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菲律宾女人要嫁到中国需要什么正规手续
根据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发现有这些注意事项和相关手续
涉外结婚证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国务院 第387号令《婚姻登记条例》 3、民政 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二、申 请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 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 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一方为办理 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 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常住户 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 澳同胞回乡证;(2)香港居民身份 证;(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 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 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
B. 单身证明到哪里开
单身证明需要在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开具。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C. 单身证明怎么开
1.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内容包括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前面准备好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一、开单身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就是关于单身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单身证明一般会在买房、办理银行个人贷款、涉外婚姻等等情况下用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D. 单身证明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一、现在到哪里开未婚证明
1、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婚姻主管部门(民政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意:
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其他材料:
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证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
三、具体流程
1、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
2、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3、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注:办证不需缴费,另外,提供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要在当月才有效。
E. 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在哪里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
根据对于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现行规定:公民个人的婚姻记录证明可由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大两寸免冠照片(需要开具几张证明,则带几张照片),至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并据婚姻档案记载情况,出具相应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提供的证件有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办理单身证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2、涉外委托中,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单身证明的开具并不复杂,主要是要跑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个对于外地买房者可能耗费的时间比较长。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单身证明需要在自己的居住地的相关部门登记,这能够有效的登记我国的人口数量,统计我国婚姻的人数,从上面我们还可以看出,要是想办理单身证明,还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所以说即将去办理的人们建议先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F. 在国外结婚单身证明怎么开
第一,中国驻外使领馆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从“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实体公证,调整为“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办理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此类公证一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须办理领事认证。
第二,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同前述一样。不同的是,此类公证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之后,一是由中国外交部认证,并经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二是由中国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经文书使用国驻华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由于一些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所以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便成为其中一种替代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G. 我想在和菲律宾女孩子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女方在菲律宾办单身证明;并将证明拿到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办领事认证;拿到认证并办中国签证;入境中国后可直接在国内登记结婚。以上是在国内登记的流程,想在菲律宾登记就再反过来走一遍。
注意:部分大使馆需要先将证明翻译为中文并公证,然后再认证。
过程适当繁琐,祝好!
H. 单身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一、开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一般情况下,未婚证明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的。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二、如何办理未婚证明?
公民办理未婚证明时,除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要携带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再将公证书及委托书的身份证复印件寄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拿着公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委托人所在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I. 单身证明在哪个部门开
单身证明需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多数情况是一定自己本人去开具的,有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代开具单身证明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才能办理单身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