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俄罗斯内务部的现实
2010年,俄内卫部队大约有26万人左右,实行合同制和义务兵役制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士兵入伍后需经过严格正规的训练,军事素质达到一定水准后才能补人勤务部队。因此,俄罗斯内卫部队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在全世界都堪称一流。
由于内卫部队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尽管俄罗斯经济状况困难、军队经费拮据,政府高层仍然重视内卫部队的建设。。
为了使内卫部队更适应紧急情况下作战,俄内务部从1996年开始一逐步将原来的9个内卫部队局改为7个内卫军区。新组建的内卫军区与原内卫部队局相比较,更具有军事机构的特点,所属部队也更趋于军事化。原内卫部队局掌管的大多为看押部队和一些警卫部队,而2010年的内卫军区则大量增加了作战分队,达到了全部兵力的四分之三左右。此外,各内卫军区中还建立了快速反应部队(重点是莫斯科、圣彼得堡和欧亚交界的高加索地区),以保卫高级领导人的安全和应付突发事件。
俄政府专门制订有《内卫部队法》,以规范内卫部队的行动。根据该法计的规定,内卫部队主要担负“维护社会秩序,保卫社会安全和国家体制;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司法机关,执行逮捕任务;在国家遭受外来侵略时保卫国家领土”的任务。
为完成国家赋予的繁重任务,内卫部队实行特殊的编制,根据不同任务编配有:担负应急预备队的作战师(团),主要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热点”地区的“维和”行动;担负保卫国家重要目标的警卫旅(团),包括保卫核电站和其他要害部门;担负逮捕和看守犯人的看守旅(团);担负地面支援任务的特种摩托化部队;担负空中支援任务的空中部队(主要装备有直升机);担负海上执勤、作战任务的海上部队(装备内河和沿海巡逻艇);此外,还有一些技术和后勤保障部队。
虽然俄罗斯法律赋予内卫部队很大的权力,但又严格限制内卫部队适用警察的权限,使内卫部队与警察部队严格区分开来。只有当部队担负维护社会治安的特殊任务时,才被允许采取相应的警察措施。如执行戒严任务期间,内卫部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盘查验证,限制人员、车辆通行,对胡作非为的骚乱者、袭击内卫执勤人员的暴徒,严重违抗戒严令的不法分子,持枪械和其他危险物品的流窜人员实施拘留等。只有遭到暴徒的袭击或为了击退武装暴乱分于对特殊重要目标的进攻时,内卫部队才被允许使用武器。但使用了武器后必须详细记录,并立即送交当地的一般监督机关——检察院。
俄当局通过立法对内卫部队使用武器进行的严格控制,既有利于防止矛盾激化,符合民众对民主与人权的要求,但又能使平息闹事的工作遇到较大的困难,内卫部队也常因防护不及时而遭受较大的伤亡。
俄内卫部队的军人享有俄军所享有的一切保障、权利和优待。在军人的地位、选择居住地、勤务时间、工资补贴、住房以及保险、税收惠、乘坐交通工具和邮寄件、退役就业、丧失抚养者家庭成员的社会保护等等万面的权利等,都在《军人地位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由于国内改革失利、政治局势持续动荡,社会治安十分混乱,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黑社会势力也很猖撅,民族矛盾更加尖锐,各联邦和地区的骚乱或闹事事件连续发生,有的还酿成武装冲突,这使得内卫部队有了用武之地。
为了提高整体战斗力,高质量地完成维护联邦安全和稳定的任务,2008~2013年间,内卫部队不断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置社会治安紧急情况的训练,通过具有实战性质的演习和演练,以提高各级军事指挥人员的指挥合成能力。仅1998年上半年,俄罗斯内卫部队就举行了以打击刑事犯罪、应付局部突发事件为背景的各类演习演练10余次,内务部内卫部队总局也多次举亦高级指挥员集训,研究处置重大紧事件的对策和办法。
针对处置重大地区冲突常常需要内务部与同防部、反间谍局共同合作的实际,俄罗斯十分重视内卫部队与其他武装部队的作战协同,特别是1994年车臣危机后,如何协调使用陆海空军、内卫军、联邦边防总局紧急情况部队和其他强力部队执行地区防务;内卫军的最佳织织体制;内卫军、边防军和其他强力部门共同履行保卫国家任务的行动战术;武装力量、内卫军、联邦边防总局军队等共同完成战斗任务的部队的后勤保障一体化等被列入优先研究课题。
进入21世纪,俄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改善内卫部队的武器装备,除了先进的轻型武器、各种防暴器材以及侦察通信联络器材外,内卫部队还装备了强光灯、高压水炮,以及催泪弹、电台警棍等武器。由于恐怖活动有愈演愈烈之势,俄罗斯甚至为内卫部队装备了机动性更强、防护性能更好的装甲车、直升机等重型武器。有些内卫部队的装备还根据特殊的需要进行了改装。比如各种枪支,就对保险要求较高,以防不慎走火,俄罗斯内卫部队装备的9毫米微声阻击步枪,全长只有894毫米,却威力强,有效射程达500米,使用穿甲弹能在300米的距离上穿透3级防弹背心。而7.62毫米AKM突击步枪,是由前苏联军队装备的突击步枪改装。该枪改进后体积和重量都有所减少,而且火力猛,故障少,动作可靠,结构紧凑,已成为当今世界名枪。
俄罗斯内务部相当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中央公安部,是俄罗斯政府强力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国家内部的安全,保护俄罗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捍卫法律秩序,制止和预防威胁国家统一的武装冲突。俄内务部原来的机构设置比较复杂,按警种分为刑警勤务、公安勤务、后方勤务和移民勤务等,各勤务部门下设总局和局。除中央机关外,俄内务部在各联邦区设有内务总局。根据改革计划,俄内务部今后将划分成联邦警察和地区警察。联邦警察作为中央机构负责阻止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卫特殊设施。地区警察负责街道、地方和社会秩序。内务部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分为内卫部队和特种警察部队,由内务部部长直接领导。俄内卫部队约有20万人,设7个军区,编制有内卫师、旅、团。就性质和任务而言,俄内卫部队相当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但其武器装备的数量和质量明显优于我国的武警。按照俄罗斯总统普京批准的2010年俄内卫部队改革计划,到2005年,内卫部队将改编成国民近卫军,负责维护秩序和确保总统的稳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