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老公是韩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诉讼离婚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现将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 中国人和韩国人离婚都有什么手续
可以在国内离婚,也可以在韩国登记离婚,提供两人的结婚证明,如为韩国的结婚证明,还须进行韩国使馆认证。
C. 中韩离婚 手续 怎么办理
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确认(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与韩国人结婚的中国人(以下简称中国当事人),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未婚公证之后持经公证的材料到外交部(领事司)申请认证。中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公证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确认。申请未婚公证书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未婚公证领事确认申请书(再接收时:附申核结果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底卡或微机卡-未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状况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判决,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者: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韩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确认(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和中国驻韩国使馆)中国当事人将经中国外交部认证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领事确认的未婚公证书寄给与其结婚的韩国人(以下简称韩国当事人)。韩国当事人持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户籍誊本)和中国当事人的未婚公证书到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科)申请领事确认。韩国当事人将经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递交到中国驻韩国使馆办理认证。申请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科)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原本(得到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确认的)-韩国当事人户口原本(需公证)-中国当事人户口簿及居民证复印本申请中国驻韩使馆办理认证时应准备的材料:-中国当事人未婚公证书原本(得到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领事确认的)-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韩国当事人户口原本-出入境实施证明原本或出入境确认盖章的护照-住民登陆证复印本3.中国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结婚公证领事确认(中国外交部及韩国驻华使馆)韩国当事人持经韩国外交通商部领事确认的本人的婚姻状况证书前往中国,到中国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中国人的户口本上须注明与韩国人结婚之事实)。婚姻双方当事人将在中国当事人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的结婚公证书递交到中国外交部申请认证。中国(或韩国)当事人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的结婚公证书到韩国驻华使馆申请领事确认。在中国进行结婚登记时应准备的材料:-中国人: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健康证明-韩国人:护照,户籍誊本公证书,外国人居留证或身份证明,健康证明申请结婚公证书领事确认时应准备的材料:-结婚公证领事确认申请书-结婚经过书-结婚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公证书复印件(经我使馆领事确认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应记载有结婚事实)-身份证复印件4.韩国当事人进行结婚登记(韩国户籍官署)中国当事人将经中国外交部认证和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领事确认的结婚公证书寄给韩国当事人。韩国当事人将上述结婚公证书递交到韩国的户籍官署,申报与中国结婚之事实。到韩国的户籍官署进行结婚登记时应准备的材料:-结婚公证书原本-未婚公证书原本-中国当事人亲戚公证5.中国当事人申请签证(韩国驻华使馆)韩国当事人在韩国办理完婚姻申报之后,将记载有与中国人结婚之事实的户籍本及邀请函件等申请签证所需材料寄给中当事人。中国当事人向韩国驻华使馆申请以结婚同居为目的短期签证。中国当事人持上述签证进入韩国,并在入境之日起90天内前往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办理延期停留期及外国人登录手续。申请以结婚同居为目的短期签证时应准备的材料:-签证申请书-签证申请附加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公证书复印件(经我使馆领事确认的)-中国人的护照-出入境纪录证明(法务部)-户籍藤本(户籍官署)-国际电话通话单或韩国人本人名载电话的加入证明书(签发机关公章记载加入者名字)-邀请事由书(邀请人制作)。
D. 中韩婚姻在韩国离婚很麻烦吗
很麻烦 韩国的法律总是对女人不利啊。好像只要能证明两人已分居两年,双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婚姻是否解除;2、子女由谁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3、抚养费如何负担;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我老公也是韩国人,你现在在中国还是韩国?
你如果不在韩国住在中国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你老公也可以去韩国的法院起诉离婚的!
或者你有俩年没去韩国生活你老公就可以以你拒绝来韩国生活为借口跟你离婚的,法院会支持的!
韩国对生活费没有法律说非要给的,连抚养费男方都可以拒绝支付的,你现在如果在中国只能寻求韩国的1234热线,就是帮助外国媳妇解决家庭问题的,或者找律师,不涉及钱的话需要3万到4万人民币,如果涉及钱就需要按比例支付了!
你婚后为什么没有掌握家里的财政问题啊?我们结婚后我老公首尔的房子都公证给我了一半,而且我家所有的钱跟老公的工资卡都在我手上,记得,婚后女人一定要掌握财政大权,不管是哪的婚姻都一样!现在想要钱币登天都难的!祝你好运啊!如果双方是在中国办理的结婚证,可以双发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不是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证,不能在中国大陆办理离婚证。
【(4)在韩国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