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男人和菲律宾女人结婚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❷ 我想在和菲律宾女孩子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身份证和对方的非婚证明以及身份证明即可办理结婚登记。如在国内登记,女方的证明应经中国驻菲律宾使领馆认证。
❸ 你在菲律宾结婚登记都需要什么证件
首先,依照菲律宾法律,你要提供以下证件:
1:护照,身份证,双认证的单身证明和出生证明(中国和菲律宾双认证),单身宣誓书。
2:首先自己需要做出国内的单身证明和出生证明,终极办理地点省会的外事办可以办理!
3:单身宣誓书。这个有专人做,给钱就行。
4:你要结婚人的单身证明和出生证明,这个还要拿到菲律宾外交部公证加贴印花才承认的。
5:没工作的要提供经济能力证明,这个花钱也可以搞定。
6:证件齐备后就可以到菲律宾当地政府(市政厅)申请结婚许可(Marriage license) ,许可需要公告十个或15个工作天(working day),各地政府不一(马尼拉市政府 10天)。
7:宣告期满(确定没有人异议)可以在市政府公证或教堂结婚,结婚后须持当地政府核发的结婚登记书至NSO办理结婚登记,
结尾:全过程历经越6个月左右,菲律宾国家统计局(NSO)就会核发结婚证书(Marriage certificate )
❹ 中国人去菲律宾和菲律宾女人结婚需要的文件
你需要准备以下的材料:
护照
出生证明
无犯罪证明
单身证明
以上材料需要你在当地的公证处公证,然后再到中国外交部和菲律宾大使馆进行认证,因为菲律宾是双认证国家(这个一般当地的外事机构都有专责的,他们会帮你邮寄处理,而不需要你亲自去做,但是原始证明和公证是你自己去做)。这些准备好了,你就可以带着来菲律宾,在菲律宾注册结婚了。不过善意提醒一下哦,菲律宾是不准许离婚的国家。
如果是菲律宾人来中国结婚,她准备的东西一样,只是同样的一套东西在菲律宾办理。
有事找巅峰
❺ 我女朋友是菲律宾人,我想让她到中国来和我结婚,而我不需要去菲律宾,他要申请什么签证才能来中国
您好,您同菲律宾女朋友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男方签证累计一年以上后,到中国大使馆开单身证明。(女方到政府部门开单身证明)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1、中国公民应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以下证件: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 选择任何一个市政厅注册结婚,一个月左右可以出结婚证。
4. 在到NSO(菲律宾国家统计局)再次开具结婚证明,再拿结婚证到中国大使馆做公证。这时,女方开始申请去中国的一年签证。
5. 回中国后,女方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住证,申请合法逗留中国一年,签证到期之后离境。再重新办理一年探亲签证到中国,【在中国累计居住五年,每年不低于九个月即可以申请绿卡】
❻ 娶一个菲律宾媳妇需要什么条件回国
可以跟你回到中国,但是他需要纯前返有,出国手续。如果是你们做饥已经结婚的话,那肯定要办理结婚证。要迁移户口,需要更改国籍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天云民政局。就是领结婚证的地方去问一下需要些什么,他们会告诉你的。未离婚的外国人士,在国内是无法登记结婚的
国外公民在中国登记结婚,得准备好单身证明,并完成大使馆认证
如隐瞒婚姻事实,再次登记悔槐结婚,则属于重婚罪
❼ 中国人与菲律宾人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五.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七.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