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俄罗斯政府如何整动警察
1月8日,俄罗斯总统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俄总统梅德韦杰夫专门责成内务部部长努尔加利耶夫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内务部领导层的人事改革工作。
这标志着被俄国内政治观察家戏称为“强力部门休克疗法”的俄内务部机构调整和改革正式启动。而此次改革如果全面落实,那将是俄内务部系统近几年来幅度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次改革。
改革计划将让五分之一的警察下岗
俄内务部相当于我国的公安部,其主要职能是维护俄国家内部安全、保护俄公民权利和自由、捍卫法律秩序、制止和预防威胁国家统一的武装冲突等。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俄内务部系统警察的数量已达140万人,其人数甚至超过了俄军队总人数。俄现行宪法规定,包括俄内务部在内的各强力部门直接归总统领导。
2009年12月24日,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关于完善俄罗斯内务部机构行为的若干措施》总统令,要求俄内务部系统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及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改革。总统令规定,俄内务部工作人员数量到2012年1月1日之前将被削减20%,这就意味着俄内务部系统目前的警察中将有28万人在未来两年内彻底失业。
此“裁警计划”完成后,俄内务部系统的管理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俄联邦政府内务部直属司局将从目前的15个裁减至13个;内务部系统地方各分支机构的副职岗位不得超过3个。俄政府还要就改变内务部系统的干部选拔机制、完善内务部机构,以及确认职能和权限划分等问题提出改革建议。
根据此总统令,俄内务部系统的经费开支将由目前的“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一部分”,改为两年后的“全部由中央财政支付”。俄总统要求联邦财政直接支付内务部社会安全部门的财政拨款,并责成政府就社会安全部门人员配备与机构设置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方案。
总统还要求政府就联邦法律关于内务部门机构设置的相关条款、内务部人员待遇、内务部下属职业教育机构的裁撤等问题提出修改和优化建议。
根据俄总统要求,俄内务部部长应于3个月内审议内务部工作人员挑选制度,要把道德伦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作为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目的就是要提高每一位警员的专业水准。此外,内务部部长还必须在3个月内制定出一系列的内务部反腐措施。
其实,俄高层对本国内务部系统进行大幅度改革的想法由来已久。早在2001年,刚就任总统的普京就要求对内务部进行彻底改革,以提高俄民众对本国警察持续走低的信任度。虽然那次改革为俄内务部系统带来了一股“清新之风”,但警察队伍依然是俄国内腐败问题的“重灾区”,警察队伍的道德水平一直深受俄民众怀疑。
据俄最新一项民调显示,有33%和26%的民众认为俄罗斯交通警察和内务部各分支机构存在严重腐败现象。普京不久前就曾严厉地批评内务部说:“有超过30万的内务部门人员有受贿行为,40%的警察有各种不符合警察身份的行为。”
“与强盗相比如今老百姓更怕警察”
自2009年年初以来,俄内务部系统的一些警务人员违章执法和违反纪律的事件频繁发生,并接连发生多起警察无故对无辜平民开枪射击的恶性案件。
莫斯科市察里津诺区警察分局局长叶夫休科夫于2009年4月27日凌晨在自己辖区内的一家超市里无端向在场群众开枪射击,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这一系列事件在俄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普遍不满,给俄政府形象带来了很坏的影响。在发生一系列警察违法乱纪的恶劣事件后,俄国内要求对内务部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
“统一俄罗斯党”总委员会成员、国家杜马议员安德烈·马卡罗夫在2009年11月15日的杜马会议上谈及这一系列事件时曾毫不客气地说:“与强盗相比,今天的俄罗斯老百姓更怕警察——老百姓遇到强盗可以拔腿就跑,如果被抓到了还可以反抗;但老百姓遇到警察却不能跑,而且不能有丝毫反抗。”
马卡罗夫强调:“许多警察抱怨工资低,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警察的工资仅有1.2万卢布(相当于400美元),就靠这点儿工资我们怎么能招到好警察呢?’这给我们一种感觉:似乎来当警察的人只是在被正式录取后才知道自己的工资标准的,似乎这些人都是被骗来的。但我们所有人都很清楚:那些人来当警察并不是冲着这份不高的工资而来的,而是冲着当了警察后就有了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力获得更多收入的可能性而来的!”
马卡罗夫甚至说:“如果对目前这个内务部根本无法进行现代化改革的话,(那么)对这个部门目前唯一的办法就是彻底撤销!”
此间分析人士指出,虽然马卡罗夫这番谈话稍显偏激,但这也说明了俄国内政治家和民众对本国警察队伍现状的忧虑和不满。而梅德韦杰夫此番对内务部系统的改革新举措也恰恰顺应了本国民众的愿望,但其最后的实际效果如何仍需耐心观察。
B. 俄罗斯的法律体系
俄内务部最新披露,俄境内共有400多个有组织犯罪集团.在已破获的34
500件案件中一半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
■犯罪行为多披上“合法化”外衣,并已向政府机关渗透。近年来,有组织犯罪行为还呈暴力化趋
势;
■专家认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造成一段时期内有组织犯罪活动猖獗的主要原因;
■俄杜马已通过《联合国打击跨越国界有组织犯罪公约》,并致力于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
2006年2月7日,俄罗斯内务部宣布,目前已查明在俄罗斯共有400多个有组织的犯罪集团,人数逾万。在警方已经破获的34500件案子中,几乎有一半的案件是与有组织犯罪团伙有关。
很多专家都认为,面对日益猖獗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俄罗斯执法机关的任务将越来越严峻,政府必须尽快完善法律制度, 重拳出击,方能消灭隐患。
披着“合法外衣”,向冶金、林业、采掘、捕捞和烟酒等垄断行业渗透,疯狂攫取非法财富;为创良好“外部环境”,巨额贿赂行政、司法部门官员,“官匪勾结”愈演愈烈
俄罗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主要以获取财富为主要目的,其触角无孔不入,尤其大量针对具有垄断性质的经济部门,如冶金、林业、采掘、捕捞和烟酒等行业,多数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的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犯罪对俄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巨大。如乌拉尔联邦区,2005年在俄内务部对该地区涉及能源电力的犯罪组织进行打击后,煤炭及其制品的产量短期内即增加了1.5倍,自然资源使用税增加了一半。
随着俄境内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日益猖獗,俄强力部门面临的任务也日趋复杂化:
此类犯罪的特征之一是,俄罗斯有组犯罪活动正日趋“合法化”。由于近年来俄罗斯政府加大了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对经济领域的秩序也下大力气进行了整治,因此,有组织犯罪也在走出“非法经济活动”的旧模式,开始走合法经营的道路,并为自己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比如,2005年5月14日被捕之前,埃都尔德·萨赫诺一直担任着俄远东列夫商业集团的经理,其本人是一位声名显赫的企业家。该集团不仅在哈巴罗夫斯克以及共青城有自己的合作经营伙伴,而且在海参崴也有合法的商业活动,但该集团却披着合法的外衣,从事大规模的跨国经济犯罪。俄罗斯内务部部长指出,远东联邦区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已经打着合法经营的旗号,渗入了该地区大部分的经济领域,尤其是渔业、林业、淘金工业。仅在去年一年的时间里,俄远东联邦区在林业领域里就破获了犯罪案件939起,处理了390名罪犯,这些罪犯给俄联邦政府造成的损失高达8.58亿卢布。
其次,同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有组织犯罪活动一样,俄罗斯的犯罪组织为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千方百计贿赂收买官员,而且特别注重对行政和司法部门的渗透,在这方面,他们往往肯下大力气,敢出大价钱。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许多官员经不起诱惑,开始“权力寻租”,而且索贿金额惊人。如俄联邦鱼类捕捞委员会在发放海产品限量捕捞证时,一次性收取的贿赂就高达370万美元。俄内务部长认为,“官匪勾结”的有组织犯罪,其潜在威胁十分巨大,俄内务部现有的手段还远不能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强化制度上的薄弱环节,使犯罪组织无机可乘。
此外,近年来,俄罗斯有组织犯罪活动的攻击性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更加紧密地同恐怖主义、非法倒卖军火、毒品及人口等充满暴力的犯罪活动联系在一起。
有组织犯罪法律概念模糊,长期追捕、取证等规定缺失,证人的法律保护不尽完善,有效遏制日益猖獗的有组织犯罪步履维艰
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对于威慑及消灭犯罪分子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俄罗斯专门研究有组织犯罪的学者АИ.古罗夫认为,正是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才造成一段时期内俄有组织犯罪活动猖獗。
古罗夫举例说,196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第一部关于有组织犯罪的法律,之后美国逐步建立起了一个对于侦破及追捕犯罪组织较完备的法律体系。这一体系迫使在60年代初期曾猖獗一时的美国黑帮一度处于崩溃的边缘。相对美国而言,直到1996年,俄罗斯才在自己的《刑法》中新增了一个关于犯罪团伙组织的第210条条款。此条款只对有组织犯罪进行了笼统的定性,这给执法机关利用该条款打击有组织犯罪行为带来了不少难题:首先,第210条款中的规定不够完备,根本没有对“有组织犯罪团伙”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而作为《刑法》第210条注解的第35条也只是作了一个非常笼统的定义。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款规定很难被司法机关所适用。即使在210款被适用的情况下,追捕有组织犯罪团伙首领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俄罗斯的法律没有对长期追捕、取证作出相应的规定。
古罗夫认为,查清有组织犯罪团伙内部相互间的关系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但俄罗斯的《刑事诉讼法》第162条,却对于所有刑事案件的刑事侦查时间有着严格的规定———无论多么特殊的案件,这一期限都不能超过12个月。因此,由于时效的原因,俄罗斯警方不得不简单的分别处理单个的犯罪行动,根本无法仔细探查他们相互间的联系,无法将法律的利剑对准整个犯罪组织。
对证人的保护不力,也是俄罗斯法律中的一大缺陷。俄罗斯也有为证人提供保护措施的相应法律,比如,俄罗斯《刑法》第75条就规定:没有犯下重大罪行的初犯者,如果自愿帮助警方破案并对受害者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俄罗斯《刑法》关于劫持人质的第126条规定:如果劫持者本人自愿释放受害人并协助警方破案,如果他没有其他犯罪行为的话,就会被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同样,俄罗斯《刑法》第210条也有类似的规定:自愿停止参与犯罪团伙的人,如果其没有其他的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然而,这些条文看似在支持证人与警方合作,但其明显的缺点却很难达到法律制定者的初衷———让更多的犯罪分子成为与警方合作的证人。比如,《刑法》第75条以及第126条,都限定被告是初犯,也就是说,这只能适用于犯罪团伙中的下级成员,而犯罪团伙中的高级成员及首脑性的人物则肯定不能适用这些条文,警方也就不可能从那些首脑性的人物中得到合作及支持。除此之外,《刑法》第210条及第127条的规定,又都有关于被告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的规定。也就是说,所有这些规定所对应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被告人”。所以,其对犯罪分子与警方合作的吸引力自然也就可想而之了。而且,即使是对方不得以合作了,也绝对不可能提供与相应犯罪行为无关的任何情况,因为那有可能让他们面临更严历的法律制裁。
尽管俄罗斯在2002年通过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允许在庭审过程中应用业务侦查行动的结果,但是,由于《刑法》及《业务侦查法》
上的缺点,对于俄罗斯的侦察员及检察官们而言,实践中如何能够更加有效的应用这些证据,仍是一个难题。
加紧健全、完善打击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密切与有关国际组织协调合作,打击有组织犯罪取得初步成效:“加贝纳”、“白嘴鸦”、“奥普夏克”等一大批黑帮组织被摧毁,30多名首要分子被除掉
俄罗斯目前已充分认识到完备法律体系的重要性。2005年,俄罗斯颁布了第一部关于保护证人的法律———《关于保护受害者、证人及其他刑事诉讼程序人员的联邦法》。该法的第2章第6款规定了多项可以保护证人及受害者的措施,其中包括“保护其住所及财产、提供新证件、整容、换新工作、暂时转移到其他安全地方”等规定。这是俄罗斯政府在反有组织犯罪活动中走出的重要一步。但是,其效果却还有待验证。
2005年,在普京总统的直接关注以及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下,俄罗斯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人员成功没收了1200件武器、15万8千发子弹、1300多个爆炸装置、336公斤炸药以及1700多公斤毒品,打掉了不少具有跨地区性质的重大犯罪团伙:比如,萨拉托夫州的犯罪团伙“加纳贝”、罗斯托夫州的“白嘴鸦”,图拉州的“伊萨科夫斯克”。横行远东地区的“奥普夏克”以及斯维尔德洛夫州的“乌拉尔马什”犯罪团伙也受到了俄罗斯警方的沉重打击。在反恐方面,俄罗斯警方也取得了积极进展:较之去年,俄罗斯的恐怖袭击事件降低了40%,未破获的恐怖行动减少了70%。全年除掉30多名恐怖分子首领,其中20多名被消灭。
近年来,俄有组织犯罪活动逐渐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突出表现在跨境贩毒、洗钱和色情等行业,与国际黑帮组织勾结也更加紧密,俄罗斯2004年查明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就在世界上4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并且有组织犯罪活动在实力壮大,羽翼渐丰之后,已不局限于“小打小闹”,而是通过诸如院外活动、干预税收政策制定、秘密政治献金、谋求非法税收和关税优惠、收买涉事官员等方式,获取所谓的“公开合法”收益。俄罗斯政府越来越意识到,要彻底摧毁有组织犯罪团伙,必须依靠广泛的国际合作。
2004年3月24日,俄罗斯国家杜马表决通过《联合国打击跨越国界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两项关于反对非法移民和禁止拐卖人口的附加议定书。俄国家杜马发表声明说,俄方将以这项公约为法律依据,在对等的基础上同其他签约国进行引渡合作。在特殊情况下,俄方将接受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提出的相互给予法律援助的请求。此外,俄罗斯强力部门与欧洲、美国的同行密切配合,接连端掉几个黑手党的老窝,号称俄罗斯黑手党欧洲头号人物的亚利山大·博尔在德国被捕,黑手党在欧洲、美洲建立的洗钱网络被摧毁。2005年10月,美国联邦调查局打击有组织犯罪处处长率团专程来到俄罗斯,与俄内务部、联邦安全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商讨联合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团伙和国际恐怖活动。双方就原则问题进行交流的同时,还就一些具体问题研究了相应的对策。据美国同行通报,正在监狱服刑的俄罗斯黑手党头面人物伊万科夫很快就会放出来,他几年前曾因涉嫌杀人被俄罗斯检察机关起诉,俄罗斯警方希望美国能够及时将他引渡给俄罗斯,美国方面答应了俄罗斯的要求。
俄罗斯社会问题专家认为,俄罗斯的有组织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这并非偶然现象,它是前苏联解体、俄罗斯社会转型期的产物。政府加强打击力度,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进一步蔓延,但仅靠这种方法是无法达到标本兼治目的的,要彻底根除有组织犯罪组织就必须铲掉其繁衍生息的土壤。
C. 2名中国公民在俄罗斯遇害,他们究竟是如何遇害的
近日,在俄罗斯的警方接到了一起报警电话,当地有两名国人被抢劫杀害,两个人是夫妻关系,分别是56岁和57岁,这两个人在俄罗斯从事农业活动。事发的时候是一个晚上,当时兇手跑进他们的农场的一个温室区,想要去抢劫钱财,遭到了夫妻俩的强力反抗,于是把他们残忍的折磨之后勒死了,他们大约390万卢布抢走了,而且还准备去出国躲避。
近期中国人在国外受到伤害的事情,真的是经常在发生。在国外,总是有很多人带着有色眼镜看我们,然后总是喜欢把中国人作为一个抢劫或者是伤害的对象,因为他们总是觉得中国人很弱。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听起来觉得非常的难过和愤怒,每一次受伤的都是我们中国人,我们中国人在海外的一个安全,从来就不能够得到一个有效的保证。希望所有的同胞还是回在自己家里待着吧,比较安全。
D. 二战时,苏联对待自己的士兵和打仗的方式真的像《兵临城下》描述的一样吗
《城市之下》由法国导演让·雅克·阿诺德执导。事实上,法国对苏联的诽谤解释太多了。首先要说的是,苏联不是一个服兵役的奴隶国。健康正常的士兵怎么能随心所欲地杀人呢?你知道,当时,人力资源也很宝贵。
其实,把影视作品的情节作为史实是很不合理的事情。特别是导演是法国人。他描述了在那些年几乎横扫欧盟的苏联。
a、 对集团军指挥员、政委未经集团军领导命令擅自撤军的,要坚决予以撤职,交由前线军事委员会处理。
b、 在每个集团军的范围内,应成立三至五个装备精良的护卫队,并将这些部队置于纪律部队后面,命令他们处决制造恐慌者和胆小鬼,以防恐慌撤退。只有这样,军队中忠诚的战士才能忠于祖先。
c、 在每个集团军的范围内,要成立5至10个连,把因胆小而违纪的士兵、士官送到各军危险的前线,让他们有机会用鲜血洗去危害祖国的罪行。
三。军师指挥员、政委应当:
a、 对不经军长、师长指挥而允许部队撤退的团、营指挥员、政委,坚决予以免职,收缴奖章,收缴指挥权,交军事委员会军事处理法律处置。
b、 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帮助和支持安全部队,整顿军纪。
命令应在所有连、骑兵、炮兵、空军中队、团体和工作人员中大声宣读。
国防人民委员会
约瑟夫·斯大林
但事实上,只要仔细看第一、第二部分,我们就会发现,所谓的督察组,只是那些逃离战场的军官和政委。与电影不同,他们可以随意向普通士兵开枪。
E. 苏联在二战前夕有没有过先下手进攻德国的计划
大雷雨计划”是苏德战争爆发前,苏军试图先发制人进攻德国的明确计划。 “1941年6月22日,法西斯德国背信弃义、悍然撕毁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纠集其附从国对苏联发动了全面的侵略战争,热爱和平的苏联军民在斯大林的领导之下奋起抵抗,展开了伟大的卫国战争。”
这段记述对于中国国内的读者而言恐怕会感到很熟悉,因为它基本上是我们从官方教科书和官修史书中读到的对于苏德战争爆发情形的标准记述。从苏联红军在卫国战争前期遭受的惨重损失看,红军似乎的确是在毫无戒备的情况下被纳粹德国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这看上去更加加深了苏联作为被侵略一方的无辜程度。 然而,事情真的只有这么简单吗?交战双方真的只不过是侵略者和被侵略者这么单纯吗?一直以来,国际史学界对于一个问题始终争论不休,那就是为什么苏德战争爆发时苏军会在其西部边境地区聚集那样惊人的部队?如果仅仅是为了防御希特勒的进攻,那么其兵力部署显然是太过于靠近边境线,明显缺乏纵深,并不符合战略防御的纵深梯次配置的部署原则。苏军的兵力部署状况与其说是防御性质的,不如说带有更强烈的攻击性。但由于一直没有找到有说服力的确实的证据,因此在前苏联解体之前,史学界一直难以对苏军当时的真正意图作出明确的判定,只能依据实际发生的战况来进行推理——因为苏军在战争初期曾被打得晕头转向、狼狈不堪,故似乎应当认为苏军对战争没有足够的警觉和准备,斯大林应当是“被害者”。
久负盛名的纳粹德国陆军元帅、1940年杰出的西线闪击计划的设计者冯·曼施泰因在其着作《失去的胜利》的第八章中曾对苏军战前的战略意图进行过一番分析,他写道:
“关于俄国部队的部署究竟是防御性的还是攻击性的,曾引起很多辩论。不过如果考虑到在俄国西部所集中的兵力数量,以及在比亚威斯托克和腊瓦两个地区附近所集中的强大装甲兵力,那么我们也许应该附和希特勒的说法,那就是俄国迟早会采取攻势。不过反过来说,俄国在1941年6月22日的兵力展开,又不能说俄国是准备立即采取任何以侵略为意图的行动。
我认为最接近事实真象的应该是,俄国部署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应付各种不同情况——为了占领波兰东部,比萨拉比亚和波罗的海三国,俄国早已使用相当强大的兵力。无疑在1941年6月22日,俄国部队还是散布在这些纵深地区中,所以只可能用于防御性任务。不过一旦德国的政治或军事情况发生任何变化,那么这种部署的形式也是可以立即转变的。不需任何延误,俄国部队就可以马上转向进攻。所以虽然直到6月22日为止他们在形式上还是采取守势,但俄国的部署对于第三帝国而言却的确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只要一出现有利机会——军事的或政治的——俄国就可能会直接向德国发动攻击。
当然,在1941年夏季,斯大林是可能宁愿避免与德国发生冲突的。但是如果国际情况的发展迟早变得使俄国当局认为可以向德国施加政治压力甚至可以采取军事行动时,那么这种临时性的防御部署也就可以迅速转变为攻击性质。也就是我所说的足以应付任何情况。”
按照曼施泰因的判断(当然,作出这个判断时他不可能知道“大雷雨”计划的存在),苏军总体上处于守势,但不能排除这种守势中的一些看上去反常的部署,而且这种守势似乎带有强烈的攻击性。
在美国人维克多·享利翻译的前纳粹德国将军阿尔明·冯·隆的《失去的世界帝国》一书中也曾介绍说:“在德国着作中一般替自己开脱的说法是,苏联军队的部署表明了斯大林的进攻意图,而希特勒不过是比他先下手而已。但是大多数德国历史家现在承认,俄国人的部署是防御性的。”
看来,“大多数德国历史家”们很可能也被斯大林斯骗了,斯大林心中的“大雷雨”隐藏得如此之深,以至于德军的决策层在苏德战争爆发前始终无法相信斯大林可能对德国先下手。除了前面提到的曼施泰因,纳粹上将冯·蒂佩尔斯基希在其《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第五章分析苏德战争前的背景时也曾经以肯定的语气说:
“看来,说苏联在不久的将来将挑起同德国的武装冲突,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军事上看都是极不可思议的;但是,担心苏联以后在较有利的条件下可能变成不好相处甚至危险的邻国,则是完全有根据的。目前苏联没有理由放弃以前那种几乎不动用武力就取得出色成就的政策。……克里姆林宫谨慎而清醒的政策不可能产生进攻德国的企图。”
现在看来,这种判断失误实在不能算是德国人的疏失,因为甚至直到今天,直到人们已经掌握了比蒂佩尔斯基希时代更多的史料的今天,也仍然有相当多的人(包括史学家)不相信斯大林会在1941年率先进攻德国。
索科洛夫的书还了世界一个真相,他在其《二战秘密档案》一书中用了相当大的篇幅分析和论证了一个惊人的事实:斯大林曾经计划在1941年抢先对德国发动毁灭性的军事进攻,从而一举称霸欧洲,计划名称为“大雷雨”。对此,我们还能反驳什么呢?如果连俄罗斯自己的历史学家都承认“大雷雨”的存在,我们又能有什么样的理由去否定它呢?这里不妨再补充一个材料,我记得看过一本朱维毅写的《寻访“二战”德国兵》(一般情况下,我是不愿意阅读中国作者所写的关于二战的历史着作的,但本书是个例外,由于其内容基本上是德国士兵对那场战争的个人回忆,并非历史研究性着述,故我认为可以把它当作第一手的历史证言集来看待),这本书是作者长期在德国寻访二战德国老兵的访谈录,在这本书中,一位名叫狄科的德国老兵(他1919年生人,在战后还获得了博士学位)在接受采访时对于苏联当初具有攻击德国的计划深信不移,他说:
“我从攻击的第一天就参加了苏德战争。在苏联我看到的一切使我相信俄国人已经完全做好了进攻的准备。我们在苏联一个接一个地打大包围战,遭遇的苏联军队简直是无穷无尽,开战短短两个月内,光是俘虏的俄国士兵就有300多万人,那简直就是人海。后来我才知道,俄国人在临近德国的西部各军区一共部署了170个师,超过他们陆军总数的半数以上,这么多的军队放在德国边境附近仅仅是为了防御?我不相信!”(见同心出版社2005年版《寻访“二战”德国兵》第29 页)
接着,狄科进一步解释说:“作为军人,敌手是处在防御状态还是处在攻击的准备状态,这是可以在作战中感觉出来的。要知道,没有任何一只军队会同时处于这两种状态。因为俄国人在全力准备攻击,他们缺乏防御的准备和部署,纵深非常薄弱,所以才会在突然打击下溃不成军。”(见同心出版社2005年版《寻访“二战”德国兵》第30页)
朱维毅在对采访结束时特别指出,狄科的上述看法(当然不止这些看法)在德国的二战老兵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看来,德国普通士兵的看法与战后一些德军高级将领和历史学家不同,也许,普通士兵是战争的最直观见证者,是一线战争景象的直接目击者,他们的看法在某些问题上或许要比战后那些身居安逸的书房、只凭资料来判断历史的学者们更贴近事实的真相吧。
关于苏联在1941年时曾试图进攻德国的“传言”我也早有耳闻,但由于在接触到索科洛夫的着作之前,我没有掌握确实的材料,尤其是来自俄罗斯史学界的肯定性结论,所以我在写《战史笔记》第九部分时不得不依据西方有关着作的描述和符合逻辑的时局分析作出如下的判断:
“至于说苏联在当时会不会主动地攻击德国,就我的感受而言,似乎只是理论上的。更加明显的迹象是,苏联当时采取的军事与外交行动看上去更符合战略防御的需要(尽管其行为对于某些受害国家而言是侵略性的)。它应当很清楚,在当时,红军的实力绝不足以击败德军。况且,当时的德军如日中天,战斗力正处于巅峰状态,在整个战场上除了英国这个孤立的岛国外,没有象样的对手。以谋略的眼光分析,即使斯大林的内心中有主动攻击德国的想法,也不太可能是在这个时期和这种背景下实施,那甚至还不如选择在德军发动西线攻势时更理想。在敌人最强大的时候去攻击它,这样的蠢事恐怕不是斯大林这样精明的政治领导人所能够做出来的。何况,德苏双方毕竟签有条约,斯大林或许认为,只要德国人不破坏这个条约,则苏联对于自己利用已经爆发的战争已经取得的利益和欧洲的现状应该是满意的,实在没有必要去冒险进攻德国。
所以,我的判断是,斯大林应该不会在那个时期主动去进攻德国,他的更合逻辑性的想法应该是如何防止德国可能的攻击。因此,我觉得希特勒在1941年进攻苏联可能是要消除一个潜在的而非现实的威胁。”
现在看来,我的上述看法中可能有三处与当时苏联的真实情形不太相符: (1)按照索科洛夫的记载,1941年的斯大林并不认为红军的实力逊于德国,相反,他认为红军的素质至少不比德军差,而红军的规模又显着地强于德军,因此手握雄兵的斯大林有恃无恐。索科洛夫在其书中写道:“他[斯大林]也并不怀疑,红军确实比法西斯德国更强大,它拥有更多的坦克、飞机和大炮。所以,斯大林认为,希特勒应该怕他并且在自己东边的边境之所以采取防御措施,是因为怕苏联可能进行进攻。斯大林本人,并不像人们中间流传的误解那样,他是不怕希特勒的。”(见《二战秘密档案》第三章)关于苏德战争爆发前两国军力的对比,我在《苏德战争血腥档案》(2)中有过专门的介绍。
(2)德军迅速结束西线战事并没有打消斯大林攻击德国的计划。当然,德军的西线战役进行得那样顺利和迅速的确是出乎斯大林预料的,他本来是打算在德国陷入西线战局难以自拨的情形之下从背后猛刺德国一刀的。索科洛夫介绍说:“德国在西线开始进攻前,苏联领袖的心情很好。他梦想着:法西斯武装力量将受困于不可逾越的马奇诺防线,红军将会大举向西部进攻,抓住德军的薄弱环节,占领波兰、斯洛伐克、捷克,乘胜直捣敌人的心脏。与心怀感激的英法盟军在易北河的某个地方——如果幸运的话,就在莱茵河畔相见。半个欧洲将在苏联的控制之下。这样离苏联红军用刺刀创造出来的和平革命就为时不远了。”(见《二战秘密档案》第三章)
但是,即使德军结束了西线行动,主力开始东移后,斯大林也仍然在继续以极端保密的方式推进他的“大雷雨”计划,只不过将其实施的时间从原计划的1940年推迟到1941年。甚至于德军在西线的胜利有可能让斯大林看到了比1940年时更为广阔的前景,对此,索科洛夫写道:“在法国遭到失败和英军被从大陆赶出去之后,红军由于胜利,在他们面前一下子展现出极为诱人的前景。可以指望到达拉芒什海峡,也可能——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穿过比利牛斯山脉,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建立苏维埃政权。而巴尔干半岛就像一颗熟透的果子,和伊斯坦布尔一起真的就会落到斯大林的手里。”(见《二战秘密档案》第三章)
也许在斯大林看来,法国的投降和英国武装力量被迫退出欧洲大陆使得苏联在未来可能向中欧和西欧大陆进行的战略进攻作战中一下子少了两个强劲的军事对手,现在苏军只剩下德军这一个对手了。如果斯大林真是这样考量的,那我们不仅要惊诧于他那鲸吞整个欧洲的野心,更要惊异于他对于臃肿而效率低下的苏军战斗力的极度自信。
(3)对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斯大林的态度其实和希特勒一样,都只不过把它视作掩护自己战争计划的工具,两个独裁者都已决定,一俟进攻的时机成熟,就毫不迟疑地撕毁条约。按照官方的传统说法,斯大林签订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目的如果不是为了完全阻止至少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拖延希特勒的入侵脚步,以争取防御的准备时间。索科洛夫的着作告诉我们:不是这样的。一方面,斯大林根本就没想要进行战略防御,他的出发点是主动进攻;另一方面,他也不大相信面对在边境地区陈兵数百万且装备精良的苏联红军(他们在装备和人员的数量上都占据明显上风),希特勒胆敢抢先动手。
那么,斯大林是在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进攻德国的想法呢?索科洛夫认为最早可以追溯到1939年底,他说:“当朱可夫还待在遥远的蒙古时,斯大林已经酝酿成熟了一个十分具体的进攻'朋友和盟友’希特勒的计划,这位朋友就在1939年12月还诚挚地祝贺苏联领导人的60寿辰,并祝斯大林个人'身体健康’和'友好的苏联人民未来一切顺利’。”(见《二战秘密档案》第三章)
这个时间很说明问题,它意味着斯大林是在希特勒之前就开始具体策划进攻对方的事情。也就是说,斯大林要比希特勒更早地计划了针对对方的侵略战争,希特勒的 “巴巴罗萨”计划是在1940下半年时才提出的。套用一个刑法的犯罪学理论,斯大林从事“犯罪准备”的时间要早于希特勒。索科洛夫特别提到了历史上曾经备受争议的着名的“卡庭屠杀波兰军官事件”(现在这个事件已经没有争议,经过史学界的充分考证,该事件确系苏联所为而非德国所为。),1940年4至5月间,在苏联入侵波兰时被俘、被关押在苏联监狱和战俘营中的约15000名波兰军官以及约一万人的波兰平民(其中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和有产阶级)在斯摩棱斯克的卡庭和哈尔克夫森林公园地区被苏联内务部队集体处决。这件事也成了斯大林打算进攻德国的佐证之一。按索科洛夫的解释,斯大林之所以要杀害这些被俘的波兰人,是因为1940年2月左右,斯大林决定同德国开战,这就意味着:①斯大林必须撕毁苏德互不侵犯条约,改变立场站到英法(还有美国)的阵营去;②由于改变了立场,在波兰问题上就必须也作出改变,必须承认波兰的主权独立(因为它也将成为苏联的盟国),并释放1939年在与德国瓜分波兰的战争中被苏军俘获的所有波兰人,组建波兰军队。但是,被苏军俘获的那两万多名波兰人基本上都在政治上对苏联充满敌意,如果以这些人为骨干组建新的波兰军队,则这支军队在政治上很难听命于苏联,而会听命于在伦敦的波兰流亡政府。这种前景对于要在战后完全控制波兰的斯大林来说是完全无法接受的,因此,必须在苏联对德开战前秘密处决这些“政治上靠不住”的波兰人。斯大林需要的是对苏联俯首帖耳的波兰新军队和新政府。
军事方面,苏联从 1940年6月开始大规模组建机械化部队,1941年初又开始组建空降兵旅,苏联空军的实力也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同时,红军在人事上也作了相应的调整,被斯大林认为是红军将领中最擅长于进攻作战的朱可夫被从蒙古调往西线,担任当时苏联兵力最多、战斗装备最充实的最大军区——基辅特别军区的司令,斯大林叮嘱朱可夫把他在蒙古对日作战的成功经验运用到训练西线苏军的工作中去,而朱可夫在蒙古的作战经验就是进攻。1941年的1月间,苏军举行了两场战役和战略演习,拟定的演习背景虽然是苏联遭到德国进攻,但实际上重点演练的科目却是进攻战,就象索科洛夫所言的那样:红军准备进行的是进攻,而不是防御。之所以演习的背景是反击侵略,只是为了在名义上更符合“苏联人民爱好和平”的官方宣传基调。索科洛夫指出:
“[1941年]1月的演习绝不是1941年6月灾难的预演。它们是苏联未来向欧洲入侵的预演。但是,宣传的刻板模式要求,红军总是为了反击'帝国主义的入侵’才发动进攻的。所以呢,就才有了关于'西方’、'西南方’和'南方’进攻苏联的附加情报。只是为了让参加演习的红军指挥员不产生任何怀疑,所谓苏联爱好和平的政策,全都只不过是扩张计划的幌子。……事实上,两次演习的过程中,都是只制订了苏军向邻国领土入侵的计划。”(见《二战秘密档案》第三章) 1941年1月,朱可夫又调任红军总参谋长。1941年3月,苏军通过了关于在西线战略展开的计划,选择西南方向为主攻方向。计划中,在给后来的西南方面军提出任务的那一部分上有一个值得关注的标记:“进攻在6月12日开始。”索科洛夫认为这一标记很有说服力,它只能有一种理解:当时向德国的进攻原计划是要在1941年6月12日开始。众所周知,希特勒的“巴巴罗萨”计划是在6月22日才付诸实施的。但由于苏联的运输能力有限,无法保障在6月12日前集结所需要的足够部队,也无法保障燃料、弹药和其他补给品的供应,所以,苏军不得不将发动进攻的日期推迟到7月。另外,当战争迫近时,苏联军队中的反德政治宣传也开始大规模地开展起来,1941年6月间(苏德战争爆发前),苏军向各部队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近期政治宣传工作的任务》的指令,该指令明确指出:
“战争直逼我国边境。每时每刻帝国主义都有可能向苏联发起进攻,我们应该做好准备,用自己的进攻军事行动去制止敌人的进攻……军事行动的经验告诉我们,防御战略在摩托化部队占优势的情况下收效甚微,并且终将以失败告终。所以,对付德国必须采取这种有强大的技术装备支援的进攻战略。……红军各兵种的整个训练过程要牢牢贯穿进攻精神这条主线。”(见《二战秘密档案》第三章)
这个指令清楚地显示出,在苏德战争爆发前,苏军确有先发制人地进攻德国的明确计划。如果斯大林根本没有打算撕毁互不侵犯条约率先攻击德国,而只是像很多人(在一段时间内也包括我)误以为的那样企图尽量拖延德军的进攻,不给希特勒发动战争的口实,那苏军既不会进行反德宣传(因为那样的举动无疑会引起德国的强烈猜疑,甚至会激怒德国人),更不会突出强调在对德作战时的进攻主线。
苏联工业开足马力生产新式的飞机和坦克。到1941年6月22日前,苏联共生产出新型飞机2740余架。新型坦克1861辆。同时,苏军也在进行大规模的扩编和改组,从1939年的98个师扩充至战争爆发前的303个师,兵员总数从200万人急速增加到500万人。按照斯大林的估计。为红军这支庞大的军队实现全面换装,至少必须到1942年才能完成。届时,苏军将建立起庞大的机械化部队,坦克总数达到29899辆(包括15834辆T一34和KB坦克)。斯大林曾经说过: “如果战争在1942年爆发,红军将是无敌的。”斯大林的这一说法是正确的。正如人们所知道的,由于苏联战时工业的高效率,到1942年秋苏军已基本完成新武器的换装。从这时候起,德国军队就丧失了战场的主动权。开始节节败退直到最后覆灭。
但是,苏德战争却出乎斯大林的预料,在希特勒尚未征服英国的1941年爆发了。德国军队抢在红军完成武器换装之前,以一场史无前例的突然袭击,成功地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F. 中国人在俄罗斯犯故意杀人罪杀死自己同胞会怎么判刑对受害者家属有赔偿金吗谢谢回答!
按照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中国人在国外犯罪的,适用本法,但是俄罗斯《刑法》应该也有属地管辖原则,因此即使害人与被害双方都是中国人,俄罗斯法院也有管辖权对此案件进行审判。
我没学过俄罗斯《刑法》,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刑法都对故意杀人罪定刑较重,俄罗斯是没有废除死刑的,所以最高是可以判决死刑的。而对受害者家属,也应该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赔付,在我国,这些赔付属于酌定量刑情节,结合其他法定酌定情节,是有可能会影响到法定刑的种类以及刑期的多少的。
补充回答:
一般对于此类刑事案件,犯罪地法院是不会放弃管辖的,也就意味着很可能会由俄罗斯法院按照俄罗斯刑法进行审判,一般不会引渡。
赔偿金问题不清楚,但一般而言,赔偿金是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者家属扶养费等费用构成,你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