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储备的粮食吃不完需要怎么处理
储备粮是有备而患的一种措施,需要定期更新,不存在吃不完的问题。
‘贰’ 网曝国家储备粮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监管粮食安全问题
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一直有储备粮食的准备。我国只占全球百分之十的土地,却要养育全球百分之二十的人口,虽然我国物产资源丰富,但因为人口众多所以一直是发展中国家,二十世纪我们国家正式建立了“甲粮仓”,储备粮食,以免遇到紧急情况,2020年又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年,春节期间疫情的大爆发,让每个人都人心惶惶,甚至有不少地区储备粮食,造成人民恐慌。
‘叁’ 国家储备粮库的陈年大米最后怎么处理
国家储备库的陈粮是定期拍卖的,用作饲料或者酿酒。
粮食储备分成两类,一是国家战略储备粮,二是商品周转粮。
国家战略储备粮的数量属于机密,无法公开。
市面上看到的粮食和商业粮库存放的,都不是国家战略储备粮,而是商品周转粮。
中国的国家战略储备粮的品类主要是大米、面粉。
‘肆’ 赫尔松申请入俄后,泽连斯基把储备粮紧急运往波兰,是想跑路吗
是想跑路了,因为他看到现在的局势对于他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把储备的粮食运到波兰。
‘伍’ 义务交售制中,国家(苏联)拿了粮食去干嘛了怎么处理的
苏联可耕种土地面积2.3亿公顷,但东部亚洲地域不产粮,而欧洲产粮地60%以上是干旱少雨,虽然联有义务交售制,但其实粮仓并不丰硕,供求矛盾非常尖锐。
除了保留必要生活口粮外,其他粮食小部分作为饲料用粮使用,很大一部分作为工业用粮(化工印染,酒精,制酒),其次是出口。
但说起出口粮食,苏联也只维持在500万吨(60年代前)至10000万吨(70年代),因为从苏联诞生之初国际意识形态就比较尖锐的,苏联出口粮食是有固定国家的,二战前很大一部分出口到德国(苏德友好时期),二战后出口到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这些国家都是战后独立国家,都是很穷,基本是以物易物形式或无偿的。
赫鲁晓夫上台后就取消了义务交售制度,加大了社会福利,这更加重了苏联粮食需求,私贩储备粮食到各个酒厂尤其猖獗,除了必要援助粮食出口外,苏联已经开始大量进口粮食了。
最后一点,关于赚取外汇说法其实是沙皇俄国时代,沙皇时期俄国是世界第一粮食出口国,在苏联建立后由于战争破坏和国内内战导致种植业遭到破坏外加上斯大林政策失误,苏联早已不在是粮食大国了。
‘陆’ 赫尔松申请入俄后,泽连斯基预感不妙,突然把储备粮运往波兰,是想跑路吗
乌克兰总统把储备粮紧急运往波兰,泽连斯基是在用乌克兰民众的储备粮,或者可以说是用牺牲乌克兰民众,来换取西方国家的信任和支持。泽连斯基为了向西方投诚,背叛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就是一个典型的叛徒。
欧盟国家在制裁俄罗斯的过程中,遭遇粮食和能源危机,通货膨胀,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眼看就要内讧了,乌克兰听从北约的指挥,将粮食运过去,正好解决了他们的粮食安全问题。
不管如何,粮食是战争期间最重要的战略物资,乌克兰国内几千万老百姓和前线的部队也需要粮食,泽连斯基这个时候把储备粮运往波兰,很多灾民可能会饿肚子,泽连斯基此举欠妥。
最凄惨的是乌克兰人民,“对西方国家而言,乌克兰已经不是一个国家,他们在掠夺所有能带走的东西,只留下被烧焦的土地和受难的民众。”
‘柒’ 全球小麦收成差,各国采取了哪些措施
印度出台了禁止小麦出口的政策,保证当地居民的正常供应。美国俄罗斯等较大的国家也开始了农业引进及防御措施,加大了国家的储备粮。中国也禁止小麦青收。
‘捌’ 粮食储备库到期粮食怎么处理
到期粮食是按要求轮换出去,一般是卖给加工厂加工成大米销售,如果质量不行,就加工成饲料等其他用途。原则上是三年一轮换。
‘玖’ 全球粮食再响警报,大米也紧张了,各国将会如何应对这一情况
各国将会限制粮食的出口,并从别的国家进口粮食,也会积极鼓励农业的生产,加强科学的研究与促进粮食的产量提高,从而缓解全球粮食危机。
‘拾’ 储备粮管理办法
储备粮管理办法如下:
1、 储备粮库存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符”、“三专”、“四落实”;
2、储备粮必须储存在符合安全储粮要求的仓房内,不得露天储存;
3、储备粮入仓前要对空仓进行清理消毒,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求组织入仓;
4、承储仓房必须满足“四合一”储粮技术条件要求;
5、承储库要建立储备粮仓储管理信息系统,掌握仓储设施设备情况及每一仓房储备粮情况;
6、储备粮保管期间发生的损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储备粮库存管理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和《储粮技术管理规范》,坚持“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总体目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保证随时调得动、用得上,并有效控制储存成本。
《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第四条 政府储备的管理应当做到数量、质量、品种、地点“四落实”,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七条 承储单位应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储备的仓储管理及相关业务,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对政府储备承担储存安全责任。
第九条 政府储备承储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中央储备承储单位应当符合本章所规定的要求。
地方储备承储单位的具体要求由省级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制定。
第十条 承储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储备的仓储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符合或者达到规范化管理评价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承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仓储单位及仓储物流设施备案,履行政府储备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