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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委员会管辖范围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5-13 06:24:35

⑴ 俄罗斯联邦国务院是什么机构

俄罗斯联邦国务院即俄联邦国务委员会

根据《俄罗斯联邦国务委员会法》,明确了俄联邦国务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成立程序及职权范围。根据该法案,俄联邦国务委员会为宪法赋权的国家机构,由俄总统领导并出任主席,其成员包括俄政府总理、联邦委员会及国家杜马主席、总统办公厅主任和各地区行政长官。根据俄总统决定,国务委员会成员还可包括在国家杜马中有席位的政党代表、地方政府代表及其他人士。该法案规定,俄国务委员会的宗旨在于协调政府机构工作,确定俄内政外交政策的主要方向以及俄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方向

⑵ 俄罗斯联邦会议的职权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举行会议。为听取俄罗斯联邦总统咨文、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咨文和外国领导人的演讲,两院也可以举行联席会议。两院的会议一般公开举行,在会议规则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举行秘密会议。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在其成员中选举主席和副主席,主持院的会议和管理院的内部程序。两院一般下设各委员会,就所管辖的问题进行议会听证。两院还可组成审计院,对联邦预算情况实施监督。
联邦委员会的职权是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间边界的变更;决定能否在俄罗斯境外动用俄罗斯武装力量的问题;确定俄罗斯总统的选举;罢免俄罗斯总统的职务;任免审计院副主席及半数检查员;立法提案权;审议国家杜马通过的有关法律并可否决之,但在国家杜马不同意联邦委员会的决定的情况下,如果国家杜马再次表决时有不少于占国家杜马代表总数的2/3的代表投票赞成,则联邦法律视为通过。
国家杜马的职权是同意总统对总理的任命;决定对总统的信任问题;任免审计院主席及半数检查员;实行大赦;提出罢免俄罗斯总统的指控;通过联邦法律。
在立法程序上,经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应在 5 日内送交总统签署和颁布。如果总统在收到法律之时起的14日内驳回该法律,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可根据宪法所规定的程序重新审议该法律,如在重新审议时,联邦法律未加修改地获两院各自代表总数的不少于2/3多数票的赞成,则总统必须在7日内签署和颁布。

⑶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的介绍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即俄罗斯议会上院,是1994年1月举行第一次会议的。此前一个月,即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公民在全民公决时通过了俄罗斯新宪法,这部宪法执行到现在。宪法规定了俄罗斯国家权力机关的基本任务、权利和义务,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中的重要机构。2014年3月1日,俄罗斯联邦委员会批准普京提出向乌克兰派遣武装力量的申请。

⑷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的职责权力

俄罗斯国家元首是总统,他是最高领导人,是宪法的保障,也是最高统帅。执行权力机关的职能是管理政府。而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是两院之一),根据宪法的规定,则是立法和代议权力机构。
国家杜马通过的某些法律不一定非要经过联邦委员会审议,如果联邦委员会在两周内不审议,这些法律就可以不经过上院直送总统签发。
立法并非是联邦委员会的唯一职责。它的职权范围还包括处理一些重大的国家事务,如批准俄罗斯联邦主体间边界的改变,以及批准俄罗斯总统下达的实行军管和紧急状态的命令等。有关在俄罗斯境外动用俄罗斯武装力量的问题也要由联邦委员会决定。
联邦委员会还要解决国内许多重要的人事任免问题。根据总统的推荐,上院任命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任命或解除俄罗斯总检察长的职务;任命或解除审计署署长及审计署一半官员的职务。
根据宪法和法律,上院还要负责确定总统选举的日期;如果国家杜马提出弹劾总统的动议,上院还可以依据有关弹劾总统的复杂法律程序,作出弹劾总统的决定。

⑸ 俄罗斯议会的联邦委员会(上院)

批准俄罗斯联邦各主体之间的边界变动;批准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实行战时状态的命令;批准俄罗斯联邦总统关于实行紧急状态的命令;解决在俄罗斯联邦境外动用俄联邦武装力量的可能性问题;确定俄联邦总统选举;罢免俄联邦总统职务;任命俄联邦宪法法院、俄联邦最高法院、俄联邦高等仲裁法院法官职务;任命和解除俄联邦总检察长职务;任命和解除审计署副审计长职务及其半数成员。联邦委员会就俄联邦宪法划归其管辖的问题作出决议。
国家杜马就联邦预算问题、联邦税收和集资问题、财政、外汇、信贷和海关调整问题、货币发行问题、批准和废除俄联邦的国际条约问题、俄联邦国家边界的地位和保护问题、战争与和平问题所通过的联邦法律必须在联邦委员会审议。
联邦宪法法院有权对联邦委员会批准的法律、决定作出裁决。 1993年俄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有2名代表参加联邦委员会,即各联邦主体的国家权力代表机关和国家权力执行机关各1人。当年12月举行选举产生的第一届联邦委员会任期2年。以后的联邦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法定任职年龄21岁以上。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担任联邦委员会委员和国家杜马议员。
1995年年底通过的《联邦委员会组成法》规定,每个联邦主体派驻联邦委员会的议员为当地的立法和行政长官,从此联邦委员会开始真正向代表各地方利益的机关转变。由于各地的立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期限各不相同,联邦委员会的议员轮换期也不同。普京执政以后,俄对一些联邦主体进行合并,对联邦委员会的组成程序法律进行了调整,每个联邦主体的2名联邦委员会议员的产生办法改变为,当地行政长官任命1名议员,任期与其本人任期相同,当地立法机构选举产生1名议员,任期与该立法机构任期相同。在个别实行议会两院制的联邦主体,由上、下两院轮流推选代表出任本联邦主体的联邦委员会议员,任期为相应上(或下)院任期的一半时间。当前俄联邦主体数量为83个,联邦委员会共166名议员。
2009年2月,俄通过《联邦委员会组成法修正案》,规定有权当选或被任命为联邦委员会议员的必须是当地联邦主体议会或市级代表机关的议员。该修正案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在此期限之前为过渡期。 联邦委员会从其委员中选举联邦委员会主席及其副主席。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主持会议并管理内部制度。联邦委员会成立各种委员会,就其管辖的问题进行立法论证、举行议会听证会。联邦委员会通过议事规则并解决自身活动的内部程序问题。
现联邦委员会设一位第一副主席和4位副主席。主席、副主席、各委员会主席组成联邦委员会理事会,理事会为常设机关,预先筹备并审议联邦委员会活动的各种组织性问题,逐月批准联邦委员会会议安排及议事日程等重要事项。
现联邦委员会共设28个委员会,各委员会及其主席分别为:宪法性立法委员会,法律和司法问题委员会、联邦事务与地区政策委员会、地方自治问题委员会、国防与安全委员会、预算委员会、金融市场与货币流通委员会、与俄联邦审计署协作委员会、国际事务委员会、独联体事务委员会、资格和议会活动组织委员会、社会政策与卫生委员会、教育与科学委员会、青年事务与旅游委员会、经济政策、企业经营与所有制委员会、工业政策委员会、自然垄断委员会、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农业、食品政策和渔业综合体委员会、北方和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政策委员会、保障联邦委员会活动监督委员会、国家海洋政策委员会、文化委员会、住房政策与公用住宅事业委员会、公民社会制度发展问题委员会、体育和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委员会。
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各有一位俄联邦总统全权代表,负责协调两院工作。 联邦委员会在选举后第30天召开首次会议。联邦委员会首次会议由俄联邦总统主持召开。以后由主席、副主席轮流主持联邦委员会的会议。
联邦委员会例行会议按法律规定在固定时间内召开,主要讨论立法问题。联邦委员会会期分为春秋两季会议,每年7月中旬和8月休会。议会例会期间,议员并不是每天开会,实际上是宣布议员正式工作的开始和议会内部机构的工作时间。在此期间,议员未经议会准假,不得离开举行会议的城市,不得出访或进行其他与开会无直接关系的活动。
联邦委员会可以在议会例会之外逢国家遇到关系全局的重大事件而召开非常会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一般作出决定即算完成当次会议的任务,因此这种会议的会期较短,一般只有几天。有权提出召开非常会议的人员或机构一般包括:国家元首、政府、联邦委员会理事会、若干联邦主体、一定数量的议员等。 俄罗斯联邦宪法和《俄联邦会议代表地位法》在规定议会两院代表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当承担的义务的同时,还对其所享有的工作、生活以及法律上的各种保障措施作出规定,目的在于使其能够更好地行使权力。
1.议员的权利
立法提案权联邦会议两院代表享有立法提案权,其有权向国家杜马提交法律草案、法律草案的修正案、对俄现行法律修改与补充的法律草案以及承认相关法律失效的法律草案,并提出立法建议以制定和通过新的联邦宪法性法律和联邦法律。对于修改和重新审议俄联邦宪法条款的建议,联邦会议两院中任何一院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均有权提出。
质询与询问权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质询的主体为联邦会议两院的任何代表或是代表小组;质询的对象为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各联邦执行权力机关领导人、联邦主体各执行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领导人;质询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在两院各自的会议上提出;被质询的机关或是个人应当在受到质询之日起15日或是质询人所规定的期限内对质询作出答复,答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询问可以由国家杜马的任何一位代表或代表小组向俄联邦政府的成员提出。询问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联邦政府的相关成员应国家杜马相应机关的邀请出席杜马会议并作出回答。
走访国家机关的权力两院代表在任职期间有权走访俄罗斯联邦国家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企业、组织、社会联合组织、部队及其他军事组织,并有权在走访期间同这些机关、机构、组织的领导人进行迅速会面。代表可以向上述人员索要相关信息,提出有关问题,上述领导人应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对于一时难以解决而需要进一步核实和研究的问题,被走访的机关及相关人员应当自走访之日起一定时日内将结果向代表通报。另外,代表还有权参加对其所提问题的审议,甚至是一些秘密会议。在此种情况下,调查机关、侦查机关和法院系统机关不得干预代表的活动。
2.议员的义务
与选民的联系机制联邦委员会代表和单席位制选区当选的杜马代表负责同相应选区的选民建立联系,对于在全联邦选区当选的国家杜马代表,则由其所在的议会党团负责确定该代表与何地选民建立联系。代表可以通过与选民见面或大众传播媒介的方式向选民通报自己的活动情况,与选民沟通。代表必须认真对待选民所提建议、意见,必要时将有关建议、意见送交相关国家政权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社会联合组织。
收入与财产的公开义务两院议员均有义务向联邦税务机构提交一份个人收入与私人财产申报单,并同时将这份申报单的复印件上交其所在的联邦委员会或国家杜马。代表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被公布在《俄联邦联邦会议公报》上。
不得兼任的义务
同一个人不得同时兼任国家杜马代表和联邦委员会代表。
3.保障措施
为使代表在任职期间能够有效、充分地行使职权,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议会代表地位法为两院议员规定了工作、生活及法律方面的各种保障措施。
工作保障主要体现在议员获得信息的权利方面。两院议员有权及时掌握联邦会议两院通过的文件,俄罗斯联邦总统办公室、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联合组织正式散发的文件,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参考资料。同时,在其走访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时所需要获得的信息也必须得到及时、充分的提供,并且这种对于代表的信息公开不受文件机密级别限制。
此外,为保障两院议员的正常工作,两院议员有权在本院办公楼里拥有自己的办公用房;在实施议员活动时,有权使用有关的通讯设备,免费使用火车、飞机、公共汽车、轮船等交通运输工具;议员在为实施议员活动而出公差时,可以享受有关单位优先而快捷的服务,有权拥有5名在编助手。
法律保障联邦会议两院议员在其整个任期内享有法律上的不受侵犯权。除在犯罪现场被拘捕外,未经联邦会议相关院的同意,两院议员不得被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得被审查和司法机关拘留、逮捕、搜查或讯问。除为保障他人安全,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外,联邦会议两院议员不得被搜身检查。议员的法律豁免权还适用于其住宅、办公用房、行李、私人及公用的交通工具、书信、通讯器材及个人文件。议员在任期内的发言、表决时的立场以及与议员地位相符的其他行为(不包括议员对他人的诬告和公开诽谤以及联邦法律禁止的其他违法行为),在其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均不得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只有根据俄联邦总检察长的提议和联邦会议相关院作出的决定,才能剥夺议员的法律豁免权。
另外,就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了解到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情况,两院议员有权拒绝举证。议员在任职期间内免服兵役,并免交国家征集的军事收费。此外,如果议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受到肉体伤害或其他方面的健康伤害而最终导致死亡或者造成残疾、长期或短期内丧失劳动能力,则国家保险机关应向其支付保险金;对于致残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还应当每月补偿其原有工资额和现退休金之间的差额。
生活保障首先,这体现在议员的工资待遇方面。除国家杜马主席之外,国家杜马所有代表的月工资额均相当于俄罗斯联邦政府部长的月职务工资与附加工资的总和,国家杜马主席的月工资额则相当于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的月职务工资和附加工资的总和。而对于联邦委员会的代表而言,则可以根据其个人选择,国家或是支付其原工资额,或是支付其与国家杜马代表相同的月工资额。
其次,还体现在议员的工作职务待遇方面。议员任职期间的工作年限应计入其总工龄和连续工龄,或专业工龄与服役期。在代表任期结束后,应允许其从事原工作或担任原职务。征得代表同意后,可以允许其在原单位从事另一同等劳酬的工作或担任另一同等劳酬的职务,也可以到其他企业、机构或组织工作。 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均设有办公厅、研究局等助理机构。
为对联邦预算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联合组成审计厅,其构成与活动程序由联邦法律规定。议员除领取工资外,享受2倍于月工资的医疗补贴,可配5名助手,每月可得到2倍于月工资的助理补贴,享受免费交通工具、电信费。 联邦委员会开展较为活跃的对外交往。近年来逐渐机制化的“圣彼得堡经济论坛”和“贝加尔经济论坛”即为联邦委员会最初主持召开的。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欧洲委员会议会、亚洲议会大会、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议会大会等活动。与独联体国家的议会交往最为机制化,包括与国家杜马联合组成9个同独联体国家议会交往的跨议会合作委员会。
其经费来源为联邦预算拨款。2009年,受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影响,俄联邦预算重新编制,议会对外交往经费略有减少。

⑹ 俄罗斯的国家体制是什么样的,权利机构是怎样分配的

俄罗斯联邦目前是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来调整其国家的政治生活的。《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联邦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和总统制。
第一,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是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按照宪法和法律履行职责。经国家杜马同意任命。
第二,议会。俄罗斯联邦议会,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组成。是俄联邦国家权力机关的独立组成部分,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 俄罗斯联邦议会的主要权力是通过联邦宪法和法律。根据俄联邦宪法的规定,所有的法律草案都要提交国家杜马。联邦法律由国家杜马通过。联邦委员会审议批准国家杜马通过的法律。对总统、政府和司法机关具有监督权。议会的上院即联邦委员会可以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职务,议会的下院即国家杜马可以提出罢免俄罗斯联邦总统的指控,决定对俄罗斯联邦政府的信任问题。
第三,宪法法院。俄罗斯宪法法院是法院系统用以制约总统和议会,平衡行政、立法、司法权力关系的一个机构。它有权对政府首脑颁布的行政命令和议会制定的法律作违宪性审查,即看它是否符合宪法,并有权宣布违反宪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无效。

⑺ 俄罗斯---政治

一、俄罗斯总统
俄罗斯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
总统的主要职权是:经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俄罗斯政府总理;有权主持政府会议;作出政府辞职的决定;向国家杜马提出国家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免人选;根据政府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副总理和部长;向联邦委员会提出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法官的人选以及总检察长的人选供任命;向联邦委员会提出解除总检察长职务的建议;任命其它各级联邦法院的法官;组成并领导俄罗斯安全会议;批准俄罗斯军事学说;组建总统办公厅;任免总统全权代表;任免武装力量最高统帅部;与议会协商后,任免俄罗斯驻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确定国家杜马选举;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散国家杜马;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决定全民公决;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签署联邦法律;向俄罗斯议会提交国情咨文;领导俄罗斯的外交政策和俄罗斯政府的强力部门;主持谈判并签署俄罗斯国际条约;宣布在俄罗斯境内实行战时状态和紧急状态,并立即将此决定通报国家杜马;实行赦免。

总统机构
1、安全会议。由总统组建并领导,是总统的咨询机构,日常工作由安全会议秘书主持。
2、总统办公厅。由总统组建,是总统的日常办事机构。下设主要机构有:
(1)总统助理局。由总统组建,设有若干名助理。其任务是协助总统工作。
(2)总统新闻局、由总统组建,协助总统制定新闻政策和管理新闻机构。
(3)国家法律管理局。由总统组建,协助总统制定有关法律和总统令。
另外还设有国籍问题委员会,妇女、家庭和人口问题委员会,慈善问题委员会,国家奖励委员会,人权委员会,政治镇压受害者恢复名誉委员会,体育运动协调委员会等机构,分别处理有关方面的问题。
3、国防会议。负责研究军事建设、实施安全会议有关国防战略和政策问题,并起草相应决议。总统任主席,联邦政府总理任副主席。秘书由总统任命,成员由总统批准。

二、俄罗斯议会
俄罗斯议会称为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的代表和立法常设机关。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两院组成,前者称为上院,后者称为下院。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举行会议,为听取总统咨文、宪法法院咨文和外国领导人的讲话,两院可举行联席会议。
(一)联邦委员会。
由俄罗斯每个联邦主体分别选举2名代表组成:1名联邦主体国家代表权力机关的代表和1名联邦主体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代表。俄罗斯共有89个联邦主体,故联邦委员会委员的法定人数为178名。联邦委员会设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由联邦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他们主持本院的会议和管理本院的内部规章。联邦委员会下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它们对其所管辖的问题进行议会听证会。
联邦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有:批准联邦主体间边界的变更;批准总统关于实行战时状态的命令;批准总统关于实行紧急状态的命令;决定能否在俄罗斯境外动用俄罗斯武装力量的问题;确定总统的选举;罢免总统的职务;任命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任免总检察长;任免审计院副主席及其半数审计员;对国家杜马通过的涉及联邦预算,联邦税收和收费,金融、外汇、信贷与关税调节、货币发行,国际条约,俄罗斯国家边界的状况与保卫,战争与和平等问题的联邦法律进行复审。
(二)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其中225名代表按政党或竞选联盟在选举中的得票率分配,另外225名代表由选民在按全国人口划分的225个单席位选区选举产生。年满21岁的俄罗斯公民可以当选为国家杜马代表。国家杜马代表为专职常任工作,不得兼任联邦委员会委员,不得担任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公职,不得从事其他有报酬的活动,教学、科研以及其他创造性活动除外。国家杜马在其代表中选举主席、第一副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负责主持本院的会议和管理本院的内部规章。国家杜马下设若干个专门委员会,它们对其所管辖的问题进行议会听证会。
国家杜马的职权范围是:同意总统对政府总理的任命;决定对政府的信任问题;任免中央银行行长;任免审计院主席及其半数审计员;宣布大赦;任免人权全权代表;提出罢免总统的指控;在俄罗斯宪法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单独通过联邦法律等。

三、俄罗斯政府
根据俄罗斯宪法和俄罗斯政府法的规定,俄罗斯政府是国家最高执行权力机关,在俄罗斯总统指导和总理主持下开展工作。
(一)政府的组成及其建立程序。政府成员包括政府总理、2-3名第一副总理、若干名副总理、各联邦部长和国家委员会主席。俄罗斯联邦境内的各共和国政府总理以及俄罗斯政府办公厅主任也是俄罗斯政府成员。根据总理的提议,俄罗斯总统可以把政府下属的其他中央国家管理机关的领导人列入俄罗斯政府成员。政府总理由总统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第一副总理、副总理、部长、国家委员会主席以及其他中央管理机关领导人由总统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免。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对外情报局长等联邦政府的强力部门领导人由总统直接任免。
政府成员及其副职不得在国家、商业、社会机关和组织内担任其他职务,无权从事企业经营活动以及其他有偿工作,但教学、科研和其他创造性工作除外。他们不得同时兼任国家杜马代表。
政府成员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讨论政府工作的重要问题。会议由总理主持。只要有不少于2/3的成员出席会议,就符合法定人数。总统有权主持政府成员会议,总统代表可以出席会议。联邦主体行政长官可以列席会议。会议决议由多数票通过。
政府主席团是政府的常设机关,由总理、第一副总理、副总理、财政部长、经济部长、外交部长、国防部长、内务部长、国家财产管理委员会主席、政府办公厅主任等人组成。主席团决议以其委员总数的多数通过,不得与政府成员会议的决定相抵触。
(二)政府的职权。制定并向国家杜马提出联邦预算并保障其执行,向国家杜马报告联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在俄罗斯实行统一的金融、信贷和货币政策;保障俄罗斯在文化、科学、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领域实行统一的国家政策;管理联邦财产;实施保障国家防御、国家安全和贯彻联邦对外政策的措施;实施保障法制、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保护财产和社会秩序以及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措施;履行俄罗斯宪法、联邦法律和俄罗斯总统令赋予的其他职权。
四、俄罗斯总统、议会和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
联邦法律一般由国家杜马代表总数的多数通过,俄罗斯宪法有其他规定的情况除外。需呈报联邦委员会同意的联邦法律,国家杜马应在本院通过后5日内转交联邦委员会审议,如果联邦委员会半数以上的委员投票赞成,或者联邦委员会在14日内未作审议,则联邦法律被视为联邦委员会赞成。如果联邦委员会否决国家杜马通过的联邦法律,两院可建立调解委员会消除分歧,并由国家杜马对联邦法律进行复议。如果国家杜马再次表决时有不少于国家杜马代表总数2/3的代表投票赞成,则联邦法律被视为通过。通过的联邦法律应在5日内递交俄罗斯总统,总统应在14日内签署并颁布。如果总统在14日内驳回该法律,在重新审议时,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分别以2/3的多数再次通过后,则总统必须在7日内签署并颁布。
俄罗斯总统根据俄罗斯宪法和联邦法律确定国家杜马的选举,根据宪法规定的程序解散国家杜马。根据宪法第111条规定,在国家杜马3次否决总统提出的俄罗斯政府总理人选后,总统可以任命政府总理,解散国家杜马并确定新的选举。宪法第117条规定,在国家杜马对俄罗斯政府表示不信任后,总统有权宣布政府辞职,或不同意国家杜马的决定。如果国家杜马在3个月内重提对政府的不信任,总统可以宣布政府辞职,或宣布解散国家杜马。政府总理可以向国家杜马提出对政府的信任问题,如果国家杜马拒绝政府提出的信任问题,总统应在7日内作出政府辞职或解散国家杜马的决定。但是,国家杜马在选出后一年内,不得根据宪法第117条规定的理由被解散。国家杜马从对总统提出指控之时起到联邦委员会作出相应的决定前不得被解散。国家杜马在俄罗斯全境内实行战时状态或紧急状态时期以及在总统任期届满前的6个月内不得被解散。如果俄罗斯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严重罪行,国家杜马可以提出罢免总统的指控。该指控必须在不少于1/3的国家杜马代表提议并在国家杜马成立的专门委员会作出结论的情况下经2/3代表表决同意后才能通过关于提出指控的决定。根据国家杜马提出的指控,最高法院应作出关于总统行为中是否有犯罪迹象的结论书,宪法法院应作出关于国家杜马的指控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的结论书。如果上述结论书确认总统犯有叛国或其他严重罪行,联邦委员会就可以根据国家杜马提出的指控以2/3委员表决同意后作出关于罢免总统的决定。但是,联邦委员会关于罢免总统职务的决定应在国家杜马提出指控总统后不迟于3个月内作出。如果联邦委员会未能在这期间作出决定,则视为对总统的指控被驳回。
总统可以作出政府辞职的决定;政府可以提出辞职,总统可以接受或拒绝。政府向新当选的俄罗斯总统卸任。总统可以废除与俄罗斯宪法、联邦法律和总统令相抵触的政府决议和命令

⑻ 俄罗斯法律

俄罗斯联邦法(按通过年度排列):

http://lawrussia.ru/

⑼ 俄罗斯资料

俄罗斯位置
全称俄罗斯联邦。位于欧洲东部、亚洲北部,地跨欧亚两洲。北濒北冰洋,东临太平洋。邻国有西北面的挪威、芬兰,西面的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波兰、白俄罗斯,西南的乌克兰,南面的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哈撒克斯坦,东南面的中国、蒙古、朝鲜。

俄罗斯地理
面积1707.5万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
全境地势东高西低。国土70%为平原和低地,多分布在西部地区。以乌拉尔山脉为界分东欧平原和西西伯利亚平原。东半部为高原和山地。主要有中西伯利亚高原、南西伯利亚山地、东北西伯利亚山地和远东山地。大高加索山脉坐落于南部。主峰厄尔布鲁山海拔5642米,是全国也是全欧洲最高峰。境内河流和湖泊众多。主要河流有叶尼塞河、鄂毕河、伏尔加河、阿穆尔河等。其中伏尔加河全长3530千米,为欧洲第一河。主要湖泊有拉多加湖、贝加尔湖、奥涅加湖等。贝加尔湖深1637米,是世界上最深的淡水湖。

俄罗斯气候
大部分地区属温带和亚热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凉爽。一般年降水量在600~3000毫米之间。

俄罗斯资源
矿藏资源丰富,主要有铁、锰、石棉、石油、钾盐、天然气等。水力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43.9%。

俄罗斯政区
全国划分为21个共和国、6个边疆区、2个自治市、49个州和1个自治州。

俄罗斯历史
15世纪下半叶建立国家。1547年伊凡四世改大公称号为沙皇。1721年改称俄罗斯帝国。20世纪初成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1917年11月7日十月革命后建立社会主义苏维埃政权,1922年成为苏联的主体部分。1991年12月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实行总统制。

国庆12月21日。

俄罗斯人口
人口1.48亿。主要为俄罗斯族人,占总人口的82%。此外还有鞑靼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等。

官方语言为俄语。

居民主要信奉东正教,其次为伊斯兰教。

俄罗斯经济
属发达的工农业国家,综合国力居世界前列,国内生产总值约2766亿美元。工业基础雄厚,主要部门有电力、化学、钢铁、石油、冶金、机械等。农产品以麦类、玉米、马铃薯、豆类、甜菜为主。畜牧业和渔业发达。主要出口能源、工业原材料、机械产品、燃料等,进口粮食、消费品、机器设备、轻工产品等。

对外贸易总额为1536亿美元。

通用货币为卢布。

俄罗斯军事
军衔 分7等20级:俄罗斯联邦元帅,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2级(高级准尉、准尉),军士4级(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总兵力 现役部队的编制人数为120万人,实有约115.9万人(含20万名国防部人员及其直属部队)。

俄罗斯的行政体系:
由89个联邦主体组成:
(1)21个共和国:阿迪格共和国(阿迪格)、阿尔泰共和国、巴什科尔托斯坦共和国、布里亚特共和国、达吉斯坦共和国、印古什共和国、卡巴尔达-巴尔卡尔共和国、卡尔梅克共和国-哈利姆格坦格奇、卡拉恰伊-切尔克斯共和国、卡累利阿共和国、科米共和国、马里埃尔共和国、摩尔达维亚共和国、萨哈共和国(雅库特)、北奥塞梯共和国、靼鞑斯坦共和国(靼鞑斯坦)、图瓦共和国、乌德穆尔特共和国、哈卡斯共和国、车臣共和国、楚瓦什共和国-恰瓦什共和国;
(2)6个边疆区:阿尔泰边疆区、克拉斯诺达尔边疆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斯塔夫罗波尔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
(3)49个州:阿穆尔州、阿尔汉格尔斯克州、阿斯特拉罕州、别尔哥罗德州、布良斯克州、弗拉基米尔州、伏尔加格勒州、沃洛格达州、沃罗涅日州、伊万诺沃州、伊尔库茨克州、加里宁格勒州、卡卢加州、堪察加州、克麦罗沃州、基洛夫州、科斯特罗马州、库尔干州、库尔斯克州、列宁格勒州、利佩茨克州、马加丹州、莫斯科州、摩尔曼斯克州、下诺夫哥罗德州、诺夫哥罗德州、新西伯利亚州、鄂木斯克州、奥伦堡州、奥廖尔州、奔萨州、彼尔姆州、普斯科夫州、罗斯托夫州、梁赞州、萨马拉州、萨拉托夫州、萨哈林州、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斯摩棱斯克州、坦波夫州、特维尔州、托木斯克州、图拉州、秋明州、乌里扬诺夫斯克州、车里雅宾斯克州、赤塔州、雅罗斯拉夫尔州;
(4)2个联邦直辖市:莫斯科、圣彼得堡 ;
(5)1个自治州:犹太自治州;
(6)10个民族自治区:阿加布里亚特民族自治区、科米彼尔米亚克民族自治区、克里亚克民族自治区、涅涅茨民族自治区、泰梅尔(多尔干-涅涅茨)民族自治区、乌斯季-奥尔登斯基布里亚特民族自治区、汉特曼西斯克民族自治区、楚科奇民族自治区、埃文基民族自治区、亚马尔-涅涅茨民族自治区。
俄罗斯是个联邦制的国家。所以这些共和国就是隶属于它管辖的独立政治体系!这就犹如中国的香港,澳门一样!不过,就是说明这些政治实体有自身的政治权利。比如:首相任命权,独立选举权,首相出访权,一定的军事权力,立法权(是在俄联邦宪法的前提下,就是不得违背联邦宪法)等等。
俄罗斯政府当然不愿意它们以后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了!从俄罗斯政府对车臣共和国的处理上就可以看出来这一点!但是,最近的几年中俄车臣地区的独立运动十分的频繁!俄罗斯是个联邦制的国家,就是各个邦国,以及各个州等的集合体!所以说它们日后是否可以独立成为主权国家也不是随便可以说得!这要看日后俄罗斯的政治走向,俄罗斯国内的稳定程度,俄罗斯与欧美等大国之间的政治联系等等这些不确定的因素!不过,从目前看来这个可能性很小!
附;
俄罗斯政治: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举行全体公民投票,通过了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同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这部宪法确立了俄罗斯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总统是国家元首,是俄罗斯联邦宪法、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按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决定国家对内对外政策;总统任命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各部部长,主持联邦政府会议;总统是国家武装力量最高统帅并领导国家安全会议;总统有权解散议会,而议会只有指控总统犯有叛国罪或其他十分严重罪行并经最高法院确认后才能弹劾总统。根据宪法,俄罗斯联邦会议是俄罗斯联邦的代表与立法机关。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联邦委员会由俄罗斯联邦每个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一名来自国家代表权力机关,一名来自国家执行权力机关,主要职能是批准联邦法律、联邦主体边界变更、总统关于战争状态和紧急状态的命令,决定境外驻军、总统选举及弹劾,中央同地方的关系问题等。国家杜马是俄罗斯的立法机构,由450名代表组成,每4年选举一次,其中半数席位由全国225个大选区各选一名代表产生,另半数席位则由在选举中得票率超过5%的竞选党派按得票多少分配产生。根据俄宪法规定,任何没有跨越5%得票率“大关”的党派不仅不能参与党派竞选席位的分配,而且该党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在地方选区当选的代表也无权在国家杜马中单独组成议员团。国家杜马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和制定国家法律、审议总统对政府总理的任命以及决定对总统的信任等。国家杜马下设国际事务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国防委员会、立法委员会、经济政策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等20多个委员会。(国家杜马最早成立于1906年,是沙俄时代经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1917年3月被解散。1991年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于1993年12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国家杜马。)但国家杜马关于提起诉讼的决定和联邦委员会关于解除总统职务的决定,必须经过议会两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票通过,而且须由国家杜马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议员提出建议。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政府是俄罗斯联邦的执行权力机构。联邦政府由联邦政府总理、副总理和联邦部长组成。宪法还规定,各联邦主体(共和国、边疆区、州、自治州和自治区)的权利、地位平等。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地位只有在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主体根据联邦宪法进行相互协商后才能改变。

⑽ 俄罗斯委员会什么意思

俄罗斯委员会意思是俄罗斯联邦委员会,即俄罗斯议会上院,1994年1月举行第一次会议。此前一个月,即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公民在全民公决时通过了俄罗斯新宪法。宪法规定了俄罗斯国家权力机关的基本任务、权利和义务,联邦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中的重要机构。
1993年9月21日俄罗斯总统鲍里斯·尼古拉耶维奇·叶利钦发布《俄罗斯联邦逐步进行宪法改革》的第1400号总统令,从而建立了新的两院制议会,即由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和国家杜马(议会下院)组成的联邦会议(议会),1993年12月通过的俄罗斯宪法对议会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负责确定国家民族政策的落实措施,对解决民族关系中出现的争端和冲突提出建议,保障各共和国参与解决全国性的问题。联邦委员会决议需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方可通过,并应得到总统令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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