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前菲南海仲裁案到了什么程度了
7月13日,由菲律宾单方面发起的“南海仲裁案”闹剧的听证会在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庭收场。这场听证会,目前而言是无果而终,法庭计划于今年年底再决定对该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菲律宾外交部发言人称,只有等到常设仲裁法院,对管辖权这一程序性问题,做出肯定的裁决后,马尼拉才能就案件具体部分进行辩论和提供法律证据,如果仲裁法院裁决对此案并无管辖权,“那么一切就此结束”。
中国外交部:反对菲律宾提起和推进仲裁程序的任何做法。对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国已多次阐明“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这一立场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具体请参阅去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受权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菲律宾共和国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辖权问题的立场文件》。
‘贰’ 南海仲裁案判决结果是什么啊
国际法院向来就是黑白颠倒的,你还能指望国际法院公正判决么?虽然说《国际法院规约》规定其做出的判决对当事国具有拘束力,但当事国不履行判决对方是没有办法的,所以我们可以大胆地拒绝承认国际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国际法院的生效判决很多就是没有得到执行的,国际法院的判决更多的只是一种象征意义的,说白了,一纸空文而已。国际海洋法法庭立案决定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按照国际法,只有中国同意接受法院管辖时,法院才有管辖权。这次国际海洋法法庭完全是在颠倒黑白枉法裁判。中国到时候不执行法庭判决就是了,菲律宾拿中国没办法的。必竟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可以在安理会决议时否决执行法庭判决的。
‘叁’ 南海仲裁结果是什么
否认中国的九段线,中国输了。
当地时间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作出最终“裁决”,荷兰海牙法庭判菲律宾“胜诉”声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并否定了中国主张的“九段线”。据法新社7月12日报道,菲律宾方面发表声明称对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表示欢迎”。
‘肆’ 南海仲裁案 是什么
南海仲裁案,是一个临时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进行的所谓“裁决”,其实质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闹剧。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仲裁庭背景:
仲裁庭五人中,阿尔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余四人都是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马斯·A·门萨是临时仲裁庭主席。按照程序,国际海洋法法庭时任庭长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宾2013年1月强行提出的仲裁案后,于2013年5月组成由五名“专业人士”组成的仲裁庭。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南海仲裁案
‘伍’ 菲南海仲裁庭作出无效裁决是什么意思
2016年7月12日,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对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终裁决”,判菲律宾“胜诉”,中国太平岛化岛为礁,认为其不构成岛所具备的基本要素;并否定了“九段线”,还宣称中国对南海海域没有“历史性所有权”。
根
据国际法律、国际惯例以及各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提起必须以双方当事国的共同一致意愿仲裁为前提,至于书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纠纷发生前还是纠纷发生
后达成的,并不影响仲裁机构的管辖。仲裁协议通常应当具有三方面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机构。
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了国际法和仲裁机构,临时仲裁庭对此案也无管辖权。于是,2014年9月,临时仲裁庭却作出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裁定,表明它已丧失应有的客观性和中立性,立场已经完全转向菲方。
菲律宾方面指派国际海洋法法庭现任法官、德国人吕迪格·沃尔夫鲁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宾;由于中方不参与仲裁,因此剩余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柳井俊二现年79岁,在日本外交部门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务省次官和驻美大使,2005年成为国际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担任国际海洋法庭庭长。
柳井被认为是日本右翼鹰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进修宪和加强美日军事同盟的法律推手。
‘陆’ 南海仲裁结果
法律分析:海牙法庭对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指在九段线内,中国没有“历史权利”宣称主权。
该案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菲律宾称中国在南海区域的活动违反了国际法。
中国宣称拥有南海岛礁和岛屿90%的主权。但其它国家也宣称对其拥有部分主权。
中方此前宣称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
这项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没有执行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柒’ 南海仲裁结果是什么
海牙法庭周二(12日)对南海仲裁案作出裁决,指在九段线内,中国没有“历史权利”宣称主权。
该案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菲律宾称中国在南海区域的活动违反了国际法。
中国宣称拥有南海岛礁和岛屿90%的主权。但其它国家也宣称对其拥有部分主权。
中方此前宣称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
这项裁决具有约束力,但没有执行力。
‘捌’ 南海仲裁案最终结果内容是什么
‘玖’ 海牙国际法庭南海仲裁结果原文
当然不是这样。 一、目前情况是,联合国海牙国际法庭裁定,它对菲律宾提交的仲裁申请,具有仲裁权; 二、中国的观点:中国早在签署海洋公约时,就主权问题已经排除了国际法庭的管辖权。 因此,海牙国际法庭对菲律宾单方面提交的仲裁申请是没有管辖权的。但国际法庭声明说,菲律宾提交的仲裁申请并不是主权领土争议,因此,它有管辖权。 三、海峡两岸一致的观点,第一,国际法庭没有仲裁权。第二,将来的仲裁结果,不管对中国是否有利。中国既不承认也不接受,对中国是无效的。
‘拾’ 南海仲裁出“结果”了,听听朋友圈里怎么说
南海仲裁出“结果”了,朋友圈里都表示反对,中国态度如下:
首先,菲律宾提起仲裁的诉求涉及与中国一些岛礁争议和两国之间的海域划界问题。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调整范围;对于海域划界问题,中国已于2006年依据《公约》298条规定作出排除性声明,因而不再接受使用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第二,菲方单方面提起的强制仲裁未满足《公约》规定的前置条件。根据“无争议不仲裁”的原则,提起任何强制仲裁前,双方就仲裁事项须确实存在争议。但是,例如菲律宾在仲裁中提出关于单个岛礁法律地位的问题,而中方从未就单个岛礁主张海洋权益,是一直将其当作群岛的组成部分。
因此,菲单方面提起的仲裁并未满足《公约》规定的法定前置条件。此外,菲方单方面提起仲裁也违反了其先前与中方达成的共识,即:双方承诺通过双边谈判和协商解决争议。
为什么中国“不承认、不执行”仲裁庭即将作出的裁决?尽管《公约》288(4)条款规定,仲裁庭有权决定自身管辖权,但是该条款的适用不是无条件的。国际法中不存在所谓“绝对权力”,仲裁庭作为《公约》制度下的一个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其权威和权力是所有缔约国让渡的。如果仲裁庭滥用权力,包括中国乃至国际社会有权拒绝接受裁决。我们不难看到,仲裁庭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过度任性,明显违反国际法治基本准则,动摇中国和其他国家对《公约》的信心。
鉴于上述,中方做出“不承认、不执行”的决定应是不难理解的。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公开支持中国关于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南海争议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