李悝变法
1.背景:战国初期,魏国国君魏文侯任用李悝为宰相,为增强魏国实力,变法图强。
2.主要内容:(1)政治上,废除传统的世卿世禄制,选贤任能。“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根据功劳和才能选拔任用官吏,用任人唯贤的官僚制度取代任人唯亲的世卿世禄制。(2)经济上,①尽地力之教。尽地力即统一分配农民耕地,劝诫农民“治田严谨”,督促农民勤于耕作,并指导农民“比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之至”,充分利用土地,解决魏国人口多土地少的问题,增加粮食产量,提高财政收入。②行平籴之法。平籴法即国家在丰年平价收购粮食储存,在荒年又以平价卖给农民,取有余而补不足,以防谷贵扰民或谷贱伤民,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生产力发展。(3)法律上,制定《法经》,加强法制。“撰次诸国法,着法经六篇”,即《盗法》、《贼法》、《捕法》、《杂法》、《具法》,以法律形式保护变法成果,加强了封建法权。《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成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刑法法典的核心和基础。(4)军事上,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即对军队的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的优秀者,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重新将他们进行队伍编排,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
3..结果和影响:李悝的改革不仅使魏国很快富强起来,而且在中国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李悝变法是中国封建社会史上第一次成功的变法,其内容具有重要的社会历史意义,其成功也有深刻的原因。李俚变法不仅揭开了战国时期变法运动的序幕,而且在魏国首先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和个体小农经济制,是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
四、韩国申不害变法
1.背景:各国的变法运动风起云涌,不变法就有落后和被别人吃掉的危险。在已经进行的变法中,魏国的李悝变法是比较成功的一个榜样。李悝是法家人物,所以,韩昭侯也想用一个法家人物主持变法。他选中了法家重要的代表人物—申不害。公元前355年,韩昭侯任用申不害为相,在韩国实行变法。
2.主要内容:(1)政治上,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2)军事上,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3)经济上,重视土地问题。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的说法。
3.结果和影响:申不害相韩15年,实行以“术”为主的法制,加强了君主集权,使韩国“国治兵强”,政治局面比较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但是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一死,韩国很快又衰落了,因此申不害变法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但申不害重“术”的法制思想却为历代封建帝王加强君主集权提供了理论和经验,也为一些人搞阴谋诡计开了先河。
五、齐国齐威王和邹忌变法
1.背景:齐国的改革主要在齐威王时期。齐威王即位初期,一度出现了“诸侯并伐,国人不治”的严重局面。针对齐国“百官荒乱”的局面,齐威王在淳于髡和邹忌的协助下,对吏治进行了整顿,同时要求广开言路,鼓励臣民书谏谤议。
2.主要内容:(1)推行法家“谨择君子”政策。重视推荐人才,主张选择“君子”担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杂。(2)推行法家“谨修法律而督奸吏”政策。(3)提倡群臣及百姓进谏。接受臣下意见,注意选拔人才,除去不称职的奸吏,奖励得力的将领和官吏,其目的是在巩固统治秩序的同时,谋求国家的富强,这自然也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 3.特点:推行法家政策
3.结果和影响:经过一番改革,齐国在政治、经济上都有了新气象。但是国力并没有明显的提升,邹忌死后,齐国又恢复老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