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十七世纪时期的俄罗斯奉行“吸烟斩首”的法律,刑罚有多残酷呢
因为一些流浪者和无业游民,大都以贩卖香烟为生,相对本小利大,而严控下的香烟贸易,更会有暴利,导致更多贩卖者的加入,会干扰统治秩序,所以才会出现类似“吸烟斩首”的法律。
❷ 世界的十大酷刑
第一名:五马分尸。
在中世纪的英国,会被五马分尸的人通常是那些叛变者。
在1814年英国废除叛国罪之前,五马分尸这个刑罚还一直是合法的。
这是一种十分耻辱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有犯下叛变这样的最高罪行才会被使用这样的死法。
五马分尸只会对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国罪会被绑在柱子上烧死,直到1970年才改为绞刑。
凡人首先会被捆扎公共场合,接着会被吊起来然后被割去生殖器,最后身体被分成四块,在一些着名的示众分尸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话就会被怀疑是潜在的叛国者。
第二名:刺刑。
相对于上面的方法来说,接下来的这个方法可谓是最痛苦但却也是最有趣的一种。
刺刑指的是一个人被刺穿在一根桩子上。
可以从身体的侧面,直肠, *** ,或者是嘴巴里穿过。
这种死法确实是十分痛苦的,因为它会持续数日。
通常桩子会被竖在地上,然后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这样一直悬空着直至死去。
有些时候把桩子插在地上是为了不让犯人立即死去,同时桩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伤口防止血流出来。
在示众之后犯人会被钝器从会阴和直肠穿入。
钝器会把犯人的器官挤到一边,这样能够防止他立即就死。
然后钝器会从胸腔穿出,然后穿入身体的顶部,这样就能防止犯人从柱子上掉下来了。
犯人通常就会这样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于重力和自身的针扎而慢慢落到地上。
曾经使用过这种方法的帝国有亚述帝国,希腊帝国和罗马帝国。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会被放在一个很大的缸里。
在三千年前的俄罗斯和欧洲地区,烹煮首次被使用。
在那些地方的烹煮刑罚中,他们会使用油,酸性物质,水。
这种过程是非常缓慢而又痛苦的。
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会放满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铅。
有时犯人会被浸入这些液体中,然后液体被慢慢加热,有时犯人会被直接放进已经煮开的水中,通常会先把犯人的头放进去。
接着那些执行者会用钩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点,这样就可以加速他们的死亡。
或者可以使用装满油、树脂的更浅一点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
犯人会逐渐的全部浸在水中,慢慢的被煮死。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从腹部里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来。
作为死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必然是毁灭性的,在历史上剖腹是一种非常残酷的死刑。
一般来说,最后一个掏出来的器官都是心脏或者肾。
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杀仪式中的一部分。
第五名:铜牛。
铜牛亦称西西里牛,是一种发明于古希腊的刑罚手段。
雅典一个名叫Perillos的黄铜发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许诺说他发明了一项新的刑罚手段。
他首先完全使用黄铜铸造了一头牛的模型,牛的身体里的中空的,牛身上还开了一扇小门。
犯人被关在牛的身体里,然后在牛身体下面烧火,火逐渐把黄铜制成的牛烧的通红,把犯人活活煮熟。
由于铜牛结构特殊,因此烟会像香薰一样的冒出来。
牛的头部里装有由管子和塞子组成的结构,这个结构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体里面大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头愤怒的牛发出的声音。
甚至有传言说当牛身上的门打开,犯人的遗体被取出来时会有部分没有烧掉的骨头,这些骨头看起来像珠宝,然后这些骨头会被用来做手铐。
第六名:轮刑。
轮刑也称凯瑟琳轮,在中世纪和早期现代社会轮刑被用来处置那些极其恶劣的罪犯。
轮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纪。
在当时的法国,德国,丹麦,瑞士,罗马利亚,俄罗斯,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轮刑一直被当做一种严酷的刑法被使用。
轮刑所使用的轮子就是普通的马车上的轮子,轮子里有发射型的结构,但是有时在轮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轮子。
有时犯人躺在轮子上被铁棍打,这样子就能使犯人被钉在轮子上。
或者,犯人会被要求全身张开的躺在两个由x形摆放的两根木梁组成的圣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后犯人已经被辗坏的身体会被放在轮子上公示。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称凌迟。
凌迟通常会对那些犯很严重罪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敌叛国,谋杀双亲等。
凌迟在不同地方有许多不同的叫法。
凌迟其实是中国公元900年开始使用的一种刑罚,直到1905年才被废除。
通常犯人会被绑在公共场所的柱子上,然后犯人身上的肉会被一片片割下来,至于具体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献上没有记载因此凌迟在不同地方的具体实施过程都不一样。
后来在实行凌迟的过程中会使用 *** ,也许这是对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为了不让犯人在凌迟过程中晕过去。
凌迟主要在三个方面惩罚了犯人:首先是对犯人心理的羞辱因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场所,再来是对病人身体上的折磨,最后是对于病人死后的羞辱。
第八名:剥皮。
顾名思义,剥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肤剥下来。
剥皮的过程就像是为了满足口福或者获取皮毛而剥动物的皮一样。
剥皮常被用于拷问和惩罚犯人,通过犯人被剥了多少皮我们可以知道这个人是在被拷问还是被执行死刑。
剥皮是古时的一种刑罚,亚述人和明朝人曾经使用过这种刑罚。
在一些剥皮时,还会对犯人实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拉扯,斩断以及其他一些分离犯人身体的方法。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种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
在船刑中犯人的背会和船绑在一起,双手和双脚还有头都会腾空。
犯人会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后被送到痢疾的高发地区,接着犯人的身上也会被涂满蜂蜜和牛奶,这样就能够吸引昆虫爬到他身上来。
接着犯人要在不流动的池塘里漂浮着,接受太阳的曝晒。
此时毫无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积在船里,这样越来越多会爬到他身上,这些昆虫会吃他的肉,吸他的血。
每天犯人都会重新被喂食和涂抹蜂蜜换个牛奶,这样就可以保证犯人不是死于脱水和饥饿而是慢慢的被折磨死的。
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数还是会死于饥饿,脱水和休克型败血症。
一般在执行船刑几天后犯人就会精神错乱。
船刑是非常痛苦、耻辱而又折磨人的。
第十名:绞刑。
虽然绞刑至今在法国外籍军团仍被沿用,但是其实风靡一时的绞刑现在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不合法的。
其实绞刑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
它也可以用来勒断人的脖子。
绞刑曾经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废除了死刑之后,绞刑在西班牙变得不合法了。
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后执行者拿一根金属条绕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紧直至犯人死亡。
在一些地方的绞刑里,通常还会在金属条上装上一颗钉子,这样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时候那颗钉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
犯人在执行绞刑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极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
所有绞刑中最极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罗尼亚人所使用的。
绞刑的最后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得José Luis Cerveto。
安道尔是世界上最后一废除绞刑的国家,它在1990年正式废除绞刑。
然而据印度作家同时也是法律专家的Parikh说其实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❸ 请问在苏联时代,克格勃都有哪些刑讯手段
在斯大林30年代大清洗时期,举行过三次举世瞩目的“莫斯科大审判”。第一次是1936年8月,被审的是“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联合总部”阴谋集 团,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16人被枪决;第二次是1937年1月,被审的是反革命组织“平行总部”,拉狄克、皮达可夫等17人被处死;第三次是1938 年3月,被审的是“右派托洛茨基集团”,布哈林,李可夫等21人被枪决。 三次莫斯科大审判都是公开进行,邀请了西方记者、外交使团和独立观察人士前去旁听。 全世界的人都目睹了这样的场面:在法庭上,所有被告没有一个人为自己辩护,全部承认检察官指控自己的罪行,并且还主动揭发其他的同伙和共谋者,争取 立功。他们一个个千篇一律众口一词地把自己描述成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魔鬼。在他们的最后陈述中,又无一例外地用最美好的词汇赞颂了斯大林。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法庭这一场面,让长久生活在民主和人权社会中的西方人百思不得其解。你只能怀疑自己的眼睛出了毛病。美国中情局直到20年后的 1950年代,仍认为这是对犯人动用脑外科手术、电休克法,或者是服用特殊毒品、药物、加催眠术的复合办法。一度投入资金长期研究,试图破解克格勃的药 剂。 被邀请的西方旁听者,大都认为审判是公正的。一位英国律师写道:“我们又一次坚定地认识到控告是正确的、承认是正确的,判决是公正的。” 这正是斯大林精心导演这幕戏剧所希望看到的“效果”。 然而,百密难免一疏,一个不经意的细节“穿帮”,露出了麒麟皮下的“马脚”: 在第一次莫斯科审判中,为了说服人们相信坚决反对托洛茨基的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其实与托洛茨基是一伙,被告戈尔茨曼供认,他秉承季诺维也夫和加米 涅夫的指令,于1932年11月在哥本哈根的“布利斯托里”饭店,与托洛茨基的儿子接头,策划了暗杀阴谋。但不幸的是,这个供述交代得有点画蛇添足太具 体,反而弄巧成拙了。丹麦报纸很快发表声明,“布利斯托里”饭店早在1917年就被拆除。这场策划阴谋的会面地点,成为虚无飘渺失去了立足点的“海市蜃 楼”! 斯大林克敌制胜的武器是,把政治观点之争,演变为刑事犯罪。政治观点的争论,见仁见智难分仲伯,而刑事犯罪则是人人深恶痛绝。这样的演变定性,对广大民众才最有说服力。 斯大林发明一个“英明论断”:“社会主义建设越深入,阶级敌人会更多地冒出来。”对于不断冒出来的阶级敌人,当然就不能心慈手软,“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了。 斯大林关于“阶级敌人”的设想,只是一厢情愿的“如意算盘”,要让一个政治对手承认自己是刑事犯,实施起来哪那么容易。其中的利害轻重,勿庸多言。然而,克格勃的魔头就能变出这一魔术。 比如在布哈林一案中,斯大林要消除布哈林的影响,首先就要破坏人们印象中列宁与布哈林亲密的关系和感情。斯大林要通过法庭向人们宣布“布哈林从来就 不是列宁的亲密战友,而是列宁最凶恶的敌人”。因此斯大林命令审讯人员,必须让布哈林承认,早在1918年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期间,布哈林曾企图暗杀列 宁。内务部人员起草了一份“审问笔录”,让布哈林在上面签字。其中写道:早在1917年,当他得知德国政府为列宁提供火车包厢,同意列宁在战争状态下穿越 德国的时候,就开始怀疑列宁同德国人之间有见不得人的勾当。后来,当列宁坚持要与德国人签订《布列斯特和约》时,他便确信列宁是德国间谍,从而生出了杀害 列宁的念头和计划。这是一箭双雕的阴谋,既陷害了布哈林,又贬低了列宁。布哈林见到这份供词,怒不可遏地拍案而起,愤慨地说:“斯大林这是要把死去的列宁 也送上被告席呀!”布哈林拒绝在供词上签字。 在最初的几个月里,布哈林一直拒绝招供,他闭口不语一声不吭。只是不停地看书、写作。于是,内务部人员加紧了刑讯,对付布哈林的侦讯人员增加了一 倍。内务人民委员叶若夫亲自督战,伏罗希洛夫作为政治局的代表也参与审讯。他们把布哈林的妻子和儿子作为“人质”,以他们的安全为要挟,对布哈林“晓以利 害”。内务部像对待其他受审人一样,以斯大林的名义向布哈林许诺,只要他能满足“政治局的全部要求”,他的妻子和儿子就会平安无事,他本人也只会受点监禁 之苦。 内务部审讯人员的要挟,点在了布哈林的死穴上。以后案件的进程一如克格勃所愿,布哈林以自己的屈服来获取妻儿的生命安全。 克格勃在不断的审讯中,摸索出一套获取犯人“配合”的经验,这就是臭名昭着的“库尔斯基法”:1.肉体刑讯,即酷刑和折磨,连续审讯不让睡眠最多连 续达十昼夜;2.化学刑讯,即以致幻的片剂、粉剂或注射滴剂来消弱、瓦解人的意志;3.机械刑讯,即反复不断地向你宣读为你写下的“供词”,再让你重复这 些内容,然后录取其中的有效成分作为你的“供词”;4.政治刑讯,即威胁你的朋友亲属来辱骂你的政治理想,使你的信念崩溃;5.心理刑讯,即制造和强化人 的自我蔑视感,使之失去生活目标,从而产生自我解脱、自我忏悔、自我洗刷、自我鞭挞的行动。“库尔斯基法”由于“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取得了惊人的效 果。叶若夫曾得意地介绍经验:“要让受审人痛苦得生不如死,离目标就不远了。”还说:“令犯人自尊、信心丧失殆尽,便可如愿。” 贝利亚更是罗织罪名的高手,他有一句“名言”:“给我带来一个人,我就能给你找出他的罪证。” 另外,莫洛托夫劝说季诺维也夫的一番话,也可以作为产生这一现象的“旁证”: “您向党撒过多少次谎?您的谎言给党造成了多少次伤害?现 在,为了党的利益,建议您诽谤自己。目前,在托洛茨基分裂工人运动和德国人准备进攻我们的时候,您的谎言无疑能够帮助党。这一点不容拒绝。要讨论什么呢? 如果党的利益要求这样做,我们不仅应该献出我们微不足道的名誉,还应该献出生命。” 越是坚定的布尔什维克越难抗拒党的要求。当求生已无希望、精神已经崩溃,能全心配合审判,是惟一一次向党忏悔的机会。就连那个坚定的反对派托洛茨基也说过这样的话:“归根到底,党总是对的,因为党是无产阶级完成其根本任务的独一无二的历史工具”。 正是在克格勃无所不用其极的“工作热情”下,一个个阶级敌人被揭露了出来。一个个开国元勋,纷纷变成了“人民公敌”。克格勃的鹰犬们倒是从另一层含义上实践了“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着名论断。
❹ 俄罗斯拐卖儿童罪如何判刑
法律分析: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❺ 俄罗斯造假判什么刑
俄罗斯已批准对其《刑法》进行修订,其中增添了伪造商品条形码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监禁。
他们将把修正案的生效时间推迟6个月,以便让市场上的企业适应新的立法。它目前涵盖了药品、烟草产品、鞋类、毛皮大衣、乳制品、香水、古龙水、轮胎、照相机和手电筒以及一些轻工业产品。
❻ 俄罗斯有死刑吗
俄罗斯在前苏联解体后修改了刑法,在1997年废除了死刑。在前苏联,时期,死刑曾经被三次废除又三次恢复。
❼ 晚清的时候沙俄在哈尔滨建立的监狱里有哪些酷刑
旅顺日俄监狱旧址位于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向阳街139号 ,这座监狱是1902年由沙皇俄国始建,1907年日本扩建而成。监狱围墙内,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有各种牢房275间,可同时关押2000多人。还有检身室、刑讯室、绞刑室和15座工场。监狱围墙外,有强迫被关押者服苦役的窑场、林场、果园、菜地等。总占地面积22.6万平方米。许多中国和朝鲜、日本、俄罗斯、埃及等国家的人民曾被囚禁和屠杀于此。
❽ 俄罗斯是否有死刑
俄罗斯还有死刑,适用死刑的犯罪有5个,具体内容如下:
俄罗斯现行立法对死刑的具体规定
面对两方面的强大压力,立法者采取了中间路线,既不废除死刑,同时又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1997年刑法典第59条对死刑做了重大修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要点。
(1)立法者规定只能对侵害生命的特别严重的犯罪,即剥夺一个人或几个人生命的故意犯罪才能判处死刑。从分则上看,可适用死刑的犯罪有5个,即加重情节的故意杀人罪、侵犯国务活动家和社会活动家的生命罪、侵害审判人员或审前调查人员的生命罪、侵害护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生命罪、种族灭绝罪。同以往的几部刑法典相比,新刑法典限定的死刑适用范围是十分严格的,恐怕也是适用范围最小的。
(2)可以被判处死刑的人不包括妇女、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以及虽然犯罪时未满65岁但法院作出判决时已满65岁的男子。这里对整个妇女群体已废除了死刑,不论她犯了何种侵害生命的特别严重的罪行。还有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男子也不得适用死刑,即使法院作出判决时已年满18岁。另外创新之处是,对于法院作出判决时已年满65岁的男子也不适用死刑。这里一个强调“犯罪时”,一个强调“法院作出判决时”,表明立法者意图尽可能地减少死刑的实际适用。
(3)死刑只有在法典分则制裁条款有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判处。即便如此,死刑也不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根据规定在死刑和终身剥夺自由之间进行选择。
(4)在刑法上增补特赦程序的规定,以控制死刑的实际运用。死刑可以通过特赦程序改判为终身剥夺自由和25年的剥夺自由。这样从程序上就可以严格限制死刑的实际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