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十一名法官,对,武藤章和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等7名战犯判处死刑,除了,梅汝敖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于甲级战犯的审判在电影东京审判中,有详细的描述。最后的投票环节中,赞成死刑的票数对反对票数多一票,这样微弱的优势将这七名战犯送上了死刑台,战犯收到了应有的惩罚。
由于当时对于死刑的投票是完全匿名的,因此,即便是公开资料的现在,也很难明确的知晓是哪五位投了反对票。
不过,如果我们结合当时的历史情境来八卦的判断一下的话,可以进行一个主观的推测。
参加审判的国家,包括中、苏、美、英、法、荷兰、印度、加拿大、新西兰、菲律宾和澳大利亚,可以先用排除法,有史料记录印度法官曾经对死刑提出异议,因此,可以判断,印度法官是反对死刑的,其次美国本身在事实上就保护过日本的战犯,因此美国也应该是反对死刑的,加拿大作为跟美国临近的小弟,也是很久之前就废除了死刑,因此对死刑也应该是反对的,澳大利亚虽然政治有独立性,但是韦伯个人曾经对于死刑提出过异议,因此肯定也会对死刑反对,这四个反对票基本上可以确定。
赞成票方面,苏联与日本是世仇,日俄被打败的耻辱直到二战才追回来,再加上战斗民族原本严苛的个性,赞同死刑并不稀奇,菲律宾受到日本的侵略,虽然是美国的小弟,但是由于投票并不涉及到政治的取向,因此也应该会对死刑投出赞成票。这两票赞成票也基本上确定了。
新西兰属于太平洋战场的一部分,也是饱受日本侵略影响的地区,因此他们对于日军发动的战争应该相对反感,他们投赞成票的概率应该很大,荷兰与日本利益冲突相对不大,这个时候为了追求欧洲的复兴,相对会追随美国,应该会投反对票。英国与法国是受二战影响相对较大的国家,对于法西斯联盟也是相对切齿痛恨一些,因此推测他们会投赞成票。
根据个人的推论:英法苏菲新应该投赞成票,美印荷澳加投反对票,大致差不离
Ⅱ 菲律宾战役的战役人物
本间雅晴(HonmaMasaharu,1887年11月27日—1946年4月3日),生于日本新潟县,日本帝国时代陆军中将,二战战犯。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期,日本陆军大学27期,曾留学英国牛津大学,能说英语,爱看西方电影,在战争期间作画、写诗,有“诗人将军”的绰号。
太平洋战争时,任第14军司令官职为日本菲律宾派遣军司令官,指挥菲律宾作战。战后被联军军事法庭以在菲律涉嫌屠杀16万美、菲军民起诉,宣判为甲级战犯,于1946年4月3日马尼拉郊外被枪决。本间雅晴被认为是一个优秀的军事理论家,但缺乏实际指挥控制力。战争结束前,他因职守不力而被撤职,被半拘留在日本本土,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其引渡至联军军事法庭接受裁决。 道格拉斯·麦克阿瑟(1880~1964)MacArthur,Douglas 美国五星上将。这是一个具有狼一般性格的人:在战争中,他打的胜仗如同狼的捕获量一样多;尽管他也打过败仗,然而,他却把失败的捕猎当作磨练自己技能、增添对成功渴望的手段。有人说他是一名笑对失败、超然前进的将军。他就是美国名将道格拉斯·麦克阿瑟。
出身于军人世家。1903年毕业于西点军校。1906~1907年任总统随从副官。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任师参谋长、师长,在法国战场作战。1919~1922年任西点军校校长。1928年任驻菲律宾美军司令。1930年任美国陆军参谋长。1935年任菲律宾军事顾问。1936年被菲律宾总统任命为菲律宾陆军元帅。1941年7月任远东美军司令。1942年任西南太平洋盟军总司令。同年秋季开始对日反攻。1945年9月2日代表盟国接受日本投降。后以盟军最高司令官名义,执行美国单独占领日本的任务。朝鲜战争爆发后,任“联合国军”总司令,极力主张扩大朝鲜战争。因同H·S·杜鲁门政府的全球战略方针有分歧,1951年4月被撤职。
麦克阿瑟返回美国后曾在国会发表演讲,继续主张扩大朝鲜战争,对中国实行经济封锁,怂恿蒋介石反攻大陆等政策。美国国会亦曾举行麦克阿瑟听证会。1952年,麦克阿瑟企图获得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但未能成功。此后任兰德打字机公司董事长,着有回忆录《往事的回忆》。1964年4月3日,麦克阿瑟在沃尔特·里德陆军医院因病死去。
Ⅲ 扯淡的东京大审判
综述
日本战败,世界将进行对日本的大审判,正义已经来临。远东国际法庭的设立,给了众多国家控诉日本罪行的平台,也为日本民众提供了一个认识其所犯罪恶的窗口。
此次审判开始于1946年5月3日,结束于1948年11月12日,在此时,时间真的很廉价,1945年投降的战犯竟然又多苟活了这么长时间。这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战犯律师团最多的一次重大审判。在这个过程中,法庭开庭800余次,庭审记录近5万余页,证据43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
“东京大审判”代表着正义对邪恶的审判,但却没有判予邪恶“死刑”,这是一场被邪恶“调戏”的审判,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它代表不了正义。
人员:代表团和战犯
代表团人员的多少,某种意义上是代表着一个国家对战犯毁灭的决心,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国家利用众多的代表团成员进行别有用心的阴谋活动。
参加审判的国家共有11个,其中中国代表团人员13人,苏联代表团70余人,美国最为庞大,竟达到了100多人。中国所派的人员实在是太少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也是中国政府最严重的失策。美国在战争中所受到的损失和虐待远远小于中国和苏联,但是自诩为出力最大的美国人,从始至终都想保持着对此次审判的支配地位。每个人都明白,自从欧洲划界,美苏冷战就已经开始了。此时美国为自己谋取未来的地缘优势和强化自己的战略优势也就顺理成章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国这句古话无时无刻不在彰显其深刻的意义。
战犯人员的多少,代表着对邪恶审判的强度。然而,很可惜的是,轰轰烈烈的东京大审判到最后落得一个虎头蛇尾的下场,徒增笑耳。
国际法庭划定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战犯,其中甲级战犯26名,剩下两级战犯人数有很大的变动性,随时都有可能增减。但就算是26名甲级战犯,各国也出现了不少差别。中国政府所列战犯第一只为间谍头子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第二只为关东军司令本庄繁,第三只为南京大屠杀制造者谷寿夫.........共11人。而国际法庭所列战犯第一只为太平洋战争的主要发动者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其后为:荒木贞夫、板垣征四郎、大川周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土肥原贤二、永野修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松井石根、松冈洋右、南次郎、武藤章,共26人。
后来,被麦克阿瑟故意冷落的苏联人姗姗来迟,他们要求在甲级战犯的基础上另加5人,此举遭到美国人的断然拒绝,最后双方妥协,另加上了梅津美治郎和重光葵两人,这样一来,甲级战犯就变成了28人。为何苏联人会坚持要将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加入甲级战犯名单呢?这是因为,前者主导了张鼓峰事件,而后者则在东北地区一直谋划对苏作战的企图。
盟军在开始时逮捕了大批的日本战犯,但是收到审判的战犯却少之又少,这不能不说是资产阶级的局限性。
拖延:审判长达两年之久
在审判期间,由于各方的扯皮捣蛋,证据的调查印证、证人的传唤、文件的互译、法庭宣读等原因,这一场正义的审判竟被拖长到2年零6个月。这不能不说是东京大审判的一大污点。
正义不是不需要时间来证明自身的清白,但是依靠无赖的方式拖延审判,磨去人们的怒气、消磨掉世人的耐心,这种做法不能不说是非常可耻的,而那些所谓的维护公平正义的欧美国家却又都擅长此道。
被美国有意纵容的日本罪犯又顽固的否认罪状,东条英机曾说:对一切诉因,我声明无罪。另外其余的甲级战犯,面对起诉,竟然无一人肯认罪。这样就使得法庭必须对其进行一一指控。甚至有日本的甲级战犯松冈洋右以其流利的英语为日本的侵略进行诡辩,并以此洋洋得意。
就这样磨来磨去,检察方竟然被迫用了半年的时间收集提供各种证据,用来指控这些狡辩的战争魔鬼。此外,由于法理上的认知不同,各国之间对战争的行为罪责认定理念的不同,都导致了这场审判迁延日久,费时耗力。
歧视:欧美法系,开脱罪责
现在的中国基本上实行的是英美法系,其根本的特征就是,先假设本人无罪,然后以相关证据去证明其罪责。这种无罪推定的形式在现代得到普遍的认同,但在当时却让中国吃尽了苦头。
中国法律自古以来实行的是“有罪推定”,即先假定一个人有罪,然后再用相关证据证明其无罪。这种论罪的方式延续千年,深深植根在中国人的脑海中,以至于在东京审判的法庭上,当国民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到法庭作证时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被轰下台。”另外还多次在法庭上被英美律师驳斥的哑口无言,苦不堪言。另外,由于国内战争迅速向南推进,因此想要回东北寻找罪证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可以说,依照西方法律界的思维方式,中国如果想要证明日本战犯犯下了滔天大罪,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而这恰恰是中国代表团的软肋。此次中国代表团共派出13人参加此次审判,而其中还有人不懂英语,能精通欧美法系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这无疑让中国代表团吃尽了苦头,而那些居心叵测的欧美律师们就利用这一点为日本战犯开脱罪责。
作为审判对象的日本,其应属于东亚文化圈,并且受其侵害最严重的国家基本上是亚洲国家,那么,用亚洲国家的法律对其进行审判应当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由于美国是战争机器最强大的国家,其蛮横和霸道的特点也严重干扰着这次审判,而它为自身利益量身定做的种种规则和拥有的特权也让正义的天平向邪恶一方倾斜。
辩护:为战犯保驾护航的律师
甲级战犯有28人,但是法庭却为其配置了150名左右的律师进行辩护,基本上每名战法会有5名左右的律师配置。这些律师有110名左右的日本人,40名左右的美国人。
相比较而言,中国代表团一共才派出了13人,用13人去对抗庞大的战犯律师团,这显然是很困难的。审判日军侵略中国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南京大屠杀这几个重要的点。南京大屠杀的证据相对而言比较容易找到,不仅有大量的照片照片留存下来,而且还有相应的人证和影像资料。但是对于侵略华北和东北,日本战犯不承认,中国方面又找不到足够的证据。
虽然战争期间惨案每天都在发生,但是这些欧美法官们可以轻易的相信希特勒在欧洲的暴行,但是却不肯相信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罪孽。他们咄咄逼人,誓要中国政府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犯下了罪恶。
如果他们真的踏上中国的土地,他们定不会要求的如此冠冕堂皇,义正言辞。日本对美国犯下了点点罪行就被判为罪大恶极,罪不容诛,而伤亡了数千万人的中国却在拿出诸多证据后,仍然不能达到将恶魔绳之以法的目的。这就是掌握话语权的英美国家,这就是自诩为为罪犯提供最大公平的欧美律师。
为一群罪犯尽心尽力的辩护,层层刁难受害国家的指控,这些律师是为魔鬼服务的,这个法庭也是开在地狱中的,他从来不曾来到人世间为世人伸张正义。在审判中,由于2个美国律师胡搅蛮缠,从而被法庭直接赶出了大厅;还有很多美国律师把中国的“谈虎色变”当成了一只真的老虎。可见,这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律师们是昧了多大的良心的良心。
纵容:被释放的战犯,差点 被“强奸”的正义
在审判之前,日本战犯已经有多人畏罪自杀,逃脱了法律的审判。如日本前首相近卫文磨,服用氰化物自杀;日本陆军元帅杉山元、东部军管区田中静一大将等一批高级将领相继自杀。另外中国政府提报的关东军司令本庄繁也提前自杀死亡。
最可笑的是东条英机,他本来打算自杀,却因为他是左手开枪导致没能准确的打中要害,最终被救活接受盟军审判。至于他为什么不用已经准备好的切腹战刀或口袋里的氰化物自杀,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在审判期间,大川周明发疯,永野修身和松冈洋右病死,剩下的25名甲级战犯全部被判刑,其中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被判处绞刑,起于的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梅津美治郎、白鸟敏夫、东乡茂德等三人病死狱中,剩下的人在五六十年代也都被麦克阿瑟提前释放。甚至被释放的重光葵还担任了外务大臣、贺屋兴宣被释放当年就当选议员、其后又当选法务大臣,而岸界信更是在以后当选了日本首相,重登权利巅峰。
至于其他的第二批,第三批战犯,他们受到的处罚可想而知,只其中要数麦克阿瑟“居功至伟”,当仁不让的称为了日本人的再生父母。
所以,除了被各国单独审判的二三级战犯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其余在日本国内受审的战犯基本上没有收到任何的严厉处罚。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有7名甲级战犯被绞死,不过这个过程也并不容易,因为主法官韦伯、荷兰法官、法国法官、印度法官、新西兰法官等5国法官认为不应当判死刑,所以投了反对票。幸好中国法官梅如傲先生极力争取了剩余其他国家法官的支持,这才使得以6:5的微弱优势判处了东条英机等7人死刑。
缺席:亚洲国家被排挤,印度法官“混账”
在此次审判中,共有11个国家参与了审判。分别是:中、美、苏、英、法、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
在这些国家中,只有中国、菲律宾和印度是亚洲国家,其余8国全为白人国家,这实在是此次审判的最大遗憾。我们知道,日本发动侵略,受害最深的是亚洲国家,而审判中,大量的亚洲国家缺席,被白人们一手操纵的审判如何能够做到公平正义呢?在日本侵略亚洲期间,东南亚各国,中国,南亚次大陆等国家都受到了日本的野蛮屠杀,这种刻骨铭心的仇恨是刻入骨髓,痛彻心底的,所以由亚洲国家代表正义的一方对日本进行审判,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正义,取得公平,惩罚邪恶,警醒世人。
然而,用白皮肤的人去审讯对他们造成肌肤之痛的日本战犯,他们会那么尽心尽力吗?他们会体会到那种被屠杀、被蹂躏、被践踏的感觉吗?对此,我们保持严重的怀疑。
事实上,这些欧美国家的法官在对犯人定罪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掉了亚洲人民所承受过的苦难。他们习惯于不经意间就下手轻了,从只有7人被判处死刑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惩罚罪犯的心是多么的虚伪。若不是梅如傲法官不辞辛劳、忙碌奔波呼喊相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日本人会在东京的法庭上受到绞刑。
更可笑的是,作为亚洲国家的印度,其法官竟然狂吠“所有战犯无罪”,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诚然,战争是国家的行为,不能让个人完全承担这种责任,但是,难道把罪名归于一个国家,从而让任何一个侵略国国民都逃脱惩罚吗?既然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那么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作为侵略国的一份子,每一位国民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审判呢?这样对所有人进行审判,不就意味着对国家整体的审判了吗?
所以,印度法官如此脑残的言论是多么荒唐可笑的,其作为资深的宗教人士,可以说既没有一个法官的公平正义感,也没有一个宗教人士应有的善恶是非之分。这样一个人作为法官,是不是又浪费了一个亚洲国家法官名额呢?
美国高院:妄图审判全球的癞蛤蟆
在东京审判结束后,有日本甲级战犯竟然向美国高院提起上诉,更可笑的是,盟军最高司令,一手操办大审判的麦克阿瑟竟然同意了这种行为。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美国高院竟然同意了。
什么意思?全世界的国家联合行为,最后竟然要让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再次审判。美国真的是另加于世界所有国家之上?当真把世界上所有国家当做了自己的小弟?
这种荒唐的行为引起了轩然大波,全世界都站起来批判美国的这种任性行为,眼见即将到了与全世界为敌的地步,美国政府才命令司法部宣布美国高院无权对联合审判进行再次判决。而美国高院随后也灰溜溜的决绝了战犯们的请求。是不是很讽刺,是不是很可笑。
梅如傲:国人应铭记的英雄
可以这样说,东京审判在重重困难下,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促使法庭判决了7名战犯死刑,梅汝璈法官功不可没,甚至用居功至伟都不为过。
若是没有梅法官的据理力争,中国在审判战犯时都是没有尊严的,更别说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果,为数千万祖国英灵昭了雪。
在作为排次上,梅法官拒绝坐在英国法官之后,他用脱掉法官服,辞去法官职务来为祖国争取尊严,最终相持一个小时后,韦伯才同意按照日本投降签字顺序排座位,梅法官居于韦伯左侧第一席位。
在审判结果上,由于众多欧美国家以各种理由决绝判战犯死刑,这让梅法官大吃一惊,如果不能达到此目的,那么中国参加审判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所以,梅法官忍辱负重,费劲口舌才说服英、美等国法官同意判处战犯死刑,就是这样,也只是以6:5的微弱优势胜出。
在美国高院接受战犯们的请求时,梅法官第一个站出来强烈谴责美国的这种无赖行为,带领世界媒体对美国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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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般种种,数不胜数。
所以,我说,这是一场被扭曲了的审判,正义被“调戏”了。
Ⅳ 抗战结束中共有否判处日战犯死刑
中国共产党没有这个权利,当时的中国政府都没有这个权利!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
德意日法西斯发动的战争给全人类带来深重灾难,为了惩处犯罪分子的滔天罪行,1943年10月,美国、英国、中国、荷兰、澳大利亚等国成立罪犯调查委员会,筹备战后审判。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在敦促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中规定:“我们盟国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犯,包括虐待俘虏的人在内,将处以法律的严厉制裁。”12月,在莫斯科举行的苏美英三国外长会议也决定,驻日盟军最高统帅必须贯彻《波茨坦公告》,严惩日本战犯。1946年1月19日,驻日盟军统帅麦克阿瑟根据盟国最高委员会决定,正式颁布了关于在东京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特别宣言》,以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根据规定,该法庭有权审理及处罚那些犯有危害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罪和违反人道罪的远东战争罪犯。但事实上,东京审判的对象是甲级战犯(即主要的或首要的战争罪犯),次要战犯由各被侵略国分别设庭审理。1946年2月18日,麦克阿瑟正式任命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高等法院院长韦勃爵士为首席法官,以及分别来自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菲律宾、加拿大、新西兰、印度10国的10名法官;同时任命了首席检察官和其他30名检察官。中国法官和检察官分别由梅汝趝和向哲浚出任。盟国开始是把70人定为甲级战犯,后认为案情过分庞大复杂,决定将这70人分两批或三批审理。东京审判的是第一批28名甲级战犯,因为其中3人或病死或发疯,所以实际只对25名甲级战犯进行了审判。
审判团由来自美、中、英、苏等国11名法官组成,帕尔法官是当时仍为英国殖民地的印度代表。1948年11月12日,法庭对25名甲级战犯公开宣判。“战争狂人”东条英机等7人被判处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判决结果由11名法官投票决定。
帕尔是唯一一名对审判结果持有异议的法官。他的理由是,二战开始时,国际法上尚未有反和平罪和反人道罪的罪名,不能在事后予以定罪追究,他因此从“法理”上主张25名甲级战犯全体“无罪”。
帕尔的这一“逻辑”并没有得到其他10名法官认同,国际司法界也普遍认为,这种思维忽视了国际法中有关战争罪行的发展脉络和潮流。但帕尔的“战犯无罪论”得到一部分日本人的热烈追捧。在日本战后时不时掀起的“翻案”浊浪中,那些人总会捧出“帕尔判决书”,以此否认“东京审判”的正义性。
在东京审判的同时,南京、上海、马尼拉等地也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乙级、丙级战犯,受审战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战犯被处以死刑。
东京审判铁证如山 日本战犯哑口无言
Ⅳ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宣判的十三名甲级战犯是那几位
对,《东京审判》,这部电影真的不错,中国人必看
Ⅵ 东京审判的大致内容是什么
东京审判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甲级战犯的国际大审判。这些人中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等对中国和亚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战犯。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美国、中国、英国、法国、苏联、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11国指派的11名法官组成。中国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国方面参加东京审判,任中国驻国际法庭法律代表团团长,首席检察官和首席法官。
(6)菲律宾处决多少名战犯扩展阅读
东京审判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反法西斯同盟国,对在日本政府策划、准备、发动和实施侵略战争中起过重要作用、担负主要责任的人物,进行的国际军事审判。
“国际社会采取法律手段对破坏人类文明的战犯进行审讯和制裁,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创举。”东京审判对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性质的认定和对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与判决,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法准则,符合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利益,符合人类对和平与正义的追求。
东京审判从法庭宪章的起草与公布、法庭的组成、对战犯的审判,直到认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的性质和对主要战争罪犯的惩治,都具有不可辩驳的法理依据。
东京审判在两年七个月的审理过程中,盟国并没有以战胜国的姿态对战争罪犯以主观、武断的判决,而是以国际法为根据,在大量的人证、物证的基础上,在给予战犯以充分的自我辩论的基础上而作出的法律判决。“这一点已经得到世界的公认。”
Ⅶ 世界各国对死刑犯的执刑方法都有哪些
世界各国执行死刑的形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石刑、注射死刑等。
1、枪决(枪毙)
枪毙指用枪处决,是对死刑犯执行死刑。现用国家或地区:中国大陆(实践中一般已改为注射死刑方法)、中国台湾地区、美国犹他州、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只有在毒液注射被列为违宪的时候才能采用枪决)、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
2、绞刑
分成缢死和勒死两种。缢死,俗称吊死,是指以绳索将人的脖子吊在半空而死亡的方法。勒死,是指以绳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死亡的方法。施行国家有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黎巴嫩,约旦,科威特,日本,新加坡等。
3、斩首
斩首,原理是割断脖子,也就是说将头和躯干分离。中国在1905年以枪决代替斩首,法国也在1981年废除死刑(至少废除了斩首),现时只有部份伊斯兰教国家,如沙特阿拉伯、也门等以斩首作为处决囚犯的其中一种合法方式。虽然合法,但并不常用。
4、石刑
石刑是一种钝击致死的死刑执行方式,即埋入沙土用乱石砸死。通常把男性腰以下部位、女性胸以下部位埋入沙土中,施刑者向受刑者反复扔石块。
石刑是伊斯兰教法的一种,石刑在国际社会普遍被视为过于残酷,故通常会使用一些较人道的死刑。仍然存在石刑的国家包括没有舍弃伊斯兰教刑法的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尔爾利亚、文莱。
5、注射死刑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氯化物)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主要用于死刑执行。
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从1997年起开始使用这种方式,危地马拉从1998年开始,菲律宾(现已废除死刑制度)从1999年开始,泰国从2003年开始。
Ⅷ 二战后共处决了多少纳粹战犯
处决的纳粹战犯共有12名。由于希特勒、宣传部长戈培尔,空军元帅戈林自杀,隆美尔被赐死等。但象德国元帅布勒,上将古德里安反对过希特勒的焦土政策和枪决战俘,事后免责。元帅保卢斯投降苏联,也免责。
Ⅸ 起诉日本二战甲级战犯55条罪状
3.关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一组数字:
3—3种罪行:
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4-4批逮捕令:
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出4批逮捕令,逮捕受审战犯。
7-7名战犯被处决:
东条英机等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818:开庭818次
1213:判决书1213页
4336:检察方与辩护方共提出证据4336件
48000:法庭记录48000页
10多万:梅汝璈撰写的法庭判决书共10多万言。
750万:整个审判共耗资750万美元。
两年半:整个审判持续两年半之久。
11-11个国家,11名法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分别为: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和菲律宾。
28-28名被告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审判被告28人
419-419名证人
双方提供证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证。
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国参与的国际审判,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一种是中国自己主持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活动,具体又包括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对日本战犯进行的一系列审判,以及新中国建立后对日本战犯进行的一系列审判。在审判对象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主要审判的是28名甲级战犯,基本上是被控犯“破坏和平罪”的战争罪犯;国民政府审判的则是乙丙级战犯,共计2388名,大部分是被控犯“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的战争罪犯;新中国审判的对象从范围上也应属于乙丙级战犯,一部分是1945年前后被捕,1950年7月由前苏联政府移交给我国的969名战犯,一部分是1948年至1952年前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逮捕的140名日本战犯。因此,从整体上看,这一系列的审判从战犯构成上讲,既包括甲级战犯也包括乙丙级战犯;从罪名构成上看,包括“破坏和平罪”、“反人类罪”、“战争罪”等多种罪名。从罪恶程度上看,呈一个高低递减的基本样态
还有很多,自己看吧。
Ⅹ 25名甲级战犯,为什么只有7人被处绞刑
有关系收买了许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