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尉,少尉,中校,上校都是些什么级别的官那个最大
军官级别从低到高的排序是 少尉 中尉 上尉 少校 中校 上校 大校 少将 中将 上将 俄罗斯的还有大尉 大将 美国的有准将 五星上将 上尉属于连级军官 少尉属于排级 但中国军校毕业生都没有低于中尉的 所以少尉一般是国防生和士官提干的 中校是团营级军官 上校属于团级 相当于县长
B. 俄罗斯军衔
陆军军衔
最高军衔:俄罗斯联邦元帅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高级准尉、准尉
士官:大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军衔
将官:海军元帅、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高级准尉、准尉
士官:大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高级水兵、水兵
空军军衔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高级准尉、准尉
士官:大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俄罗斯的军衔制度分为6等20级,海军自成体系,苏联解体以后,军衔由原来7等22级压缩为6等20级,相对苏联军衔有所精简,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1、正式取消苏联大元帅军衔。2、撤销苏联元帅、苏联海军元帅并更名为俄罗斯联邦元帅。不常设,为最高军衔,海军和其他兵种均可提拔。
C. 求中国、美国、日本、俄罗斯军官的各级军衔
中国军衔
军衔是区分军人等级、表明军人身分的称号、标志,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
军衔制度,军衔设6等18级:
一级上将(设而未授)、
上将、中将、少将;
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长、专业军士;
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列兵。
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
一杠二星:中尉
一杠三星:上尉
�6�1校官(两杠)
两杠一星是:少校
两杠二星是:中校
两杠三星是:上校
两杠四星是:大校
�6�1将军
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
一颗金星:少将
二颗金星:中将
三颗金星:上将
一、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
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三级、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
士官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军衔。士官军衔肩
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兵的军衔肩章为套式软肩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美国军衔设6等25级:
五星上将(战时或战后对有特殊贡献的军官才授予)、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一级准尉、二级准尉、三级准尉、四级准尉、五级准尉;
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俄罗斯军衔设7等20级:
俄罗斯联邦元帅;
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高级准尉、准尉;
大士、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列兵。
日本自卫队军衔设6等18级:
上将、中将、少将
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中尉、少尉;
准尉;
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D. 中国、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的军衔从小到大依次是什么
中国现在的军衔从小到大依次是 少尉 中尉 上尉 少校 中校 上校 大校 少将 中将 上将 美国的依次是 准尉 中尉 上尉 少校 中校 上校 准将 中将 上将 其中准尉是不属于士官也不属于军官的独立等级 共分五级 分别是 一级准尉 二级准尉 三级准尉 四级准尉和高级准尉 上将也分为几个级别 分别是两星上将 三星上将 四星上将 和五星上将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边不在授予 目前军衔最高的上将就是指挥91年海湾战争盟国部队的 施瓦茨科普夫四星上将 德国的军衔制度如下: 一、陆军军衔: 最高统帅——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1); 元帅——陆军元帅(3); 将官——大将(4)、兵种上将(5)(分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装甲掷弹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种)、中将(6)、少将(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级上士(15)、二级上士(16)、中士(18); 军士——一级下士(19)、二级下士(20); 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满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级。(另有一说:1944年增设大尉军衔,未证实。) 总参勤务军官军衔设:总参勤务上校(9)、总参勤务中校(10)、总参勤务少校(11)、总参勤务上尉(12)等2等4级。总参勤务军官的待遇、晋升等方面均优于同级别的军官。据当时德国将军的回忆,一个总参勤务上校可以监督、参与集团军群级部队的作战指挥,颇有点“钦差”的味道。着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谋施陶芬贝格,在任后备军参谋长时就被改授总参勤务上校军衔。 二、空军军衔: 元帅——帝国元帅(2)、空军元帅(3); 将官——空军大将(4)、兵种上将(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术兵、航空通信兵、空军等6种,其中“空军上将”只授予非空军出身而从其他军种、部队或地方调入的人员)、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校官——空军上校(9)、空军中校(10)、空军少校(11); 尉官——空军上尉(12)、空军中尉(13)、空军少尉(14); 士官——空军一级上士(15)、空军二级上士(16)、空军中士(18); 军士——空军一级下士(19)、空军二级下士(20)、空军上等兵(22); 兵——空军一等兵(23)、空军二等兵(24)、空军三等兵(25)、空军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级。飞行勤务军衔设飞行勤务上校至飞行勤务二级下士,共4等11级。 三、海军海上军衔: 元帅——海军元帅(3); 将官——海军大将(4)、海军上将(5)、海军中将(6)、海军少将(7)、海军准将(8); 校官——海军上校(9)、海军中校(10)、海军少校(11); 尉官——海军上尉(12)、海军中尉(13)、海军少尉(14); 士官——海军一级上士(15)、海军二级上士(16)、海军一级中士(17)、海军二级中士(18); 军士——海军一级下士(19)、海军二级下士(20)、一级上等水兵(21)、二级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级。 四、海军海岸军衔: 将官——海岸少将(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级上士(15)、海岸二级上士(16)、海岸一级中士(17)、海岸二级中士(18); 军士——海岸一级下士(19)、海岸二级下士(20)、海岸一级上等兵(21)、海岸二级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级。 五、武装党卫队军衔: 将官——党卫军大将(4)、党卫军上将(5)、党卫军中将(6)、党卫军少将(7); 校官——党卫军准将8)、党卫军上校(9)、党卫军中校(10)、党卫军少校(11); 尉官——党卫军上尉(12)、党卫军中尉(13)、党卫军少尉(14); 士官——党卫军一级上士(15)、党卫军二级上士(16)、党卫军中士(18); 军士——党卫军一级下士(19)、党卫军二级下士(20); 兵——党卫军一等兵(23)、党卫军二等兵(24)、三等兵(25)、党卫军上等列兵(26)、党卫军列兵(27)。 日本的军衔制度 1945年二战结束前,旧日本军衔分为将官,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六等十六级。所谓准士官即准尉,下士官即军士。按日文称谓其十六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士官(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日本海军军衔,分为将官,上长官(同陆军佐官),士官(同陆军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军士)和卒,计六等十八级。下士官以上的等级与陆军相同,而兵的等级较陆军多两级,分为一,二,三,四,五等水兵。 二战后,日本于1950年开始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海,空三军,称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其干部仍为将,佐,尉,三等九级,但军衔称谓与旧日军有所不同,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分别相当于上,中,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1970年增设准尉,1980年又增设曹长(即军士长)。目前,日军官兵的军衔共有六等十八级。 日本新旧军衔名称日,汉对照表 旧日军 战后自卫队 汉译名 大将 将一 上将 中将 将二 中将 少将 将补 少将 大佐 一佐 上校 中佐 二佐 中校 少佐 三佐 少校 大尉 一尉 上尉 中尉 二尉 中尉 少尉 三尉 少尉 准士官 准尉 准尉 曹长 军士长 曹长 一曹 上士 军曹 二曹 中士 伍长 三曹 下士 上等兵 士长 上等兵 一等兵 一士 一等兵 二等兵 二士 二等兵 三等兵 三士 三等兵 元帅只是大将的名誉加级而已,有很多好处,比如参加元老院,拿元帅杖,配校官,尉官各一名,是天皇的军事顾问,称呼一般为海(陆)军大将,元帅***. 俄罗斯军衔制度 俄罗斯军官军衔分4类12等。其中:尉官4等,分别是少尉、中尉、上尉和大尉,属初级军官;校官3等,分别为少校、中校和上校,属中级军官;将官4等,分别是少将、中将、上将和大将,统称为将军,与俄联邦元帅同属高级军官。 俄联邦元帅很少授予,仅前国防部长谢尔盖耶夫1人拥有这一军衔。与前苏联的苏军军衔相比,军衔名称恢复了俄罗斯传统的称呼方法:只在海军军官军衔前冠以“海军”,其他军种的军官军衔统一使用一种名称
E. 国外军衔等级
列兵
一些国家士兵军衔中最低的一级衔称。俄军根据彼得一世1722年1月24日颁布的《官级表》,首次设置此衔。l874年,俄国实行普遍征兵制后,列兵属于“低级军衔”。1918年,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工农红军后,将列兵改称为红军战士,1946年 7月恢复列兵衔称。目前,世界上设列兵军衔的国家有:蒙古、阿尔及利亚、波兰、法国、捷克、卢森堡、瑞士、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巴拿马、巴西、古巴、加拿大、墨西哥、尼加拉瓜、委内瑞拉等国。其他国家士兵最低军衔的称呼,有的称四等兵,如德国;有的称三等兵,如美国、日本、奥地利、智利、秘鲁等国;有的称二等兵,如印度尼西亚、比利时、荷兰、匈牙利等国,有的称新兵。
中国军队引进军衔制后,清朝新建陆军和民国时期的陆军称二等兵,北洋时期的海军称二等练兵。中国人民解放军两次实行军衔制中,均设列兵军衔,新兵经 3个月入伍训练合格后,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 1年后晋升为上等兵。上等兵服役满一年后可晋升士官。
上等兵
多数国家兵衔中最高等级的称号。该词源自法语,法国军队曾规定,骑士如果在战斗中失去马匹,则暂归步兵指挥,执行步兵勤务,但仍保留他们的骑士称号和薪购,并免干粗活。后来,就把这种“免除了列兵某些职责的人”叫做上等兵。17世纪初,德国将上等兵作为一级军衔设置于连队,授予有经验而可靠的士兵,赋予他们负责哨兵派班、押解俘虏等重要任务,有时班长缺勤,还可以代理班长工作。1716年,彼得一世将上等兵衔引进俄国,陆军条令规定,在步兵、骑兵、工兵中设置,授予屡建战功或长期服役无理的士兵。1722中的《官级表》规定,在陆军中设上等兵、上等炮手,海军中设上等水兵。目前,世界各国除兵衔只设一级的少数国家(如不丹、韩国、加拿大)外,大多数国家都设有此衔。清朝末年军衔制引进中国后,称最高的一级兵衔为“正兵”;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陆军官佐士兵阶级表》中,使用了上等兵这一称号,之后被历届政府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例规定,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可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一级士官
士官中最低一级士官,新兵第一年是列兵,满了一年后,第二年就升为上等兵。第二年满了以后就可以申请转为一级士官。服役三年,后可晋升二级士官。
二级士官
一级士官服役满三年后,可以申请转为二级士官。二级士官服役年限和一级士官同样是三年。由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审批。
直到六级士官
少尉
该词源于法语“代表”,是法国古代对步兵和骑兵部队中掌旗军官的称呼。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起,少尉被确定为法国最低一级军官的军衔称号。
在德国,1500年前后,人们用由法国传人的该词称呼某些军事长官的代表或其他公务人员,约l8世纪后称军队中最低一级的军官为少尉。
在俄国,少尉军衔设于1703年彼得一世时期,在1722年颁布的《官级表》中,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直沿用到1917年。
现在,少尉是绝大多数国家尉级军官中最低一级的军衔称号,少数不以少尉为尉官最低军衔的国家,有两种情况,一是不设少尉军衔,以中尉为尉官最低衔,如蒙古、波兰和罗马尼亚的男军官;再是将准尉列入尉官等级,以准尉为尉官最低衔,如阿富汗、土耳其、阿根廷、智利等国。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少尉,是排长的编制军衔,大学专科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军官职务者,或由士兵经短期培训后直接提升为基层军官者,一般授予少尉军衔。
中尉
1、在西方 : 该词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职”。中尉作为军队职务名称,最早出现在法国,1444年法国军队将担任副队长的首领称为中尉,到 15世纪末中尉成为对副连长的称呼。从17世纪下半叶起,中尉成为法兰西等西欧国家陆军和海军的军衔称号。俄国军队17世纪中叶在新制团设置了中尉军衔,起初授予步兵连和骑兵连的副连长,后来中尉被任命担任连长。当今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都设有中尉军衔称号,一般为副连长的编制军衔。有的国家还将中尉区分为一级中尉与二级中尉两个级别。
2、在我国古代:官名。战国时赵国初置,掌荐举人才等事。秦汉时为武职,掌京师的治安警卫。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称执金吾。唐代自德宗以后,于神策军置护军中尉,专由宦官担任,率领禁兵。元内史府置中尉,为正三品,位内史之下。内史原名王傅,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晋王于太祖四斡耳朵之地时改。民国军衔,为九等中第八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新唐书.宦官传.窦文场霍仙鸣传》:“德宗还京,颇忌宿将,凡握兵多者,悉罢之......贞元十二年六月,特立护军中尉两员、中护军两员,以帅禁军,乃以文场为左神策护军中尉,仙鸣为右神策护军中尉。”又《田令孜传》:“从义父入内侍省为宦者......累迁神策中尉,左监门卫大将军。”
3、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中尉,是连长、副连长和排长等初级军官的编制军衔,大学本科毕业后的军人可直接获得中尉军衔。
上尉
该词来源于拉丁文“首领”,是一个最古老的军事术语。西方陆军最早的组织形式是被称作“连”的单位,每个连由一名上尉指挥,当时的上尉是一种职称,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连长是同一个词(Hauptmann)。这个词由“头”和“人”两词组合而成,表示一个地位显赫的人,过去一般是对首领或司令官的称呼。以后,上尉逐渐演变为担任连长职务者的军衔称号。当今世界上凡是实行军衔制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设有上尉军衔,在绝大多数不设大尉的国家中,上尉是尉官中的最高级别。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上尉,是副营长、连长和副连长的编制军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获得此衔。
少校
该词源于拉丁文“大的”、“职位较高的”、“年长的”等词汇,是一个古老的军事术语。四百多年前,西班牙军队最先把少校作为军衔称号使用。16世纪少校这一军事术语传人德国,开始只是作为对担任一定职务人员的称呼,如少校与“城市”一词搭配,即指城市事务管理者,与“钥匙”一词搭配,则指负责要塞门户开关的人。以后德国在建立常备军时,少校便作为军衔称号使用。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的指挥人员和在俄军中服役的外国人设置了少校军衔,13年后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规军中也开始设置此衔。18世纪--19世纪,俄国一度将少校区分为一级少校和二级少校两个级别,还把少校与岗位相搭配来表示一种固定的职位,如“基地少校”�、“门卫少校”等。
现在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均设有少校,为校官中最低的一个级别,一般为副营长的编制军衔,有的国家也规定为营长或特种兵连长的编制军衔。
中校
校级军官中间一级的军衔称号。在 17世纪俄国军队的副团长称作中校,后来逐渐演变为副团长的军衔称号。在西欧国家,中校是团队指挥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国彼得一世在《官级表》中,将中校作为校官的第二级军衔称号固定下来。1935年苏联红军实行军衔制时,校官只设上校和少校两个级别,到 1939年才补充设置了中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均没有中校军衔称号,一般为副团长或营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按现行法律规定,中校可以授予正团职、副团职和正营职等三级指挥军官和担任高级、中级、初级等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
上校
上校一词源自意大利语“(军队之)纵队”。在法国古代的步兵部队中,上校是团长的代名词,l8世纪末法国人往往把团长和上校混为一谈。在俄国,上校一词首先出现在16世纪,当时人们称呼指挥团队的人为上校。1631年,上校代替了督军和团首领的称呼,把担任团长职务的雇佣军官叫做上校。从1632年起,上校作为军衔开始授予新制团的指挥员。清朝末年军衔制传人中国后,清朝政府命名该级军衔称号为“正参领”,是“统带官” (“标”的指挥官,相当于现在的团长)的职务军衔。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将这级军衔称号重新命名为“大都尉”,后北洋政府改名为“上校”。目前世界各国的军衔体系中,一般都设有上校这一级军衔称号,除设有大校的少数国家外,上校是校官中的最高一级衔称。上校一般为团长的编制军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法律文件规定,上校也可以授予副师职军官。
大校
少数国家校级军官中最高一级的军衔称号。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出现的一级衔称,最初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设置。中国人民解放军于 1955年和 1988年两度实行的军衔制度中,均设有此衔。设有大校军衔称号的国家,还有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摩洛哥。人民解放军的大校军衔称号,1955年----1965年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规定,可以授予军长、副军长、师长和副师长等四个级别的军官。1988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大校军衔可以授予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五个级别的军官。199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大校军衔只授予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三个级别的军官。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规定,大校只是副师长的编制军衔。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不设大校军衔,有的国家不承认大校是高于上校的一个军衔等级,往往同他们国家的上校对等,在名称的翻译上译为“资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我们的大校相当于美国军衔的准将
因为美国军衔中没有大校军衔
比上校高的就是准将
少将
特级军官中较低的一级军衔称号。世界各国的将官,一些国家以少将为 最低的一个级别,一些国家则以准将为最低级别,后者如美、英、法、德、 意、印、巴等国,前者如东欧国家、日本、丹麦、巴西、哥伦比亚、葡萄牙 等国。
少将一般为师长和副军长的编制军衔,因而起初在一些国家称少将为 “师将”,现在法文少将仍由“将军”和“师”两词组合而成 (G@n@ral de division) 中国人民解放军 50年代----60年代首次实行军衔制期间,规定少将是 大军区副司令员、兵团级部队正副司令员、正副军长和师长的编制军衔,10 年 *** 有 1360人获得了少将军衔。当前规定,少将军衔可授予副大军区职、 正副军职和正师职军官,高级专业技术军官也可授予此衔。
武警少将一般授予各省,直辖市武警总队长和政委
中将
中将是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武警中将一般授予武警总部副职如:副司令,副政委等
上将
许多国家将级军官中最高级别的军衔称号。上将在英语中与“将军”为同一个词(General),但在法、德等语中则是在将军之后加一个名词或形容词构成,法语为“集团军将军”(Gneral darmee),德语为“最高的将军”(General oberst)。
最早的俄军上将军衔由彼得一世设立,根据 1716年陆军条令规定,俄军上将担任总司令官,级别相当于元帅,有权领导将军“军事会议”。 随着军队规模的扩大和国家军事体制的发展,有的国家遂将上将区分为几个等级。最早是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授予潘兴以五星上将称号,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和大战结束后,授予马歇尔等8人以五星上将称号,其中陆军4名,空军l名,海军3名。
中国国民政府时期,于 1935年将上将区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三等。特级上将又称五星上将,只授予蒋介石 1人;一级上将又称四星上将,授予阎锡山、冯玉祥、张学良、何应钦、李宗仁、朱培德、唐生智、陈济棠、陈绍宽等人。
武警上将警衔一般授予武警总部司令员和政委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上个世纪50年代第一次实行军衔制期间,将官设置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上将为将官中的第二个级别,全军共授予上将称号者57名。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时,法律文件规定,上将分为一级上将和上将两个级别,一级上将空缺未授,授予上将称号者17名。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上将成为军队的最高军衔称号,是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法定的编制军衔,资深的大军区正职也可以授予或晋升为上将军衔。
整理这些可是花了我好多时间啊。满意的话,加我分啊
F. 少尉等于什么样的官职
该词源于法语“代表”,是法国古代对步兵和骑兵部队中掌旗军官的称呼。从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起,少尉被确定为法国最低一级军官的军衔称号。
在德国,1500年前后,人们用由法国传人的该词称呼某些军事长官的代表或其他公务人员,约l8世纪后称军队中最低一级的军官为少尉。
在俄国,少尉军衔设于1703年彼得一世时期,在1722年颁布的《官级表》中,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直沿用到1917年。
现在,少尉是绝大多数国家尉级军官中最低一级的军衔称号,少数不以少尉为尉官最低军衔的国家,有两种情况,一是不设少尉军衔,以中尉为尉官最低衔,如蒙古、波兰和罗马尼亚的男军官;再是将准尉列入尉官等级,以准尉为尉官最低衔,如阿富汗、土耳其、阿根廷、智利等国。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少尉,是排长的编制军衔,大学专科和中等专科学校毕业担任军官职务者,或由士兵经短期培训后直接提升为基层军官者,一般授予少尉军衔。
陆军少尉为陆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陆军少尉是陆军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陆军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陆军少尉军衔。
海军少尉为海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也是海军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个等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海军中等专业学校及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海军少尉军衔。
空军少尉为空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也是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空军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空军少尉军衔。
G. 二战时苏联的编制军衔(政委是分等级的,都有那些级)
1935年至1940年苏联军衔:
一、 最高军衔:
苏联元帅(1);
二、 陆军和空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
1、高级指挥员:
一级集团军级(2)、二级集团军级(3)、军级(4)、师级(5)、旅级(6);
2、上级指挥员:
上校(7)、少校(9);
3、中级指挥员:
大尉(10)、上尉(11)、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
大士(15)、副排级(16)、班级(17);
5、战士:
红军战士(19)
三、 海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
1、高级指挥员:
一级舰队级(2)、二级舰队级(3)、一级分舰队级(4)、二级分舰队级(5)、海军上校(6);
2、上级指挥员:
海军中校(7)、海军少校(9);
3、中级指挥员:
海军大尉(10)、海军上尉(11)、海军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
海军大士(15)、海军班级(17);
5、战士:
红海军战士(19)
四、政工人员军衔:
1、高级政工人员:
一级集团军政委级(2)、二级集团军政委级(3)、军政委级(4)、师政委级(5)、旅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
团政委级(7)、营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
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
五、 陆军和空军技术人员军衔:
1、高级技术主管:
集团军级工程师(3)、军级工程师(4)、师级工程师(5)、旅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
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
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12)
六、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
1、高级技术主管:
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师(5)、三级分舰队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
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
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12)
七、 各军兵种勤务部门军衔:
1、高级军需、行政主管:
集团军级军需(3)、军级军需(4)、师级军需(5)、旅级军需(6);
2、上级军需、行政主管:
一级军需员(7)、二级军需员(9);
3、中级军需、行政主管:
三级军需员(10)、一级军需技术员(11)、二级军需技术员(12)
八、各军兵种勤务部门军医军衔:
1、高级军医主管:
集团军级军医(3)、军级军医(4)、师级军医(5)、旅级军医(6);
2、上级军医主管:
一级军医(7)、二级军医(9);
3、中级军医主管:
三级军医(10)、主任助理军医(11)、助理军医(12)
九、各军兵种勤务部门兽医军衔:
1、高级兽医主管:
集团军级兽医(3)、军级兽医(4)、师级兽医(5)、旅级兽医(6);
2、上级兽医主管:
一级兽医(7)、二级兽医(9);
3、中级兽医主管:
三级兽医(10)、主任助理兽医(11)、助理兽医(12)
十、 军事司法人员:
1、高级军事司法主管:
集团军级军法官(3)、军级军法官(4)、师级军法官(5)、旅级军法官(6);
2、上级军事司法主管:
一级军法官(7)、二级军法官(9);
3、中级军事司法主管:
三级军法官(10)、军法官(11)、初级军法官(12)
与通用军衔对照:
苏联元帅——元帅
一级集团军级、一级舰队级——大将
二级集团军级、二级舰队级——上将
军级、一级分舰队级——中将
师级、二级分舰队级——少将
旅级、海军上校——上校
上校、海军中校——中校
少校、海军少校——少校
大尉、海军大尉——上尉
上尉、海军上尉——中尉
中尉、海军中尉——少尉
大士、海军大士——上士
副排级——中士
班级、海军班级——下士
红军战士、红海军战士——二等兵
1945年苏联军衔:
一、最高统帅:苏联大元帅(1);
二、元帅:苏联元帅(2);
三、陆军、空军、防空部队将官:
1、合成军队(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将官:
大将(4)、上将(5)、中将(6)、少将(7);
2、合成军队工程勤务将官:
上将工程师(5)、中将工程师(6)、少将工程师(7);
3、合成军队技术勤务将官:
技术勤务上将(5)、技术勤务中将(6)、技术勤务少将(7);
4、空军(防空航空兵、远程航空兵)将官:
空军主帅(3)、空军元帅(4)、空军上将(5)、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5、空军工程勤务将官:
空军上将工程师(5)、空军中将工程师(6)、空军少将工程师(7);
6、空军技术勤务将官:
空军技术勤务上将(5)、空军技术勤务中将(6)、空军技术勤务少将(7);
7、空降兵将官:
空降兵上将(5)、空降兵中将(6)、空降兵少将(7);
8、空降兵工程勤务将官:
空降兵中将工程师(6)、空降兵少将工程师(7);
9、空降兵技术勤务将官:
空降兵技术勤务中将(6)、空降兵技术勤务少将(7);
10、炮兵(高射炮兵)将官:
炮兵主帅(3)、炮兵元帅(4)、炮兵上将(5)、炮兵中将(6)、炮兵少将(7);
11、炮兵工程勤务将官:
炮兵上将工程师(5)、炮兵中将工程师(6)、炮兵少将工程师(7);
12、炮兵技术勤务将官:
炮兵技术勤务上将(5)、炮兵技术勤务中将(6)、炮兵技术勤务少将(7);
13、装甲兵将官:
装甲兵主帅(3)、装甲兵元帅(4)、装甲兵上将(5)、装甲兵中将(6)、装甲兵少将(7);
14、装甲兵工程勤务将官:
装甲兵上将工程师(5)、装甲兵中将工程师(6)、装甲兵少将工程师(7);
15、装甲兵技术勤务将官:
装甲兵技术勤务上将(5)、装甲兵技术勤务中将(6)、装甲兵技术勤务少将(7);
16、骑兵将官:
骑兵上将(5)、骑兵中将(6)、骑兵少将(7);
17、骑兵技术勤务将官:
骑兵技术勤务中将(6)、骑兵技术勤务少将(7);
18、工程兵(驻垒地域)将官:
工程兵主帅(3)、工程兵元帅(4)、工程兵上将(5)、工程兵中将(6)、工程兵少将(7);
19、工程兵工程勤务将官:
工程兵上将工程师(5)、工程兵中将工程师(6)、工程兵少将工程师(7);
20、工程兵技术勤务将官:
工程兵技术勤务上将(5)、工程兵技术勤务中将(6)、工程兵技术勤务少将(7);
21、通信兵将官:
通信兵主帅(3)、通信兵元帅(4)、通信兵上将(5)、通信兵中将(6)、通信兵少将(7);
22、通信兵工程勤务将官:
通信兵上将工程师(5)、通信兵中将工程师(6)、通信兵少将工程师(7);
23、通信兵技术勤务将官:
通信兵技术勤务上将(5)、通信兵技术勤务中将(6)、通信兵技术勤务少将(7);
24、铁道兵将官:
铁道兵上将(5)、铁道兵中将(6)、铁道兵少将(7);
25、铁道兵工程勤务将官:
铁道兵上将工程师(5)、铁道兵中将工程师(6)、铁道兵少将工程师(7);
26、铁道兵技术勤务将官:
铁道兵技术勤务上将(5)、铁道兵技术勤务中将(6)、铁道兵技术勤务少将(7);
27、技术兵(汽车兵、化学兵、探照灯兵)将官:
技术兵上将(5)、技术兵中将(6)、技术兵少将(7);
28、技术兵工程勤务将官:
技术兵中将工程师(6)、技术兵少将工程师(7);
29、技术兵技术勤务将官:
技术兵技术勤务中将(6)、技术兵技术勤务少将(7);
30、军需勤务将官:
军需勤务上将(5)、军需勤务中将(6)、军需勤务少将(7);
31、军需工程勤务将官:
军需勤务中将工程师(6)、军需勤务少将工程师(7);
32、军需技术勤务将官:
军需技术勤务中将(6)、军需技术勤务少将(7);
33、军医勤务将官:
军医勤务上将(5)、军医勤务中将(6)、军医勤务少将(7);
34、军医工程勤务将官:
军医勤务中将工程师(6)、军医勤务少将工程师(7);
35、军医技术勤务将官:
军医技术勤务中将(6)、军医技术勤务少将(7);
36、军事卫生勤务将官:
军事卫生勤务少将(7);
37、兽医勤务将官:
兽医勤务上将(5)、兽医勤务中将(6)、兽医勤务少将(7);
38、兽医工程勤务将官:
兽医勤务中将工程师(6)、兽医勤务少将工程师(7);
39、兽医技术勤务将官:
兽医技术勤务中将(6)、兽医技术勤务少将(7);
40、军法勤务将官:
军法上将(5)、军法中将(6)、军法少将(7);
41、军法技术勤务将官:
军法技术勤务中将(6)、军法技术勤务少将(7);
42、行政勤务将官:
行政勤务上将(5)、行政勤务中将(6)、行政勤务少将(7)。
四、陆军、空军、防空部队校官:
1、各兵种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2、各兵种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3、各兵种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4、军需勤务校官:
军需勤务上校(8)、军需勤务中校(9)、军需勤务少校(10);
5、军需工程勤务校官:
军需勤务上校工程师(8)、军需勤务中校工程师(9)、军需勤务少校工程师(10);
6、军需技术勤务校官:
军需技术勤务上校(8)、军需技术勤务中校(9)、军需技术勤务少校(10);
7、军医勤务校官:
军医勤务上校(8)、军医勤务中校(9)、军医勤务少校(10);
8、军医工程勤务校官:
军医勤务上校工程师(8)、军医勤务中校工程师(9)、军医勤务少校工程师(10);
9、军医技术勤务校官:
军医技术勤务上校(8)、军医技术勤务中校(9)、军医技术勤务少校(10);
10、兽医勤务校官:
兽医勤务上校(8)、兽医勤务中校(9)、兽医勤务少校(10);
11、兽医工程勤务校官:
兽医勤务上校工程师(8)、兽医勤务中校工程师(9)、兽医勤务少校工程师(10);
12、兽医技术勤务校官:
兽医技术勤务上校(8)、兽医技术勤务中校(9)、兽医技术勤务少校(10);
13、军事卫生勤务校官:
军事卫生勤务上校(8)、军事卫生勤务中校(9)、军事卫生勤务少校(10);
14、军事卫生技术勤务校官:
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上校(8)、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中校(9)、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少校(10);
15、军法勤务校官:
军法上校(8)、军法中校(9)、军法少校(10);
16、军法技术勤务校官:
军法技术勤务上校(8)、军法技术勤务中校(9)、军法技术勤务少校(10);
17、行政勤务校官:
行政勤务上校(8)、行政勤务中校(9)、行政勤务少校(10);
18、行政技术勤务校官:
行政技术勤务上校(8)、行政技术勤务中校(9)、行政技术勤务少校(10)。
五、陆军、空军、防空部队尉官:
1、各兵种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2、各兵种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3、各兵种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4、军需勤务尉官:
军需勤务大尉(11)、军需勤务上尉(12)、军需勤务中尉(13)、军需勤务少尉(14);
5、军需工程勤务尉官:
军需勤务大尉工程师(11)、军需勤务上尉工程师(12)、军需勤务中尉工程师(13);
6、军需技术勤务尉官:
军需技术勤务大尉(11)、军需技术勤务上尉(12)、军需技术勤务中尉(13)、军需技术勤务少尉(14);
7、军医勤务尉官:
军医勤务大尉(11)、军医勤务上尉(12)、军医勤务中尉(13)、军医勤务少尉(14);
8、军医工程勤务尉官:
军医勤务大尉工程师(11)、军医勤务上尉工程师(12)、军医勤务中尉工程师(13);
9、军医技术勤务尉官:
军医技术勤务大尉(11)、军医技术勤务上尉(12)、军医技术勤务中尉(13)、军医技术勤务少尉(14);
10、兽医勤务尉官:
兽医勤务大尉(11)、兽医勤务上尉(12)、兽医勤务中尉(13)、兽医勤务少尉(14);
11、兽医工程勤务尉官:
兽医勤务大尉工程师(11)、兽医勤务上尉工程师(12)、兽医勤务中尉工程师(13);
12、兽医技术勤务尉官:
兽医技术勤务大尉(11)、兽医技术勤务上尉(12)、兽医技术勤务中尉(13)、兽医技术勤务少尉(14);
13、军事卫生勤务尉官:
军事卫生勤务大尉(11)、军事卫生勤务上尉(12)、军事卫生勤务中尉(13)、军事卫生勤务少尉(14);
14、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尉官:
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大尉(11)、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上尉(12)、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中尉(13)、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少尉(14);
15、军法勤务尉官:
军法大尉(11)、军法上尉(12)、军法中尉(13)、军法少尉(14);
16、军法技术勤务尉官:
军法技术勤务大尉(11)、军法技术勤务上尉(12)、军法技术勤务中尉(13)、军法技术勤务少尉(14);
17、行政勤务尉官:
行政勤务大尉(11)、行政勤务上尉(12)、行政勤务中尉(13)、行政勤务少尉(14);
18、行政技术勤务尉官:
行政技术勤务大尉(11)、行政技术勤务上尉(12)、行政技术勤务中尉(13)、行政技术勤务少尉(14)。
六、陆军、空军、防空部队士兵:
1、各兵种勤务军士:
大士(15)、上士(16)、中士(17)、下士(18);
2、各兵种勤务兵:
上等兵(19)、列兵(20)。
七、海军各兵种勤务将官:
1、海军指挥、舰艇勤务将官:
海军元帅(4)、海军上将(5)、海军中将(6)、海军少将(7);
2、海军舰艇工程勤务将官:
海军工程上将(5)、海军工程中将(6)、海军工程少将(7);
3、海军工程勤务将官:
海军上将工程师(5)、海军中将工程师(6)、海军少将工程师(7);
4、海军技术勤务将官:
海军技术勤务上将(5)、海军技术勤务中将(6)、海军技术勤务少将(7);
5、海军航空兵将官:
空军元帅(4)、空军上将(5)、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6、海军航空兵工程勤务将官:
空军上将工程师(5)、空军中将工程师(6)、空军少将工程师(7);
7、海军航空兵技术勤务将官:
空军技术勤务上将(5)、空军技术勤务中将(6)、空军技术勤务少将(7);
8、海军陆战队将官:
上将(5)、中将(6)、少将(7);
9、海军陆战队工程勤务将官:
中将工程师(6)、少将工程师(7);
10、海军陆战队技术勤务将官:
技术勤务中将(6)、技术勤务少将(7);
11、海军海岸勤务将官:
海岸勤务上将(5)、海岸勤务中将(6)、海岸勤务少将(7);
12、海军海岸工程勤务将官:
海岸勤务上将工程师(5)、海岸勤务中将工程师(6)、海岸勤务少将工程师(7);
13、海军海岸技术勤务将官:
海岸技术勤务中将(6)、海岸技术勤务少将(7);
八、海军各兵种勤务校官:
1、海军指挥、舰艇勤务校官:
海军上校(8)、海军中校(9)、海军少校(10);
2、海军工程勤务校官:
海军上校工程师(8)、海军中校工程师(9)、海军少校工程师(10);
3、海军技术勤务校官:
海军技术勤务上校(8)、海军技术勤务中校(9)、海军技术勤务少校(10);
4、海军航空兵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5、海军航空兵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6、海军航空兵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7、海军步兵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8、海军陆战队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9、海军陆战队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10、海军海岸勤务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11、海军海岸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12、海军海岸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九、海军各兵种勤务尉官:
1、海军指挥、舰艇勤务尉官:
海军大尉(11)、海军上尉(12)、海军中尉(13)、海军少尉(14);
2、海军工程勤务尉官:
海军大尉工程师(11)、海军上尉工程师(12)、海军中尉工程师(13);
3、海军技术勤务尉官:
海军技术勤务大尉(11)、海军技术勤务上尉(12)、海军技术勤务中尉(13)、海军技术勤务少尉(14);
4、海军航空兵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5、海军航空兵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6、海军航空兵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7、海军陆战队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8、海军陆战队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9、海军陆战队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10、海军海岸勤务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11、海军海岸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12、海军海岸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十、海军各兵种勤务士兵:
1、海军(舰艇、基地、指挥后勤机关)军士:
海军准尉(15)、海军上士(16)、海军中士(17)、海军下士(18);
2、海军海军(舰艇、基地、指挥后勤机关)水兵:
上等红海军战士(19)、红海军战士(20);
3、海军航空兵、步兵、海岸勤务军士:
大士(15)、上士(16)、中士(17)、下士(18);
4、海军航空兵、步兵、海岸勤务兵:
上等兵(19)、列兵(20)。
1941年至1945年苏联军衔与职务对照:
国防人民委员、副委员——苏联元帅;
总参谋长——大将;
军区司令员、兵种司令员——大将、上将;
集团军司令员——上将、中将;
军长——中将、少将;
师长——少将、上校;
旅长——上校、中校;
团长——中校、少校;
营长——少校、大尉;
连长——大尉、上尉;
副连长——上尉、中尉;
排长——中尉、少尉;
司务长——大士、上士;
副排长——上士、中士;
班长——中士、下士;
副班长——下士、上等兵。
H. 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的军衔分别是什么
1、俄罗斯军衔制度
俄罗斯军官军衔分4类12等。其中:尉官4等,分别是少尉、中尉、上尉和大尉,属初级军官;校官3等,分别为少校、中校和上校,属中级军官;将官4等,分别是少将、中将、上将和大将,统称为将军,与俄联邦元帅同属高级军官。 俄联邦元帅很少授予,仅前国防部长谢尔盖耶夫1人拥有这一军衔。与前苏联的苏军军衔相比,军衔名称恢复了俄罗斯传统的称呼方法:只在海军军官军衔前冠以“海军”,其他军种的军官军衔统一使用一种名称
2、德国的军衔制度如下:
一、陆军军衔:最高统帅——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元帅——陆军元帅、将官——大将、兵种上将、(分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装甲掷弹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种)、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士官——一级上士、二级上士、中士、军士——一级下士、二级下士、兵——二等兵(服役6年以上)、二等兵(服役不满6年)、三等兵、上等列兵、列兵以上共8等22级。(另有一说:1944年增设大尉军衔,未证实。)总参勤务军官军衔设:总参勤务上校(9)、总参勤务中校(10)、总参勤务少校(11)、总参勤务上尉(12)等2等4级。总参勤务军官的待遇、晋升等方面均优于同级别的军官。据当时德国将军的回忆,一个总参勤务上校可以监督、参与集团军群级部队的作战指挥,颇有点“钦差”的味道。着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谋施陶芬贝格,在任后备军参谋长时就被改授总参勤务上校军衔。
3、英国的军衔制度如下:英国军衔 、Army 陆军 、Field Marshal 元帅 、General 上将 、Lieutenant General 中将 、Major General 少将 、Brigadier 准将 、Colonel 上校 、Lieutenant Colonel 中校 、Major 少校 、Captain 上尉 、Lieutenant 中尉 、Second Lieutenant 少尉 、Warrant Officer (Class I) 一级准尉 、Warrant Officer (ClassII) 二级准尉 、Staff Sergeant 上、Sergeant 中士 、Corporal 下士 、Lance Corporal 一等兵 、Private 二等兵 、Recruit 新兵
4、法国的军衔制度如下:目前的从低往高:陆军:三等兵二等兵一等兵下士上士群士长二级准尉一级准尉空军:三等兵二等兵一等兵下士上士军事长海军:少校中校上校少将中将上将一级上将高级军衔(通用)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少将中将上将一级上将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