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留学生国外学历学位怎么认证,求详细流程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推荐去成都翰译翻译公司翻译,立等可取)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㈡ 留学生回国后国外毕业证该怎么认证
在留学政务服务平台中上传申请材料时,系统页面上会有合格样例和不合格样例展示,请参照样例图片上传相应文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根据认证境外核查反馈所需时间的差异,对不同国家/地区(类别)的认证工作时限采取分类管理。
申请材料
所有国别均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申请材料说明。部分国家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详情见下文中“五、其他相关材料”,并以认证申请系统中的提示信息为准。
在线申请时,需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1、需要认证的国外文凭证书
(1)需要认证的国外学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2)如需要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3)申请者如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我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
如证书丢失,请申请者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提供《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请注意,此类申请者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请注意,“证明信”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超出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无法通过认证评估。持“证明信”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评估完成后,我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复核申请。
2、国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
国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用于判断申请者的个人信息、学习地点、及学习时间等情况,是认证评估所需的重要材料。在国外学习的申请者应提供留学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等),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
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不在护照上的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者还需提供留学期间护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3、一张二寸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照片,底色不限。
4、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写并签署的国(境)外文凭证书核查授权声明
按照各国各院校的要求,我中心核查文凭证书真伪需获得证书持有人的书面授权。通用版《授权声明》适用于多数国别和院校(也可在申请系统中下载)。
请申请者在空白填写处使用英文或留学国源语言填写,签名处务必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名,以保证核查效力。少数院校对授权内容有特殊要求,详情点击下面的国别查看。
5、其他相关材料
(1)在国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在第二国学习获颁第三国文凭证书的申请者,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以及留学期间护照上学习所在国的所有出入境章;
(3)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者的专业领域,建议申请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4)由于少数国别教育制度的差异,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匈牙利、爱尔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
(2)菲律宾毕业证怎么认证扩展阅读
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居留情况(包括居留时间、所持签证种类等内容)的相关证明,如出入境记录、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等。
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
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日方院校开具的研究证明。同时提供申请者本人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在国(境)外 学习首先获得高等教育文凭(Diploma),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造,获得学士学位者,申请该学士学位认证时,须提交高等教育文凭及高等教育文凭学习阶段成绩单、学习期间所有签证(或签注)和出入境记录;
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㈢ 国外留学生毕业证怎么进行认证呢
1.先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填写信息。
2. 点击“注册用户”进行注册。
3. 点击“同意”,填写注册信息。
4. 填写好注册信息,点击“提交”。
5. 显示注册成功,点击“确定”,开始填写基本信息。
6. 点击下一步,填写基本信息。
7.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信息”,进入下一页面。
8. 点击“下一步”,填写“认证申请信息”(这里以硕士为例)。
㈣ 海外学历国内怎么认证
1、申请认证须出具如下材料: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获材料均应为原件。
2、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申请人可在递交材料齐全后的10个工作日内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外端口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县、团及以上)或当地人事部门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
海外学历认证内容
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为:
(一)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提供认证;
(二)为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提供认证;
(三)为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四)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书。
认证范围
留服中心仅对下述证书提供认证服务:
(一)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办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三)在台湾地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四)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五)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习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以下国(境)外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一)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结)业证书;
(二)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三)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四)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五)违法或违规获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以及不被所属国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六)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
(七)国(境)外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㈤ 菲律宾大学本科毕业证公证
阿罗约阁下 说的对,当年我就是走的这个过程.
国内认证的要看到中国大使馆的认证才能出认证书.
着急不行的,这个需要大概一个月的时间的确.
不过你可以委托给中国同学办,办好后快递给你.
当年我是通过中介办的,最后快递给我.
不过从出国到回国,中介费用2千美元,太贵了
㈥ 刚刚毕业从国外回来,国外学历认证,学位证翻译盖章,学历认证,成绩单翻译盖章认证要怎么做
就翻译盖章这部分回答下哈。认证的话其中翻译环节简单说是要有资质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盖章的。
海外留学生不论是到外资企业应聘还是在上海办理落户,创办企业申请贷款,其在国外获得的最高学历凭证,比如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成绩单,荣誉资质证书等,是办理相关事项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国内政府执法机关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资格,依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外文表述的应提交国内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翻译机构印章。
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对于所出具的翻译件有翻译认证的义务,为了保证涉外资料原件与翻译件的一致性,各国使领馆、公检法、工商局、外汇管理局、税务局、劳动局、教育局、公证处、婚姻登记处等国家机关单位办理相关登记业务时需要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盖章证明。
国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指的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批通过,依法成立,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翻译服务”类目,即被视为拥有翻译服务资质。
需要注意的是国内经营类目在工商申请中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经营类目,因此经营范围内包含翻译服务类目并不完全代表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提供翻译服务。
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公司名称中包含“翻译服务”字样,英文公司名称中包含“TRANSLATION”字样,一般以“**翻译服务有限公司”的形式命名,其他以“商务咨询”“咨询服务”为公司名称的都不属于以翻译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专业翻译公司。
专业的翻译公司拥有齐全的印章,包括公司中文公章,中英文双语公章,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备案的13位编码翻译专用章和涉外专用章,其中翻译专用章作为最核心的印章,必不可少。加盖印章的翻译件是翻译机构对文件内容负责的体现,被国内外使领馆和政府执法机关认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㈦ 国外留学生学历认证怎么认证的
需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认证。
特别提示:
1、认证申请所需所有材料均仅需在线上传电子版,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扫描上传的申请材料需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忠实于原件,保证清晰、完整。否则有可能影响认证评估进度,造成认证评估不通过。
3、如需认证多个文凭证书,请务必每个单独提交认证申请,请勿在一个认证申请里上传多个文凭证书。
一、需要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以下简称文凭证书)。上传文件格式为:pdf格式,不大于5M。
1、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一般为所在国/地区的官方语言书写,如获得两种语言的文凭证书,源语言文凭证书必须上传,其他语言可选择性上传;
2、如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的正反面均有文字图案,应同时提供其正反面的扫描件;
3、申请人如无法提供获颁的文凭证书,我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
如文凭证书丢失,请申请人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提供《文凭证书无法提交声明》(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请注意,此类申请人还需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请注意,“证明信”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超出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无法通过认证评估。
持“证明信”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评估完成后,我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复核申请。
二、国(境)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每张不大于1M。
在国外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
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在港澳台地区学习的申请人: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通行证。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注记录(卡式通行证需提交正面及背面)。如所认证的文凭证书早于10年前颁发,申请人还需提供学习期间通行证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学习的申请人:如在国(境)外学习时间不足6个月(180天)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不需要提交护照相关信息;
如在国(境)外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180天),请按照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习的要求准备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
上传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每张不大于1M。
1、在国(境)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人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2、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就读院校所在国与颁证院校所在国不一致的申请人,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3、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建议申请人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4、由于少数国别教育制度的差异,日本、韩国、英国、新加坡、菲律宾、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匈牙利、爱尔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还需提供额外申请材料(可点击国别名称查看详情);
5、为确保认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而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以补充材料通知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认证-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申请材料--适用于中国内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